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网络安全法》规定内容是什么?
《国家网络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 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 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 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 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规定是什么?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在网络方面的安全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发表的相关的言论,还有就是从事的相关行为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一些传播色情淫淫秽物品等情况,肯定也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予以惩罚。
B.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6篇)
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关乎广迹派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网络安全。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希望大宏好家喜欢!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至9月23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形式
(一)悬挂网络安全宣传横幅。活动期间,利用LED大屏、横幅、板报等载体刊载网络安全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深入学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加强新媒体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集中开展一次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对路由器、U盘、电子邮箱等网络和存储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网络应急基础知识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程序等进行培训,提高普及率。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和招生、学籍、财务等涉及关键基础信息的领域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应急能力。
(三)开展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各园校要以信息技术课堂、板报、专蔽州铅栏为载体,大力宣传网络安全知识;要动员教师和家长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学习宣传相关网络安全知识;要结合实际自制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活动进社区等方式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召开网络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要利用9月18日“校园日”活动契机,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通过分享故事、体会和交流发言、观看视频等形式,重点做好网络安全、防范电信诈骗、合理使用手机上网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普及,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能力。
(五)开展网络安全科普教育活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网络安全同参与”家校互动活动。9月22日,本届“青少年日”活动当天,要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一起学习网络安全科普知识,通过家长的微信和微博推送一条网络安全信息。
(六)开展成果检验活动。各园校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以网络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小知识竞赛、手抄报展示、主题演讲等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园校、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充分认识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有始有终安排落实好此项活动。
(二)创新活动载体。要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和教师培训实际,创新思路开展工作,积极创设适合师生的学习宣传环境和活动载体,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
(三)做好宣传总结。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信息,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认真做好总结,9月24日前将总结报送市教育局综合宣传科(局直单位、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各园校由教育组统一报送)。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2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韩城市西庄中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目前,我校已基本实现了网络校园全覆盖,为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培养师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意识和良好习惯,增强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全面构建学校文明、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搞好本次活动,韩城市西庄中学成立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等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旨在提高西庄中学师生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其网络安全问题甄别能力。
四、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日至23日。
五、活动内容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正确认识互联网,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网络危害,远离网络违法犯罪陷阱,带动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师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绿色上网,大力宣传涉网案件防范基本知识,使广大师生成为积极参与活动、主动教育宣传、坚决抵制恶习、养成良好上网习惯的网络安全践行者。
1、学习网络安全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了解目前网络安全方面的动态信息。
2、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教师、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基本能力。
六、活动形式
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媒体,采用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建议采取以下形式开展:
1、悬挂网络安全宣传横幅。
电子屏幕上打出宣传标语,内容为“安全上网,健康成长。文明上网。放飞梦想”。并悬挂横幅,内容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2、举办《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签名活动。
全校学生在《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上举行签名活动,让学生清楚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并在校园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发布网络安全相关知识。
3、举办主题班会
各个班级举办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班会,让师生通过主题班会对网络安全有更深刻的认识。
4、制作宣传版面
制作宣传校园网络安全版面,在校园内广泛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七、活动要求
按照活动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网络安全宣传活动,让每一名在校师生都普遍接受一次网络安全教育。
同时,开展一次清理清查活动,全面掌握学校网络设备、网络接入点、上网计算机的管理情况(特别是无线接入点的管理),了解师生网络安全防范基本信息。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3
一、宣传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宣传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__关于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一网双微一端”、微信群、QQ群等多种网络媒体和渠道,充分发挥“微宣传”矩阵传播作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大力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做到全域全员全覆盖,形成宣传周活动省、市、县纵向到底,省直、市直、县直横向到边的有序局面,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四、活动安排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形成传播正能量、激发责任感、弘扬新风尚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一)新闻单位新媒体宣传
