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监要求公司网站进行网安备案,且需要具备一名网络安全员 ,请问这个网络安全员如何报考、
由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推荐即可。
以云南省为例,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网站主办单位中从事网络服务器管理、网络用户管理、网络文件和目录管理、IP地址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关键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增值业务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均需参加培训。
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至少应有2名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从业资格,初、中级任选。培训考试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着的国家《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职业培训丛书,邀请省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领导授课。国家四级(中级)170元/人、国家五级(初级)150元/人。
(1)山东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员扩展阅读:
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实操考试;参加培训学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国家资格证书,作为从事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从业资格凭证。
⑵ 怎样考取安全员证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地点:市建委
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1寸彩色照片6张
4、填写《全国建设行业技术管理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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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到注册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三类人员姓名变更的;
2、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的;
3、三类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
每个月末,注册中心将三类人员的变更信息情况汇总后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由施工安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根据人员信息变更情况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的核查。
后注:
北京地区对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考核报名重新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本)应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B本)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⑶ 公安局安全员是什么
信正辩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根樱销据查询公安政策可知,公安局安全员是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以公开管理的形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联网单位指定的负责本单脊清游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⑷ 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职位是干吗的
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是负责管理网络,负责国家的网络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13、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15、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16、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17、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18、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四条 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短信息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短信息服务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