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络自由优先于网络管制么
希拉里演讲推销“网络自由” 批评中国管制网络信息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21日发表题为“网络自由”的演讲,宣布美国将把“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尽管美国官员否认希拉里演讲针对中国,但在经历谷歌威胁退出中国事件后,人们很难相信希拉里的演讲并非针对中国。北京大学学者余万里2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美国决策者意识到,互联网在越来越多的国际事件上可以成为达到美国政治目的、塑造美国全球领导力的有效工具。“对本国互联网进行依法管理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美国将网络自由作为国家政策来对别国进行宣讲未免有点一厢情愿”。
美国东部时间21日上午9时30分,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华盛顿新闻博物馆就网络自由问题发表长达43分钟的讲话。此前,希拉里的助手亚历克•罗斯在接受采访时称,从委内瑞拉到中国,从伊朗到古巴再到其他地方,那里的人民没有全面和不受管制地进入互联网的自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正在有系统地扼杀其公民了解信息。我们在网络自由方面的政策便是对这一事实应对的一部分。”
希拉里在讲话中四次提及中国,她批评中国对网络信息进行管制,并呼吁中国对谷歌及其他美国公司受到的网络攻击展开彻底调查,她说:“我们希望中国当局对网络入侵展开彻底调查,我们希望调查过程和结果是透明的。”她还称,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巨大进步的一个源泉,“但一些限制人们自由接触信息的国家正面临着使自己远离下世纪进步的风险”。希拉里鼓励美国的网络公司拒绝审查。她说:“我认为拒绝支持有政治动机的审查将成为美国科技企业的标志性特征,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国家商标……当他们的商业业务威胁到自由时,应该考虑什么是对的,而不是简单地考虑眼前的利润前景。”在讲话中,希拉里大谈信息自由带来的好处,并不时对伊朗、朝鲜等国的网络使用进行批评。
据法新社21日报道,希拉里在数周前就开始准备这一演讲。她的助手亚历克•罗斯20日表示,希拉里虽在演讲中提到“谷歌事件”,但演讲并非直接针对中国。美国国务院不是谷歌公司的外联部门,“谷歌事件”从本质上讲是一家美国公司与一个外国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事情。罗斯强调,美中就网络问题有过长时间接触,彼此都很了解对方的立场。因此,希拉里的演讲并非只谈“谷歌事件”,而是讲网络自由本身。罗斯说:“即便现在媒体都在报道谷歌在中国碰到的问题,但谈论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全球视角,21日的演讲不是中国专题。”
罗斯表示,对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的网络攻击也是希拉里打算解决的问题。罗斯称,美国国务院计划向倡导互联网自由的群众运动提供财务支持,希拉里认为网络自由对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在海外推行民主的一贯立场至关重要。
英国《金融时报》21日评论说,希拉里的讲话显然加大了一个风险:即在谷歌问题上的对峙,将损害中美两国间已经紧张的关系。
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国际问题专家余万里21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并不是只有中国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希拉里的这一演讲不完全是针对中国的,还有伊斯兰世界。希拉里这样做有来自民主党内的压力,民主党的基础选民中有一部分人的意识形态倾向于此,但将网络自由作为国家政策来进行演讲有些一厢情愿,结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可能会因此激化各国在互联网问题上的矛盾,造成世界各国在互联网问题上分裂。
余万里认为,美国所谓的网络自由本质上是美国控制之下的自由。对于美国的直接敌人———拉登等反美极端主义,美国是绝不会允许他们享有自由使用互联网权利的。“互联网发端于美国,目前服务器的终端仍在美国手中掌握,按照法理来说,既然要互联网自由,美国就应该交出手中的服务器终端,将其移交给一个全世界共同认可的国际权威机构来统一管理,比如联合国,而不是抓在自己手中不放。”
美国互联网的内容管制与表达自由的冲突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在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因此时互联网进行合理管制已成为了各国的共识,本文以CDA被判违宪为研究案例,对美国互联网内容管制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争议和管制方式进行了介绍和阐述。
关键词 内容管制 表达自由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媒体、教育等各个社会领域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提高了社会的运转效率和生产力水平,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由于缺乏必要的管制,互联网上开始充斥着色情暴力、侵权行为、造谣诽谤、虚假广告等一系列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个人健康发展的负面内容。尤其是网络色情信息的传播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网民的健康成长,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但是不同国家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于言论保护和力度有所不同,对于色情犯罪的标准、限制权利的程度和解释机制等均有所区别,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在全世界居于互联网研发应用的领导地位,美国也是最早对互联网内容管制进行探索的国家。而美国对于言论自由的敏感,使得美国有关互联网内容管制的立法举步维艰,并屡屡以危险败诉而告终。
一、对于互联网内容管制的争议
近年来,对于互联网这一新媒体的管制问题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在西方,这种争论尤其激烈。
反对管制的人认为:言论自由完全适用于任何媒介,任何旨在控制互联网内容的系统都是对个人言论自由的破坏,言论自由不应该被限定,除非它导致对公民权利不可挽回的危害。互联网不同于一般的通讯网络,互联网构筑了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空间,这一空间的起源和价值正是它孕育的一种新的自由精神:公开性、实验性,在这一空间里,这些价值必须完整地得到保留。他们还认为,互联网世界应该构成一个网络主权(online sovereignty),也就是说,来自现实世界里的政府,没有介入网络世界的任何正当性可言。还有的观点认为,没有必要对互联网进行管制,因为它的使用与广播、电视等不同。广播、电视节目是“推的技术”,它的内容在同一时间被送到千家万户,具有一种“主动侵入性”,受众是被动的接受和随时随地的受到其影响;而互联网是交互式的媒体,需要使用者主动寻找特定的网页和应用,是“拉的技术”。针对保护儿童的问题,反对管制的人认为保护儿童也不应该是互联网所扮演的角色,不应该通过限制互联网内容的方式来实现,如果儿童在接触互联网内容方面需要保护,那需要负责任的应该是父母、教师或监护人,应该由他们对儿童接人互联网进行控制。
