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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网络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9-10 06:32:35

① 在部署数据中心时,需要规划以下哪些安全解决方案

1. 数据中心设计原则
依据数据中心网络安全建设和改造需求,数据中心方案设计将遵循以下原则:
1.1 网络适应云环境原则
网络的设计要在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屏蔽基础网络差异,实现网络资源的池化;根据业务自动按需分配网络资源,有效增强业务系统的灵活性、安全性,降低业务系统部署实施周期和运维成本。
1.2 高安全强度原则
安全系统应基于等保要求和实际业务需求,部署较为完备的安全防护策略,防止对核心业务系统的非法访问,保护数据的安全传输与存储,设计完善的面向全网的统一安全防护体系。同时,应充分考虑访问流量大、业务丰富、面向公众及虚拟化环境下的安全防护需求,合理设计云计算环境内安全隔离、监测和审计的方案,提出云计算环境安全解决思路。
1.3 追求架构先进,可靠性强原则
设计中所采用的网络技术架构,需要放眼长远,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顺应当前云网络发展方向,使系统建设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顺应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保证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实现关键业务的双活需求。同时,应为设备和链路提供冗余备份,有效降低故障率,缩短故障修复时间。
1.4 兼容性和开放性原则
设计中所采用的网络技术,遵守先进性、兼容性、开放性,以保证网络系统的互操作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采用标准网络协议,保证在异构网络中的系统兼容性;网络架构提供标准化接口,便于整体网络的管理对接,实现对网络资源的统一管理。
2. 云计算环境下的安全设计
随着目前大量服务区虚拟化技术的应用和云计算技术的普及,在云计算环境下的安全部署日益成为关注的重点问题,也关系到未来数据中心发展趋势。在本设计方案中,建议采用高性能网络安全设备和灵活的虚拟软件安全网关(NFV 网络功能虚拟化)产品组合来进行数据中心云安全设计。在满足多业务的安全需求时,一方面可以通过建设高性能、高可靠、虚拟化的硬件安全资源池,同时集成FW/IPS/LB等多种业务引擎,每个业务可以灵活定义其需要的安全服务类型并通过云管理员分配相应的安全资源,实现对业务流量的安全隔离和防护;另一方面,针对业务主机侧的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虚拟软件安全网关实现对主机的安全防护,每个业务可以针对自身拥有的服务器计算资源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和加固的工作。其部署示意图如下所示:
2.1 南北向流量安全防护规划
在云计算数据中心中,针对出入数据中心的流量,我们称之为“南北向流量”。针对南北向流量的安全防护,建议采用基于虚拟化技术的高性能安全网关来实现。
虚拟化技术是实现基于多业务业务隔离的重要方式。和传统厂商的虚拟化实现方式不同,H3C的安全虚拟化是一种基于容器的完全虚拟化技术;每个安全引擎通过唯一的OS内核对系统硬件资源进行管理,每个虚拟防火墙作为一个容器实例运行在同一个内核之上,多台虚拟防火墙相互独立,每个虚拟防火墙实例对外呈现为一个完整的防火墙系统,该虚拟防火墙业务功能完整、管理独立、具备精细化的资源限制能力,典型示意图如下所示:
虚拟防火墙具备多业务的支持能力
虚拟防火墙有自己独立的运行空间,各个实例之间的运行空间完全隔离,天然具备了虚拟化特性。每个实例运行的防火墙业务系统,包括管理平面、控制平面、数据平面,具备完整的业务功能。因此,从功能的角度看,虚拟化后的系统和非虚拟化的系统功能一致。这也意味着每个虚拟防火墙内部可以使能多种安全业务,诸如路由协议,NAT,状态检测,IPSEC VPN,攻击防范等都可以独立开启。
虚拟防火墙安全资源精确定义能力
通过统一的OS内核,可以细粒度的控制每个虚拟防火墙容器对的CPU、内存、存储的硬件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管理每个VFW能使用的物理接口、VLAN等资源,有完善的虚拟化资源管理能力。通过统一的调度接口,每个容器的所能使用的资源支持动态的调整,比如,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在不中断VFW业务的情况下,在线动态增加某个VFW的内存资源。
多层次分级分角色的独立管理能力
基于分级的多角色虚拟化管理方法,可以对每个管理设备的用户都会被分配特定的级别和角色,从而确定了该用户能够执行的操作权限。一方面,通过分级管理员的定义,可以将整个安全资源划分为系统级别和虚拟防火墙级别。系统级别的管理员可以对整个防火墙的资源进行全局的配置管理,虚拟防火墙管理员只关注自身的虚拟防火墙配置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定义多角色管理员,诸如在每个虚拟防火墙内部定义管理员、操作员、审计员等不同角色,可以精确定义每个管理员的配置管理权限,满足虚拟防火墙内部多角色分权的管理。
2.2 东西向流量安全防护规划
数据中心中虚机(VM)间的交互流量,我们称之为“东西向流量”。针对东西两流量,采用虚拟软件安全网关产品来实现安全防护。
