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务信息不能共享办事时效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指导和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组织编制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指导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日常维护工作。
各政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联通,并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共享信息),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
第五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统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
(四)建立机制,保障安全。联席会议统筹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机制,各政务部门和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共享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第六条各政务部门应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章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各政务部门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维护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地方政府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维护地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负责对本级各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工作的监督考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建立目录更新机制。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依据。
第三章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与共享要求
第九条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
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
可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
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
第十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目录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
(二)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基础信息项是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必须依据整合共建原则,通过在各级共享平台上集中建设或通过接入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实现无条件共享。基础信息资源的业务信息项可按照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通过各级共享平台予以共享。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基础信息资源库的牵头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项目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如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能源安全、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应通过各级共享平台予以共享。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第四章共享信息的提供与使用
第十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国家共享平台及全国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共享平台建设。共享平台是管理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部分。
共享平台(内网)应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共享平台(外网)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
各政务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承载,通过共享平台与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交换数据。各政务部门应抓紧推进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并接入本地区共享平台。凡新建的需要跨部门共享信息的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通过各级共享平台实施信息共享,原有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应逐步迁移到共享平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属于无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使用部门在共享平台上直接获取;属于有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使用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向提供部门提出申请,提供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使用部门按答复意见使用共享信息,对不予共享的,提供部门应说明理由;属于不予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以及有条件共享类中提供部门不予共享的信息资源,使用部门因履行职责确需使用的,由使用部门与提供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涉及中央有关部门的由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提供部门在向使用部门提供共享信息时,应明确信息的共享范围和使用用途(如,作为行政依据、工作参考,用于数据校核、业务协同等),原则上通过共享平台提供,鼓励采用系统对接、前置机共享、联机查询、部门批量下载等方式。
各政务部门应充分利用共享信息。凡属于共享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各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
第十三条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提供部门应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确保所提供的共享信息与本部门所掌握信息的一致性。
第十四条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依法依规使用共享信息,并加强共享信息使用全过程管理。
使用部门对从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只能按照明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
第十五条建立疑义、错误信息快速校核机制,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提供部门予以校核。校核期间,办理业务涉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已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应照常办理,不得拒绝、推诿或要求办事人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第五章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第十六条联席会议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机制,督促检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组织编制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部门,对各政务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联席会议报告上一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联席会议向国务院提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国家标准委会同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在已有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基础上,建立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分类、采集、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体系。
