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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网络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1-31 17:04:33

① 老师是否有权利把学生赶出

1、作为学生,要遵守学校纪律和上课纪律。这是义务。
2、如果不遵守,老师是有权制止的,并采取合理的措施,比如赶出教室。

3、作为学生,应该正确看待事情,并积极面对和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4、中小学生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有: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通知
(2004年3月25日)
《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我部对上述守则和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形成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集中体现了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发布,是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守则中小学生》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面理解《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
合并后的《中小学生守则》仍为十条,修订后的两个《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仍各为二十条和四十条。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中小学生守则》从大处着眼,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小处着眼,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提出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要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中小学生守则》的细化,两者应结合使用。《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广大干部、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及思想状况变化,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
三、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往贯彻《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过去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增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特别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多种途径,宣传《守则》和《规范》,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抓好对学生的教育。
四、对于在学习、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基础教育司反映。
五、修订后的《守则》及《规范》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守则
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活环境。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修订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等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② 适合女生学习的专业有什么

女生心思细腻,温柔感性,在学习技能时应该根据自身的性别的特点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一些需要体力、蛮力的工作不建议女生去尝试,同样过度的油烟熏烤的工作也不适合女生去从事。相比之下,西点这个行业显然是十分适合女生去从事的。首先,西点师的社会地位高,薪资待遇可观,普通的西点师月薪在5000左右,拥有国家技能证书的高级西点师月薪上万是没有问题的。并且随着行业的发展,将来的待遇薪资不可估量。其次,西点的学习没有学历等门槛要求,零基础入学,经过几个月的学习能让你迅速收获技能。将来的工作环境也是十分理想的,轻松、时尚、靓丽,温馨的工作环境也有利于女孩培养优雅、美丽的“淑女”气质,成为人才市场中实力与美貌兼备的对象。更有很多女生在掌握技术后,选择自己创业当老板,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简单而富足。

③ 初中没毕业,不想读了,学什么技术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学校现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36.02万平方米。
2、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工业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淄博市。鲁中地区独特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底蕴赋予了学院尚工重商、医学人文并举的专业特色。
3、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全国接受世界银行贷款的17所院校之一,也是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321,94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是全国首批、广州市属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的广州市番禺区,占地2061亩。
5、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院校,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④ 2021年宪法热点事件有哪些

2021年宪法热点事件:

1、2021年度平台经济反垄断处罚金额累计突破200亿元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截至2021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反垄断处罚案例120余起,其中90余起与平台企业相关,罚款金额累计超过200亿元。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182.28亿元罚款。

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42亿元。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涉及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网络、滴滴、美团等公司,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2、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地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其中第10条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涉及法律保留事项和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权限。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

4、百余款APP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被下架

2021年12月9日,工信部微信公众号“工信微报”发布《关于下架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称,今年以来,工信部持续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常态化检查力度,先后三次组织对用户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工信部组织对共计106款未按要求完成整改APP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名单中应用软件进行下架处理。针对部分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APP,属地通信管理局应对APP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⑤ 最早的中国网络法律

第一条为保护着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以下简称着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着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条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受本条例保护。
权利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四条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第五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第六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第七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第八条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九条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着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着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着作权人的作品后,着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着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着作权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间的报酬。
依照前款规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
第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着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
(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
(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着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着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六条至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查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
第十四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第十六条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二)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
(三)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
(五)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
(三)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报酬标准的。
第二十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对象的指令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或者对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提供自动传输服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选择并且未改变所传输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二)向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防止指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
第二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提高网络传输效率,自动存储从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获得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根据技术安排自动向服务对象提供,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改变自动存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二)不影响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原网络服务提供者掌握服务对象获取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情况;
(三)在原网络服务提供者修改、删除或者屏蔽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时,根据技术安排自动予以修改、删除或者屏蔽。
第二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
(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第二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权利人的通知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错误删除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错误断开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指说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及其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及其制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条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数字或者代码。

⑥ 十五期间是什么时候

我国实行的“五年计划”是一个国民经常和社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是每五年规划一次。 我国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2000-2005年的“五年计划”是“第十个五年计划”,就叫“十五”。“十五”期间就是指2000年-2005年期间。

⑦ 网络犯罪主体向低龄低学历人群发展,该如何改变这个状况

这是很正常的,往低收入人群发展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而是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存在的问题,那些低收入的人群缺少赚取收入的岗位和机会,在无法保证基本生存的情况下,主动犯罪的几率是非常高的。有句话说得很对:“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魔鬼,平时我们靠理性来束缚它,当有一天理性束缚不住它是,那么人就会化身为魔鬼”。

