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安全重保2021年
1. 本办法旨在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本办法应运而生。
2.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网络平台运营者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若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应按照本办法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当事人指的就是上述两类运营者。
3. 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风险与促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评估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及其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4.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审查规范并组织实施。
5.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预判其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若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应向审查办公室申报审查。
6.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采购过程中,可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非法获取用户数据、不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等。
7. 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8. 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时,需提交申报书、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采购文件等相关材料。
9. 审查办公室应在收到审查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0.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因素,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业务连续性、供应渠道可靠性等。
11. 审查办公室在确定需要开展审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2.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审查结论建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若意见一致,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当事人;若意见不一致,则启动特别审查程序。
Ⅱ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多少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45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
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的内容如下:
1、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2、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3、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4、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5、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办法》修订背景
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通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活动进行审查和对部分重要产品等发起审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9月1日,《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
我们据此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并明确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Ⅲ 用户信息超百万公司国外上市须审查 ,公众可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的时限: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运营者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 央视新闻-国家网信办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审查
Ⅳ 2021年网络安全审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根据《办法》要求,补充提供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根据《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承担。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在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指导下,承担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具体组织审查工作等任务。
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内容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
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Ⅳ 七部门进驻滴滴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2021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频繁指出,网络安全产品、服务、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凸显出相关部门的又一重视,无疑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施加一项重任和使命。
近年,随着相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和升级,相关部门对该领域的要求也越加严格,只有立法受到了监管,才能给企业带来管制和约束,从而为网络安全建设发力。
1、网络安全建设投入将提升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最近的网络审查事件,会让企业加大对网络安全建设的投入,依据目前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条例,来完善和整改自有业务的缺陷,以防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突然袭击”。这对于自认为没有攻击价值的企业明显是个很好的管制,不再吝啬投入预算于网络安全工作。
2、网络安全再次引起重视
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让网络安全再次得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滴滴早已活跃在大众视野中,很少有人不知道该应用,“滴滴出行”通报被下架整改,大范围普及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及不可逆向而行。此外,也给相关处罚企业和其他广大企业一个提醒,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
3、网络安全监管势在必行
防范网络攻击固然重要,但也别忘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近期被网络安全审查的企业,“滴滴出行”、“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均于近期在美国上市。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也指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由此可见,网络安全监管势在必行。
《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都将时刻约束着企业,企业的系统、网站或APP等业务支撑平台都应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来做好相关工作。企业做到自身内部审查,发现安全工作的不足并及时整改,在网络安全审查面前才能从容应对。
Ⅵ 中国网络安全现状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发文称iPhone手机存在安全隐患,Pegasus恶意软件可能会入侵用户的iPhone手机,窃取用户的信息和邮件,甚至可以控制手机的麦克风和摄像头,大数据时代用户或无隐私可言。
实际上,我国对打击大数据泄露安全事件有着强大的决心和执行力,在滴滴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掌握超百万用户信息国外上市须审查。
由此可见,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用户数据的监管变得越来越困难,此次网信办修订《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凸显了我国对收集隐私数据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网络安全行业主要企业:目前国内网络安全行业的主要企业有深信服(300454)、安恒信息(688023)、绿盟科技(300369)、启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1、iPhone存在漏洞对用户数据安全造成威胁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发文称iPhone存在漏洞,Pegasus恶意软件在用户不点击链接的情况下也可以入侵用户的手机,窃取信息和邮件,甚至可以操控用户的摄像头,此消息一出,网友大呼大数据时代无隐私可言,网络安全问题堪忧,实际上,在我国对网络安全问题有着强大的决心,滴滴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掌握超百万用户信息国外上市须审查。
由此可见,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用户数据的监管变得越来越困难,此次网信办修订《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凸显了我国对收集隐私数据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
综合来看,滴滴事件对国家数据安全层面敲起了警钟,而iPhone此次网络安全漏洞问题针对个人数据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铃,相信未来随着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案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网络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的保护。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Ⅶ 网络安全审查到底查什么
#BOSS直聘等被网络安全审查# #滴滴出行被下架#
原创:镇长本人
公众号:大树乡长
最近有一个新词:网络安全审查。
反垄断调查大家已经比较了解了,那网络安全审查是什么,又为什么好像特别针对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呢?