第二十条国家网信办负责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
共享平台管理单位要加强共享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时的数据安全;提供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时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本部门对接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共享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提供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信息共享工作中分别承担相关保障责任。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网信办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运维经费协商机制,对政务部门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和网络安全要求的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考核。财政部负责在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下达、运维经费安排等环节进行考核。国家网信办负责在网络安全保障方面进行考核。
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前应预编形成项目信息资源目录,作为项目审批要件。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信息资源目录纳入共享平台目录管理系统,作为项目验收要求。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并给予优先安排。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在国家大数据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发挥监督作用,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政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
(一)未按要求编制或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二)未向共享平台及时提供共享信息;
(三)向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和本部门所掌握信息不一致,未及时更新数据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有关规范、无法使用;
(四)将共享信息用于履行本单位职责需要以外的目的;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② 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贾 萍 杨庆第 汪志强 张垚垚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土资源系统的门户网站建设和近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现状,并对今后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趋势做了展望。
关键词: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1 前 言
据统计80%的社会信息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机构的手中[1]。政府因其信息采集实力雄厚和强大的信息分析能力而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是社会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向全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有利于搭建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使权利的监督,也有利于政府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
信息网络正逐步成为人们获得信息和实现社会多种功能的主要载体。门户网站是借助信息网络实现政府传递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门户网站的建设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传播途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也因此获得了传播面广、互动性强和社会影响大的效果。近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有了长足的发展,由最初提供整齐单一的单项职能和办事流程等告知型服务,逐渐过渡到目前还提供行政审批结果查询服务,今后还将朝着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互动型服务转变。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国土资源系统的门户网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一网页形式的建设已不能够满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需求,门户网站建设必将朝向开放式服务功能、嵌入集成式应用系统以及整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网站资源的方向发展。
2 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建设
2.1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建设
1999年,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共同主办“政府上网工程启动大会”,40 多家国家部委(办局)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我国各级政府、各部门在信息网络上建立正式站点,构建高效率的电子化政府[2]。国土资源部作为倡议者之一,当年就实现了政府网站系统在互联网上开通运行,为部机关、国土资源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国土资源信息服务。
2004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开通了新版门户网站,新版门户网站采用 Portal 技术,集成了多种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和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了部分政务流程,形成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门户系统为主体,以内容管理为核心,以信息检索为增值,以系统集成为扩展的集成化国土资源服务平台”,门户网站集成了国土资源新闻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建立了虚拟办事大厅、虚拟交易大厅、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矿业权评估机构公示等系统,开设了政务公开、网上查询与服务、网上申报、网上信访和网上举报等栏目,公开包括新闻类、国土资源管理类、社会监督类等多种类别的政务信息。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自开通以来为社会提供了快捷和便利的服务,数次在全国76个部委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前茅。
2.2 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2004年,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要求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网上公布政务信息,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公告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内容。2004年,32个省级单位中,有31个建立了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333个市级单位中,有14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另有60个市级单位将本级政务信息汇交到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2005年,32个省级单位全部建立门户网站实现政务公开;333个市级单位中,18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另有60个市级单位将本级政务信息汇交到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各地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开通和建设,为地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
