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黑客屡次入侵汽车网络系统如何保证安全
联网汽车必须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管理。首先在ECU层面,这些ECU相当于一个个功能不一的微型计算机,控制着车辆中的各种功能组件,包括发动机控制单元、挡风玻璃雨刮器、车辆进入控制系统等,这意味着都要有相应的保护机制。第二个层面就是ECU之间的通信安全也必须进行保护,这关系到车辆的整个系统。第三个就是车辆与外界之间的众多接口的安全也必须进行保护。第四个就是后台云端的数据也必须安全,必须保护。
而除了预防保护外,一旦出现网络攻击,及时捕捉线索及应对至关重要。长期监测汽车系统的现状,而监测结果会定期汇报给安全操作中心,一旦遇到严重问题,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可在短时间内寻获解决方案,开发安全补丁,并通过无线更新功能快速更新车队系统,人们不必再前往汽车维修店寻求帮助。
除了软硬件防御和应对措施外,由于汽车已经成为万物网的一部分,在考虑网络安全时,必须跳出汽车的框架,延伸至云和后端。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⑵ 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随着 汽车 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交融发展,车辆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角势更加复杂严峻,亟需加快建立健全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为车联网产业安全 健康 发展提供支撑。
到 2023 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标准,完成 50 项以上急需标准的研制。
到 2025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完成 100 项以上标准的研制,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
据中研研究院《2022-2027年中国车联网行业市场调研与投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显示
据了解,车联网行业根据车辆和驾驶员在车辆控制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区分为“辅助控制类”和“自动控制类”,其中辅助控制类主要指车辆利用各类电子技术辅助驾驶员进行车辆控制,如横向(方向)控制和纵向(速度)控制及其组合;自动控制类可分为驾驶辅助(DA)和部分自动驾驶(PA);自动控制类则根据车辆自主控制以及替代人进行驾驶的场景和条件进一步细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CA)、高度自动驾驶(HA)和完全自动驾驶(FA)。
在车联网布局上,互联网巨头BAT采取的发展策略有所差异,网络主要构建开放合作生态,阿里巴巴主要通过资本绑定开展产业合作,腾讯从应用层切入,接入服务生态。BAT均构建了自己的车联网生态服务体系。
现有或规划进行车联网先导区建设的省份包括:江苏、湖南、天津、浙江、广东和北京,各省份均在“十四五”时期发布了推动车联网建设的支持性政策,政策内容均落实了“支持重点城市率先进行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此外,湖南、北京和天津等省市均就车联网与其他领域如工业互联网、5G和大数据进行融合协同发展的部署说明。
国家政策推动下,中轻卡和“两客一危”渗透率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渣土、环卫等车联网渗透率根据各地政府陆续落实,其中重卡、渣土车赛道受政策刺激景气度高。
全国各地对车联网产业建设的态度逐渐明确,发展智能网联 汽车 产业已被写入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南等多省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⑶ 车联网将迎行业安全标准体系,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成两大重点
围绕车联网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目标,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为“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智能网联 汽车 )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数据安全”只是文件中的一个二级指标。而《指南》中的表述变成了“到 2023 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数据安全”得以与“网络安全”并列。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数据安全”一词出现27次,而《指南》中出现达43次。
针对 汽车 数据安全问题,2021年7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 汽车 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倡导“匿名化”、“去标识化”、“脱敏处理”等 汽车 数据处理原则。2021年9月,工信部又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对 汽车 数据提出了多项安全要求,包括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出台的政策文件虽然倡导“匿名化”、“去标识化”、“脱敏处理”等 汽车 数据处理原则,但并未就这些原则的实施方法和具体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说明。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指南》的正式发布,意味着这一问题,即将通过建设行业标准的方式加以解决。
《指南》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要明确用户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场景、规则、技术方法,包括“匿名化”、“去标识化”、“数据脱敏”、异常行为识别等标准。根据《指南》,与个人信息保护标准相关的两个标准项目,即《基于移动互联网的 汽车 用户数据应用与保护技术要求》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 汽车 用户数据应用与保护评估方法》,均已在制定中。
不仅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还提到了应用数据安全的问题,并点名了网约车。《指南》提出,应用数据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相关应用所开展的数据采集和处理使用等活动,包括车联网平台、网约车、车载应用程序等数据安全标准。
实际上, 汽车 应用数据也时常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2021年7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万顺叫车位列其中,所涉问题为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同月,“滴滴出行”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被国家网信办通知下架。
除了数据安全标准,《指南》还针对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提出了明确了标准建设方向,其中前者包括 汽车 网关、电子控制单元、车用安全芯片、车载计算平台等安全标准,后者则用于规范蜂窝车联网(C-V2X),以及应用于车联网的4G/5G、卫星通信、车内无线局域网等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
与数据安全相比,网络硬件层面的安全直接涉及智能网联 汽车 用户的人身安全。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车联网相关的恶意攻击超过280余万次。据了解,黑客通过网络攻击可以控制车辆行驶,也能利用软件漏洞操控智能网联 汽车 ,给车辆行驶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⑷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
汽车数据处理,包括汽车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车外人员等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
重要数据是指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包括:
(一)军事管理区、国防科工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等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人员流量、车辆流量等数据;
(二)车辆流量、物流等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
(三)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
(四)包含人脸信息、车牌信息等的车外视频、图像数据;
(五)涉及个人信息主体超过10万人的个人信息;
(六)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数据。第四条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第五条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加强汽车数据保护,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义务。第六条国家鼓励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
(一)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
(二)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状态;
(三)精度范围适用原则,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的覆盖范围、分辨率;
(四)脱敏处理原则,尽可能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第七条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语音、汽车使用相关应用程序等显着方式,告知个人以下事项:
