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1、网络交易诈骗
近期,李先生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称其网上购买的图书出现异常,并发来异常截图情况,截图上留有淘宝客服技术支持人员的联系方式。李先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添加对方QQ号后,按照要求向对方缴纳保险费用、保证金等费用共计14909元人民币。
案例剖析:网络交易异常诈骗中,诈骗分子会掌握事主相关网购信息,并通过此信息获取事主信任,利用各种理由,诱使事主转账汇款。
2、假机票诈骗
近期,王先生收到一条某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改签退票短信,承诺免费办理改签退票服务且补偿人民币300元。王先生拨通电话与之取得联系,对方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王先生操作完毕后发现其银行卡内的4999元钱被转走。
案例剖析:随着外出游玩的市民增多,购买飞机票发生改签或退款的情况也随之增多,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掌握事主出行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事主航班改签,取得事主信任后,再诱骗事主转账,骗取钱财。
3、钓鱼链接诈骗
近期,李女士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息,内容为银行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234元,请点击进入网站查收,信以为真的李女士点击链接填写银行信息以及验证码后,发现被转走5000元。
案例剖析:此类诈骗一般以积分兑换、网银升级等名义要求事主点击短信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从而盗刷银行卡内资金。
4、网络购票类诈骗
近期,高先生在QQ上添加了一个火车票“黄牛”,通过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支付了300元购票费,后对方称需要激活才能使用,按照要求又添加了一名“客服”人员,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后发现其支付宝被刷走3998元人民币,共计损失4298元人民币。
案例剖析:嫌疑人一般采用QQ、微信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事主购票,向事主发送支付二维码或发送相关链接,诱使事主进行转账汇款。
参考资料
去年这些网络诈骗“新坑”你踩过没?-人民网
2. 保密在线丨国内失泄密典型案例盘点
在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背景下,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国内外间谍活动和失泄密事件频发,提醒我们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它们都凸显了信息泄露的严重后果和防范工作的紧迫性。
1. 大学生兼职陷阱:情报的脆弱防线
2019年,大学生庄宇在寻找兼职工作时,不幸落入境外间谍的陷阱。他受骗拍摄军事设施并提供了敏感信息。最终,庄宇因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判刑。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在寻找兼职时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间谍的陷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可疑行为。
2. 远程办公中的疏忽:信息的瞬间扩散
广西南丹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熊某和区某,因在远程办公过程中处理疫情信息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远程办公时,即使是在日常沟通中,也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谨慎处理敏感信息。
3. 商业秘密的侵犯:法律的严厉制裁
陆某甲和陆某乙违反保密协议,非法使用原工作单位的源代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一案例表明,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知密人员遵守保密协议,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4. 个人信息悲剧:电信诈骗的警示
徐玉玉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电信诈骗,最终不幸离世。陈文辉等人非法获取并利用高考学生信息,这一事件警示我们,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增强保密意识,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以防泄露。
这些案例都发生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它们警示我们要提高警惕,严防信息泄露。无论是在校园兼职、远程办公,还是企业运营或个人生活中,我们都应共同守护信息安全,构建一个更安全的数字环境。
3. 警方发布四类新型网络诈骗案例
盗QQ,刷信誉,唱“好声音”,扮“留学生”
全国首届网络安全宣传周上演压轴大戏。无锡警方发布四类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为网民防骗支招。
“QQ”盗号冒充老总诈骗。今年11月,无锡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在QQ上收到其公司副总的信息,以生意急用为名,要求他向指定账户付款。张某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安排财务人员两次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共计汇款580万元,直到第二天当面见到这位副总时才意识到被骗。
防范提示:此类网络诈骗已形成成熟链条,犯罪嫌疑人首先通过群发邮件或在会计群等特定群内发送财务考试资料等,诱导财务人员点击钓鱼链接,盗取账号密码,之后将财务人员好友列表中的“客户”、“老总”等账号删除,添加伪装的账号,并用此假账号向财务人员提出汇款要求。建议网民定期对电脑杀毒、增打补丁,尽量不要点击、下载陌生人的文件或链接;和他人聊天涉及财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财务人员,面对单位领导通过QQ发送的汇款要求,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见面的方式核实;企业应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涉及转账、汇款等事宜,最好不要通过QQ等网络工具联系。