主张管制的人认为:任何权利都不得不受到限定,因为绝对的权利威胁他人的权利。不受限制的自由表达权利将会威胁儿童免受骚扰的权利,威胁少数民族自由生活不受种族歧视和种族暴力侵害的权利。随着万维网(www)的到来和这一媒体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已经完全不同于它最初的性质,现在每天有超过6亿的用户访问2000多万个网页,互联网并非隔绝于现实世界,它像其它的传播工具一样,会给现实世界的人造成危害,互联网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反映和影响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与现实世界一样,在这样的环境下,互联网上的内容和行为需要某种形式的规范。之前的大众媒介广播和电视在色情和暴力内容方面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对它的播放数量和时间都有规定,保证这些内容除了在深夜不会被广播。而互联网则恰恰相反,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登陆网站,一个儿童完全可以在早晨或中午躲在自己的卧室里上网,根本无法保证他们不会通过搜索等方式接触这些内容。儿童接触互联网的形式太多了,除了通过电脑之外,还有象游戏机、手机这类可以接入互联网的设备,儿童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或者一个人的时侯使用,父母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监督自己的孩子;而在学校里,很多学生同时使用电脑,教师无法在同一时间监视每个学生的使用情况。因此,在父母和教师负起责任的同时,他们需要其它手段的帮助,包括删除含有教唆犯罪网页和封锁含有冒犯和不适宜内容的站点。
二、政府管制立法的失败案例——CDA被判违宪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网络《传播庄重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简称CDA),成为同年所通过的《电子通讯法》(Telecommunication Act of 1996)的一部分。如果说《电子通讯法》是以减少政府对媒介的管制而闻名,那么CDA则因为对互联网内容的严格管制而争议不断。
CDA的目的是限制、阻止网上黄色内容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它涉及的内容包括:禁止在网上用攻击性语言向特定的人或18岁以下的青少年传输性内容;清除父母为限制孩子接触不良网上内容使用过滤技术时遇到的障碍;网络服务提供者或使用者出于善意,限制接触或对他们认为非法或有害的内容进行过滤,不论这些资料是否受宪法保护,均不承担责任。尽管该法对处理有害信息的措施规定得相当谨慎,仍然遭到多方面的反对。1996年2月8日美国总统签署该法后,CDA立刻受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简称ACLU)等团体的挑战。ACLU等对CDA提起违宪诉讼并在联邦地方法院获得胜诉,美国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JanetReno)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97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做出了引人注目的历史性判决,推翻了限制猥亵图画和文字上网的通信行为规则法令。认为互联网应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最高法院以7票对2票做出判决,判定CDA的所有主要条款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1 CDA的争议内容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传播庄重法》是规模巨大的电子传播规范重建工作的一部分。该法规定,通过未成年人有机会接触的公共计算机网络传播不庄重的材料或允许他人传播此类材料的行为是犯罪。该法律的管辖范围既包括在线论坛,也包括计算机交互服务。如果被告人被判罪名成立,那么他可能面临高达25万美元的罚金和长达5年的监禁。该法对“猥亵”的定义是,“在特定语境下,以当代社区标准认定的,具有明显冒犯性的言辞描述或描绘性行为、性器官的任何评论、要求、意见、建议、图像或其他传播形式”。
该法通过后不久,美国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宣布,司法部将不会强制实施该法律的最后一条规定,并指出关于禁止通过计算机传播堕胎信息的规定违宪。很快,两起针列新法律的诉讼出现了。在费城,由三位法官组成的法官团于1996年6月宣布该法违宪。该院说,国会在努力限制儿童接近猥亵或冒犯性的材料的同时,对成人可以发布或观看的材料施加了令人无法接受的限制。三位联邦法官中的两位还认定,该法对“猥亵”、“明显冒犯性”等词的定义都不够充分明确,这种含混模糊令其违宪。约一个半月之后,第二个由三位法官组成的法官团在纽约州宣布,《传播庄重法》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这个法官团说,《传播庄重法》的范围过于宽泛。因为它禁止生产、发行受宪法保护的成人材料。
总的来说,CDA法案有争议的条款是“猥亵传送(indecent transmission)”条款和“明显令人厌恶展示(patently offensive displayr条款。“猥亵传送”指:故意(knowingly)传送猥亵(indecent)的通讯(communication)内容给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明显令人厌恶展示”是指:故意让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取得(available)依当今社区标准明显令人厌恶(vatently offensive)的方式描述(depict or describe)性行为或器官等(sexual or excretory activities or organs)信息。触犯上述规定者将受到罚款和最长达两年监禁的惩罚。
2 法院的判决
(1)反驳政府关于援用有关广播的宪法判例以说明自己有权对互联网这一媒体进行管制的观点,史蒂文斯大法官(Justice Stevens)在判决阐明了互联网的性质:互联网是一种快速成长的媒体,对于人们取得信息以及相互沟通十分重要。互联网上最为人知的沟通方式是全球信息网(World Wide Web,简称WWW)。WWW的特点在于讯息接收者往往是主动点选该信息后,才会收到信息,很难意外地收到讯息,因此与传统的电视或收音机不同。“如果将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检查标准应用至本案的新兴媒体——网络时,基本上是不合理的。”
(2)CDA法案中使用的两个概念“猥亵”(Indecent)和“明显令人厌恶”(Patently Offensive)前后意思模糊,不够明确。其模糊性必将导致对宪法第一修正案原则的破坏。其次,CDA法案还是刑事法律。对刑事惩罚的畏惧可以使言论者胆战心惊,甚至保持沉默。
(3)从互联网媒介在传播信息和当时所能够提供的各种服务来看,非法有害的内容,特别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害的色情内容的传播并不像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此类内容那样具有主动侵入性和无所不在性。多数经营色情内容的网站都在其主页采用了事先警告措施,青少年如果想读取这类内容,除了会事先受到警告外,还需要采用积极的肯定性的行为。此外,案件审判时大量的证据证明,青少年偶然遇到这样的内容的机率是很少的。因此,法院不同意以建立在假想基础之上的危害为由,来限制成年人享有的表达自由。