(一)处理个人信息的种类,包括车辆行踪轨迹、驾驶习惯、音频、视频、图像和生物识别特征等;
(二)收集各类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境以及停止收集的方式和途径;
(三)处理各类个人信息的目的、用途、方式;
(四)个人信息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或者确定保存地点、保存期限的规则;
(五)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以及删除车内、请求删除已经提供给车外的个人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六)用户权益事务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第八条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保证行车安全需要,无法征得个人同意采集到车外个人信息且向车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对画面中的人脸信息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第九条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
(一)具有直接服务于个人的目的,包括增强行车安全、智能驾驶、导航等;
(二)通过用户手册、车载显示面板、语音以及汽车使用相关应用程序等显着方式告知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
(三)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个人可以自主设定同意期限;
(四)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
(五)个人要求删除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删除。
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⑸ 《车联网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明确标准体系建设
易车讯近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工信部组织编制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车联网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着力构建车联网(智联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指导标准统筹规划,系统推进网络安全标准研制,注重与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强化标准落地实施,为保障车联网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建设目标是,计划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重点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完成50项以上重点急需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备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完成100项以上重点标准,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发展。
建设思路是,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整体框架基础上,结合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工作实际需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循序渐进,进一步明确安全标准建设的对象和重点内容,建立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框架,指导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
建设内容是,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包括总体与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六个部分。
总体与基础共性标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架构、密码应用等三类;终端与设施安全标准包括车载设备安全、车端安全、路侧通信设备安全和测试场设施安全等四类;网联通信安全包括通信安全、身份认证等两类;数据安全包括通用要求、分类分级、出境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应用数据安全等五类;应用服务安全包括平台安全、应用程序安全、服务安全等三类;安全保障与支撑类标准包括风险评估、安全监测与应急管理、安全能力评估等三类。
⑹ 工信部: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易车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目标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标准,完成50项以上急需标准的研制。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完成100项以上标准的研制,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标准体系框架包括总体与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6个部分。在重点领域及方向,提出以下内容:
1、总体与基础共性标准
总体与基础共性标准是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总体性、通用性和指导性标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架构、密码应用等3类标准。
术语和定义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主要概念,为相关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依据支撑。
总体架构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安全总体架构要求,明确和界定防护对象、防护方法、防护机制,指导企业体系化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密码应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密码应用通用要求,明确数字证书格式、数字证书应用、设备密码应用等要求。
2、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标准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标准
主要规范车联网终端和基础设施等相关网络安全要求,包括车载设备网络安全、车端网络安全、路侧通信设备网络安全、网络设施与系统安全等4类标准。
车载设备网络安全标准主要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智能设备和组件的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包括汽车网关、电子控制单元、车用安全芯片、车载计算平台等安全标准。
车端网络安全标准主要规范整车电子电气架构、总线架构、系统架构等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
路侧通信设备网络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联网路侧设备的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网络设施与系统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设施与系统的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
3、网联通信安全标准
网联通信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通信网络安全、身份认证等相关安全要求,包括通信安全、身份认证等2类标准。信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蜂窝车联网(C-V2X),以及应用于车联网的蜂窝移动通信(4G/5G)、卫星通信、无线射频识别、车内无线局域网、蓝牙低能耗(BLE)紫蜂(Zigbee)、超宽带(UWB)等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身份认证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数字身份认证相关的证书应用接口、证书管理系统、安全认证技术及测试方法、关键部件轻量级认证等技术要求。
4、数据安全标准
数据安全标准主要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平台、车载应用服务等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句括通用要求、分类分级、出境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应用数据安全等5类标准。通用要求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可采集和处理的数据类型、范围、质量、颗粒度等,包括数据最小化采集、数据安全存储、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安全共享等标准。分类分级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制定数据分类分级的维度、方法、示例等标准,明确重要数据类型和安全保护要求。数据出境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行业依法依规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要求,句括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点、评估方法等标准。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要求,明确用户敏感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场景、规则、技术方法,包括匿名化、去标识化、数据脱敏、异常行为识别等标准。应用数据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相关应用所开展的数据采集和处理使用等活动,包括车联网平台、网约车、车载应用程序等数据安全标准。