五峰政府门户网在首页显要位置统一“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悬挂“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专题,链接中央网信网“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页面。同时广泛宣传某某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互联网法律法规宣传和共铸网络诚信专题宣传。各新媒体官方微博开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相关话题,官方公众号制作专题稿件,五峰宜点通客户端转发活动稿件,积极与网友互动交流,广泛宣传传播活动内容。
责任单位:县网管办、县电子政务中心
(二)政务单位新媒体宣传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网站首页设置“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统一标识和专题专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普及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高安全上网技能。“魅力新五峰”官方微博、“魅力五峰”官方微信、五峰宜点通客户端要开辟专题栏目,以多种形式,通过微宣传渠道广泛推送。积极转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动态、专家解读文章,发布本地本单位参与活动的相关信息,宣传普及防范电信诈骗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安全使用移动应用软件等相关知识。
责任单位:县网管办、县电子政务中心等
(三)线下活动
1、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社区公示栏、显示屏、电子标语等形式,宣传普及网络安全常识,倡导依法文明上网理念,引导大家树立“网络安全,人人有责”意识,争做“四有好网民”。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全县各中小学开展“网络安全故事进课堂”活动,各校园网首页设置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题,集纳网络安全常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在五峰移动、电信、联通、供电公司各营业网点,在工、建、农等国有银行和湖北银行、五峰农商银行等地方银行营业处,发布网络安全相关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国资局、人民银行五峰分行
4、在县公共场馆开展网络安全讲座,重点宣传我县开展清网净网行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案例,宣传我县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普及传播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学生、教师、群众等参加讲座。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新广局
5、按照团县委统一部署,利用“青年之声-五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在全县青年中宣传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利用“青春五峰”官方微博微信,向全县青年发出倡议,开展“我是清朗侠”清网行动,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6、9月1日至30日,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持续刊播网络安全题材的新闻、专题、评论、节目、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电视剧、电影等。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7、在县内、城际公交车载电视集中推介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作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运集团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全国举办的第三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今年湖北作为主会场,对展示全湖北网络安全角象,构建和谐网络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按要求组织实施。
2、统筹分工,合力推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要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3、广泛宣传,浓厚氛围。活动期间,全县新闻、政务新媒体、知名网友和自媒体,各级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工作QQ群、“微宣传”微信群体系,要运用专题专栏、图文、动漫、H5、公益广告、讲座、电视专题片、电子显示屏、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4、认真总结,经验交流。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集中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要对此次活动的工作亮点进行认真总结,集纳归档各种文字、图片、新媒体宣传稿件,并于10月5日前向县网管办报送活动总结和相关文字、图片、新媒体链接资料。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4
一、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宣传近年来国家和我省网络安全领取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编写发放解读和宣传材料,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大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通过发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素养,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
四、组织机构
为搞好“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教育系统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成立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遂宁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等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何百舸兼办公室主任,杜昌坤、吴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校校园日活动。
9月18日,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上好“网络安全示范课”,并组织师生进社区、场镇、农村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及防护技能。安居、船山、蓬溪、射洪、大英教育(体)局各确定4所乡村学校和国开区、河东新区、船山区各选两所城市学校作为宣传周的重点学校,于9月15日前将学校名单、学校分管领导联系方式等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宣传科,校园日当天市教育局计划派记者到学校现场采访报道。市教育局将对部分教师的精品“网络安全示范课”颁发荣誉证书,并享受同级教学文化示范课的同样荣誉。
(二)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
在校园内张贴网络安全知识海报、宣传活动网页和网络安全有关文章,发放宣传材料(网络安全宣传防范手册等);开展网络安全问卷调查、组织网络安全测试,发送网络防范提醒等;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多渠道介绍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和带动师生全面了解和积极参与,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充分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活动。
转载、转播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网络安全宣传公益短片、网络安全专家讲座等活动的宣传资料,有效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提高宣传效果。
(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体验活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对接当地网信、公安等部门,以案例讲解、实地参观、现场观摩、情景模拟等方式,组织师生进行网络安全体验,近距离感知网络安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进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机房计算机、办公室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软件和硬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网信部门和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市教育局将国家网络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主题,注重工作实效。
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将网络安全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积极运用校内外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方式,推介宣传周有关活动,展播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报道师生活动资讯,提升宣传效果,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安全周为契机,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要将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常态化、制度化。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确保国家网络安全观入脑入心。