(4)CDA法案的规范范围过宽。其禁止的不仅包括商业言论和商业实体,还包括所有在互联网上面对末成年人在自己的计算机上置放、展示、传送猥亵信息的非盈利性的实体和个人。同时所使用的普通的、未经界定的模糊用语“猥亵”和“明显令人厌恶”包含了很大一部分具有严肃的教育、科学和其它价值的非色情材料。更严重的是,适用于判定互联网上不良内容的社区标准将有可能被用来评判任何一个全国范围内的不良交流。这样做不仅劳民伤财,而且由于各地标准的千差万别。这样的行为极易被定为猥亵和明显令人厌恶而招致处罚。从而为政府限制、侵犯甚至剥夺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大开方便之门。
(5)法院承认,保障儿童不受网络有害内容的伤害是社会大众的共同期望,法院也欣赏国会立法管制网络有害言论的做法。但是立法机关在订定法规保护特定少数人权利的同时,必须顾及社会其它人的权益,即不违反宪法有关人权保障的规定,此乃美国立国之本。
CDA的失效,并未阻止美国政府通过法律管制互联网不适宜内容的努力。1996年儿童色情保护法(Child Pornography Prevention Act。简称CPPA)获得通过,该法禁止传播以青少年性行为为描述对象的内容,并将其范围扩大至计算机合成等所谓“虚拟青少年色情”(virtual child vomography)。1998年1月,美国国会通过被称为“CDA之子”的《儿童在线保护法》(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简称COPA)要求商业网站对未成年人屏蔽掉所有色情内容,违者将面临6个月监禁和每天15万美元的罚款。但是这些法律最终都被认定违宪。
尽管CDA等法案最终被判违宪,但是最高法院也并非主张对“不正当育论”等不适宜内容应该听之任之、不闻不问,法官们也承认保障未成年人不受色情内容侵害是国家的“重大利益(Compelling Interest)”。联邦最高法院肯定在有非常重要的政府利益存在,而且不对受管制的对象加诸任何不当负担(une burden)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通过合乎管制目的手段,要求受管制对象提出政府所需要的“事实资料”。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表达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的;政府对互联网的内容管制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应当管制,而在管制的限度。美国政府在色情内容管制立法方面的主要障碍,在管制手段的选择方面。因此如果美国政府能注意到这一点,也许能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也符合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精神。
三、美国互联网内容管制以自律为主
在美国,对互联网不适宜内容的管制涉及的核心问题是言论自由问题,而宪法第一修正案是这一问题最基本的起点,因为任何针对言论的限制都要受到第一修正案的检验。
一些主张网络自由与权利的相关组织主张大力发展网络的自由特性。强调网路之所以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媒体。取决于信息分享、跨区域与无限制的特质,而这些特质正是信息得以快速流通并累积的主因,倘若网络通过政府的机制介入管制,则阻碍了科技发展与信息流通,将会限制网络使用的发展空间。因而坚决反对政府力量介入网络管理。这在美国表现的得比较突出。由于CDA等法案最终被判违宪。美国也由主张立法管制网络内容的国家。转入了要求从业者自律以及通过技术的方式对网络的内容做劝导和管理,并呼吁家长、业者、学校与图书馆及政府相关部门多方合作,对保护儿童不受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信息侵害,投人更多的心力。政府、企业还有消费者开始形成一个共识:与现在就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相比,鼓励并坚持行业自律更为重要。
美国政府在道德层面对互联网的调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互联网经营者人手,呼吁其遵守互联网行为准则,保障互联网秩序,提倡行业自律;另一方面,政府从网络使用者入手,呼吁他们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禁止不忘使用行为。在行业自律方面,政府会联合网络经营者和业界行业组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制定自律规范,或提出参考或建议;行业自律组织也会自主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对网络活动的一般准则达成共识,自觉遵守,自我监督,共同保障互联网秩序的安全。
话说你们学校还挺时髦。。。
‘贰’ 日本,中国,英国和瑞士四个哪个不是网络安全敏感的国家
瑞士 。 瑞士 为永久中立国,自1815年以来一直奉行中立政策。二战后,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瑞逐步调整外交政策,由传统保守的中立向“积极的中立”过渡,把促进和平共处,尊重人权并促进民主,维护瑞海外经济利益,减少全球危机与贫困以及维护人类基本生存条件视为其外交政策的五大目标。自2002年9月加入联合国以来,瑞外交政策更加突出人权和人道主义,大力开展斡旋外交,力图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独特作用,扩大瑞的国际影响。 瑞士 同世界上192个国家建有外交关系。
‘叁’ 什么是网络
名称:网络
汉语拼音:wǎng luò
英文:internet、network、a network
【网络概念】
网络,简单的来说,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
凡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而连接起来,且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系统,可称为计算机网络。
网络一词有多种意义,可解作:
1、流量网络(flow network)也简称为网络(network)。一般用来对管道系统、交通系统、通讯系统来建模。有时特指计算机网络 (Computer Network),或特指其中的互联网 (Internet)由有关联的个体组成的系统,如:人际网络、交通网络、政治网络。
2、由节点和连线构成的图。表示研究诸对象及其相互联系。有时用的带箭头的连线表示从一个节点到另一个节点存在某种顺序关系。在节点或连线旁标出的数值,称为点权或线权,有时不标任何数。用数学语言说,网络是一种图,一般认为它专指加权图。网络除了数学定义外,还有具体的物理含义,即网络是从某种相同类型的实际问题中抽象出来的模型,习惯上就称其为什么类型网络,如开关网络、运输网络、通信网络、计划网络等。总之,网络是从同类问题中抽象出来的用数学中的图论来表达并研究的一种模型。
计算机网络是用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将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台自治计算机系统互相连接起来,按照共同的网络协议,共享硬件、软件和数据资源的系统。
【实现网络的四个要素】
1、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
2、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
3、网络软件软件支持
4、实现数据通信与资源共享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历史】
