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口网约车营运证条件
欲在海口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企业,需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其次,企业应具备提供网约车平台服务的在线能力。
再次,企业在海口市需设立服务机构,并提供保障服务所需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此外,企业还需建立涵盖网络安全管理、驾驶员培训、考核评价、车辆检修、服务质量监督及乘客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若采用电子支付,企业需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签署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另外,企业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若企业注册地位于海口市行政区内,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资格,需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对于注册地不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除了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已获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线下服务能力证明。
企业注册地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企业注册地不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已获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线下服务能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