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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申报网络安全

发布时间: 2025-02-06 22:53:30

‘壹’ 运满满网络安全审查要多久

像这样的情况只要你提交了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除非你的照片真的是极度不合格。

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应当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而没有申报的,或者使用网络安全审查未通过的产品和服务,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审查内容: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其中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承担。

‘贰’ 重要!《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月15日正式实施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月1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数据安全合规监管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自2017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以来,经过多次实践和摸索,最终形成此新版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了我国网络安全审查的具体要求,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申报审查提供了指引,并构建了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体系,为关键系统设备上线运行及服务采购设立了严格的安全门槛。同时,建立了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安全风险预判机制,推动安全关口前移,强化供应链安全风险管控,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该办法审查内容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以及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等。审查对象为网络产品和服务,而非禁止或杜绝非国产设备和服务。

审查重点主要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上市存在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与上版相比,新增内容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承载大量用户信息的平台对于中国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了规定,并强制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时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企业构建能力体系包括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台防护体系。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议围绕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运营体系三个维度开展,以实现数据安全治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体系则可从识别认定、安全防护、监测预警、检测评估、事件处置五大环节进行安全建设,以加强安全防护、降低风险影响,并确保管理体系的指导作用和技术体系的落实。

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包括赴港上市是否需要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与数据安全审查的关系、审查的启动条件、审查时限、向谁申报以及运营者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其中,赴港上市不必主动申报,但若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审查机制成员单位可进行审查。网络安全审查与数据安全审查相辅相成,共同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审查启动条件并非仅限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或服务采购以及赴国外上市,还包括由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提请审查或由社会举报的情况。

‘叁’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肆’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审查申报材料起什么个工作日内确定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审查申报材料之日起,以及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申报人。这意味着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申报人通知审查结果。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延长审查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伍’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办法。2020年4月27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的内容如下:
1、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2、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3、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4、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5、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其中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当在与产品和服务提供方正式签署合同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审查人员有失客观公正,或未能对审查工作中获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