3 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4年和2005年两年来对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的结果,得出全国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
3.1 公开范围
图1 为2004年和2005年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2004年,全国有31个省级单位通过建立独立的对外服务网站实现政务公开,占97%;2005年,全部省级单位都建立了独立的对外服务网站实现政务公开。全国333个市级单位中,2004年,有 14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占42%,另有60个虽未独立建立网站,但通过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占18%,还有132个市级单位未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占40%;2005年,有181个建立了对外服务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占54%,另有60个虽未独立建立网站,但通过所属地方政府或省厅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占18%,还有92个市级单位未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占28%。
图1 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3.2 公开内容
2004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24个项目,要求全国各地按照统一标准对24个项目进行公开。2005年,国土资源部调整了对各地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省级要求公开32个项目,对市级要求41个项目。
在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2004年,公开率均超过90%的项目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用地审批程序要件及时限等;公开率不足半数的项目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2005年,公开率超过90%的项目为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规章、用地审批和采矿权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和时限以及公益性地质资料,土地、矿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探矿权审批和资质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及时限等;公开率相对比较低的项目为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信息以及土地和矿产典型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等。图2 为2004年和2005年省级单位主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项目的公开率比较情况。
在全国333个市级单位中,2004年,只有 20个单位公开了半数以上的项目;2005年,有73个单位公开了半数以上的项目。
图2 2004年、2005年省级单位主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项目
3.3 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现状分析
从两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来看:
(1)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范围在逐渐扩大。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市级单位2005年比2004年增加了40个,增幅12%。
(2)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愈趋丰富,公开项目涉及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范围更加广泛,且同一项目的公开率也更高。
(3)公开的政务信息更新频率有所提高,信息时效性明显增强。以用地审批为例,2004年用地审批结果项目更新的平均周期是半年,2005年,大部分省级单位和部分市级单位的用地审批结果项目更新的平均周期都缩短到3个月以内。
(4)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程度明显高于西部。西部地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整体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有一定的差距,未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单位80%以上都在西部城市。
(5)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还不高。比如各地市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土地供应计划等项目公开率还不足30%。
(6)行政审批结果类和行政管理成果类的项目公开程度明显低于告知类项目。近两年公开程度比较高的项目大多是告知类项目,而用地审批结果、土地变更调查资料、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结果等项目公开率偏低。
(7)网上办事大厅和交易大厅等互动式项目还处于起步阶段。
4 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
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做技术和渠道保障,另一方面,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发展反过来会促进门户网站的建设。目前,全国国土资源门户网站还处于独立建站的阶段,信息资源分散,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现象普遍。今后,要将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站点”的思想,统一规划、整合和集成国土资源系统所有其他对外网站的数据和业务系统资源。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总入口,其他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类型网站均作为部门户网站的分站。中心站点列出全系统所有的分站点完整列表,通过部门户网站这个中心站点,连接到所有已经上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官方资源。
由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这个中心站点对数据和系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将部系统内相关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加以整合并集成,形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综合、全面、权威的数据资源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对集成的数据资源系统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以便灵活、高效地组织和利用数据及系统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网络发布国土资源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易检索性。此外,还将采取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中心站点提供文本检索功能,通过关键词查找分站点上的所有文献、文章和数据资源。检索既包括对单一站点的检索,也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库一次性对所有国土资源系统的分站点进行查询和检索。中心站点提供按主题而不是按单位/部门分类和地区分类进行查询,使公众能够更快、更有效、不间断、实时地搜索信息和享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政务信息服务。