随着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问世后的十多年时间内,由于价格很昂贵,电脑数量极少。早期所谓的计算机网络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而产生的,其形式是将一台计算机经过通信线路与若干台终端直接连接,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方式看做为最简单的局域网雏形。
最早的Internet,是由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建立的。现代计算机网络的许多概念和方法,如分组交换技术都来自ARPAnet。 ARPAnet不仅进行了租用线互联的分组交换技术研究,而且做了无线、卫星网的分组交换技术研究-其结果导致了TCP/IP问世。
1977-1979年,ARPAnet推出了目前形式的TCP/IP体系结构和协议。1980年前后,ARPAnet上的所有计算机开始了TCP/IP协议的转换工作,并以ARPAnet为主干网建立了初期的Internet。1983年,ARPAnet的全部计算机完成了向TCP/IP的转换,并在 UNIX(BSD4.1)上实现了TCP/IP。ARPAnet在技术上最大的贡献就是TCP/IP协议的开发和应用。2个着名的科学教育网CSNET和BITNET先后建立。1984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规划建立了13个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及国家教育科技网。随后替代了ARPANET的骨干地位。 1988年Internet开始对外开放。1991年6月,在连通Internet的计算机中,商业用户首次超过了学术界用户,这是Internet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此Internet成长速度一发不可搜虚收拾。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阶段
第一代:冲槐远程终端连接
20世纪60年代早期
面向终端的计算机网络:主机是网络的中心和控制者,终端(键盘和显示器)分布在各处并与主机相连,用户通过本地的终端使用远程的主机。
只提供终端和主机之间的通信,子网之间无法通信。
第二代:计算机网络阶段(局域网)
20世纪60年代中期
多个主机互联,实现计算机和计算机之间的通信。
包括:通信子网、用户资源子网。
终端用户可以访问本地主机和通信子网上所有主机的软硬件资源。
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
第三代:计算机网络互联阶段(广域网、Internet)
1981年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订:开放体系互联基本参考模型(OSI/RM),实现不同厂家生产的计算机之间实现互连。
TCP/IP协议的诞生。
第四代:信息高速公路(高速,世判燃多业务,大数据量)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信息高速公路
ATM技术、ISDN、千兆以太网
交互性:网上电视点播、电视会议、可视电话、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网络图书馆等高速、可视化。
中国的网络发展史
1、Internet的阶段性发展
我国的INTERNET的发展以1987年通过中国学术网CANET向世界发出第一封E-mail为标志。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四大主流网络体系,即:中科院的科学技术网CSTNET;国家教育部的教育和科研网CERNET;原邮电部的CHINANET和原电子部的金桥网CHINAGBN。
Internet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大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87—1993年,也是研究试验阶段。在此期间中国一些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开始研究InternetInternet技术,并开展了科研课题和科技合作工作,但这个阶段的网络应用仅限于小范围内的电子邮件服务。
第二阶段为1994年至1996年,同样是起步阶段。1994年4月,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络工程进入Internet,从此中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有Internet的国家。之后,Chinanet、CERnet、CSTnet、Chinagbnet等多个Internet络项目在全国范围相继启动,Internet开始进入公众生活,并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至1996年底,中国Internet用户数已达20万,利用Internet开展的业务与应用逐步增多。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今,是Internet在我国快速最为快速的阶段。国内Internet用户数97年以后基本保持每半年翻一番的增长速度。增长到今天,上网用户已超过1000万。据中国Internet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人数为 6800万人。这一数字比年初增长了890万人,与2002年同期相比则增加了2220万人。
中国目前有五家具有独立国际出入口线路的商用性Internet骨干单位,还有面向教育、科技、经贸等领域的非营利性Internet骨干单位。现在有600多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ISP),其中跨省经营的有140家。
随着网络基础的改善、用户接入方面新技术的采用、接八方式的多样化和运营商服务能力的提高,接入网速率慢形成的瓶颈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上网速度将会更快,从而促进更多的应用在网上实现。
编辑本段【网络的分类】
按覆盖范围分:
局域网LAN(作用范围一般为几米到几十公里)
城域网MAN(界于WAN与LAN之间)
广域网WAN(作用范围一般为几十到几千公里)
按拓扑结构分类
总线型
环型
星型
网状
按信息的交换方式来分:
电路交换
报文交换
报文分组交换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一个关系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的稳定、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问题。其重要性,正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而变到越来越重要。“家门就是国门”,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
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从用户(个人、企业等)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避免其他人或对手利用窃听、冒充、篡改、抵赖等手段侵犯用户的利益和隐私,访问和破坏。
从网络运行和管理者角度说,他们希望对本地网络信息的访问、读写等操作受到保护和控制,避免出现“陷门”、病毒、非法存取、拒绝服务和网络资源非法占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胁,制止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