对于普通的云计算VPC模型的业务,既可以将NFV安全业务安装在业务服务器内,也可以部署独立的安全业务网关服务器。可采用部署独立的安全业务网关服务器,此时安装了NFV的独立的服务器资源逻辑上被认为是单一管理节点,对外提供高性能的VFW业务。
考虑到在虚拟化之后服务器内部的多个VM之间可能存在流量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外部的安全资源池无法对其流量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在这种情况下,基于SDN架构模式的虚拟化软件安全网关vFW产品应运而生,在安全功能方面,为用户提供了全面的安全防范体系和远程安全接入能力,支持攻击检测和防御、NAT、ALG、ACL、安全域策略,能够有效的保证网络的安全;采用ASPF(Application Specific Packet Filter)应用状态检测技术,可对连接状态过程和异常命令进行检测,提供多种智能分析和管理手段,支持多种日志,提供网络管理监控,协助网络管理员完成网络的安全管理;支持多种VPN业务,如L2TP VPN、GRE VPN、IPSec VPN等丰富业务功能。
vFW技术带来如下优势:
• 部署简单,无需改变网络即可对虚拟机提供保护
• 安全策略自动跟随虚拟机迁移,确保虚拟机安全性
• 新增虚拟机能够自动接受已有安全策略的保护
• 细粒度的安全策略确保虚拟机避免内外部安全威胁;
vFW解决方案能够监控和保护虚拟环境的安全,以避免虚拟化环境与外部网络遭受内外部威胁的侵害,从而为虚拟化数据中心和云计算网络带来全面的安全防护,帮助企业构建完善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3. 云计算环境下数据安全防护手段建议
基于以上云计算环境下的数据安全风险分析,在云计算安全的建设过程中,需要针对这些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护。
3.1 用户自助服务管理平台的访问安全
用户需要登录到云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自身的管理操作设置,如基础的安全防护策略设置,针对关键服务器的访问权限控制设置,用户身份认证加密协议配置,虚拟机的资源配置、管理员权限配置及日志配置的自动化等等。这些部署流程应该被迁移到自服务模型并为用户所利用。在这种情况下,云服务管理者本身需要对租户的这种自服务操作进行用户身份认证确认,用户策略的保密、不同租户之间的配置安全隔离以及用户关键安全事件的日志记录以便后续可以进行问题跟踪溯源。
3.2 服务器虚拟化的安全
在服务器虚拟化的过程中,单台的物理服务器本身可能被虚化成多个虚拟机并提供给多个不同的租户,这些虚拟机可以认为是共享的基础设施,部分组件如CPU、缓存等对于该系统的使用者而言并不是完全隔离的。此时任何一个租户的虚拟机漏洞被黑客利用将导致整个物理服务器的全部虚拟机不能正常工作,同时,针对全部虚拟机的管理平台,一旦管理软件的安全漏洞被利用将可能导致整个云计算的服务器资源被攻击从而造成云计算环境的瘫痪。针对这类型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需要部署防护。
在此背景下,不同的租户可以选择差异化的安全模型,此时需要安全资源池的设备可以通过虚拟化技术提供基于用户的专有安全服务。如针对防火墙安全业务的租户,为了将不同租户的流量在传输过程中进行安全隔离,需要在防火墙上使能虚拟防火墙技术,不同的租户流量对应到不同的虚拟防火墙实例,此时,每个租户可以在自身的虚拟防火墙实例中配置属于自己的访问控制安全策略,同时要求设备记录所有安全事件的日志,创建基于用户的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一方面可以为用户的网络安全策略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可以基于这些日志进行事后的安全审计并追踪问题发生的原因。其它的安全服务类型如IPS和LB负载均衡等也需要通过虚拟化技术将流量引入到设备并进行特定的业务处理。
3.3 内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行为审计
为了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云服务管理者必须要对用户的数据安全进行相应的SLA保证。同时必须在技术和制度两个角度对内部数据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一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要求内部人员恪守用户数据安全,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将内部人员的安全操作日志、安全事件日志、修改管理日志、用户授权访问日志等进行持续的安全监控,确保安全事件发生后可以做到有迹可寻。
3.4 管理平台的安全支持
云服务管理者需要建设统一的云管理平台,实现对整个云计算基础设施资源的管理和监控,统一的云管理平台应在安全管理功能的完整性以及接口API的开放性两个方面有所考虑。前者要求管理平台需要切实承担起对全部安全资源池设备的集中设备管理、安全策略部署以及整网安全事件的监控分析和基于用户的报表展示;后者的考虑是为了适配云计算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多种安全设备类型或多厂商设备,也需要在API接口的开放性和统一性上进行规范和要求,以实现对下挂安全资源池设备的配置管理和日志格式转换等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设备和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提升云管理平台的安全管理能力。