刷信誉诈骗。无锡市民周某平时无固定职业,在一次浏览某求职网站时,看到“兼职刷客”信息(通过帮人刷信誉获得佣金)。网站“客服”告诉他,只要到正规网站购买100元充值卡,并将密码发送过来进行充值,成功后返还本金,每张卡还可获得3.5元的佣金。首次交易成功,周某尝到甜头,一次性购买了总计35万余元的充值卡交给网站,此后,“客服”人间蒸发。
防范提示:网购中商家的信誉决定了买家对其的青睐度,由此产生了代刷信誉这一新兴的边缘职业,吸引了一批无固定职业和低收入者。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群体急欲轻松赚钱的心理,以兼职刷信誉为借口对他们实施诈骗。建议不要轻信所谓“日赚百元”的网络兼职;不要轻易泄露个人银行账户密码及手机号等隐私信息;涉及到提前交订金或者付费项目时,慎重考虑,不轻易汇款。
“中国好声音”中奖诈骗。 今年6月,无锡市民张某收到短信,称其被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栏目组抽取为场外幸运用户,获得创业基金168000元人民币与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随后,犯罪嫌疑人以交纳保险、税金、公证费等理由诈骗张某共计16万余元。防范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些来历不明的中奖信息,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千万不能相信,更不要与所谓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或汇款。近日,无锡警方在海南省儋州市抓获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今年6月以来,该诈骗团伙在网上搭建虚假的“中国好声音”网站,以被节目组抽中大奖为名,诈骗全国各地网民。 QQ诈骗留学生亲友。今年5月,无锡市民薛先生在QQ上收到在美国留学的儿子发来的消息,称其学校某教授回国动手术急需4.5万美元,并提供了该教授的电话。薛先生在与“教授”联系后,按对方的指示汇款人民币28万余元。后与儿子联系时,才发现被骗。
防范提示: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盗取海外留学生的QQ号码,冒充留学生以交学费、借钱等理由诱骗国内亲友汇款,有的甚至通过剪切制作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的目的。提醒有留学生的家庭,遇到海外亲友通过QQ发送的汇款要求,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见面的方式核实。
4. 关于网络安全的故事或事例
1、聊天陷阱
2006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2、低价陷阱
2018年1月,徐某无意中进入一个买卖二手车的网址,发现其中一辆本田CRV车只要13000元。徐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信息并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押车员已将车子运送至天台县,要求徐某支付余款12500元。
徐某打款后兴冲冲等着去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他再付16870元,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
3、“支付宝”发邮件称需升级
小美在淘宝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店。一个“买家”来店里拍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发了一张截图,显示“本次支付失败”,并提示“由于卖家账号异常,已发邮件给卖家”。小美打开邮箱,果然有一封主题为“来自支付宝的安全提醒”的未读邮件。
小美没有多想就点击邮件里的链接,按提示一步步进行了“升级”,期间几次输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隔天,小美发现账户里的8000多元余额被人以支付红包的形式盗空。
4、代“刷信誉”先交“服务费”
阿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店。去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可以帮忙“刷信誉”的广告,便心动了。加QQ后,对方要求先付钱才能帮其代刷,阿珍就向对方账户汇了1500元“服务费”。没过多久对方又称,需要阿珍再付3000元“保证金”。
这下阿珍起了疑心,要求对方先刷一部分信誉再谈,对方却坚持要阿珍再汇款。阿珍越想越觉得可疑,要求对方退回1500元,对方却怎么都不理她了。阿珍这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
5、“大客户”下单后要“回扣”
去年7月,小罗的汽车用品淘宝店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买家自称是公司的采购,想要长期合作,但希望小罗给“回扣”。一番沟通后,买家很快用另一个旺旺号拍下1万多元的宝贝并付款,随后要求小罗将说好的近2000元“回扣”转给他。
小罗转了回扣后,对方却申请了退款,因为“回扣”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的,无法申请退款,小罗因此损失近2000元。
5. 关于国内外的计算机犯罪的案例,以及它们的相关情况分析
1.2003年金融计算机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日报 (2003年12月8日)
[人民日报]
一名普通的系统维护人员,轻松破解数道密码,进入邮政储蓄网络,盗走83.5万元。这起利用网络进行金融盗窃犯罪的案件不久前被甘肃省定西地区公安机关破获———
2003年11月14日,甘肃省破获首例利用邮政储蓄专用网络,进行远程金融盗窃的案件。这起发生在定西一个乡镇的黑客案件,值得我们多方面关注。
他将犯罪的目光瞄准了邮政储蓄,利用网络窃取了83万余元,最终难逃法网……
10月5日13时12分,定西地区临洮县太石镇邮政储蓄所的营业电脑一阵黑屏,随即死机。营业员不知何故,急忙将刚刚下班尚未走远的所长叫了回来。所长以为电脑出现了故障,向上级报告之后,没太放在心上。17日,电脑经过修复重新安装之后,工作人员发现打印出的报表储蓄余额与实际不符。经过对账发现,5日13时发生了11笔交易、总计金额达83.5万元的异地账户系虚存(有交易记录但无实际现金)。当储蓄所几天之后进一步与开户行联系时,发现存款已经分别于6日、11日被人从兰州、西安两地取走37.81万元,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10月28日向临洮县公安局报了案。
县公安局经过初步调查,基本认定这是一起数额巨大的金融盗窃案,随即向定西公安处汇报。公安处十分重视,立即制定了详细的侦查计划,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并上报省公安厅。
面对特殊的侦破任务,专案组兵分两路,一方面在省、市邮政局业务领导和计算机专家的协助下,从技术的角度分析黑客作案的手段以及入侵的路径;另一方面,使用传统的刑侦方法,大范围调查取证。
