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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計算機網路犯罪案例

發布時間: 2022-02-24 08:09:47

㈠ 關於網路犯罪都有什麼罪名

關於計算機機網路犯罪的相關罪名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 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計算機網路犯罪有哪些

一)在計算機網路上實施的犯罪種類: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表現形式有:襲擊網站;在線傳播計算機病毒。 (二)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種類: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罪;利用計算機實施盜竊罪;利用計算機實施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計算機竊取國家秘密罪;利用計算機實施其他犯罪:電子訛詐;網上走私;網上非法交易;電子色情服務及色情、虛假廣告;網上洗錢;網上詐騙;電子盜竊;網上毀損商譽;在線侮辱、毀謗;網上侵犯商業秘密;網上組織邪教組織;在線間諜;網上刺探、提供國家機密的犯罪。 犯罪特點:行為的跨國性;公然犯與隱秘犯的交織性;無犯罪現場性;犯罪危險及結果的廣域性、變異性、快速性;犯罪證據的可修改性;犯罪成本的低投入性

1、 計算機犯罪的類型,由於著眼點的不同,有不同的分類,視計算機在犯罪中的角色而定。有學者認為,計算機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有:
(1)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目標(OBJECT),盜取硬體或軟體數據等
(2)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主體(SUBJECT)或環境(ENVIORONMENT),如電子轉帳欺詐等
(3)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工具,如計算機間諜刺探機密等
(4) 計算機作為犯罪的象徵或符號(SYMBOLS),即計算機可能被用來作為掩飾計算機或濫用行為。
2、 美國刑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 計算機濫用(Computer Abuse)

凡故意或過失以使用計算機的方法致使他人受損失或有損失危險的,即為計算機濫用
行為的主體為計算機的所有人或操作者(Perpetrator 犯罪者)
以計算機作為直接且顯著的工具
(2) 與計算機相關的犯罪(Computer Related Crime)
任何藉助計算機知識以達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為
在主觀和客觀上均與計算機有關
許多屬於傳統犯罪類型、但因為有計算機介入的犯罪大多數屬於此類
(3) 計算機犯罪(Computer Crime),范圍比與計算機相關犯罪狹隘
以欺詐或奪取的目的而執行程序
以陷他人於錯誤或欺詐的目的而獲金錢、財產或服務
任何人惡意接近、改變、增減、損壞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網路或資料的,均為計算機犯罪
計算機欺詐(Computer Fraud),很多與銀行有關
計算機輔助犯罪(Computer Assisted Crime),以計算機為犯罪手段或工具
3、美國刑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刑事犯罪。破壞、毀損計算機系統
(2)財產犯罪。通過計算機竊取財產
(3)數據犯罪。盜取計算機數據
(4)經濟犯罪。憑借計算機實施復雜的財產欺詐案件
4、德國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利用計算機操作對數據處理系統的欺詐
(2)盜竊計算機硬體與軟體
(3)計算機破壞
(4)竊取勞務
(5)憑借數據處理的幫助違反傳統的計算機犯罪
5、德國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數據輸入、處理的不正當操作
(2)有關數據處理的計算機間諜
(3)數據處理的破壞
(4)盜竊使用
(5)侵入數據處理系統
6、日本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1
(1)將計算機用於不良目的的行為
(2)危害計算機的行為
(3)竊取計算機存儲數據的行為
7、日本法學界的計算機犯罪分類-2
(1)破壞計算機的行為
(2)盜竊計算機數據
(3)盜竊計算機設備
(4)欺詐及侵佔
(5)機器時間的竊用
(6)對隱私權的侵害
8、中國台灣法學界的分類
(1)計算機操縱類犯罪(Computer Manipulation Crime)
輸入操縱(Input Manipulation)
程序操縱(Program Manipulation)
輸出操縱(Output Manipulation)
(2)計算機間諜類犯罪(Computer Espionage Crime)
(3)計算機破壞類犯罪(Computer Sabotage Crime)
(4)計算機竊用類犯罪(Occupy Computer Time)
9、聯合國文件中的計算機犯罪分類
(1)利用計算機的欺詐行為
(2)利用計算機偽造
(3)損毀或修改計算機程序
(4)非法進入他人計算機系統及服務
(5)非法復制受保護的計算機系統軟體
10、歐洲理事會《關於網路犯罪的公約》(2001年11月)中的計算機犯罪分類
(1)侵犯計算機數據或系統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的犯罪
非法訪問
非法截獲
數據干擾
系統干擾
設備濫用
(2)與計算機有關的犯罪
未經授權故意輸入、修改、刪除、抑制計算機數據
(3)與內容有關的犯罪
兒童色情
歧視
(4)與侵犯版權有關的犯罪