5 展望
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实现政务信息高效利用,需要开放式和高整合度的门户网站作为技术支撑。为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和全面性,采取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心站点,其他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类型网站为分站点的方式,不仅能够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对外发布政务信息的整体性和一致性,也能够提升部门户网站的主导地位和权威性。一方面,有利于改变目前国土资源系统内数据和系统资源相对比较分散,集成化程度比较低,网站重复建设且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另一方面,有利于避免部分公共信息重复公开,节省网站建设成本和人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推动信息资源深入开发利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整体服务。
参考文献
蔡洁,张丽.我国政府上网的若干问题简析,成人高教学刊,(2):38~41
吴爱民.中国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北京:人民出版社
③ 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什么重要意义
推动电子网络政府,从国际社会来看,一个国家推动政府信息化,首先是为了提高本国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政府能力提升后,就能提升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动电子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化意义重大。具体来讲,在中国目前条件下,加快政府信息化的步伐,加快构建电子网络政府,至少有六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点,推动政府信息化,有利于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挑战。我们从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机遇,也使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特别是经济更好地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遇。但是也应该同时看到,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确实对于我们的政府管理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表现在以下这么几点。首先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于我们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就是说过去中国没有加入世贸组织以前,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方面,完全可以考虑中国特色,可以不过多的顾及到国际贸易组织的一些规则,但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就再不能这样继续了,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包括制定法律也好、行政性法规也好,要充分考虑到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也就是说,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违反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所以对于我们政府的管理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们首先抓紧对过去已经制定法律法规的修订,凡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违背的,不吻合的,我们都要拿掉,或者要修改,有的甚至要废除,对于未来我们制定公共政策,包括制定法律、法规,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来进行,这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我们政府管理的第一大挑战。第二方面,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我们政府管理的公共服务也提出了很大挑战,过去中国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基本是一种政府垄断,直到加入世贸组织以前,还有好多垄断领域,比如铁路、邮电、民航、电讯、电力、金融、保险,这些领域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前,大体是政府垄断的领域。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要逐步开放服务贸易,过去我们开放了技术贸易、货物贸易,但是在服务贸易领域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再不开放就不行了,要按照承诺的时间表逐步开放这些领域,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开放,不仅像内资开放,还要向外资开放,这对于过去长期垄断这些领域来讲,应该说提出的挑战是很严峻的。,加入世贸组织前后,我们加快了相关垄断领域的改革重组步伐,比如电力、发电和输电分开,电讯南北分开,金融加快了商业化银行改革的步伐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应对入世在公共服务领域所采取的举措。第三方面,就是对我们的就业,对人生竞争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家一个共同看法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从长远来讲伴随着大量的外资进入中国,给我们带来很多就业的机会,但是就短期来看,因为大量的外国资本引入中国以后,我们的国有企业在和外国资本竞争时,至少在竞争初期有可能不是人家的竞争对手,有些企业可能要败下阵来,这样有可能在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我们的国有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处于劣势,这样就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有可能加剧我们的就业形势。目前我们政府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就业压力很大,成为整个经济社会生活中最突出的问题,就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说很多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入世初期还要下岗的话,这给我们就业的形势压力更大,与此同时,伴随外资的进入,在优秀人才的增长方面,我们也面临强大的压力,这是入世以后第三个方面对政府的挑战。第四方面,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政府管理的方式提出了很多挑战,比如过去大量行政手段的应用,我们公开性、透明度比较低,审批的范围很大,审批很繁琐,审批制的自由裁量权很多等等,行为不规范,这都是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和我们加入世贸组织所做出的承诺的差距是比较大的,能不能依法行政,能不能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能不能减少行政手段的应用,能不能减少过多的干预,已成为我们改变政府管理方式,应对入世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通过构建政府信息化,推动电子政务,改变政府管理方案,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等,可以把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多解决,这对提升我们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使政府管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意义重大。
第二点,通过推动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政府决策我们过去主要是大量的决策失误,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巨额的国家财政资金浪费,有人说,如果能把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少的话,一年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所以推动政府信息化,特别对于高层政府机构可以构建一个决策支持系统,虽然它不能完全代替决策,但是它可以降低决策者的风险,提高决策者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就可以减少大量的重复建设,减少大量的财政资金浪费,这对于政府管理意义非常重大。