专案组首先对有异常情况的8个活期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都属假身份证储户。此时,技术分析的结果也出来了,经过大量网络数据资料的分析,发现作案人首先是以会宁邮政局的身份登录到了永登邮政局,然后再以永登邮政局的名义登入了临洮太石邮政储蓄所。专案组对会宁邮政局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局系统维护人员张少强最近活动异常。暗查发现,其办公桌上有一条电缆线连接在了不远处的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上。专案组基本确认,张少强正是这起金融盗窃案的主谋。11月14日22时,张少强在其住所被专案组抓获。
经过审问,张少强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10月5日,张少强在会宁利用笔记本电脑侵入邮政储蓄网络后,非法远程登录访问临洮太石邮政储蓄所的计算机,破译对方密码之后进入操作系统,以营业员身份向自己8月末预先在兰州利用假身份证开设的8个活期账户存入了11笔共计83.5万元的现金,并在退出系统前,删除了营业计算机的打印操作系统,造成机器故障。第二天,他在兰州10个储蓄网点提取现金5.5万元,并将30.5万元再次转存到他所开设的虚假账户上。10月11日,张少强乘车到西安,利用6张储蓄卡又提取现金1.8万元。
至此,这件远程金融盗窃案告破,83.5万元完璧归赵。
为什么一名普通的系统维护人员,竟然能够闯入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从容地实施犯罪……
案子结束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思索没有结束。
从5日案发,到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中间有整整23天的时间,足以让一名有准备的罪犯逃之夭夭。在这段时间内,邮政储蓄专用网络依然处在门户大开状态,如果张少强再起贼心,很有可能损失会更大。
张少强今年29岁,毕业于邮电学院,案发前仅是会宁县邮政局的系统维护人员,谈不上精通电脑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而邮政储蓄网络的防范措施不可谓不严:邮政储蓄使用的是专用的网络,和互联网物理隔绝;网络使用了安全防火墙系统;从前台分机到主机,其中有数道密码保护。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张少强如此轻易得手。
分析整个案例,不难看出,是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才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局面。案发前,张少强私搭电缆,从来没有人过问,更没有人阻止,让他轻易地将邮政储蓄专用网络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而另一方面,临洮县太石镇的邮政储蓄网点竟然一直使用原始密码,不仅没有定期更改,也没有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保密,于是张少强很轻松地就突破了数道密码关,直接进入了操作系统,盗走了83.5万元。而且,当工作人员发现已经出了问题时,还认为是内部网络系统出了故障,根本没有想到会有网络犯罪的情况发生。
这件案子让我们警觉,使用网络的工作人员,甚至包括某些行业的专业人员在内,缺乏基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才让黑客有机可乘。
甘肃省今年已立案查处了51起网络犯罪案件。警方提醒:必须强化网络安全意识……
当前,网络的应用在社会生活中已显得举足轻重。与此同时,从1986年我国发现首例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以来,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逐年大幅度上升。
据甘肃省公安厅网监处的马电行处长介绍,甘肃省近年来网络犯罪的数量几乎是成倍增长,今年已经立案查处了51起相关案件,而且据他估计,还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报案。
在这些网络犯罪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在张少强案结案之后,甘肃省公安厅网监处的叶弘副处长曾经感叹道:“我们处总共只有60多个网络警察,负责全省的网络安全工作,但是一多半的警力都浪费在抓一些简单的案子上面。”公众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重应用轻管理,尤其不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即使是某些涉及到民生的行业也是如此,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负责的管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普通的工作人员又缺乏专门的安全防范知识,当犯罪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这些都造成了网络领域内犯罪现象的急剧增长。
网络安全专家把网络犯罪归纳为五性: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张少强案也告诉我们,网络联结的广阔性一旦管理不善,可能就成了它的弱点,即使这种管理不善是在一个偏僻乡村的网点,它也可能成为黑客进入网络核心的一条捷径。
如果网络是无处不在的,那么,它的安全管理也应该是无处不在的。
世界上第一例有案可查的涉计算机犯罪案例于1958年发生于美国的硅谷,但是直到1966年才被发现。1中国第一例涉及计算机的犯罪(利用计算机贪污)发生于1986年,而被破获的第一例纯粹的计算机犯罪(该案为制造计算机病毒案)则是发生在1996年11月2。从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方法和类型成倍增加,逐渐开始由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犯罪向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发展,并呈愈演愈烈之势,而后者无论是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方面都远远大于前者。正如国外有的犯罪学家所言,“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犯罪,”同时,计算机犯罪“也将是未来国际恐怖活动的一种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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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x.1tb.cn/n/2005-4/18130017477.shtml
http://www.yhxx.com/slblog/ViewLog.asp?BlogID=45&LogID=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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