对安全保密部门来说,他们希望对非法的、有害的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进行过滤和防堵,避免机要信息泄露,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对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从社会教育和意识形态角度来讲,网络上不健康的内容,会对社会的稳定和人类的发展造成阻碍,必须对其进行控制。
【网络的用途】
【网络传播】
中国现代媒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诗兰认为,网络传播有三个基本的特点:全球性、交互性、超文本链接方式。因此,其给网络传播下的定义是: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发布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与阅读是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还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近年来广泛出现于传播学中的一个新名词。它是相对三大传播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而言的。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也被称作网络传播,是现代信息革命的产物(《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我们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网络传播学的相关学科主要有: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
【网络电话】
网络电话又称为IP电话,它是通过互联网协定(Internet Protocol,IP)来进行语音传送的。传统的国际电话是以类比的方式来传送的,语音先会转换为讯号,通过铜缆将声音传送到对方。网络电话则是将声音通过网关(gateway)转换为数据讯号,并被压缩成数据包(packet),然后才从互联网传送出去,接收端收到数据包时,网关会将它解压缩,重新转成声音给另一方聆听。目前网络电话联机方式一般来说可以分为 3 种:PC to PC 、PC to Phone、Phone to Phone。网络电话利用TCP/IP协议,由专门软件将呼叫方的话音转化成数字信号(往往再经过压缩,这也是网络电话软件好坏的技术关键点),然后打包,形成一个个小数据包,小数据包自由寻找网络空闲空间,将语音数据传输到对方,对方的专门设备或软件接收到数据包后,作一个与前面讲的语音转化成数据包的反过程,如果对方的接收器不一致,还要作技术处理以使语音能够还原。通话全程,我们不用特意租用专门的线路,而只是见缝插针地使用网络,大大节省通话费用。一般费用国内都在几分钱,国际费用一般都在几毛钱,费用非常低廉。
网络电话是一项革命性的产品,它可以透过网际网络做实时的传输及双边的对话。你可以透过当地的网际网络服务提供商 (ISP) 或电话公司以很低的费用打给世界各地的其它电话使用者,网络电话内部是免费拨打的。从上班族到家庭使用者、学生、网际网络浏览者、游戏玩家及祖父母等人,网络电话提供给一个完全新的、容易的、经济的方式来和世界各地的朋友及同事通话。
【网络电视】
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的基础设施,以计算机(PC)或“普通电视机+网络机顶盒(TV+IPSTB)”为主要终端设备,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Internet访问、电子邮件、游戏等多种交互式数字媒体个性需求服务的崭新技术。
【网络教育】
网络教育指的是在网络环境下,以现代教育思想和学习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的各种教育功能和丰富的网络教育资源优势,向教育者和学习者提供的一种网络教和学的服务,这种服务体现于用数字化技术传递内容.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非面授教育活动。
【网络金融】
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 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网络保险】
网络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
网络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一种历史趋势,它代表了国际保险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国内的保险网站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保险公司的自建网站,主要推销自家险种,如平安保险的“PA18”,泰康人寿保险的“泰康在线”等;第二类是独立的第三方保险网站,是由专业的互连网服务供应商(ISP)出资成立的保险网站,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但也提供保险服务,如易保、网险等。很明显,以上这两大类网站代表了中国网络保险的发展水平,当对它们的实施策略及市场运作方式进行理性、客观的研究分析后,就能深刻地把握中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状况。
网络保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银行、电信等多个行业,这一工程的完善需要较长的时间。网络黑客的袭击使目前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自身安全缺乏保障,网络保险存在不安全隐患;而网络保险由于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人为因素与深刻复杂的背景及利益关系,使得在网上投诉、理赔容易滋生欺诈行为。因此,仅仅依靠网上运作还难以支撑网络保险。如何禁止和惩处利用网络保险进行保险欺诈的行为?如何实行网上核保与网上理赔及支付?网络保险在我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网络保险技术是由国家科技研发人员研究的整套“安全加固系统”对服务器的安全进行维护,抵制黑客,病毒以及蠕虫入侵。截止2007年12月7号,中央新闻联播以播报新一代的“安全加固系统”已投入运行。
【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On-lineMarketing或Cybermarketing)全称是网络直复营销,属于直复营销的一种形式,是企业营销实践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指企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和手段而进行的各种营销活动(包括网络调研、网络推广、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促销、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的总称。
【网络语言】
网络语言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平面媒介的语言形式。它以简洁生动的形式甫一诞生就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偏爱,发展神速。网络语言包括拼音或者英文字母的缩写.含有某种特定意义的数字以及形象生动的网络动化和图片,起初主要是网虫们为了提高网上聊天的效率或某种特定的需要而采取的方式,久而久之就形成特定语言了。网络上冒出的新词汇主要取决于它自身的生命力,如果那些充满活力的网络语言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约定俗成后就可以被接受。