第三点,通过推动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可以真正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我们现在政府管理正在朝一个以管理管制向服务的方式转化,政府提供的服务能不能是高质量的,是公众满意的,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如何才能够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的能力呢?改善的途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化,给企业、公众在网上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在线服务,这不仅可以大大地减少政府的办事时间,而且能够提高它的公开性、透明度,这对于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改善政府和公众的关系,提升政府的形象,意义非常重大。
第四点,通过推动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电子政务的最高境界有四句话,就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安全,在线服务。互联互通并不是说所有的政府部门上下左右都要互联互通,而是说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政府部门上下左右之间需要互联互通的,能够实现互联互通,需要资源共享的,能够实现资源共享,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信息采集成本。如人口数据,一个权威部门采集的人口数据,能够跟各个其他政府部门所共享,那么其他部门,就不需要再花更多的人力、资金、物力去采集人口数据,用一个共享的人口资源数据,这样节约很多资金,也节约很多时间,所以说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资源共享。从政府管理的发展来讲,确实能够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而电子网络政府,政府信息化,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通过对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处理,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可以给国家降低大量的管理资金。
第五点,通过推动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能够提高公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就是说公务人员必须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的支持,开拓视野,改变观念,才能适应电子网络政府对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些基本素养,如计算机办公软件不会操作,计算机的基本技能都没有,那么你就很难适应公务员岗位要求,可能就要被淘汰。所以,通过构建很多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不仅仅改变政府官员的观念,增加很多的知识,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信息化技能,包括计算机的技能,如果不会,迫使你接受培训,这对提高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意,公务员整体素质应影响深远。
第六点,通过推动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能够拉动中国IT企业、IT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拉动中国应用性软件产业的发展。中国是一个大国,但是我们的应用软件业,整体上和印度还差距比较大,印度也是一个人口大国,它的经济实力目前和中国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但是为什么印度的软件业,特别是应用软件业很发达呢?它大量地运用软件业,软件产品可以出口,我们现在和它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有很多渠道,通过政务信息化能够拉动中国IT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经,特别是带动我们应用软件业的发展,因为搞电子政务好多应用性软件是不能够完全依赖国外的,需要靠我们国家的这些IT企业来开发,所以说推动政府信息化不仅可以拉动IT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可以带动中国应用性软件产业的发展,那么这个意义就很大了,而且可以带动中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这是第一个观点,即推动中国政府信息化,构建中国式的电子网络政府,在当前来讲它有很重要的意义。
第二个方面,我们在分析中国政府信息化,构建电子网络政府的意义所在这个问题时,也会看到中国在政府信息化的过程中,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通过我们对中国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化的发展,大体有两个方面目前值得关注,一方面是客观方面的问题,从客观来讲,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第一,行政管理的复杂性,行政体系的复杂性决定了电子政务应用体系构建的复杂性;第二,过去这些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总体上看,没有制定好总体规划,标准化问题也没有得到高度的关注;第三,整个社会信息化的水平比较低,在一定意义上也制约了中国政府信息化的发展;第四,我们的信息安全、政务信息安全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重点把第一个问题做个解释,电子政务的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构建,绝不能过于简单,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系统。为什么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有它自身的复杂性呢?关键是政务管理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每一级政府都设了很多部门,这些部门各有各的分工,各有各的职权,各自行使各自的权力,但是他们又绝不是孤立的一个系统,它要左右配合、上下连动,这是政务管理,政务信息化,它和电子商务企业运作有重大差别,就不同的国家来讲,一个政府设多少个部门,全世界没有统一标准,部门设置的多少,服从于管理指导思想,比如英国、美国,大体是一个,叫做自由市场经济,这个自由市场经济政府管理的模式就和我们不完全一样,政府总体是管理的比较间接,很少直接管理,而且各个政府部门的设置也比较粗放,不像我们机构设置的那么多,那么细化。举个例子,比如美国的农业部大致相当于中国的三个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美国的“运输部”相当于中国的三个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民航总局。我们是一种细化的设置机构,人家是一种比较粗放的设置,这样一个大布置的管理,我们设置的比较细,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就可能要交叉,就可能影响职能的行使、权力的行使,这对于构建应用性软件,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带来了困难,政务的边界不清楚,职能交叉,那么构建你的系统,应用软件就可能带来麻烦,而我们应用软件的开发是很清晰的,不能模糊,不能说我这次让你一马,你多行使一点权力,下一次我多行使一点,不是这样,模糊不行,在软件开发中必须清晰。所以,我们部门设置比较多,部门之间的职能容易交叉,权力行使容易交叉,那么构建这个系统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再比如,政务的实现,如在网上办一个事情,可能不是一个部门来审批,可能有好几个部门都审批这个事情,如在网上注册一个企业,不仅关系到工商部门,还关系到税务部门,要发税务执照,还关系到银行部门,要验资,同时涉及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部门,那么这几个部门能不能在网上互联互通,就决定企业注册能不能在网上办理,这就是一个政务活动,一个政务工作信息化可能要涉及好几个部门,要求这些部门在网上能够互联互通、协同办公,并联审批,如果不能实现这样一种功能,就无法在网上给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所以,行政管理体系的复杂性决定了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构建的复杂性,这是我阐述的一个观点。第二个观点,社会信息化水平比较低,也会影响到电子政务系统的构建和应用。比如美国上网的人数很多,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人很多,计算机普及率也比我们高得多,而我们和总人口相比,计算机普及率比较低,直接利用网络的人 数也比较少,到今年6月底,中国12 .6亿人口直接利用网络的人大体是6200万,而在美国2.8亿人口,直接利用网络的人数是一亿五千九百万,我们利用网络人数占总人口不到5%,而美国却有59%的人都在利用网络,它的社会信息化水平比我 们要高得多。所以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高低,直接会影响一个国家政务信息化的水平,我们提出用政务信息化带动社会信息化,拉动信息产业的发展。这是客观方面的四个问题。
