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环保局投诉不处理,怎么办
环保局是环境的管理监督部门,如果投诉后环保部门推卸责任,拖延可以向更高一级投诉
㈡ 打12369环保局不管怎么办
打12369环保局不管可以举报到上级环保部门。
1、投诉人拨打12369后,接线员将投诉信息录入。
2、将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及时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3、接到12369交办信息,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进行立案处理。
4、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和环保举报受理中心。
目前环保信访处理还是比较规范的,投诉环保问题最便捷的方式是用固定电话拨打12369到地方环保局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第三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第六条 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
(一)依法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
(二)对举报件及时转送、交办、催办、督办;
(三)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交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研究、分析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本级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举报事项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件的转送、交办、答复、催办、督办等情况;
(六)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工作人员培训。
各地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其他工作职责,或者承担当地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㈢ 打环保投诉电话投诉不处理怎么办
首先你要了解到他们不处理的原因,或者是他们不处理之后给了你什么样的解决答案,或者是理由不解决的理由,将这些总结形成报告之后,然后向他上一级部门进行反馈和申诉处理。
㈣ 环保局不作为,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必须要有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规定: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4)环保网站投诉了不处理怎么办扩展阅读:
起诉环保局相关案例:
夜间施工噪音让人无法忍受,给环保投诉举报热线打电话,却被告知所投诉的工地夜间施工是经过审批的……
西安一小区住户为此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夜间施工噪音进行鉴定,将西安市环保局告上法庭,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均获胜诉。
第三方检测机构证实:晚上确实吵得很
何先生住在西安市雁塔区竹园阳光嘉苑小区5号楼一单元。他说,从去年9月份起,小区住户就饱受附近工地施工噪音骚扰。当时这个工地经常从19时或21时开始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搅拌机的声音很大,震动也很大,让人无法休息。”
2016年10月11日、10月21日、11月11日,他多次向西安市环保局电话投诉,举报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西安市环保局于2016年10月12日、11月12日给他电话答复称:该工地有夜间施工审批手续;2016年10月22日该工地当天并未施工,噪声为周边工地施工产生,但有审批手续。
无奈之下,他请来省高院授权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中的一家环境检测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29日两天,对所住房屋能听到的夜间施工噪音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3月28日建筑施工噪音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64.3分贝,最大达82.9分贝;3月29日背景噪音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32.9分贝,最大声级达64.2分贝。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夜间噪声限值为45分贝。
监测结论为,何先生家客厅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和最大声级超出标准限值。备注中特别表明:敏感点距施工噪音50米左右,监测期间唯有该施工队处于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其他工地未进行施工。
同时提起两起行政诉讼
两案一审均获胜
3月13日,何先生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两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西安市环保局拒不受理其投诉举报的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一案行政不作为违法,判令被告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西安市环保局对施工单位有关时段内三次夜间“施工扰民”审批行为违法。3月15日,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均获立案。
5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何先生说,那天从下午2时到晚上8时30分,两个案件审理了6个多小时。
根据判决书,西安市环保局辩称,施工单位向他们提出申请,请求批准有关时段的三次夜间施工,西安市环保局经审核,该项目是对1层顶梁板砼连续施工,故被告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向施工单位出具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表》,被告做出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但法院审理查明,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表》中申请内容及审批内容除3个个人印章、一个方印章外均系申请企业电脑打印,且加盖有企业公章,但未加盖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印章。法院认为,被告向项目部出具的是《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表》,但该审批表中同意审批内容均系申请企业填写,也未载明环境噪声具体防治措施,未加盖被告的印章。
被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明中仅有施工单位的申请,没有施工单位确需夜间作业的证据,故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
5月22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5月31日,何先生收到了两起案件的两份判决书。
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原告投诉事项未履行查处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被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1月7日对该工地项目部作出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表》的行政行为违法。
“这对市民依法维护权益很有意义”
何先生说,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让他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他反映了很多次,有关部门一直推脱不处理,所以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为起诉收集材料,他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在小区开证明,收集证人证言等。为了要夜间施工的审批报告,他到西安市环保局也跑了好多次。据他了解,环保局对每个项目的夜间施工是每周批一次,但他费了很大功夫只拿到了其中一个时段审批报告的复印件。
“当时很多人说,这个案子可能赢不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赢了。”何先生说:“我认为,这对市民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很有意义,对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解决此类噪音污染问题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㈤ 环保局不处理问题怎么解决
你可以拿上证据去上一级环保局或者上一级信访局投诉,他们一定会进行严肃处理的。
㈥ 市民举报环保部门不予处理怎么办
首先您先要确认您所举报的问题是否属于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并不是所有跟环境有关的问题都属于环保部门监管,如餐饮油烟,噪声,建筑施工扬尘,噪音等生活污染源,如果是类似此类环境问题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在者不确定归属的,可以向当地信访局信访反映您的问题,信访部门会根据职责分工派发到相应职能部门。
㈦ 12369投诉了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要了解到他们不处理的原因,或者是他们不处理之后给了什么样的解决答案,或者是理由不解决的理由,将这些总结形成报告之后,然后向他上一级部门进行反馈和申诉处理。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接听举报电话,应当耐心细致,用语规范,准确据实记录举报时间、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举报内容、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诉求目的等信息,并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二)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四)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五)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六)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七)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受理机关。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㈧ 打环保举报电话得不到处理怎么办
这个还可以继续投诉,继续举报。环保不理在向公安局举报。通过媒体去曝光。
㈨ 打12369环保局不管怎么办
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的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切忌夸张描述或描述不清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
跟接线员确认你举报污染信息。
向接线员提出希望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的要求。
不受理以下事项:
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
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
举报事项已经受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情况,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