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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网络安全防控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1-13 23:42:35

❶ 新技术环境下网络安全及保密体系建设中讲述了公安机关在网络安全方面哪些工作

摘要 亲,公安网络安全方面提供了监督检查规定呢,《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已于2018年9月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要求监督检查对象的负责人或者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对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信息、查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运行情况等措施。

❷ 公安网安全保密纪律有几条

公安部关于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有“八条纪律”、“四个严禁”等规定。

一、八条纪律

(一)不准在非涉密网上存储、传输和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不准在公安网上编制或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三)不准在公安网上建立与公安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和服务;

(四)不准在公安网上传输、粘贴有害信息或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五)不准擅自对公安网进行扫描、探测和入侵公安信息系统;

(六)不准对公安信息和资源越权访问、违规使用;

(七)不准私自允许非公安人员接触和使用公安网网络和信息;

(八)不准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妨碍、对抗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二、四个严禁

1、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内容;

2、严禁在计算机硬盘内存储绝密级信息;

3、严禁将工作用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回家;

4、严禁在互联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2)公安部关于网络安全防控的意见扩展阅读

保密工作就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

从工作目的看,保密工作包括预防和打击窃密泄密活动;从工作过程看,保密工作贯穿国家秘密运行的全过程;从工作方式看,保密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法制建设、指导管理、技术防护、监督检查等方面。

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保密工作应当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五项原则。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下级保密委员会接受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❸ 刑法修正案出台了哪些信息网络安全的新规

您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内容,包括以下五条: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十八、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❹ 简述公安部关于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 六个注意

简述公安部关于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六个注意这个还是上网络看嘛,那里说的更强一些,这里说太费事了。

❺ 国家有哪些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2000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该《办法》共二十七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于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于1997年12月30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5.《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5)公安部关于网络安全防控的意见扩展阅读:

国家为保障网络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相继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并让网络价值最大化:

1.《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2.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3.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

4.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

5.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5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重点领域信息安检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协函[2013]259号)

7.《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部令第11号)

8.《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部令第24号)

参考资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政策法

❻ 公安部《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通字[2009]4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

(中政法[2009]4号)

为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的办案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伤、被刑讯逼供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的设置。询问室、讯问室等办案场所一般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兇、自杀、自伤的物品。相关的过道、窗户必须有防止被调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坠楼的设施。
二、进一步规范讯问、询问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律在办案场所进行,严禁在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进行,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询问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可以到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被调查对象或者证人到政法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讯问、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对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采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确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必须交由犯罪嫌疑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严禁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确有必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交由看守所羁押,严禁把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办案场所、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场所。
四、进一步规范看押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吃饭、如厕、休息时,必须由办案人员负责看守,不得只让协勤人员负责看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必须落实看审分离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监所监管安全制度。因辨认、提取证据和赃物等需要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负责提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异地押解过程中需要住宿的,必须把犯罪嫌疑人交由当地看守所羁押,不得让犯罪嫌疑人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场所住宿。
五、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政策教育。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义务,不得夸大犯罪后果,不得恐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绪、心理变化,对有过激反应苗头的,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进一步保障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以协助调查取证等名义变相限制、剥夺证人的人身自由,严禁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严禁以监视居住等名义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
七、进一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对办案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对新参与办案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专门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组织编写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典型案例,对办案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八、进一步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纪检、监察、督察、法制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针对容易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部位、环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防范隐患。
九、进一步落实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办案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并制定、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要承担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十、进一步落实办案安全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办案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 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对口的中央政法部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省级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负责同志必须到对口的中央政法部门检讨责任。因违法违规办案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清除出政法队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令辞职或者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❼ 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哪些

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为了做到让系统安然无恙、强壮有劲,这也是继清除病毒木马从它的寄生场所开始一文关键的一步:多管齐下安全为先。为了保证你上网无后患之忧,为了阻止任何一种木马病毒或者流氓软件进入我们的系统以及恶意代码修改注册表,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五大预防措施:

不要随便浏览陌生的网站,目前在许多网站中,总是存在有各种各样的弹出窗口,如:最好的网络电视广告或者网站联盟中的一些广告条。

安装最新的杀毒软件,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处理常见的恶意网页代码,还要记得及时对杀毒软件升级, 以保证您的计算机受到持续地保护;