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改变这种情况,那么唯有加强普法教育、然后积极的创造劳动岗位、加强道德思想教育才可以。但这种改变的方法是非常缓慢的,短期内是很难看到成效的,而网络犯罪的手法却不断更新,所以真的很难完全杜绝,唯有建立严格的网络监管机制,尽可能的监控这些违法犯罪的人,兴许有可能减少这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⑧ 浅析九年义务教育1500字

通过英盛观察来看,九年义务教育的好处可以提高人民的素质,让国家拥有更多的人才,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因为我国人口

众多,只有大力的实施教育,才能化人口大国为人才大国,才能从根本上有利于国家的崛起。

问题 问题学生 在旧年义务教育

然而,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问题。不少学生读书是越读越差。因为在自己小学的知识没有掌握好的时候,到了6年级又必须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升入初中;那么相对而言,在初中的学习就更加每况愈下了。

在这个阶段,学生势必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学生的学习成绩越来越不好;二、学生的心理受到不同程度的坏的影响,更有甚者,使得学生心理承受压力过大,轻者心理受障碍,重者心理严重畸形。

同时,在这个阶段,很多家长会产生这样的心理:反正能升初中,反正能一直能从初一升到初三,那么就对于孩子就无所谓了(很多家长看到孩子成绩下降,没有办法,只能抱有这样的心态)。如果有留级的话,那么家长的态度我想会好点。为什么呢?至少在学费方面,留级的话家长会拿出比义务教育情况下多不少。从这个切身利益考虑,我想留级带给家长的是更多的关注学生学习的责任和做父母的职责。

从大的环境考虑,我国要培养更多的人才,那么九年义务教育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还能叫人才吗?

原因分析 对策

二、产生原因

1。九年义务教育的两面性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但九年义务教育使得个人。学校对学生接受教育的看法存在

1、家庭教育缺失

父母行为对子女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与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由于许多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或经商,很少与子女交流,使得孩子产生孤独、寂寞、胆怯心理,形成孤僻性格。以民族中学为例,在被调查1200名农村中学生中,发现6成以上的留守子女认为父母外出对自己的学习产生了不利影响。许多学校老师反映,从留守学生心理特征来看,与正常家庭学生所不同的特征,如胆小、任性、孤僻、恐惧、习惯于防卫别人等等。

2、 隔代抚养,老人力不从心。

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管的孩子占很多。由于上一代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年老多病,通常都不能有效辅导孩子的功课。学生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无人可问。

老年人往往更容易纵容、溺爱孩子,管教不严,这使得孩子的不良学习和行为习惯较为突出。由于“代沟”现象的客观存在,孩子与祖辈之间不易沟通,这使得老年人更不易了解到孩子的内心思想,不易察觉孩子的不良思想苗头,难以尽到对学生的人格教育、道德养成、心理思想苗头,难以尽到对留守学生的人格教育、道德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提高。

学校

3、学校难和家长沟通,教育脱节严重。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环节,由于家长外出,学校不能与家长沟通,甚至学生的作业都没有家长签字,不了解学生动态,缺乏互动,不利于共同教育培养下一代。缺乏家长教育的学生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也很少主动回答老师提问,他们性格内向,社交意识和能力较弱,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愿意与监护人或老师交流、沟通。由于缺少家庭的约束,很多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甚至辍学。自认为自己的学习一般、占多数。学生们将“学习无人辅导”列为造成自己学习成绩偏低的第一因素,将“生活无人照顾”列为第二因素,将“心里话无人说”列为第三因素。由于学习困难、交往困难、社会诱惑等因素,导致学生厌学、逃学、退学等现象的发生。对自己的未来也相当迷茫。被调查的学生中有一大部分人打算将来外出打工挣钱,不想继续读书。

4.“减负”的负面效应

学生“减负”,给了学生更多的自主时间。大量的自主时间,学校无法也不敢科学利用。有些负责的教师曾利用这些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课外辅导,兴趣培养等,因安全因素,遭到学校,家长的不满,甚至有家长直接批评老师做法不对,这样吃力不讨好,也没人愿意坚持下去。而农村家长素质太低,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去利用好这些时间。所以,这些时间都由学生自己支配,而他们自身的生活经验、知识水平还不能很好利用这些时间。于是就选择了网吧,游戏室。可以说,他们的绝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消耗在这些上了。而农村网吧是怎样的状况:环境卫生较差,安全堪忧;无证违规经营普遍,隐蔽性较强;未成年人大量涌入。而且由于监管不力,这些网吧的风气很不好,经常发生打架杀人事件,可以随意浏览黄色网站,玩一些色情游戏等。导致一些青少年迷恋网络,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逃学、辍学、、盗窃、斗殴等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