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国鑫黄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则
1、客户期末权益不足5万元的,其建仓保证金比例按照最低18%的标准执行,仅具有迷你合约的建仓权限;
2、客户期末权益5万元以上(包含)不足10万元的,其建仓保证金比例按照最低12%的标准执行,仅具有迷你合约的建仓权限;
3、客户期末权益10万元以上(包含)不足20万元的,其建仓保证金比例按照最低8%的标准执行,具有所有产品合约的建仓权限;
4、客户期末权益20万元以上(包含)的,其建仓保证金比例按照最低5%的标准执行,具有所有产品合约的建仓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