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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网络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23-09-03 19:34:46

1. 工信部: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车家资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行业标准健康发展。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册姿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和《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产业行动计划》,引导基础电信企业、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车联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

(1)保护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的安全。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网络安全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分级保护要求,加强网络设施和系统资产管理,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加强访问控制管理,做好网络边界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木马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车联网安全的行为。

(2)保证车联网通信安全。建立企业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机制,加强车对车、车对路、车对云、车对设备等场景的安全通信能力建设。,促进跨车辆、跨设施、跨企业的互认互通。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开展商用密码安全评估。

(3)开展车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技术手段,对智能联网车辆和联网系统进行运营安全监测、流量和行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或异常预警安全状态、恶意软件传播、网络通信异常、网络攻击等异常行为,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网络日志至少6个月。

(4)做好车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安全威胁、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网络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危及网络安全的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车联网安全防护分级和备案工作。根据车辆互联网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标准,对所属网络设施和系统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分级工作,并报省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新建的网络设施和系统,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分级、备案和审核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安全防护

(1)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智能联网汽车、边缘设备等平台的访问安全,主机、数据存储系统等平台设施的安全,微服务、资源管理、应用编程接口(API)访问等平台应用的安全防护能力,防范网络入侵、数据窃取、远程控制等安全风险。涉及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信息服务等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则需要执行国家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

(2)加强OTA服务安全和漏洞检测评估。对OTA服务和软件包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漏洞。加强OTA服务的安全检查能力,采取身份认证、加密传输等技术措施,确保传输环境和执行环境的网络安全。加强OTA服务全过程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及时评估网络安全状态,防范软件篡改、破坏、泄露、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风险。

(3)加强应用安全管理。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开发、上线、使用和升级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应用识别、通信安全和关键数据保护的安全能力。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安全检测,及时应对安全风险,防范恶意应用攻击和传播。

第三,确保数据安全

(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限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投诉受理等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2)提高数据安全的技术支撑能力。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收集数据,对数据全生命册基周期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防范数据泄露、损坏、丢失、篡改、误用、滥用等风险。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异常流量分析、非法跨境传输监测、安州简全事件追踪溯源等水平。及时处置数据安全事件,向省电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规范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防止使用自动决策技术处理数据时侵犯用户隐私和知情权。明确数据共享、开发和利用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要求,审查和评估数据合作伙伴的资质和能力,监督和管理数据共享的使用。

(4)加强数据出口安全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并向省电信、工业、信息化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备案、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是加强安全漏洞管理

(一)建立安全漏洞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车)安全漏洞管理机制,明确漏洞发现、分析、修复的工作程序,加强漏洞管理资源投入,确保漏洞得到及时修复和合理披露。

(2)加强安全漏洞的收集。加强脆弱性风险主动监测、风险评估和技术验证能力建设。建立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开放,积极收集用户、上下游供应商、网络安全企业、研究机构等发现的漏洞信息。,并加强与漏洞收集平台的协作。鼓励建立脆弱性奖励机制。

(3)加强安全漏洞协同处理。发现或获悉企业网络设施、业务系统、智能联网汽车产品存在漏洞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漏洞信息报送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与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上下游产品或零部件漏洞的协同处置。如果用户需要采取软件和固件升级等措施修复漏洞,应及时将漏洞风险和修复方法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编译/汽车之家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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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简述计算机的一般维护和安全使用措施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内部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下班后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



(2)岗位网络安全操作规程扩展阅读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3.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

法律主观:

当下,中国已经全面进入互联网时模配绝代,在我们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快捷、便利之时,也不可避免的经历着发展带来的阵痛。新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如同一把利剑,填补了互联网领域诸多法律空白。尤其是界定了关键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网络安全的管理中,对于违背网络安全法的主题的处罚时不可忽视的一个重点。只有通过制定严厉科学的惩罚手段,才能够为网络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一.法律责任的法条规定1.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关卖核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设置恶意程序的;(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3.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4.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二、《网络安全法》与《国家安全法》的关系1、《国家安全法》中设置有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专门条款,如《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2、同时,《旦姿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3、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安全法》第三十条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其中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网络安全保障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基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将受到《国家安全法》的规制和保护。4、在此方面,《国家安全法》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具体指导相关规定的有效实施,充分体现了两部法律在相关规定上的衔接。5、然而,《网络安全法》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法,其与《国家安全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二者在我国法律体系内处于同一法律位阶,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网络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在重要领域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我国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举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 如何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物皮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岁拆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乎蚂枣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5. 网络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专家解读】网络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网络生态安全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是某个机构、某个部门的事,而需要自上而下、全民参与。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将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治理有效对接。
二、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专家解读】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自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因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各类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
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通过举报要求网络运营者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是公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力武器。
三、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及时受理举报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专家解读】举报是公众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最直接、最便捷的重要途径。建立畅通、有效的举报渠道,有利于提高网民参与网络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广大网民的举报充分反映了互联网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也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网络运营商的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6. 网络安全能干嘛

网络安全的一个通用定义是指网络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能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简单的说是在网络环境下能够识别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网络安全在不同的环境和应用中有不同的解释:
运行系统安全。包括计算机系统机房环境的保护,法律政策的保护,计算机结构设计安全性考虑,硬件系统的可靠安全运行,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全,数据库系统的安全,电磁信息泄露的防护等。本质上是保护系统的合法操作和正常运行。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踪、计算机病毒防治和数据加密等。网络上信息传播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进行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本质上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网络安全的基本需求: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可控性、可审查性、真实性。
网络安全只要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保护在公有通信网络中传输、交换和存储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不涉及网络可靠性、信息可控性、可用性和互操作性等领域。
网络安全的主体是保护网络上的数据和通信的安全。数据安全性是一组程序和功能,用来阻止对数据进行非授权的泄漏、转移、修改和破坏。通信安全性是一些保护措施,要求在电信中采用保密安全性、传输安全性、辐射安全性的措施,并依要求对具备通信安全性的信息采取物理安全性措施。
当今IT行业中,网络安全是最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各种计算机安全和网络犯罪事件直线上升,病毒增长呈很高幅度,但是很多人仍没有认识到这些潜在的威胁。
信息,信息资产以及信息产品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及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是至关重要的,加强网络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不言而喻。保护网络中敏感信息免受各种攻击,正是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7.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护技术相关知识