‘肆’ 五眼联盟是哪五国
这五个国家分别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这五个国家均是以英语为母语、盎格鲁·撒克逊人(民族)的后裔。可以说,在西方各国中这五个国家属于同文同种,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比和德国、法国、意大利的关系更紧密。
1948年,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共同签署了电子间谍网络协议,旨在使这五个英语国家联盟间进行情报分享与联合拦截敌国情报。
每份联盟情报不仅标有秘密等级,还标明了哪个国家具备阅读权限。比如,一份加拿大人才能阅读的情报上会盖上“绝密——仅限加拿大眼睛”的红色印戳:而一份五国都能阅读的情报则会标上“秘密——美、英、加、澳、新眼睛均可”的字样。
在这里,“眼睛”就是国家的代名词。一来二去,五国情报人员开始在私下交流时使用“五眼”这个简洁的名字,而不是又长又拗口的“澳加新英美情报联盟”。
2020年6月2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外交部例行记者会。赵立坚强调,“五眼联盟”情报合作长期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外国政府、企业和人员实施大规模、有组织、无差别的网络窃听、监听、监控,这早已是世人皆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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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眼联盟GDP合计超过全球三成
2018年全年,五眼联盟的GDP总量合计超过了26万亿美元(26.656万亿美元),约为全球同期GDP总量的31.4%。其中,美国一家的GDP就约为全球的24%。
二、五眼联盟人口合计仅约为全球6%
人口方面,五国中也是美国最多!截止到2018年年底,美国人口约为3.28亿,人均GDP高达6.25万美元。其次是英国,截止到2018年年底,英国人口约为6650万,人均GDP超过4.2万美元。
2018年加拿大人口略微超过3680万,其人均GDP超过4.6万美元;澳大利亚在2018年的人口约为2515万,其人均GDP超过5.6万美元;最后就是新西兰,其人口略微超过480万,人均GDP约为4.3万美元。
这样,五眼联盟人口合计4.613亿,约为全球人口的6%。但人均GDP却高达5.778万美元,是全球人均水平的5倍以上。
‘伍’ Internet起源的时间,它的前身叫什么
因特网是“Internet”的中文译名,它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它的前身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主持研制的ARPAnet。
20世纪50年代末,正处于冷战时期。当时美国军方为了自己的计算机网络在受到袭击时,即使部分网络被摧毁,其余部分仍能保持通信联系,便由美国国防部的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建设了一个军用网,叫做“阿帕网”(ARPAnet)。
阿帕网于1969年正式启用,当时仅连接了4台计算机,供科学家们进行计算机联网实验用,这就是因特网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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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大发展,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人们对信息的意识,对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重视越来越加强,这些都强烈刺激了ARPAnet和NSFnet的发展。
今天的Internet已不再是计算机人员和军事部门进行科研的领域,而是变成了一个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覆盖全球的信息海洋。
在Internet 上,按从事的业务分类包括了广告公司,航空公司,农业生产公司,艺术,导航设备,书店,化工,通信,计算机,咨询,娱乐,财贸,各类商店,旅馆等等,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一个信息社会的缩影。
‘陆’ 互联网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Internet的最早起源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DARPA(Defenc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的前身ARPAnet,该网于1969年投入使用。由此,ARPAnet成为现代计算机网络诞生的标志。
从六十年代起,由ARPA提供经费,联合计算机公司和大学共同研制而发展起来的ARPAnet网络。最初,ARPAnet主要是用于军事研究目的,它主要是基于这样的指导思想:网络必须经受得住故障的考验而维持正常的工作,一旦发生战争,当网络的某一部分因遭受攻击而失去工作能力时,网络的其他部分应能维持正常的通信工作。ARPAnet在技术上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TCP/IP协议簇的开发和利用。作为Internet的早期骨干网,ARPAnet的试验并奠定了Internet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较好地解决了异种机网络互联的一系列理论和技术问题。
1983年,ARPAnet分裂为两部分,ARPAnet和纯军事用的MILNET。同时,局域网和广域网的产生和逢勃发展对Internet的进一步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ASF(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建立的NSFnet。NSF在全美国建立了按地区划分的计算机广域网并将这些地区网络和超级计算机中心互联起来。NFSnet于1990年6月彻底取代了ARPAnet而成为Internet的主干网。
NSFnet对Internet的最大贡献是使Internet向全社会开放,而不象以前的那样仅供计算机研究人员和政府机构使用。1990年9月,由Merit,IBM和MCI公司联合建立了一个非盈利的组织―先进网络科学公司ANS(Advanced Network &Science Inc.)。ANS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美范围的T3级主干网,它能以45Mbps的速率传送数据。到1991年底,NSFnet的全部主干网都与ANS提供的T3级主干网相联通。
Internet的第二次飞跃归功于Internet的商业化,商业机构一踏入Internet这一陌生世界,很快发现了它在通信、资料检索、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巨大潜力。于是世界各地的无数企业纷纷涌入Internet,带来了Internet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飞跃。
3、Internet在我国的发展进程及现状
