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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网站转载不侵权

发布时间: 2022-06-30 23:51:35

A. 百度新闻、凤凰网、新浪网……经常转载的别的网站的新闻资讯,是否构成侵权

这些新闻网站一般都是没有自行采写新闻的权利的,只能靠转载纸媒的新闻或者转载其它专门类网站的资讯。大部分情况下,转载都会注明来源,不算侵权。不过网络内容的版权问题、责任问题等的确在法律上还存在空白。

B. 文章被网站转载是否构成侵权

文章被网站转载,一般来说,只要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外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便构成侵犯版权。
侵犯版权,是指违反有关版权的法律规定,对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
常见的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全部或部分地,原样或经过改换面目,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未经创作集体或其他合作作者同意,将集体创作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未参与创作,强行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他人创作的作品上署名;未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擅自发表其未发表过的作品;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对其作品作实质性的修改,或作其他有损作者声誉的改动;继续传播作者已经公开声明收回的作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以复制、出版、表演、录制、改编、翻译等方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向版权所有者支付报酬或不支付合理报酬;等等。
侵犯版权,一般属于民事侵权,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但是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则触犯了刑法的侵犯知识产权罪。

C. 网站转载资讯文章是否侵权

作品都享有着作权,而着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着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着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着作权的,着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网站是否可以转载已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或者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

按照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着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着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着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换句话说,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着作权人或受着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另外, 根据《着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现在的问题是:又有几个网站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网站转载的目的总是为了借助其他网站的文章来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人访问,或多或少带有商业目的。

三、网站转载文章的稿费标准及发放问题

关于稿费标准问题,可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报刊刊载作品,未与着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

至于稿费发放的问题,一般应由网站与着作权人联系以汇寄稿费;无法联系上着作权人或者着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可参照《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四、网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见到很多网站在首页上标注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这种声明有效吗?网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网站间相互有转载、摘编的权利,对于网站内各篇文章的转载权,仍归原作者,只要转载、摘编的网站注明文章出处、支付作者稿费,就合法获得转载权。

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在着作权人,因此,"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的告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除非网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权委托。

D. 网站转载侵权么旅游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和作者的游记、攻略、照片是否侵权

只要所转载资料没有写“不得转载”,转载就不会侵权,当然转载时会显示原出处,作者等信息,你转载时不可将它们抹去,否则侵权。
找不到作者是谁,但有转载出处就行,你标明转载就不会侵权

E. 在网上转载别人的文章算侵权吗

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授权,私自转载别人的文章,是属于侵权的。主要是侵犯了原创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有一些朋友认为只要注明原创作者的名称或者写明侵删字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没有获得原创方的授权,即便是注明文章来源也是侵权的。另外,如果是从其他平台转载的内容,一定要问清楚是对方原创还是对方也是转载,一般原创者授权转载只会直接授权对方转载,如果出现二次转载的情况,还是要联系原创作者的。
且由于是公司主体,更容易被盯上,成为维权诉讼的对象。
关于着作权侵权、维权等相关问题,建议还是去看看着作权法相关的法条规定或者找一些相关的课听一听(如维权骑士版权小课),具备丰富的版权,可以帮助公司和自己规避不少侵权麻烦。

F. 网站转载、摘编他人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着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着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版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G. 请问转载网站的内容构成侵权吗

我们经常会发现同一条新闻在各个网站都会出现,这其中的情况就可以说是转载了,对于那些新闻我们甚至分不清楚到底哪里是原创,那新闻转载是否侵权呢?《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转载新闻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如果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受转摘的网站没有声明“不许转摘”之类的语言;3、提个建议,谨慎起见,获得同意后,再进行使用。

H. 转载网址也算转载内容吗是否侵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载网站链接不属于侵权行为。我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不能使淫秽网站 赌博诈骗网站和钓鱼网站等非法的。

I. 在其他网站转载不侵权吧啊!!!为什么哪里有可以看VIP章节的小说网站

转载的话如果哪个小说是独家的或者是交给网站全权的应该是侵权的吧!
至于vip时间长了就有好心人下载了!那时候网络文库或者派派论坛都有!当然或许有哪个好心人手打一下!基本上就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