1、涉密网络保密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u2/:b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务内网是涉密网络,是专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办公信息的网络。党和国家对涉密网络的保密建设和管理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这些规定,涉密网络保密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适度安全的原则。所谓“适度安全”是指与由于信息泄露、滥用、非法访问或非法修改而造成的危险和损害相适应的安全。没有绝对安全的信息系统(网络),任何安全措施都是有限度的。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去确定安全措施的“度”,即根据信息系统因缺乏安全性造成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安全措施。国家保密技术规定对绝密级信息系统的机密、秘密级信息系统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6x)#gt
(2)按最高密级防护的原则。涉密信息系统处理多种密级的信息时,应当按照最高密级采取防护措施。kHo
(3)最小化授权的原则。一是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规模要最小化,非工作所必需的单位和岗位,不得建设政务内风和设有内网终端;二是涉密信息系统中涉密信息的访问权限要最小化,非工作必需知悉的人员,不得具有关涉密信息的访问权限。jie
(4)同步建设,严格把关的原则。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要与安全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对涉密信息系统建设的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保密审查、审批、把关。N
要防止并纠正“先建设,后防护,重使用,轻安全”的倾向,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使用审批制度。不经过保密部门的审批和论证,有关信息系统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7qR
(5)注重管理的原则。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加强管理可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而放弃管理则再好的技术也不安全。要通过引进和培养计算机技术人员,使其尽快成为既懂“电子”又懂政务(党务)、还懂“保密”的复合型人才,利用行政和技术手段的综合优势,实现对涉密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有效监管。同时,实现人员和技术的有机结合——健全制度,并利用技术手段保证制度的落实。|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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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密网络保密建设的基本措施有哪些?A
根据国家保密技术规定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必须采取以下基本措施:C+8_f^
(1)存放安全。即保证涉密信息系统的机房设备和终端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做到防火、防水、防震、防爆炸和防止外来人员进行物理上的盗取和破坏等,还要防止外界电磁场对涉密信息系统各个设备的电磁干扰,保证涉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TTr.
涉密信息系统的中心机房建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满足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定规范》、《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和要求。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3的要求。处理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的系统中心机房,应当彩有效的电子门控系统。处理绝密级信息和重要信息的系统中心机房的门控系统,还应采取IC卡或生理特征进行身份鉴别,并安装电视监视系统,且配备警卫人员进行区域保护。$Zey3
(2)物理隔离。即涉密信息系统(政务内网)要与政务外网和因特网实行物理隔离。这是涉密信息系统免遭来自因特网上的黑客攻击和病毒侵扰的最有效措施。实现物理隔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rr=
一是一个单位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机房要分别建设,相互物理隔离。隔离距离要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5的相关规定。>Gm
二是政务内网的布线要采用光缆或屏蔽电缆;如政务内、外网同时建设,可实行双布线,政务外网的布线可以使用普通电缆或双绞线;对已建网络要改造成政务内、外网两个网络、单布线不可改变时,可以采用安装安全隔离集线器的办法,使客户端微机不能同时与内、外网相通。h
三是客户端的物理隔离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A)安装双主板、双硬盘的微机(如浪潮金盾安全电脑);(B)对原的微机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即增中一块硬盘和一块双硬盘隔离卡(如中孚隔离卡);(C)对客户端微机只增加一块单礓盘隔离卡等。"7
四是对单位与单位政务内网之间的信息传输,可采用以下方法解决:(A)利用各地政务内网平台提供的宽带保密通道;(B)采用单独交换设备和单独铺设线路,并安装网络加密机;(C)使用面向连接的电路交换方式(如PSTN、ISDN、ADSL等)时,应采用认证和链路加密措施。采用的加密设备必须经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批准。Qq0
(3)身份鉴别。在用户进入(即使用)涉密信息系统前,系统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以判断该用户是否为系统的合法用户。其目的是防止非法用户进入。这是系统安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v6
身份鉴别一般采用3种方法:一是设置口令字;二是采用智能卡和口令字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用人的生物特征等强认证措施,如指纹、视网膜等。6iFF=]
口令字的设置原理是:在信息系统中存放一张“用户信息表”,它记录所有的可以使用这个系统的用户的有关信息,如用户名和口令字等。用户名是可以公开的,不同用户使用不同的用户名,但口令字是秘密的。当一个用户要使用系统时,必须键入自己的用户名和相应的口令字,系统通过查询用户信息表,验证用户输入的用户名和口令字与用户信息表中的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该用户即是系统的合法用户,可进入系统,否则被挡在系统之外。4Z-xF