② 中国网络安全中心是一家什么性质和职能的单位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介绍
一、职能定位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的需要建立的群众性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计算机学会的业务指导。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紧密联系党政军以及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部门,积极推进计算机安全各项国策和制度的落实;广泛联系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努力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化,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的学术技术水平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史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已有二十四年的发展历史。专委会的前身是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分会计算机安全保密学组。1985年由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发起、党、政、军等负责信息技术的部门及其主要技术支持单位组织成立。1989年该学组正式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更名为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目前,专业委员会成员已经扩展到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党、政、军相关机构和科研、教育、企业等的各个领域。包括单位会员57个,常务委员65人,委员近150人。目前专委会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中管理、科研、应用和产业之间进行经常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我国信息安全学术领域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领导构成

专业委员会的历届领导、成员和老专家都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业委员会第一任和第二任主任由原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总工程师缪道期和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顾建国担任。本届主任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副主任由严明(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蒋协助(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崔书昆(解放军保密办公室研究员)、程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书记兼校长)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戴浩为专委会特聘副主任。顾建国、缪道期担任荣誉主任。秘书长唐前临(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副秘书长樊锦华(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处长)、宋伟航(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沈寒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安全研发中心主任)。

四、日常工作

专委会针对我国计算机安全的特点和难点及计算机安全技术发展的需求,开展理论研讨和应用研究;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征集和推荐优秀论文;探讨解决技术难关的途径和方向。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信息安全学术交流会。期间,邀请国内权威的信息安全专家演讲,安排国内相关测评机构发表当年测评认证情况和年度业界情况的报告。每届交流会从征集的论文中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并进行奖励。会后入选的论文汇集成册,并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还将收录到中国知网数据库。截至2009年,交流会已经召开了24次,出版论文集24卷。专委会每年还举办多次专题高级论坛,组织专家就当前的信息安全界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专委会主办的杂志《信息网络安全》,正式创刊于2001年1月,作为专委会对外宣传的窗口全面报道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专委会每年提出当年的行业技术发展报告,提交给我国信息安全界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专委会团结和凝聚了我国一大批热心计算机安全的高层专家、管理干部和应用领域的人士,专委会的活动努力为促进了我国计算机安全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紧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中,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我国信息安全,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也同样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不断拓展专委会的活动领域,继续打开大门热忱欢迎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投身于信息安全事业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加入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我们愿与全国各界人士一道共同努力,继续为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学术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安全专业领域的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和《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委会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 专委会的中文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Information Security Committee of 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其英文缩写为ISC of CCF。专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四条 专委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紧密联系党政军机关以及国家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广泛联络和组织国内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及院校,积极开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推进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做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五条 专委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 组织开展有关本专业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动态,推动我国信息安全界交流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
(二) 定期主办我国信息安全的学术大会,适时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信息安全学术技术、相关政策等的交流研讨会议,不断促进信息安全学科的学术技术和理论发展。
(三) 致力于提高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水平,赶超国际技术发展步伐。遵循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包括计算机学会、专委会成员单位及我国信息安全的界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信息安全的有关科技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推广信息安全新技术新成果,推进本专业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和产业化。
