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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辅警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 2024-09-15 19:16:18

Ⅰ 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招聘、管理和保障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统称为辅警,包括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辅警。第四条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第五条公安机关是辅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辅警招聘、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辅警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辅警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等工作。第二章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第六条勤务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文职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非执法岗位相关工作。第七条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从事下列工作:
(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接受、处理群众求助;
(三)治安巡逻、值守;
(四)在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巡查;
(五)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
(六)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七)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开展的其他工作。
勤务辅警从事前款第三项、第四项工作,无人民警察带领时,不得少于两人。第八条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勤务辅警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从事下列工作:
(一)协助接报警现场处置,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盘问;
(二)协助传唤、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三)协助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四)协助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治安监督检查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五)协助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办案区、留置场所等的日常勤务;
(六)协助维护大型公共活动秩序,处置群体性事件;
(七)协助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和动态管控、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八)协助人员身份信息核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工作应当安排不少于两名人民警察从事的,从其规定。第九条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文职辅警可以从事下列工作:
(一)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助理工作;
(二)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研判、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影视制作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文职辅警开展的其他工作。第十条辅警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工作中不宜由辅警参与的事项;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审核案件;
(六)保管、使用武器;
(七)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作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获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四)对所在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Ⅱ 辅警是干嘛的

辅警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具体工作有以下这些:

一、文职辅警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1、协助从事会计、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医务、心理咨询、新闻宣传、影视制作、翻译、警犬养护、检验鉴定助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的辅助维护、展陈设计等技术保障性岗位;

2、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出纳等辅助行政事务性岗位;

3、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实验助理、窗口服务助理、证件办理、视频监控等辅助管理性岗位。

二、勤务辅警的工作范围包括:

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

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

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

8、消防救援;

9、保护案事件现场;

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1、参加抢险救灾;

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13、(十三)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Ⅲ 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监督和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合理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六条市、区公安机关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使用和监督。

市委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警务辅助人员员额,并进行动态调整。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指导、工伤保险等工作。

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烈士评定相关工作及烈属抚恤工作。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按照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第八条对在本职岗位有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第九条根据公安机关工作安排,文职辅警可以从事下列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第十条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勤务辅警可以从事下列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五)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六)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七)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

(八)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协助开展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十一)协助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十二)协助开展涉案财物管理;

(十三)协助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十四)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Ⅳ 昆明公安局文职辅警是几类

六类。文职辅警分为行政助理、财务管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维护、刑事技术辅助、心理咨询、翻译共6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