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主观方面也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通过电子政务的发展我们看到,在主观方面大体上可以概括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整个公务员队伍,现在涉及540多万人,加上党群机构就是800万人,这个观念有待转变,要从观念上、思想上来接受电子政务这种治理方式,要接受政府信息化带来的政府管理上的变化,如果从观念上、理念上不接受,那么推动政务信息化就会造成大的障碍,第二个问题,传统政务运作管理的过程和惯性。不管国外也好,中国也好,整个是一个传统政府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运行,手段已经延续了很多年,数百年的历史,要通过信息化、电子政务的构建来改变传统政务的运作,改变这种逐年的管理方式手段,是有相当的难度。第三个问题,我们公务员整体队伍的素质不高,特别是信息化、信息技能方面的技能整体上比较差,水平比较低,这对于政务信息化的推进,电子网络政府的构建是非常大的问题。因为,系统构建得再好,软件开发得再适用,如果没有一大批训练有素的公务人员来掌握、使用和应用的话,这些系统再好也是没有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我们的法制建设整体滞后,电子政务、电子网络政府的发展,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必须有一个法制配套的基础,即电子网络政府必须有一个外部好环境,这个环境有很多因素构成,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制建设要及时跟进。
比如信息公开,如果国家没有信息公开条例,或者没有信息公开法,那么构建电子网络政府,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哪些信息可以不公开,就无法可依了,就有很大的人为性,我认为需要公开的就把它公开,我认为不需要公开的,就不让他公开,给官员的主观意志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国外都有信息公开法、信息披露条例,你该公开的不公开,你是违反法律的,国外叫阳光方案。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一部信息披露、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前不久广州市政府制定了一个全国第一家地方政府制定的信息公开条例,可能是全国第一个。从国家来讲,正在抓紧有关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最终可能要上升到国家的信息公开法。如果没有这个法律支撑的话,电子政务的构建,几乎是寸步难行的,因为构建了系统后,要在网络上公布信息,就有一个法律依据的问题。
再如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现在在物理形态下,这个公章动不动都可以假冒了,被别人开一个假章子使用了。将来,我们构建的电子网络政府,构建的电子政务,要通过虚拟化的章子出现,就是网络上要出现签章,签名,领导的个人签名,要出现公章,那么网络上的章子能不能是一个真实的,能不能是没有一个被篡改过的,能不能保证公章的完整性,保证它的不可抵赖性,成为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这是两个问题,不仅要解决网络章子的法律依据问题,盖好的网络章子要有法律效力,一旦要出现纠纷后,网络上盖的签名和签章有法律效力。第二,能不能不被假冒,如果这些都是电子政务建设,或者说政府信息化的法制环境,不解决相应的立法,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化推进到一定程度就很难再继续进行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电子政务的立法,政府信息化的法制建设,使政府信息化有一个好的法律环境,也是电子政务发展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三个方面,要在政府管理创新中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它的作用所在,前面内容已经说明了重要性,我们在构建电子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化时,一定要和政府管理创新、行政体制改革要紧密结合起来,如果没有这样的紧密结合,我们就可能构建一些失败的系统。如何才能使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政府管理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呢?这里面有几个观点值得关注。
第一点,作为广大公务员来讲,要树立一种新的政府管理观念,这种新的政府管理理念,观念,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上。第一,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服务,政府对社会承担的责任是有限度的,叫有限责任政府的行为理念,政府对社会不承担无限责任,对社会承担的是一种有限责任,不能够像计划体制下,政府扮演一种全能政府的角色,政府管理的事项无所不包,要改变这种全能政府的观念,政府对社会承担责任是有限度的,这是一种新的观念。第二,要坚持政府管理创新,就要坚持由管制、管理走向服务的新观念,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对社会更强调它的管制、管理,而淡化服务;在市场经济下,特别是今天,计划体制下管制的色彩几乎不太存在了,主要是两种职能,就是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管理、服务两者之间,要逐步的更强调服务,政府要强调对纳税人服务,对社会公众,对企业提供永久的服务,树立一种新的服务理念。第三,要逐步树立一种成本效益理念,投入产出理念,政府管理虽然是一种公共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花的是老百姓纳税人交的钱,即使如此,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仍然应该强调投入产出,强调成本效益。也就是说,公共管理、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绝不是可以不讲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管理的成本,降低管理服务的投入,是一种新的管理,也是国外经过20多年的政府改革,在全世界掀起了一种比较新的管理理念。我们要把政府管理创新和电子政务的构建,政府信息化推动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讲,首先要接受这种新的管理思念,这对我们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第二点,我们要把电子政务的推进,把政府信息化系统的构建与政府管理创新相结合,就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最终要建立起中国的公共行政体制。这种公共行政体制,有几个关系需要认真来解决。
第一个问题,是合理的政府职能定位,不同政府、不同层级政府,比如中央政府、省市政府、县区政府,直到乡镇政府,这些不同层级的政府,职能的实现形式是有差异的,所以建立公共行政体制,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政府职能的定位,这是非常重要的。这和政府管理创新也是息息相关的,在这个中间,要解决好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构建好公共行政体制,最突出的就是要解决好三种关系。一是所谓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整体上来讲,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降低市场的门槛,也就是说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尽量要让市场来解决,政府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在中国目前这样的条件下,要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是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如何搞好国家的经济布局,解决好国有经济计划有序的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问题,这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从国家的经济结构布局来讲,一方面要靠国家的力量,靠政府的力量来调解市场经济活动,使国家经济结构能够保持到一个比较合理的科学的状态。