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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1-16 20:07:34

㈠ 公民应如何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做贡献

公民应该从自我学习、技术运用、社会监督三个方面来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1. 自我学习,可以通过学习网站阅读网络道德规范及网络文明公约,或者收看中央十二台法制频道所播出的相关网络犯罪的节目,对日常上网行为进行反省。警惕周围不安全的网络环境“擦亮慧眼,分清虚实世界”。

  2. 技术运用,可以利用搜索引擎及部分相关资料,举实例,如网页木马、恶意代码、网络虚拟财产案、重要机构机密资料被窃等。刻苦钻研网络技术,维护网络安全,增加各种网络知识,作为维护网络安全最好的武器。

  3. 社会监督,多收看新闻,或者法制书籍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网络犯罪的案例,比如:“破译密码窃取巨额储蓄资金 黑客被判无期徒刑”等等案例。 了解这种行为会给社会生活,以及犯罪者本人带来哪些危害。以前任为戒,不要犯下相似的错误,毕竟网络安全的维护,比仅仅需要政法,也需要每个公民出一份力。就算没有维护的能力,起码也不可以故意破坏,为他人为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网络和网络安全所指含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网络和网络安全所指的是:

1、网络

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2、网络安全

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2)公民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制定《网络安全法》的目的:

1、制定网络安全法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2、制定网络安全法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客观需要。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3、制定网络安全法也是维护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㈢ 网络安全法信息泄露会怎么处理

网络安全法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微博等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实名网络登记……6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网络安全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微博等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应取得执法证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的执法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规定》明确,执法人员应当参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才能从事执法工作。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管辖。在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实名网络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登记后,拥有者将收到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资产评估投诉 15日内书面决定是否受理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6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违法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等行为,可以向对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对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省级财政部门举报。财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的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告知实名投诉人、举报人。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鼓励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条例》还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出新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6月1日起施行。《决定》将《条例》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㈣ 公民信息安全如何才能做到真正安全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需要做到:

  1. 遵纪守法,请参见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汇总网页链接;

  2. 严格遵守社会和企事业机构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及规范;

3.加强保护意识,学会有关知识进行自我保护。如注意常用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密码及加密、无线网络安全设置及使用(不点击不明链接或界面,如不用不可靠的wifi环境使用支付,一定在确保安全环境下进行操作)、不下载不明或盗版软件(含视频及音乐等)、采用最新查杀病毒软件保护、及时加固系统(如漏洞补丁和安全设置)等。

㈤ 《网络安全法》中: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必须是司法部给出的解答。

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包括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5)公民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㈥ 网络安全四个坚持

第一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第三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养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
第四要做是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㈦ 政府和公民在维护网络安全中发挥的作用

政府要强化领导、管理、引导,公民积极主动配合,自觉维护网络环境。

㈧ 运用公民的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公民维护网络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㈨ 公民如何参与网络安全

最简单的,投诉与举报

㈩ 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什么和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共有七章七十九条,内容十分丰富,奠定了中国网络安全保护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导我国网信事业沿着健康安全轨道运行的指南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10)公民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法》集中体现了网络空间各利益相关方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了网络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监管等多项法律规范和制度,这些规范和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形成了一个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闭环系统。

通过这些法律规范及制度,《网络安全法》确定了相关法定机构对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监管职责,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应履行的安全义务,平衡了涉及国家、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的网络权利与义务关系,清晰地协调了政府管制和社会共治网络治理的关系。

形成了以法律为根本治理基础的网络治理模式,结构合理严谨,规定衔接配套,语言清晰准确,并对网络安全涉及的主要词语进行了文意解释,为建立网络空间治理系列基础法律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习主席提出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深刻的国际法意义,首先,只有各国的网络空间主权得到相互尊重,维护网络空间和平才有可能实现;其次,只有网络空间实现了和平安全,方能促进各国网络空间的开放合作。

再次,各国网络空间开放合作的基础,必须构建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习主席提出的上述原则根植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但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各国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取向,而且也反映了互联网时代“安全与发展”为一体双翼的主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