㈢ 急需關於<計算機網路犯罪>方面的文章

從世界上第一台計算機誕生到今天互聯網的日益普及,計算機的發展速度可謂突飛猛進,從而也把人類文明帶入數碼時代。計算機網路的出現,使人們在獲取和傳遞信息時,又多了一種選擇,而且是一種能夠提供空前「自由化」的選擇,它使信息的傳播速度、質量與范圍在時間和空間上有了質的飛躍,從而使人們的許多夢想變成了現實。但是,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對立的統一體,尤其是對於正在發展中的新事物來說,更是如此。計算機網路也不例外。人們在享受著網路傳輸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也對日露端倪的網路負面影響愈發擔憂。
一、計算機網路犯罪現狀
近些年來,由於互聯網上的犯罪現象越來越多,網路犯罪已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得不關注的社會公共安全問題。據統計,1998年美國FBI調查的侵入計算機事件共547件,結案399件;1999年則調查了1154件,結案912件。一年之間,翻了一番。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網路色情泛濫成災,嚴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軟體、影視、唱片的著作權受到盜版行為的嚴重侵犯,商家損失之大無可估計;網路商務備受欺詐的困擾,有的信用卡被盜刷,有的購買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發出的商品卻收不回來貨款,更有甚者,已經挑戰計算機和網路犯罪幾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網路的潛在危險。根據台灣地區和日本國的統計資料,兩地網路色情案件均占網路犯罪總數的35%——50%,其他所佔比例較大的,依次為網路欺詐、販賣非法物品、恐嚇與勒索、非法侵入、侮辱與誹謗等。結果,與網路相關的犯罪叢生。防治網路犯罪,已成為犯罪學、刑法學必須面對的課題之一。計算機犯罪專家唐·帕克說,將來,計算機犯罪作為一種特定的犯罪類型可能會不復存在,所有的經濟犯罪都將是計算機犯罪,因為各種工商活動都離不開計算機。英國蘇格蘭的一位官員走得更遠,他聲稱:「15年之後,幾乎全部的犯罪都將有計算機參與其中。」
我國自1986年發現首例犯罪以來,利用計算機網路犯罪案件數量迅猛增加。1986年我國網路犯罪發案僅9起,到2000年即劇增到2700餘起,去年全年突破4500起。詐騙、敲詐、竊取等形式的網路犯罪涉案金額從數萬元發展到數百萬元,其造成的巨額經濟損失難以估量。當前我國計算機犯罪的最新動態表現為:一是計算機網路犯罪在金融行業尤為突出。由於目前金融界對伴隨金融電子化發展而出現的計算機犯罪問題缺乏足夠的重視,相當一部分銀行、證券等單位沒有從管理制度、人員和技術上建立起相應的電子化業務安全防範機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機可乘。金融行業計算機網路犯罪案件發案比例占整個計算機犯罪比例的61%。二是「黑客」非法侵入或攻擊計算機網路。目前,在我國負責提供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絕大部分都受到過「黑客」們的攻擊和侵入。「黑客」們有的侵入網路為自己設立免費個人帳戶,進行網路犯罪活動;有的在網上散布影響社會穩定的言論;有的在網上傳播黃色信息、淫穢圖片;有的惡意攻擊網路,致使網路癱瘓。三是境外敵對組織和敵對分子利用國際互聯網向境內散布政治謠言,進行非法宗教宣傳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二、計算機網路犯罪原因探析
計算機網路與傳統媒體傳播最大的不同點是在傳統媒體中無從下手作案的不法分子而在計算機網路中卻可找到實施其違法犯罪行為的空間和手段。因此自從計算機網路產生以來,網上違法犯罪行為便相伴而生並與日俱增。網上違法犯罪已經成了網路世界和法制社會的一個新熱點,要有效的制止和減少計算機違法犯罪活動,就必須首先認識清楚其產生的根源,這樣,才能依法從根本上進行防範和治理。網上違法犯罪行為的因素是復雜多樣的,概括而論可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1)計算機網路的開放性