安装防火墙,有些人认为安装了杀毒软件就高忱无忧了,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的,现在的网络安全威胁主要来自病毒、木马、黑客攻击以及间谍软件攻击。防火墙是根据连接网络的数据包来进行监控的,也就是说,防火墙就相当于一个严格的门卫,掌管系统的各扇门(端口),它负责对进出的人进行身份核实,每个人都需要得到最高长官的许可才可以出入,而这个最高长官,就是你自己了。每当有不明的程序想要进入系统,或者连出网络,防火墙都会在第一时间拦截,并检查身份,如果是经过你许可放行的(比如在应用规则设置中你允许了某一个程序连接网络),则防火墙会放行该程序所发出的所有数据包,如果检测到这个程序并没有被许可放行,则自动报警,并发出提示是否允许这个程序放行,这时候就需要你这个“最高统帅”做出判断了。防火墙则可以把你系统的每个端口都隐藏起来,让黑客找不到入口,自然也就保证了系统的安全。目前全球范围内防火墙种类繁多,不过从个人经验来说,推荐瑞星防火墙给大家。

及时更新系统漏洞补丁,我想有经验的用户一定会打开WINDOWS系统自带的Windows Update菜单功能对计算机安全进行在线更新操作系统,但是为了安全期间,我推荐瑞星杀毒软件自带的瑞星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工具及时下载并打补丁程序,此工具是对WINDOWS操作系统漏洞和安全设置的扫描检查工具,提供自动下载安装补丁的功能,并且自动修复操作系统存在的安全与漏洞,此工具深受众多人的青眯与信赖。

不要轻易打开陌生的电子邮件附件,如果要打开的话,请以纯文本方式阅读信件,现在的邮件病毒也是很猖狂,所以请大家也要格外的注意,更加不要随便回复陌生人的邮件。

当别人问起我的电脑已经被木马或者流氓软件牢牢控制了,我们拿什么去跟它们对抗呢,凭什么说我们是最终的胜利者呢?我们不得不采取以下措施挽救我们的电脑。

总结

病毒和木马是不断“发展”的,我们也要不断学习新的防护知识,才能抵御病毒和木马的入侵。与其在感染病毒或木马后再进行查杀,不如提前做好防御工作,修筑好牢固的城墙进行抵御,毕竟亡羊补牢不是我们所希望发生的事情,“防患于未然”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❽ 网络安全防范的重点是什么

在当今网络化的世界中,计算机信息和资源很容易遭到各方面的攻击。一方面,来源于Internet,Internet给企业网带来成熟的应用技术的同时,也把固有的安全问题带给了企业网;另一方面,来源于企业内部,因为是企业内部的网络,主要针对企业内部的人员和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因此,企业网同时又面临自身所特有的安全问题。网络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在方便了人们使用的同时,也使得网络很容易遭受到攻击,而攻击的后果是严重的,诸如数据被人窃取、服务器不能提供服务等等。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安全技术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由此推动了防火墙、人侵检测、虚拟专用网、访问控制等各种网络安全技术的蓬勃发展。 企业网络安全是系统结构本身的安全,所以必须利用结构化的观点和方法来看待企业网安全系统。企业网安全保障体系分为4个层次,从高到低分别是企业安全策略层、企业用户层、企业网络与信息资源层、安全服务层。按这些层次建立一套多层次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常见的企业网安全技术有如下一些。
VLAN(虚拟局域网)技术 选择VLAN技术可较好地从链路层实施网络安全保障。VLAN指通过交换设备在网络的物理拓扑结构基础上建立一个逻辑网络,它依*用户的逻辑设定将原来物理上互连的一个局域网划分为多个虚拟子网,划分的依据可以是设备所连端口、用户节点的MAC地址等。该技术能有效地控制网络流量、防止广播风暴,还可利用MAC层的数据包过滤技术,对安全性要求高的VLAN端口实施MAC帧过滤。而且,即使黑客攻破某一虚拟子网,也无法得到整个网络的信息。
网络分段 企业网大多采用以广播为基础的以太网,任何两个节点之间的通信数据包,可以被处在同一以太网上的任何一个节点的网卡所截取。因此,黑客只要接人以太网上的任一节点进行侦听,就可以捕获发生在这个以太网上的所有数据包,对其进行解包分析,从而窃取关键信息。网络分段就是将非法用户与网络资源相互隔离,从而达到限制用户非法访问的目的。
硬件防火墙技术 任何企业安全策略的一个主要部分都是实现和维护防火墙,因此防火墙在网络安全的实现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防火墙通常位于企业网络的边缘,这使得内部网络与Internet之间或者与其他外部网络互相隔离,并限制网络互访从而保护企业内部网络。设置防火墙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内部网与外部网之间设立唯一的通道,简化网络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