(四) 接受国家信息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应邀撰写和提交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性报告,向我国信息网络使用单位提供信息安全政策、安全法规、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 接受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组织本专业专家对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法、产品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六) 与国外相关的学术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联系、组织学术交流,学习跟踪国际信息安全新成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专委会由加入本专委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组成。专委会的决策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人数原则上按专委会委员人数的10%设定,常务委员人数根据委员人数和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的申请情况,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个人常委由专委会全体委员大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由委员大会选举产生,聘书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任期按计算机学会规定执行。
根据专委会的专业特点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特殊情况,可以在专委会成员中特聘本专业院士或者资深专家学者担任特聘副主任,其聘书由专委会颁发,任期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往届曾担任专委会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和领导卸任后,可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建议,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专委会的荣誉主任等荣誉称号,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其期限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第七条 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的职责是:
(一) 审议颁布专委会工作细则与各项规定;
(二) 研究确定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三) 审议专委会各项工作报告;
(四) 讨论专委会的其他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五) 审查、批准增补专委会常务委员事宜。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议一般由秘书处提出,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常委也可以通过秘书处或直接向主任办公会议建议召开常委会直至提请临时召开常委会。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换届选举与专委会领导换届选举同期举行。届内可根据情况由主任办公会决定增补。相关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条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的职责是:
(一) 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审定批准重大决定和代表专委会出面协调处理各项对外工作。根据换届大会酝酿意见,提名一名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协助其工作;
(二) 副主任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主任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 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召集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主持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 常务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学会及专委会的决议;提出需要专委会讨论的议案和工作计划;向主任办公会提出调整、增补常务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的建议;提出召开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一条 专委会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和秘书若干名,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专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二条 专委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完成专委会内各项工作;
(二) 代表专委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上级学会和其他相关社会团体进行业务联系; (三) 根据常务委员会或主任委员的决定,组织专委会成员完成学术交流、调研、评审评选、咨询等工作任务; (四) 根据国家和专委会有关规定负责专委会的财务收支和协调管理工作,向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专委会年度财务状况。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十三条 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专委会可在限定时间段内组织针对特定课题的学术专业学组。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专委会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专委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向专委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专委会也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和支持挂靠单位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委员及单位委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以申请成为专委会的委员:
(一) 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 在信息安全的专业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 具有计算机专业教育培训经历或相关专业的职务、技术职称;
(四) 同意并遵守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以及专委会工作细则;
(五) 书面申请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

第十六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应邀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五) 有退出专委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委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二)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三) 按规定交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和专委会有关费用;
(四) 一年不参加专委会任何活动或一年未按规定交纳计算机学会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研发、生产、应用或服务的非外资企业事业单位,书面提出加入专委会的申请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可提名其单位一名同志作为该单位的常务委员候选人:
(一) 在其单位内部发展5名以上专委会委员;
(二) 每年交纳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规定费用。

第十九条 符合第十六条所述条件的单位享有以下权益:
(一) 拥有专委会年会或高级论坛的项目建议和申办权;
(二) 单位常务委员参加专委会年会时,免交年会会议费;
(三) 专委会为单位常务委员缴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
(四)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向专委会提出申请,更换其推荐的单位常务委员。