这件事要放在整个国际大环境尤其中美博弈的视角下去考量,比如下半年必然要进行的中美谈判。
最近关于网络安全审查说法很多,但有的太过于荒唐,小镇始终认为对企业要就事论事,要批评但不能造谣,要打击不当得利但也要保护企业的正当利益。
造谣式的批评也分散了 社会 舆论,实不可取;这种造谣对企业正当利益如果造成损害,也理应付出代价。
先辟几个典型的谣言:
第一个:企业把国内数据卖给了美国换取在美国上市。
这个谣言太过低级,要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大多数业务仍然在国内,这么做简直自绝于人民,在美国上市本身也比较简单,没有必要这么做。
更何况,不要小瞧中国政府的威慑力,中美同为世界大国,如果有企业做了这种事,中国一定会追究到底,哪怕在一些方面做出让步也在所不惜,美国也没必要保护几个人。
所以,这个谣言可以停了,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企业在红线问题上绝不会犯糊涂。
第二个:有的质疑中国企业去美国上市伤害中国利益。
一些企业为什么去美国上市,跟VIE架构有关。拆掉VIE架构在国内挂牌上市大概成本是上一轮估值的3%,假如上一轮估值100亿美元,付出的成本大概是20亿人民币,确实很多,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相比付出的资金成本,在国内上市审核远比美国严格、周期太长、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是更大的因素。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外国投资者套现需求,中国现在资金监管太严,如果在国内上市,那外国投资者能拿到的只能是人民币,在香港又溢价太低。
至于中国企业去美国上市,一般来说,国家其实是乐见的。毕竟业务在中国,在美国上市,拿外国人的钱发展中国,对中国没啥不好。
接下来,再简单分析下网络安全审查到底查什么?
直接上结论:审查的重点不在于企业已经做了什么,而在于查企业有没有能力做好信息安全防护。
就拿这几天来说:
1. 这是监管部门第一次启动网络安全审查,而且是依职权主动发起。被调查企业被认定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2.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一个偏向于技术审查的办法,重点是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况。
3. 被调查企业可能被查的是“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4. 被查企业系统运行必然大量采购众多供应商提供的网络设备和服务,是否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将是审查重点。
5. 由于是首次启用网络安全审查,监管部门需要确定一些基本的原则,大概率需要启动特别审查程序,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审查的时间估计在3个月以上,可能持续到2021年底,这也跟中美谈判时间有一定关系。
至于审查结果和最终影响,今天就先不谈了。
为什么要查这些呢?举个例子。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用户个人隐私越来越多的被获取,比如一个人的行程、履历、聊天记录又或者录音等等,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分析很多事情,比如说分析某些人员有什么样的特征,日常去哪里,家在哪里,跟什么人有接触等等。
这些信息一旦达到一个数量级,将具有战略性价值,会使得一个国家透明化。不在于有没有做,而是存在风险就必须重视。
我们当然相信成长在中国的企业是不会有胆子更没必要泄露这些数据的,但是面对外国的国家力量,我们的企业是否有能力保护这些数据?如何确保企业自己的员工不会出现问题?维持运营的相关设备和服务有没有问题?
而这些,就是本次审查的重点。
中国企业赴美上市,还将面临一个难题:美国通过的《外国公司承担责任法案》,明确要求在美上市公司证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美国相关部门可以要求企业提供上市审计底稿和相关数据,届时如何处理将是很艰难的决断。
相比之下,反垄断不过是市场经济领域的事情。
最后提醒下有志于上市或者海外开拓的企业家,中国已经是世界性大国,除了考虑行业、商业,还要考虑国家战略和政策,一些企业还应该把国际因素考虑在内。
时代变了,尽可能避免误判,才能更好的发展企业。
Ⅷ 2022年上半年发布的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有
国家政策
1、2022年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2、2022年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3、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21〕51号)
《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明确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
4、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部署了八项重点任务,在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方面,提出了三个方向的要求,一是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并系统阐述了网络安全对于数字经济的独特作用及重要性。
5、2022年1月18日,发改委、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21〕1872号)
《意见》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6、2022年1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云网融合 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算力供给体系。
7、2022年1月26日,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数据安全保障提出,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农业农村数据安全保护,落实涉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8、2022年2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供应链安全为核心,重点加强对数据安全的关注和规范,聚焦网络产品、服务及数据处理活动,助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网络平台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