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借用市场的力量,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尽量少干预,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解决我们在经济结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计划体制下,我们搞了很多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有规模很大的,也有规模很小的,就是大量的经济成分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但是搞了市场化改革以后,我们越来越看到,国有经济不能全面促进,国有经济可以在一些公共领域存在,但是对大量的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就尽量少作为,或者无作为,大家看到,我们正在有计划的从竞争性的领域中退出,通过对国有经济的改制、改组,使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使国有经济焕发新的活力,这是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职能配置,解决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除了平常所说的要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现在从中央政府来讲,把直接管理工业经济的部委几乎都撤销了,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几乎大量都撤销了,撤销了以后,仍然有一个如何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特别对于原来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大家看到,2003年,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把原来国家经贸委撤销了,把它的职能一部分放在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一部分内贸职能放在商务部,主体职能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使管资产、管人一体化,解决了管资产、管人相分离的现象,这对构建新型的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应该会产生很深刻的影响。
第三个问题,是要合理的政府职能定位,解决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鼓励行业协会的发展,更多的发挥社会中介系统它的作用。要结合好政府信息化与政府管理创新两者之间结合好的关系,找好结合点,在政府职能、公共行政体制创立中,第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合理的政府职能定位。建设公共行政体制第二个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更好地调整政府组织结构,使政府的组织、结构的设置逐步按照国际惯例朝着大布置的方向发展,这个非常重要。西方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管理多数实行的是一种大布置的管理,所谓大布置的管理,打个比方讲,比如我们家给小孩儿过生日,买了一块蛋糕,这块蛋糕如果吃的人很多,中间分割的刀子就很多,吃的人很少,就简单分割两刀子,那么分割的越多,每块的面积越小,分割的越少,每块的面积就越大,那么和大布置,和部门设置的管理的差别就在这儿。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使用的是一种大布置的管理,那么中国为什么现在相对的部门设置还比较多呢?因为我们是从计划体制下条条管理、部门管理衍变过来的政府组织架构,我们虽然已经市场化改革搞了多年,但是要想使政府组织结构,组织部门的设置走向大布置还有一个过渡。所以从电子政务的构建来想,从细分构建来想,大布置的构建可能比这个部门设置的过多过细构建要容易一点,我还正处在这个过程,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改革,也是一个逐步走向大布置管理的趋势。在这中间,我们也正在不断的采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些措施,包括行政改革方面的措施,这些都会直接的响到电子政务系统的构建,也会影响到信息化的过程。这是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第二个方面,构建公共行政体制。
再一方面,就是要把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相结合,进行深化审批制度的改革。现在我们这套审批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也是条条专政、部门管理的产物。实际上,西方国家在政府管理过程中间也都用审批管理手段,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经济的管理任何审批都不用,但是和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审批管理相比,我们审批制度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是很显然存在的,我们审批的范围过宽,审批过程中缺乏程序,审批的项目过多,审批过程中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最后审批实际上成为政府管理出现腐败非常重要的温床。建立公共行政体制,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各级政府都在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降低审批门槛,规范审批程序,削弱公务员在审批过程当中的自由裁量权,都是我们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非常重要的条件。实际上,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动政府信息化这两者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再一点就是要改变政府管理方式,坚持依法行政,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更多运用经济法律的手段,提高政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包括前面讲的要配合信息公开法,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制定,通过构建信息系统,构建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促进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
最后一点,按照信息化的要求,改革政府组织机构和政务流程,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引起政务流程的重新构建,甚至引起政府组织结构的重新调整,通过电子政务的构建,促进政务流程的重新构建,也有必要调整我们的组织结构,这样对于提高政府管理的水平,推动电子政府管理的创新,都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才是在政务信息化构建中和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这两者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的选择。
④ 如何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政府网站作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接入渠道的主要手段,按照用户对象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供覆盖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种信息和服务。通过访问政府网站,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不受任何空间界限影响地与政府进行信息交互。秉承“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政府网站功能定位,充分总结和分析以往绩效评估指标设计的理论与经验,在此基础上对2005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和升级。指标体系按照政府网站主办方的行政层级设定,由部委、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政府网站的评估指标构成;按照对政府网站的内容要求,提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和“网站设计”等4个一级指标。 政府网站,关系到政府的服务形象,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网站建设是电子政务的最佳切入点和重要内容,政府网站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电子政务进程的标志。政府网站建设的含义就是利用Internet/Intranet等计算机通信技术,在Internet上建立正式站点,通过网络实现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政府办公自动化与政府网上便民服 务,是政府和社会互动的第一界面。在政府网站上,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有关为民服务栏目健全情况,信息反馈情况,在线办公与网上受理情况等关系到政府面向公众的服务形象,关系到是否方便网上办事等百姓的切身利益。 