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法律责任中刑事责任包括哪几个
《网络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 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 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 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
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数据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❷ 单位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谁
党政一把手是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以上资料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❸ 陕西互联网应急中心共有多少家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成员单位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瑞天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四叶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信服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南京铱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知道创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❹ 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
文明上网,快乐健康;文明上网,利于成长;文明上网,提升修养;文明上网,放飞梦想。下面我整理了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希望对你们有用!
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一
为确保本单位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作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做如下承诺:
一、加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渠道的畅通。
二、明确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在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下,自觉、主动按照等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方面进行建设整改,随信息系统的实际建设、应用情况对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四、加强本单位各节点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制定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测试和应急演练。
重大节日及敏感节点期间,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控,加强值班,严防死守,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管理服务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每日零报告制度”,
对本单位出现信息安全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理;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作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如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影响的,本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
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二
学校网络安全承诺书
我作为 学校(学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XXX至X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五、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
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六、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
七、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
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八、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特种岗位未经培训不安排上岗。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九、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十、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按照拟定计划、制定预案、过细准备、动员教育、
落实安全措施、认真总结改进的程序进行组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每月对实验室、校办工厂、实习车间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化学危险品要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双人双锁进行管理;
学生宿舍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4、建立健全学校自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
5、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
每年末,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
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三
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
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云主机租用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云主机租用协议》。
十、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❺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5篇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1
我区接到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__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后,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周密安排自查,对机关各部局配备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近年来,高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日益健全,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计算机管理组织的建设,本着“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指导思想,成立了由管委会副主任为主管,办公室主任为负责人的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并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所有上传信息都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高新区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和《文书_工作制度》等防范制度,将计算机信息系统_工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文件要求,高新区及时制定了高新区门户网站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二、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督促 强化安全教育
高新区在开展网络与信息工作的每一步,都把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放到首位,使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计算机安全保护是高新区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网络和信息安全还将成为创建“平安高新、和谐高新”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人员网络安全意识,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对相关部局进行计算机安全保护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计算机操作员对制度贯彻不够。对此,我们根据检查方案中的检查内容对不合格的部局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各部局在安装杀毒软件时全部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茄态早件、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单位电脑设备外送修理时,有指定人员跟随联系。电脑报废处理时,及时将硬盘等存储载体拆除或销毁。
三、信息安全制度日趋完善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颤雀我们就树立了以制度管 理人员的思想,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各部局提供的上传内容,由各部局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至信息管理员,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管委会领导签发后再上传,以此作为高新区计算机网络内控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保密性。
对照《通知》要求,高新区网站在以往的工作中,主要作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些方面要急待改进。
一是要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
以此来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案件的严重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当中。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技能,经常聘请专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把学到的知识真正融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中,而不是轻轻带过;做到人防与技防结合,真正设置起一道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2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集中开展全县网络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镇积极组织落实,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况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我镇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行了闭哗深刻的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网络清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网络清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我镇网络安全现状
我镇的政府信息化建设从开始到现在,经过不断发展,逐渐由原来的没有太高安全标准的网络升级为现在的具有一定安全性的办公系统。目前我镇电脑均采用杀毒软件对网络进行保护及病毒防治。
三、我镇网络安全管理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化管理,我镇专门制订了《涉密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我镇定期对网站上的所有信息进行整理,确保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尚未发现涉及到安全保密内容的信息;对我镇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并及时存档备份;此外,我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及演练,积极参加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镇政府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镇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