(四)认真总结,速报信息资料。各县区、学校在组织该项动活开展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并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动态,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讲授示范课教师名单(含课题名称)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于9月25日前由县区汇总报送市教育局宣传科。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5
根据教育部、省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相关工作的要求,学院决定举办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为做好宣传周的相关组织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宣传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四有中国好网民”,增强学院广大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1.活动时间:9月19日至25日,其中9月20日为教育主题日。
2.活动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全院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9月19日至10月31日,各系部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竞赛网址:__
请各系部于9月27日前将学生参赛情况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团委)。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专题活动
1.网站和宣传橱窗宣传
在学院网站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相关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并组织相关资料供广大师生下载学习使用。
宣传周期间,校园各宣传橱窗张贴宣传周官方海报、相关网络安全知识海报等。
牵头部门:宣传部
2.学院电子大屏幕播放
宣传周期间,利用学院电子大屏幕,播放宣传周的官方海报、视频、口号标语等,积极营造网络安全文化氛围。
牵头部门:现代教育中心
国家网络安全周的主题活动方案篇6
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印发<20__年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教育行业开展20__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其中9月18日为“校园日”。
二、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通过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深入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普及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三、活动内容
1.举办网上“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讲座。
在9月18日“校园日”活动当天,省教育厅将邀请网络安全领域专家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一期网络安全专题讲座。讲座重点围绕宣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普及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等知识。讲座内容将制作成视频资源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供全省师生点播学习。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特别是“校园日”当天观看学习。
2.举办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学科竞赛。
举办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竞赛(具体要求已另行通知)。比赛形式包括在线答题和现场比赛,其中预赛采用在线答题模式,题目覆盖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安全、逆向分析、移动安全、二进制漏洞挖掘利用、密码学、安全编程等。决赛采用闯关解题模式,比赛题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密码、渗透、解除、逆向、取证和溢出等。通过大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竞赛,推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3.开设教育网络安全宣传专栏。
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浙江省教育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国家、我省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4.举办教育网络安全培训。
举办一期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网络安全技术部门的网络安全培训班(具体要求已另行通知),重点学习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网络安全保障技术,通过培训提高全省教育行业技术骨干的网络安全技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积极鼓励各高等学校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以校为单位组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推进教育信息化”专题网络培训。
5.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分别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网址:__,时间:9月3日至10月31日)、“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闯关”(网址:__,时间:9月10日至9月18日)活动,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成立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组,制订网络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当地网信部门和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地还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9月18日“校园日”当天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
2.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运用校内外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方式,报道宣传周有关活动,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推介网络安全作品,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3.各地各校要以宣传周为契机,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地各校及时总结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__年9月26日前以邮件方式报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
C.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D. 网络安全法立法的目的是啥
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它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从此有法可依,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等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对保障我国网络安全、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共七章七十九条,主要包括七大方面
维护网络主权与合法权益。
该法第一条即明确规定“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支持与促进网络安全。
专门拿出一章的内容,要求建立和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大网络安全投入、研发和应用,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提升保护水平。
强调网络运行安全。
利用两节共十九条的篇幅作了详细规定,突出“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实行“1+X”监管体制,打破“九龙治水”困境。该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明确相关利益者法律责任。
该法第六章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关键信息基础设置运营者,以及网信、公安等众多责任主体的处罚惩治标准,作了详细规定。
总体来说,该法呈现出六大亮点明确禁止出售个人信息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诈骗;从法律层面明确网络实名制;把对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为;明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各级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网络安全法是为了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