根据国家保密规定,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位,且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30天;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位,且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7天;处理绝密级信息的系统,应当采用一次性口令。口令有组成应当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而且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并且保证口令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采用口令字进行身份鉴别,特别是成本低,实现容易,但使用管理很不方便,不宜记忆。YN
采用“智能卡+口令字”的方式进行身份鉴别,其特别是,口令字长度4位即可,便于用户使用,增加了身份鉴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成本较高,一般涉密信息系统的身份鉴别在多采用这种方式。3
采用人的生理特征进行身份鉴别,其特点是成本高,安全性好。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绝密级信息系统的身份鉴别应采用这种强认证方式。B
(4)访问控制。经过身份鉴别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合法用户,需要对其访问系统资源的权限进行限制。访问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对合法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控制,以决定他可以使用哪些系统资源,以什么样的方式使用。例如,在系统中,对于各种密级的文件,哪个用户可以查阅,哪个用户可以修改等。这是系统安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它可以阻合法用户对其权限范围以外的资源的非法访问。设置访问控制应遵循“最小授权原则”,即在应当授权的范围内有权使用资源,非授权范围内无权使用资源。88d
访问控制可以分为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和角色控制等3种访问控制策略。:Rk03*
自主访问控制是指资源的拥有者有权决定系统中哪些用户具有该资源的访问权限,以及具有什么样的访问权限(读、改、删等)。也就是说系统中资源的访问权限,由资源的所有者决定。]^`
强制访问控制是指信息系统根据事先确定的安全策略,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强制性控制。它首先要分别定义用户和信息资源的安全属性;用户的安全属性为“所属部门”和“可查阅等级”。用户“所属部门”是指用户分管或所在的部门。用户“可查阅等级”分为A、B、C三级(可以任意确定),其级别为A>B>C。信息资源的安全属性分为“所属部门”和“查阅等级”。信息“所属部门”是指信息产生的部门。信息“查阅等级”可分为A、B、C三级(同上),其级别为A>B>C。强制访问控制的规则是:仅当用户安全属性中的“可查阅等级”大于等于信息安全属性中的“查阅等级”且用户安全属性中的“所属部门”包含了信息安全属性中的“所属部门”时,用户才能阅读该信息;仅当用户安全属性中的“可查阅等级”小于等于信息安全属性中的“查阅等级”,且用户安全属性中的“所属部门”包含了信息安全属性中的“所属部门”时,用户才能改写该信息。*Dh
角色控制是指信息系统根据实际工作职责设置若干角色,不同用户可以具有相同角色,在系统中享有相同的权力。当工作职责变动时,可按照新的角色进行重新授权。角色控制既可以在自主访问控制中运用,也可以在强制访问控制中运用。PVD
根据国家保密规定,涉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强制访问控制策略。处理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的涉密系统,访问应当按照用户类别、信息类别控制,处理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系统,访问控制到单个用户、单个文件。x
(5)数据存储加密。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存放的文件和数据进行加密,使这成为密文,用在用户对其进行访问(查询、插入、修改)时,按其需要对数据实时进行加密/解密。这是系统安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在系统的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这两道防线万一遭到破坏或用户绕过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通过其他途径进入系统时,加密可以保护文件或数据的秘密性,并可发现数据的被修改。通俗地讲,系统的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的作用是“进不来”和“拿不走”,加密的作用是,即使拿走了也“看不懂”。~GOC;
采用什么样的密码体制对数据进行加密,是密码控制中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要保证密码算法既有很强的密码强度,又对系统的运行效率不致于有太大影响。现代密码体制是将密码算法公开,而仅保持密钥的秘密性,即一切秘密寓于密钥之中。因此,必须对密钥的生成、传递、更换和保存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bpr!
根据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应当采取加密措施。使用的加密算法应当经过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批准。";)l
(6)安全审计。审计是模拟社会检察机构在信息系统中用来监视、记录和控制用户活动的一种机制,它使影响系统安全的访问和访问企图留下线索,以便事后分析追查。主要的安全审计手段包括:设置审计开关、事件过滤、查询审计日志和违远见事件报警等。T2hiV/
审计系统应当有详细的日志,记录每个用户的每次活动(访问时间、地址、数据、程序、设备等)以及系统出错和配置修改等信息。应保证审计日志的保密性和完整性。)Z6r
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机密级以下的涉密信息系统应采用分布式审计系统,审计信息存放在各服务器和安全保密设备上,用于系统审计员审查,审查记录不得修改、删除,审查周期不得长于30天。绝密级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集中式审计系统,能够对各级服务器和安全保密设备中的审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汇编成审计报表,并能检测、记录侵犯系统的事件和各种违规事件,及时自动告警,系统审计员定期审查日志的不得长于7天。</<f'g
(7)防电磁泄漏。涉密信息系统中涉密设备的安装使用,应满足国家保密标准BMB2的要求。对不符合BMB2要求的,必须采取电磁泄漏的防护措施。电磁泄漏的防护技术共有3种:电磁屏蔽室、低泄射设备和电磁干扰器。`x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绝密级信息的系统机房应当建设电磁屏蔽室,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要安装电磁屏蔽台,且电磁屏蔽室和电磁屏蔽台都要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3的要求。否则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是符合国家公安和保密标准GGBB1的低泄射设备。P
