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法律有多少种
1、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民法通则、治安处罚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籍法、国旗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禅巧察法。
2、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迅铅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我国的《民法通则》是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在理论上即使公安部的《姓名登记条例》也不能与其冲突。贺昌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互联网经济正在受到网络安全的严重挑战。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用户的消费习惯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等已经成为很多网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伴随而来的网络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在2012年3·15投诉量排行榜中网络购物投诉最多。一系列钓鱼网站、网购木马、手机病毒等泛滥,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互联网的重灾区。
网络身份安全角势严峻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已成爆发之势,网站和网民数量都呈现几何数增长。其它应用如电子商务方面也异军突起,仅支付宝在今年“光棍节”一天交易额就达到191亿元。
但与此同时,网络空间的安全角势也日益严峻。一方面,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仿冒金融机构、大型购物网站的网络钓鱼猛增;另一方面,网站被挂马、被篡改和被入侵等事件频繁发生。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认定的钓鱼网站达到2.4万多个,我国商业类、政府类网站被挂马和被篡改数量也非常多。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严重。
公开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网络犯罪使全球个人用户蒙受直接经济损失1100亿美元,在中国过去一年中,估计网络犯罪的受害人数超过2.57亿人,直接经济损失2890亿元。
据奇虎360副总裁石晓虹透露,根据360安全中心发布的《2012上半年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360安全中心共截获新增钓鱼网站350149家,已经达到去年全年截获新增钓鱼网站总量的75%,拦截钓鱼网站访问量更是高达21.7亿次,比去年全年拦截量还高2000万。从2012年各月的统计数据看,钓鱼网站已经超过挂马网站,其中身份欺诈是钓鱼网站最突出的特征。
网络犯罪的招数也在不断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院陈宝国博士指出,由于跨境黑客攻击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的出现,我国信息安全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
他认为,在当前阶段互联网的威胁特征主要有四个:一、钓鱼网站取代木马,成为主要手段。钓鱼网站仿造银行网站、搜索网站等获取用户关注,从而获取用户信息;二、网购木马呈现增长趋势。随着电子商务数量的增长,网购木马也增多,有的木马甚至会仿造网上银行的安全控件的形式要求用户安装从而盗取用户银行账户的资金;三、电脑病毒制造者向智能手机安卓系统平台转移。安卓平台是开放的平台,安卓手机用户可以在网络上任意下载,也由于手机存在大量用户隐私信息,更容易成为病毒制造者的目标;四、社会化媒体成为诈骗传播新宠。社交媒体如SNS网站等由于是真实身份交友网站,方便网络诈骗者向熟人开刀。
网络信息安全难以治理
有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块顽疾,也是影响互联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在治理上出现的新挑战不断涌现,行政监管难、法律体系不完备等硬伤非常明显。而且在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智能终端更加普及、我国互联网经济短期大发展的背景下,网络信息安全角势更加严峻。
随着移动3G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平板手机和平板电脑技术的不断改善,网络终端开始由单一的PC终端向手机终端和平板终端转移。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上网,这种趋势不仅拓展了用户使用网络的空间,还增加了用户使用网络的时间。
在陈宝国看来,智能终端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比如移动电话窃听、移动应用携带恶意广告等。网络安全问题不仅仅存在于电脑,也延伸到手机方面。
据统计,我国网站数量超过250万个,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除了数量庞大,还因为互联网的树状信息传播模式,海量的信息在网络上任意传播,互联网领域也涉及到金融、海关、能源等方面,行政监管无法深入到网络的每个角落,也无法做到有效遏制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系统漏洞、网络窃密、虚假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调解中心主任梅敏认为,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新兴犯罪技巧和犯罪方法不断涌现,在治理互联网犯罪方面法律还存在着较大空白。当用户权利受到侵害时,由于网上交易的虚拟性,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和证人,给公安机关的立案和司法机关的审判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用户权利虽然受到侵害,苦于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和充足的证据,也只能不了了之。
维护网络安全要多措并举
为了有效杜绝一些网络欺诈问题,12月20日,中国电子认证服务产业联盟工作年会暨网站可信任服务试点启动。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表示,组织认证产业联盟,着手网站可信验证准备,旨在打造统一权威的网站可信标识,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网站可信标识的冒用。
网站认证是指第三方权威机构如CA机构对互联网网站进行的网站身份及相关信息认证。根据认证内容及认证方式的不同,网站认证分为官网认证、安全认证、资质认证、行业认证等等,认证目标为向最终用户展示网站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具有相应认证资质,以提高用户对网站的信用感。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介绍,目前已经有多家机构开展了可信网站、诚信网站等认证活动,覆盖了全国约13%的网站。但是总体来讲,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市场还比较混乱,认证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些认证服务无法保证其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如郭美美的红十字会的身份,网民面对各式各样的认证标识无所适从。因此,需要有国家权威部门站出来,统一组织协调网络可信认证相关工作。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强调,实行网站权威认证仅是一个措施,正像产品质量认证一样,有认证,并不能解决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还需要法律的完备、监管的科学到位及处罚力度的加大等等。对于网络安全也一样,国家和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网民的信息和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叁’ 《网络安全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络安全法》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
(3)红十字会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法的要点:
一、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各类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通过举报要求网络运营者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是公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