2、政府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政府各类信息的充分共享。政府占有全社会大约80%的信息,如何将海量的信息提供给有需求者,并且能够保证24小时随时查询和下载,在众多媒体中,政府网站是成本低廉和行之有效的方法。网站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全面性可确保政府掌握的大量重要信息的广泛共享,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更便捷、更低成本地传递政务信息。3、政府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政府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可以通过各类网站迅速直接地获取反馈信息,准确掌握外部环境,提高正确决策与快速反应的能力。随着政府网站建设的不断深入,可以通过网站发布各类调查问卷、反馈表格,及时广泛地获取社会反馈,增加政府与群众的交流,为政府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各类参考依据。4、政府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政府自身形象的逐步提升。网站作为信息传播的高效率手段之一,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基于信息共享的理解和信任的桥梁。随着政府各类信息的公开化,政民互动不断加强,政府将在公众面前展现出高效、透明的良好形象,这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政府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对外交流。网站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集中的优势、丰富的内容、详实的资料、明快活泼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全面正确地宣传政府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报道政府的重要决策和活动,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介绍投资环境情况,交流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扩大了党和政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架通了与兄弟省市沟通的桥梁,真正实现了网络连四海,信息传万家,让安康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安康。 一、政府网站建设是电子政务领先国家的普遍经验 研究美国、加拿大、欧盟、新加坡等信息化水平世界领先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重视和发展政府网站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具有普遍性的规律。这些国家和地区将政府网站建设作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接入渠道的主要手段,给予了高度重视;按照用户对象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供覆盖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种信息和服务,是国外领先的政府网站共同特征。通过访问这些政府网站,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不受任何空间界限影响地与政府进行信息交互,政府网站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感知和获取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平台。实践证明,“以人为本,以用户为中心”的政府网站能够提高用户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由此,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一些着名的研究机构都试图通过评估政府网站了解电子政务的建设效果,了解社会信息化发展与应用的程度,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以便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于纳税人。 二、政府网站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新一届政府更加强调通过政府的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以适应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基本职能上。在信息社会环境中更好的履行政府职能,就必须要对政务工作情况作及时发布,以便让公众了解政府的人事、财政、重大决策等关键信息,掌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动态,更好的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增高;就必须要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行政成本,以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经营管理和公众的日常生活为重要目标,造福于民众;就必须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交流沟通的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奋斗目标。 因此,政府网站工作必须始终服务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始终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必须始终服务于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主动顺应我国政府改革发展趋势的行动举措,更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要环节,对于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政府网站对执政能力的体现 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主要目的也是透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和提供的服务,考察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的意识与效果,不断发现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讲,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内涵已经超越了网站自身概念。绩效评估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较为直观的反映出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是政务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绩效水平的展示窗口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中确定了政府网站在电子政务框架中的地位。“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政府网站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要接入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网站强调“以服务为主线”,与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完全吻合。同时,政府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扇窗口,能够综合体现出电子政务的后台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系统及制度保障等各个要素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龙头”。 因此,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侧重点与意义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站建设水平,更多的是在评估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所体现出的应用效果。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估工作不断促进和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完善电子政务服务的接入渠道;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积极倡导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以应用为宗旨,以提高用户满意程度为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