处理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的设备应当采取安装电磁干扰器或采用低泄射设备等防电磁泄漏措施。所使用的干扰器应满足国家保密标准BMB4的要求,即处理机密级以下(含机密级)信息的设备应当采用一级电磁干扰器;二级电磁干扰器用于保护处理内部敏感信息的设备和最小警戒距离大于等于100米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设备。#fp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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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应采取哪些基本措施?q-|Z)7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涉密网络的保密管理应当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明确安全保密责任,落实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机构。JNe{p
要确定分管领导。该领导应当了解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及处理性质,了解保护系统所需要的管理、人事、运行和技术等方面的措施。U`j
成立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机构。该机构应当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成员包括保密员、系统管理员、系统安全员、系统审计员和操作员代表以及保安员等。其具体职责是,制定网络安全保密策略,包括技术策略和管理策略;制定、审查、确定保密措施;组织实施安全保密措施并协调、监督、检查安全保密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等。rY
机构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对系统修改的授权;对特权和口令的授权;冥违章报告、审计记录、报警记录;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人员培训计划,以及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等。p
保密员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保密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定系统用户和信息的安全属性等。ovz]j}
系统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系统及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分配和管理用户口令,落实防病毒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x
系统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设置用户和信息的安全属性,格式化新介质,应急条件下的安全恢复,启动与停止系统等。0<!
系统审计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系统的运行情况,定期查看审计记录,对系统资源的各种非法访问事件进行分析、处理,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OkP6u]
保安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非技术性的、常规的安全工作,如场地警卫、验证出入手续,落实规章制度等。"/4;uE
(2)制定系统安全计划。Z_f;Wi
主要包括:lc:dF
一是制定系统规章。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有:系统和设备使用的安全保密规定,涉密介质的使用管理规定,物理安全管理制度,身份鉴别管理制度,访问控制规则设置的规定,密钥与密码设备管理制度以及系统管理员、系统安全员、系统审计员、保密员和保安员的工作职责等。=aRY
二是制定培训计划。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系统各个岗位的新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信息系统应当掌握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对己在岗人员也要进行定期培训,以不断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I+%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主要有3个方面:(A)人员审查,确保涉密信息系统每个用户的安全可靠。审查内容包括个人经历、社会关系、政治思想状况、人品和职业道德等。(B)确定岗位和职责范围。使每一位用户按照自己的岗位和职权使用信息系统。(C)考核评价。对系统用户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要定期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评价。对不适于接触涉密信息系统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对提升、调动、离岗和退休人员,要收回所有证件、钥匙、智能卡,检查是否把全部手册、文件或程序清单交回。有关人员离岗后,应更换口令和智能卡。7Pd
四是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制定应急计划和处理预案,帮助用户解决安全事故,向用户定期通报有关信息系统薄弱环东和外来威胁的情况,定期检测应急能力。gv9_TR
(3)制定评审安全措施。涉密信息系统建成后,要由涉密计算机网络测评中心对其进行安全保密性能的测评。由于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对该信息系统进行重大修改时,要重新进行测评;即使没有重大修改,至少每三年也要测评一次。&J2
(4)信息系统的授权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因此,该系统必须经保密部门审批合格并书面授权,方能投入运行;如该系统做重大修改,须经保密部门重新审批、授权;至少每三年,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要重新授权。UF@*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1、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2、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3、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4、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