关于中国公用数据通信网 我国已建立了四大公用数据通信网,为我国Internet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1)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通信网(ChinaPAC)。该网于1993年9月开通,1996年底已覆盖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和一部分发达地区的乡镇,与世界23个国家和地区的44个数据网互联。
(2)中国公用数字数据网(ChinaDDN)。该网于1994年开通,1996年底覆盖到3000个县级以上的城市和乡镇。我国的四大互联网的骨干大部分都是采用ChinaDDN。
(3)中国公用帧中继网(ChinaFRN)。该网已在我国的8大区的省会城市设立了节点,向社会提供高速数据和多媒体通信。
(4)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该网于1995年与Internet互联,物理节点覆盖30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个城市,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电话通达的地区。1998年7月,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骨干网二期工程开始启动。二期工程将八个大区间的主干带宽扩充至155M,并且将八个大区的节点路由器全部换成千兆位路由器。
2000年下半年,中国电信利用n*10Gbps DWDM和千兆位路由器技术,对ChinaNet进行了大规模扩容。目前,ChinaNet网络节点间的路由中继由155M提升到2.5Gbps,提速16倍,到2000年底ChinaNet国内总带宽已达800Gbps,到2001年3月份国际出口总带宽突破3Gbps。
关于中国Internet的发展阶段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大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86.6-1993.3是研究试验阶段(E-mail Only)
在此期间中国一些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开始研究Internet联网技术,并开展了科研课题和科技合作工作。这个阶段的网络应用仅限于小范围内的电子邮件服务,而且仅为少数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发展经历如下:
1986 : Dial up (Terminal)
1990 : X.25 (1989.11: CNPAC,1993.9: CHINAPAC)
1993.3 : Leased Line(DECnet) (Email Only)
第二阶段为1994.4至1996年,是起步阶段(Full Function Connection)
1994年4月,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络工程进入互联网,实现和Internet的TCP/IP连接,从而开通了Internet全功能服务。从此中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有互联网的国家。之后,ChinaNet、CERnet、CSTnet、ChinaGBnet等多个互联网络项目在全国范围相继启动,互联网开始进入公众生活,并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96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数已达20万,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与应用逐步增多。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今,是快速增长阶段。
国内互联网用户数97年以后基本保持每半年翻一番的增长速度。增长到今天,上网用户已超过2000万。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1年6月30日,我国共有上网计算机约1002万台,其中专线上网计算机:163万台,拨号上网计算机:839万台,上网用户约2650万人,其中专线上网的用户人数为454万,拨号上网的用户人数为1793万,同时使用专线与拨号的用户人数为403万。除计算机外同时使用其它设备(移动终端、信息家电)上网的用户人数为107万。CN下注册的域名128362个,WWW站点242739个,国际出口带宽3257Mbps。
详情可参考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中国Internet发展大事记》。 中国目前有十家具有独立国际出入口线路的商用性互联网骨干单位,还有面向教育、科技、经贸等领域的非营利性互联网骨干单位。现在有600多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ISP),其中跨省经营的有200家左右。
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近年来,中国先后启用了数个国际光缆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中日、中韩、环球海底光缆系统、亚欧陆地光缆系统;正在建设的有:亚太2号海底光缆、中美海底光缆、亚欧海底光缆。1999年共有13条国内干线光缆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光缆总长100万公里。国内互联网骨干网络对原有信道全面扩容,中继电路以155M为主。随着密集波分复用(DWDM)技术广泛应用于光通信建设,互联网骨干网带宽可达2.5G-40G。
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冷荣泉介绍,我国因特网骨干网从1996年至今已经历了3个阶段:1996年之前,多数采用64K至2M传输通道;1997年至1999年多为2M至115M的通道;2000年到2001年从115M跳到了2.5G;从2002年开始,将逐步进入10G时代。
2002年1月11日,中国电信上海―杭州10G IP over DWDM建成开通,该通道所构建的长途波分复用传输系统,采用了思科公司长途波分复用系统和系列高速互联网路由器。这一系统已被世界各地的大型电信运营商用于构建规模庞大、运行快速稳定的“IP+Optical”网络,并被证明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先进性。这条全国最宽的数据通信通道的开通,标志着我国因特网骨干传输网从2.5G步入10G时代,标志着中国电信数据传输能力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电信的数据网已经成为真正的高速数据网络、海量带宽网。
关于中国十大互联网简况
目前我国有10家网络运营商(即十大互联网络单位),有200家左右有跨省经营资格的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十大互联网络单位分别是:
(1)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 (2)中国科技网(CSTNET)
(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 (4)中国金桥信息网(CHINAGBN)(已并入网通)
(5)中国联通互联网(UNINET) (6)中国网通公用互联网(CNCNET)
(7)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 (8)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CIETNET)
(9)中国长城互联网(CGWNET) (10)中国卫星集团互联网(CSNET)
