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监局的电话是多少
公安部网监举报电话010-85223518。
1、网监职责: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贰’ 12339网络举报平台
国家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国家的安全都不能保证,这个时候人民的安全也无法保障,国家的安渣滑漏全又包括了很多部分,其中就有间谍侦查,出现了间谍等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2339,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一、12339网络举报平台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二、业务范围
通告指出,公民和组织如发现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等间谍行为或线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同时,要求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烂不得编造。为便于核实举让带报内容及奖励,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出现了间谍等有可疑迹象的情况之后,都可以拨打12339的服务热线,只要是举报成功,在不同地区不同等级所涉及到的奖励也会不一样,一般可以达到10万元到50万元。
‘叁’ 怎么报网警
如遇到了网络游戏诈骗,兼职被骗,电信诈骗,网上代购,基金收益退款,如果损失了金钱,可以按以下方式报网警:
网上举报热线:QQ 599555110
短信报警:12110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国家网络安全服务热线扩展阅读:
网络警察工作方针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是:依法管理,加强监督,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查处,保障安全。
网络警察“依法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中国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打击各种危害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监督”是在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工作中,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信息网络使用及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
“预防为主”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贯穿安全监察工作的始终。
“确保重点”是保障关系到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部门和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及时查处”是要依法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进行查处,它与预防为主相辅相成,是做好安全监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保障安全”是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安全监察工作的根本目标。
‘肆’ 国家哪个部门负责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