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衡水可能改名冀州吗
在199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撤销衡水地区组建地级衡水市的请示》(冀政(1995)43号),并附上了相关补充报告。国务院对此做出了明确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撤销衡水地区和县级衡水市,设立地级衡水市,市政府办公地点设在新设立的桃城区新华路。
二、衡水市设立桃城区,其行政区域范围与原县级衡水市相同,区人民政府驻地为人民路。
三、衡水市辖原衡水地区的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以及新设立的桃城区。原衡水地区的深州市、冀州市则由省直辖。
这项调整旨在优化行政区域设置,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同时确保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这一决策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并且实施后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个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当时提出了撤销衡水地区并组建地级衡水市的计划,但并未提及冀州市的归属问题。因此,冀州市仍由省直辖,未纳入地级衡水市的管辖范围。
这一调整对于衡水地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优化了行政区划,也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