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有哪些安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2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的安全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
安全缺陷和漏洞的告知义务:发现其网络产 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 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维护义务:网络产品、 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 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