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划分涉及多个标准与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据GB17859-1999,网络安全等级分为五级,涵盖自主保护、系统审计、安全标记、结构化信道以及访问验证等关键要素。
其次,GB/T 25070-2019标准同样划分为五级,其中访问验证等级调整为专控级,与GB17859-1999标准保持一致性。
在GB/T 22239-2019中,网络安全要求分为五级,但技术内容有所偏颇,这可能与专家对网络安全原理的理解不足有关。
GB/T 22240-2020标准允许自行或由管理部门确定网络安全等级,并对技术内容进行细分,包括持续性和网络安全保护性,以适应具体场景。
中国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可能存在技术专家缺失,导致对于B/S、C/S信息系统安全架构以及虚拟网络作用的理解不足,网络安全标准逐渐偏离基本逻辑原理,与欧美存在较大差距。
计算机网络和逻辑网络拓扑设计的核心需求在于基于相同访问权限组网,而网络安全的技防标准旨在划分不同安全等级,形成可证明的安全网络。
在UNIX用户组和局域网中,通常采用结构化信道保护机制,安全标记与结构化保护在企业局域网内具有相似性。
国内工程师可能受限于欧美技术限制,对网络安全缺乏深刻理解,未能设计出符合网络安全逻辑原理的高安全等级网络,倾向于使用攻防策略。
VLAN信道标记设计需遵循访问权限,确保IP或VLANID对应用户访问权限,访问控制必须与用户权限一致。
无论是网络攻击还是病毒攻击,都会导致用户访问权限不符的超授权访问行为,APT攻击也不例外。
网络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已基本实现,但常规方案与标准方案存在差异,中国网络安全技术方案大多存在错误。
常规方案缺乏网络安全基本逻辑原理支撑,单纯依赖外置防火墙、网闸、IDS/IPS等措施,可能无法达到自主防护级标准。在许多网络安全事件中,即使安装了防护设备,也未能有效保障网络安全,这与对网络安全基本原理的缺乏理解密切相关。
❷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别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五级防护水平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具体介绍?
1、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3、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4、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5、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_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
总结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级别划分是根据网络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网络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
❸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公安部“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