第二十条 所有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包括自荐)个人常务委员提名人选。由一定比例委员附议(包括同时提名),被提名人纳入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委员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常务委员。专委会正副主任、正副秘书长为当然的常务委员,计入常务委员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在信息安全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担任专委会职务超过8年、且身体健康的委员,由本人申请和两名以上常务委员推荐,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专委会资深委员荣誉称号。无论其是否继续参加中国计算机学会,都可以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活动。

第五章 会费、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专委会开展学术活动的经费支持,设立专委会活动基金。专委会遵循国家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管理规定管理专委会活动基金等财政收支。其来源和管理规定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常委单位推荐的常务委员以外,其他委员每年应按《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的规定缴纳学会会费(200元)。常务委员的会费由专委会缴纳。秘书处负责催缴和协助办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活动基金等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缴纳的活动基金;
(二) 政府部门的资助和企业、团体、个人的赞助;
(三) 从事相关技术服务所得;
(四)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专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委会主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内部资料的印刷、发放,专委会日常对外联络支出等。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主要由挂靠单位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常务副主任负责审批监管。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经费使用的审批,记录及审核管理等须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执行,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秘书处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委会活动基金等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结余等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经秘书处广泛征求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讨论,获三分之二以上常委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条例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③ 网络安全的概念

网络安全的概念

网络安全,通常指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实际上也可以指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安全。计算机通信网络是将若干台具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通过通信设备及传输媒体互连起来,在通信软件的支持下,实现计算机间的信息传输与交换的系统。而计算机网络是指以共享资源为目的,利用通信手段把地域上相对分散的若干独立的计算机系统、终端设备和数据设备连接起来,并在协议的控制下进行数据交换的系统。

计算机网络的根本目的在于资源共享,通信网络是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途径,因此,计算机网络是安全的,相应的计算机通信网络也必须是安全的,应该能为网络用户实现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下文中,网络安全既指计算机网络安全,又指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

安全的基本含义: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即客体不担心其正常状态受到影响。可以把网络安全定义为:一个网络系统不受任何威胁与侵害,能正常地实现资源共享功能。要使网络能正常地实现资源共享功能,首先要保证网络的硬件、软件能正常运行,然后要保证数据信息交换的安全。从前面两节可以看到,由于资源共享的滥用,导致了网络的安全问题。因此网络安全的技术途径就是要实行有限制的共享。

(3)数据网络安全中心扩展阅读:

主要问题

1、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无控制机构的网络,黑客(Hacker)经常会侵入网络中的计算机系统,或窃取机密数据和盗用特权,或破坏重要数据,或使系统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直至瘫痪。

2、Internet的数据传输是基于TCP/IP通信协议进行的,这些协议缺乏使传输过程中的信息不被窃取的安全措施。

3、Internet上的通信业务多数使用Unix操作系统来支持,Unix操作系统中明显存在的安全脆弱性问题会直接影响安全服务。

4、在计算机上存储、传输和处理的电子信息,还没有像传统的邮件通信那样进行信封保护和签字盖章。信息的来源和去向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被改动,以及是否泄露等,在应用层支持的服务协议中是凭着君子协定来维系的。

5、电子邮件存在着被拆看、误投和伪造的可能性。使用电子邮件来传输重要机密信息会存在着很大的危险。

6、计算机病毒通过Internet的传播给上网用户带来极大的危害,病毒可以使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瘫痪、数据和文件丢失。在网络上传播病毒可以通过公共匿名FTP文件传送、也可以通过邮件和邮件的附加文件传播。

④ 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对网络有什么帮助

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使之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确保系统能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安全运营中心(SOC)既可以定义为团队——通常全天候轮班运行,也可以指专门用于预防、检测、评估和响应网络安全威胁和事件的设施,以评估、实现监管合规性。

构建SOC——或者通常创建某种形式的内部安全模块——是一项耗资巨大且耗时的工作,需要持续关注才能有效。实际上,许多组织(包括一些大型组织)并不选择构建SOC。相反,他们会选择其他安全监控选项,例如使用托管安全服务提供商(MSSP)。

思考建立内部SOC的首席信息安全官和技术领导者应该深刻认识到这种方法所涉及的成本和人员配备影响。内部SOC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很多替代方案,除了各种类型的SOC模型外,公司还应该探索其他可能。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