针对目前我镇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我镇网络安全小组成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我镇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加强我镇干部职工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计算机技术水平。
3、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我镇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
五、对网络清理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网络信息依赖也越来越大,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信息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镇网络信息方面专业人才不足,对信息安全技术了解还不够,希望上级部门能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演练,以提高我们的防范能力。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3
为了增强网络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控水平,避免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按省国资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立刻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网络信息安全机制,明确网络安全责任
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信息安全领导组,主要负责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安全工作的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网信息管理、监控工作,利用网络监控设备监控公司局域网网内用户上网情况,加强对有害信息的跟踪、过滤、封堵和删除,并随时向公司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二、完善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局域网及外网的管理,保护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正常使用,完善了《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置公司网络信息安全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了《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办法》。还制定健全了与网络机房及设备管理相关的制度:《网络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三、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我公司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利用现有的软硬件条件,不断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启用了防火墙设备,对互联网有害信息进行过滤、封堵,定期对防火墙进行检查维护。
2、在局域网内安装了杀毒软件,网络管理员每周对杀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升级,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与杀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实行实名制度登录,使用行为设备对各终端数控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带有病毒的用户电脑收发数据的异常,并通知到使用者本人,避免对服务器的运行造成影响。对于使用移动终端的用户纳入办公用户管理。
4、实行信息发布专人负责制,公司有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信息的定期维护和更新,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核。
5、定期对服务器的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对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数据恢复。目前我公司正准备增加备份设备,提高系统和数据的备份能力。
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确保网络畅通、信息无害
1、机房安全隐患检查细致
机房的安全检查是机房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要求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设备运行状况检查,逐个机柜对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机房防尘、防鼠、空调运行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消防安全检查,对机房消防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电源设备是否存在过热等进行检查。管理员对机房安全检查到位,记录详细完整。
2、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到位
宣传部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检查公司网站上的宣传主页和链接,定期检查网站的内容。综合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公司的网上信息监控和管理工作,定时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综合行政部对局域网用户的上网行为进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对网络不良信息进行封堵。机房管理员每周对日志服务器检查一次,掌握数据通过路由器的基本情况,分析设备是否正常,了解网络是否健康。
五、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加强职工网络安全意识
为保证网络及各种设备安全有效地运行,减少病毒侵入,就网络安全及信息系统安全的相关知识对所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实用的网络安全防范技巧,加强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
充分利用公司qq群,发布信息安全警报、病毒防护方法、网络维护通知等信息,保证与职工密切沟通,共同维护公司网络的信息安全。
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六、薄弱环节与整改措施
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线路裸露在机柜外、纷乱不整齐。立即对线路进行限期整改,做到线路整齐、标签规范。
2、少数职工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办公电脑有感染病毒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4
一、信息安全总体情况
(一)成立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班子成员局长陈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韦典宣同志为副组长,网络管理人员以及信息系统使用的'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安全小组的成立,明确了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管护人员和管理机构。
(二)制定检查方案,确立检查范围
信息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所要检查的部门、范围、具体要求作了部署,具体内容包括:
1、政府信息系统:检查南宁市电子政务内网统一工作平台、南宁市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政民互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信访、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站、市委机要网、档案管理系统。
2、安全 规章制度 和安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防入侵和防病毒情况、人员出入情况;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计算机密码、口令的保密状况;计算机软件、程序等电子文件和加密狗的保管、使用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具体措施,一是对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软件更新和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接入政府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有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三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严格禁止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
(四)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1、制定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我局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2、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不断地健全的灾难备份系统、完善的灾难备份恢复计划,以降低或消除各种灾难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五)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国产化情况
1、终端计算机的保密系统和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皆为国产产品。
2、档案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皆为市政府、市委统一指定产品系统。
(六)完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和系统安全保护策略
完善、整理了各个部门、岗位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要求,如重要岗位不准窜岗、混岗;人走机关等。对每一台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护策略进行了检查、发现不规范不安全的地方及时处理解决。
(七)强化操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
我局不断加强对计算机使用者的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每一个使用者安全使用网络的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每台入网计算机的使用者、ip地址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了网络机房安全管理工作。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严厉查处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惩处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总之,我局对涉及信息系统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及职责、人员管理、体系结构、网络安全、设备和操作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物理环境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等环节进行查找、分析和归纳,对已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措施进行核实和评价。从自查情况看,我局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总体情况良好,不同类型的网路应用全部实现了物理隔离,多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信息系统安全事件。
二、信息安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不少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管理上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2、网络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
3、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够完善,未能覆盖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制度的完善已列入今后的重点工作。
4、部分信息系统的数据无可靠备份,出现故障后,会导致系统使用中断。
5、在设备和操作系统安全环节,缺乏有效审计手段,无法建立可行的审计策略。
6、防病毒系统更新、升级滞后,整体运行不稳定,信息系统存在感染计算机病毒的风险隐患。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隐患与不足,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安全,我局应围绕信息系统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在完善规章制度、丰富技术手段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1、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市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目录,再次检查规章制度各个环节的安全策略与安全制度,并对其中不完善部分进行了重新修订与修改。
