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赛安全责任书
比赛安全责任书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比赛安全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比赛安全责任书1
一、比赛前由各校负责人带领参赛人员到比赛地点,不得迟到。
二、离校期间各参赛人员的安全由该校带队人员负责。赛事期间请尊重裁判判决,不得在场馆内寻衅滋事,严禁打架斗殴,如果在比赛进程中出现裁判误判的状况,可以向赛事总裁提出抗议,各院校带队负责人将于总裁共同决议,必须服从最终决议,不得影响比赛进程。
三、各校负责人必须按时将各校的参赛费用提交给赛事举办方,不得拖欠拒交。
四、赛事承办方在购买奖品,预定场地,购买比赛用球之后必须留有收据,各校参赛人员和负责人如对费用去向有疑义可以查看收费单据。
五、参赛人员因非正常原因离开比赛场地并影响比赛进度的自动视为弃权。不得提出抗议。
各校负责人签名:xxx
xx.xx.xx
比赛安全责任书2
自20xx年3月始崂山区育才学校初中部第三届“校长杯”足球联赛将会开始,联赛为期两个月,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参加训练和上场比赛: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有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训练和比赛期间,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教练或学校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训练前个人必须向球队领队、裁判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球队组织纪律,如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双方负责,教练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校为确保训练安全,并组织每位参加队员投保,参加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崂山区育才学校校园足球教练和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崂山区育才学校教练或学校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
本责任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一式一份,家长签字后由学校保存。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崂山区育才学校
20xx年3月1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3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我院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将举办20xx年新生篮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为爱好篮球的同学们提供交流的平台。为让本次活动能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以保证这次系篮球赛顺利进行。
一、在比赛开始之前,请所有参赛队员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肌肉拉伤,抽筋等情况发生。
二、比赛至始至终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按校方规定给予处分。
三、服从主办方要求划分各班级啦啦队成员区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口角冲突,发生冲突将给予技术犯规严重者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因激烈的身体对抗难免造成碰撞、拥挤、摔倒甚至扭伤的情况,觉得身体不适的,应立即退出比赛,不允许带伤坚持,比赛中有任何出血情况,不允许继续上场比赛。
五、规范换人顺序,保证“一上一下”,所有场上队员必须是本系本年级的同学,不允许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六、坚决杜绝球场暴力,严禁打架斗殴,有煽动情绪、带头肇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不允许患有疾病的同学参加比赛,不允许有较多病史的同学参加比赛。
八、各参赛队建议自备受伤护理工具,如云南白药等,若有球员受伤,及时给予救治。
九、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请参赛球员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我已阅读完“建工杯”篮球赛安全责任书,并承诺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执行。
队长签名:
电气学院体育部
20xx年10月
比赛安全责任书4
根据"中国体育彩票杯"20xx年xx市中学生足球联赛通知精神,及20xx年日照市中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并按照开发区宣传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足球队队员将于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7月15日进行校内外集中训练和比赛,训练及比赛采取学生及家长自愿参与办法,届时,来回学校的交通安全由家长责。
训练时间:7月6日——7月13日,15::00——17:30
比赛时间:7月14日——7月10日,8:00——18:00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x开发区中学
20xx年7月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5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____________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XXX小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6
为了确保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比赛能够在公平,公正,健康的环境下顺利进行,经参赛球队共同商定,决定签署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书。我们一致同意:
1、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由各专业组成球队,一致同意志愿参加并承担参赛费用。球队队员均都进行了身体检查,我们保证本队球员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本次赛事的身体条件。因健康或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由队员本人自行承担。
2、我们已经对本球队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了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运动员个人素质教育。我们将以积极严肃的比赛态度和公平竞争的比赛精神参加每场比赛,切实维护赛事的公正性,纯洁性以及赛事的完整性。比赛中我们球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绝对服从主办方统一安排和管理,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杜绝运动场和任何一方争执。如有发生违规现象,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我们将严格遵守赛事各项规定及章程。对于违反竞赛规定和竞赛章程的任何行为和过错,自愿接受主办方各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处罚。
4、我们确保队员比赛过程动作文明规范,遵守赛事相关规定,我们自觉禁止各种恶意伤害动作。主办方有权对任何恶意犯规或恶意伤害动作和行为进行处罚和追加处罚。造成对方意外伤害的,由伤害实施者承担责任。
5、我们承诺并确认:本次赛事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各个参赛球队均应为参赛队员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各个参赛队员均清醒的认识到足球比赛的危险性并能承受此活动带来的意外伤害。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均无条件承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因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导致本人或他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意外损害,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全部承担,与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无任何关系。活动运作者也不承担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
6.对于给受害方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施害方应独立承担一切后果,且无条件禁赛,施害方禁赛期间,施害方所在球队禁止添加新的球员,直到禁赛结束为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运作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组织比赛是为系部新生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平台,在组织,运作赛事及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出现各种问题,杯赛组织者只负责协调,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7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xxx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七一剑南路小学(盖章)
20xx年4月2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8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传媒学院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团委学生会策划并组织了本次迎新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促进各专业间学生以及新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特举办本次活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份安全责任书,望广大球队队员准守。
一、比赛承诺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迎新杯”足球比赛的人员(含活动发起人或领队)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足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足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交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不含医疗保障)。
4.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7.参赛球队所有人员队员必须服从裁判指导,遵守比赛秩序,文明比赛,不打架斗殴。否则,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社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为本次足球赛能顺利进行,诚挚要请11级和0903班辅导员到现场观看,以及监督比赛过程。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系“迎新杯”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4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足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迎新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足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Ⅱ 引流团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会怎么判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三)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电子政务、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网信、电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信息网络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其他文书形式,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改正措施。认定“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应当综合考虑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确、合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第三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一)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二百个以上的;(二)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二千个以上的;(三)致使传播违法信息,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四)致使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的;(五)致使利用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或者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的;(六)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以上的;(七)其他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情形。第四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一)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三)致使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用户信息五万条以上的;(四)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五)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八)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五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影响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证据灭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二)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三)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的;(四)致使刑事诉讼程序受到严重影响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六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一)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的;(二)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三)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的;(四)致使信息网络服务、网络设施被用于实施网络攻击,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五)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用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六)致使国家机关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网络受到破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七)其他严重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形。第七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第八条 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二维码、访问账号密码及其他指引访问服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发布信息”。第十条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二)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注册账号数累计达到二千以上的;(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数量达到五个以上或者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四)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一百条以上的;2.向二千个以上用户账号发送有关信息的;3.向群组成员数累计达到三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发送有关信息的;4.利用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三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有关信息的;(五)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六)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第十六条 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实施前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第十七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第十八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