5、应用服务安全标准
应用服务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服务平台和应用程序的安全要求,以及典型业务应用服务场景下的安全要求,包括平台安全、应用程序安全和服务安全等3类标准。平台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远程升级(OTA)服务平台、边缘计算平台、电动汽车远程信息服务与管理等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应用程序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应用程序等安全防护与检测要求。服务安全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典型业务服务场景下的安全要求,包括汽车远程诊断、高级辅助驾驶、车路协同等服务安全要求。
6、安全保障与支撑标准
安全保障与支撑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与支撑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风险评估、安全监测与应急管理和安全能力评估等3类标准。风险评估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安全风险分类与安全等级划分要求,明确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和方法,提出车联网服务平台、整车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相关要求。安全监测与应急管理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网络安全监测、数据安全监测、应急管理、网络安全漏洞分类分级、安全事件追踪溯源等相关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接口、车联网卡实名登记、车联网业务递交网关(HI)接口等相关规范。安全能力评估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基础电信企业等安全防护措施部署安全服务实施,提出网络安全成熟度模型、数据安全成熟度模型、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价准则、评估实施方法、机构能力认定、道路车辆信息安全工程等相关要求。
⑺ 工信部: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车家资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行业标准健康发展。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册姿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和《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产业行动计划》,引导基础电信企业、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车联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
(1)保护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的安全。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网络安全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分级保护要求,加强网络设施和系统资产管理,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加强访问控制管理,做好网络边界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木马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车联网安全的行为。
(2)保证车联网通信安全。建立企业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机制,加强车对车、车对路、车对云、车对设备等场景的安全通信能力建设。,促进跨车辆、跨设施、跨企业的互认互通。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开展商用密码安全评估。
(3)开展车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技术手段,对智能联网车辆和联网系统进行运营安全监测、流量和行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或异常预警安全状态、恶意软件传播、网络通信异常、网络攻击等异常行为,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网络日志至少6个月。
(4)做好车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安全威胁、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网络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危及网络安全的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5)做好车联网安全防护分级和备案工作。根据车辆互联网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标准,对所属网络设施和系统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分级工作,并报省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新建的网络设施和系统,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分级、备案和审核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安全防护
(1)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智能联网汽车、边缘设备等平台的访问安全,主机、数据存储系统等平台设施的安全,微服务、资源管理、应用编程接口(API)访问等平台应用的安全防护能力,防范网络入侵、数据窃取、远程控制等安全风险。涉及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信息服务等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则需要执行国家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
(2)加强OTA服务安全和漏洞检测评估。对OTA服务和软件包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漏洞。加强OTA服务的安全检查能力,采取身份认证、加密传输等技术措施,确保传输环境和执行环境的网络安全。加强OTA服务全过程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及时评估网络安全状态,防范软件篡改、破坏、泄露、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风险。
(3)加强应用安全管理。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开发、上线、使用和升级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应用识别、通信安全和关键数据保护的安全能力。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安全检测,及时应对安全风险,防范恶意应用攻击和传播。
第三,确保数据安全
(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限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投诉受理等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2)提高数据安全的技术支撑能力。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收集数据,对数据全生命册基周期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防范数据泄露、损坏、丢失、篡改、误用、滥用等风险。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异常流量分析、非法跨境传输监测、安州简全事件追踪溯源等水平。及时处置数据安全事件,向省电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规范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防止使用自动决策技术处理数据时侵犯用户隐私和知情权。明确数据共享、开发和利用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要求,审查和评估数据合作伙伴的资质和能力,监督和管理数据共享的使用。
(4)加强数据出口安全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并向省电信、工业、信息化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备案、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是加强安全漏洞管理
(一)建立安全漏洞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车)安全漏洞管理机制,明确漏洞发现、分析、修复的工作程序,加强漏洞管理资源投入,确保漏洞得到及时修复和合理披露。
(2)加强安全漏洞的收集。加强脆弱性风险主动监测、风险评估和技术验证能力建设。建立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开放,积极收集用户、上下游供应商、网络安全企业、研究机构等发现的漏洞信息。,并加强与漏洞收集平台的协作。鼓励建立脆弱性奖励机制。
(3)加强安全漏洞协同处理。发现或获悉企业网络设施、业务系统、智能联网汽车产品存在漏洞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漏洞信息报送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与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上下游产品或零部件漏洞的协同处置。如果用户需要采取软件和固件升级等措施修复漏洞,应及时将漏洞风险和修复方法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编译/汽车之家陈豪)
以上内容由车家上传发布,查看原文。
百万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