2、组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等核心技术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加强设备安全巡检,防患于未然。
3、修订《市城 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使之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要求。
4、强化技术a、b角配置,并要求a、b角同时参与技术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5、确保客户端防病毒系统的正确有效,确保安全补丁的及时分发。
6、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客户端安全监控及授权管理,确保系统安全。
三、对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培训,使安全技术人员及时更新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知识,提高相关管理及法律法规等的认识,不断地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
(二)加大网络安全设备的投入。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乡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三是要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
四是要加大对线路、系统等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加大更新力度。
五是要提高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便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防范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网络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篇5
一、网络安全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抓在手上。单位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有关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安全保密有关事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计算机失密、泄密事故;其他非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及网络使用,也严格按照局计算机保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落实了有关措施,确保了机关信息安全。
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情况
一是网络安全方面。我单位配备了防病毒软件,采用了强口令密码、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
二是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实行领导审查签字制度。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上传;二是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对计算机密码口令、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应用程序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与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管,认真做好系统安全。
三是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我单位系统相关设备的应用一直采取规范化管理,硬件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单位硬件的运行环境符合要求,打印机配件、色带架等基本使用设备原装产品。网站系统安全有效,暂未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三、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情况
我单位根据《xx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园区网络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园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及时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截止目前,我单位尚未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四、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等以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同时我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确保防微杜渐。
五、windowsxp停止安全服务应对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针对windowsxp停止安全服务的情况,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护。要求单位人员及时下载安装国内相关企业提供的防护软件,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同时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的防控,并结合自身的信息系统的应用特点和安全的要求需求,综合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六、数据泄露及系统被控制情况
我单位网络系统的组成结构及其配置合理,并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网络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接口是也过安全检验、鉴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自安装以来运转基本正常。同时积极抓好日常管理方面工作,做好外网、网站和应用软件“五层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处理光盘、硬盘、u盘、移动硬盘等管理、维修和销毁工作。
七、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对线路不整齐、暴露的,立即对线路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防鼠、防火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
三是自查中发现个别工作人员计算机安全意识不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让单位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人防与技防结合,确实做好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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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是人们能够安全上网,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 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系统安全 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 责任书 ,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 措施 给予配合。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 报告 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 其它 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 安全责任书 ,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政府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4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信息中心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系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信息中心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 广告 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各类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网络管理员要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技术监察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一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乡镇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我镇信息网络、政府信息网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二、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购置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的软件或更换计算机相关配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配置。
三、各站所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保养、清洁等应明确到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应定期打扫清洁卫生,严防烟灰、纸屑、茶水等进入计算机,确保安全运行。下班后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网线,如遇雷雨天气,应切断交换机的总电源。同时保护好电脑,若有人为造成电脑损失和造成被盗,应照价赔偿。
四、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护维修,禁止将主机送外维修,确保信息安全。
五、计算机的随机配件、软件和外购软件应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注册、查毒后方可使用,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实行双硬双网物理隔离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离卡。
六、各站所的设密文件、资料、信息应设置安全保护,不得保存于未设置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访问别人的保密文档。
七、政府机关职工上班应当每天浏览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等办公信息网,做到公文处理及时、准确。
八、机关职工应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严格遵照计算机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九、机关职工应充分利用网络量大、面宽、传递快等优势,自觉学习和运用网上相关知识,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但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不得用纸质打印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或信息。
十、机关职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关的法规、纪律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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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依据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所属企业的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谁
党政一把手是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家单位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上落实不足的,需要及时进行组织架构的优化与调整,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一把手领导亲自抓,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部门定专人负责落实,将网络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共同落实各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各单位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