其中非营利单位有四家:中国科技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和中国长城互联网。这十大互联网络单位都拥有独立的国际出口。调查显示,截止2001年9月30日,我国的国际出口带宽总和已达到5724M(见下图,未包括中国长城互联网的国际出口带宽数据),与CNNIC在2001年1月的互联网统计调查报告中公布的2799M相比,我国大陆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国际出口带宽增加了2925M,增幅为105%。其中,与美国相连的有4023M(占70.3%),与日本相连的有314M,与韩国相连的有251M,与中国香港相连的有749M,与中国澳门相连的有14M,还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连。另外,这十大互联网络单位与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NAP)之间的连接带宽也达到3558M。我国十大互联网单位之间的相互连接带宽数,以及我国部分ISP与十大互联网单位之间的连接带宽数和国际出口带宽情况请参考中国互联网联接带宽Flash图。
4、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给全世界带来了非同寻常的机遇。人类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当前正在迈进信息社会。信息作为继材料、能源之后的又一重要战略资源,它的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取得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它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
首先,网络缩短了时空的距离,大大加快了信息的传递.使得社会的各种资源得以共享。
其次,网络创造出了更多的机会,可以有效地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有力地拉动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生产力进步。
第三,网络也为各个层次的文化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互联网的确创造了一个奇迹,但在奇迹背后,存在着日益突出的问题,给人们提出了极大的挑战。比如,信息贫富差距开始扩大,财富分配出现不平等;网络的开放性和全球化,促进了人类知识的共享和经济的全球化。但也使得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成为非常严峻的问题;网络的竞争已成为国家间和企业间高技术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网络带来信息的全球性流通,也加剧了文化渗透,各国都在为捍卫自己的网络文化而努力。中国拥有悠久的文化,如何使得这种厚重的文化在网络上得以延伸,这个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5、Internet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Internet发展经历了研究网、运行网和商业网3个阶段。至今,全世界没有人能够知道Internet的确切规模。Internet正以当初人们始料不及的惊人速度向前发展,今天的Internet已经从各个方面逐渐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人们可以随时从网上了解当天最新的天气信息、新闻动态和旅游信息,可看到当天的报纸和最新杂志,可以足不出户在家里炒股、网上购物、收发电子邮件,享受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等等。
Internet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规模,而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全球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当今世界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信息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的新的支柱产业,成为推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新的源动力,并且广泛渗透到各个领域,特别是近几年来国际互联网络及其应用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并且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Internet已经构成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和未来信息社会的蓝图。纵观Internet的发展史,可以看出Internet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运营产业化
以Internet运营为产业的企业迅速崛起,从1995年5月开始,多年资助Internet研究开发的美国科学基金会(NSF)退出Internet,把NFSnet的经营权转交给美国3家最大的私营电信公司(即Sprint、MCI和ANS),这是Internet发展史上的重大转折。
2)应用商业化
随着Internet对商业应用的开放,它已成为一种十分出色的电子化商业媒介。众多公司、企业不仅把它作为市场销售和客户支持的重要手段,而且把它作为传真、快递及其他通信手段的廉价替代品,借以形成与全球客户保持联系和降低日常的运营成本。如:电子邮件、IP电话、网络传真、VPN和电子商务等等的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便是最好例证。
3)互联全球化
Internet虽然已有三十来年的发展历史,但早期主要是限于美国国内的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和它的盟国范围内使用。现在不一样了,随着各国纷纷提出适合本国国情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已迅速形成了世界性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热潮,各个国家都在以最快的速度接入Internet。
4)互联宽带化
随着网络基础的改善、用户接入方面新技术的采用、接入方式的多样化和运营商服务能力的提高,接入网速率慢形成的瓶颈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上网速度将会更快,带宽瓶颈约束将会消除,互联必然宽带化,从而促进更多的应用在网上实现,并能满足用户多方面的网络需求。
5)多业务综合平台化、智能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将成为图像、话音和数据“三网合一”的多媒体业务综合平台,并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公务、电子医务、电子教学等交叉融合。十到二十年内,互联网将超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的影响力,逐渐形成“第四媒体”。
综上所述,随着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趋势的加强,未来的互联网将是一个真正的多网合一、多业务综合平台和智能化的平台,未来的互联网是移动+IP+广播多媒体的网络世界,它能融合现今所有的通信业务,并能推动新业务的迅猛发展,给整个信息技术产业带来一场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