有人認為網路空間是相對於領陸、領水、領空、浮動領土的第五空間。在現實的陸水空世界裡,到處布滿了「邊界」和「衛兵」,小到家庭有鐵窗防盜門,大到國家有國防保衛兵,其間大大小小的單位都有圍牆和崗哨。這些設置的目的只有一個:防止非法侵入、偷盜和破壞。網路空間是一個大廣場,而且是「公用」的,現在人們都「大公無私」地把自家能夠搬動的東西盡往網路空間里搬,叫做「資源共享」和「信息化」。可是你「自己」的東西搬到網路里邊去了以後,就很難像在自己「家」里那樣妥善保護了。但網路空間畢竟已經沒有了明顯的「家」(無論是大家或小家)的界限和防線。如果我們設想要使用技術和法制手段給網路穿上一件百分之百安全的防護衣,那就一定和「皇帝穿新衣」的典故一樣自欺欺人和可笑了——皇帝以為自己穿新衣,其實他什麼也沒有穿!網路是現實世界的鏡象,但它砸碎了現實世界的圍牆。猶如在一個「壞人」更多的世界裡,反倒更缺少了警察的力量,我們就可以想像這個世界會是一個什麼樣子了。可見沒有堅固設防的開放、互動的計算機網路(這是網路本身的優點)反倒給不法分子提供了一種十分便利和有效的工具,使那些在現實中無法作案的人在網路上有了作案的條件,使現實生活中的違法行為在網上得到了擴張和加劇。
(2)網上貪圖非法錢財
喜貪非法錢財的人,只要他的計算機操作水平能夠把別人的錢財弄到自己的手裡,他就會充分利用計算機這個工具,並且努力去研究使用這個工具去撈取不義之財。世界上發現的首例計算機犯罪(1966年)以及我國發現首例計算機犯罪(1986年)都是屬於謀財類型的,前者是犯罪分子通過篡改計算機程序以增加自己的存款金額,後者是利用計算機偽造存摺和印鑒,將客戶的存款竊走。到目前為止,在全球有意識的計算機違法犯罪活動中,多數是盜取非法錢財。在現實社會中,對錢財的貪婪始終是違法犯罪的原始動力,而在網路社會中也同樣如此,因而網上財產犯罪在所有計算機犯罪中增長比例是最大的也就不足為怪了。
(3)網上技術防範落後
2000年初,微軟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網站遭黑客沉重襲擊,這充分暴露了計算機網路系統內部安全的脆弱性。網路犯罪者中多數是熟悉計算機網路技術的專業人士和精通計算機的未成年人,他們與計算機的關系達到了痴戀的程度,能夠洞悉計算機網路的漏洞,從而利用高技術手段突破網路安全系統的防護,實現其犯罪目的。可見網路技術防範的落後已成為計算機違法犯罪的一個外部因素。
我國在計算機硬體方面受制於人,目前尚不能自行生產CPU晶元,計算機網路系統其他部件的關鍵技術也都掌握在外國生產商手裡,因此無法從核心硬體上來做技術防範。由於我國在信息安全方面起步較晚,與世界先進水平有較大差距,因此國內使用的大部分軟體都存在安全隱患。1999年,美國企業對信息安全的投資約占網路總投資的10%——20%,而我國還不到1%;美國信息安全產業的年產量在600億美元左右,而我國只有5億元人民幣,相差1000倍。目前我國90%的運行網站都存在安全漏洞。在技術防範方面,要能夠確保真正的安全,必須研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安全產品。通用軟體產品可以是國際的,但安全產品必須是自己的,這就好比人們所說「戰場可以在任何地方展開,但軍隊必須是自己的」一樣。
(4)網上違法犯罪偵破困難
由於網路的時空跨度超過了傳統的限制而且操作具有長距離、大范圍、易修改、不留痕跡等特點,因此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在偵察和取證時都有相當大的難度。違法犯罪者作案,有時只需坐在家裡悄無聲息的按一下鍵盤或點一下滑鼠,瞬間就完成了,而偵破卻要做大量耐心細致的分析核查和篩選工作。如15歲的電腦黑客凱文·米特尼克闖入「北美空中防務指揮系統」,美國動用了國家級強力特工組織聯邦調查局來對付此事,費盡周折才把這個小孩緝拿歸案。網上違法犯罪者尤其是黑客,就像唐代李白詩中所說的「俠客」那樣「十步殺一個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其動作和行蹤迅速隱蔽,難以像在陸水空的三維空間中那樣容易形成有形的包圍圈來實施搜捕。在網路世界裡,反犯罪、防犯罪的技術必須要高於犯罪的技術才能有效地打擊犯罪活動,可是現在的實際情況卻是,網路上的反、防犯罪技術還常常落後於網路犯罪技術,因此抓捕一個犯人的成本要遠高於這個犯人做一次壞事的原始成本。有時甚至可能貼進血本,也絲毫無獲。由於網路的開放性,網上跨國犯罪勢成必然,如果沒有國際合作,很多網上犯罪將無法偵破,因此各國的網上警察勢必都要克服各個方面的許多困難而成為「國際刑警」。
我們常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的前提是必須在法律的「面前」,法律的眼睛都看著我們的時候。在法律的光輝照耀不到的地方,就無平等可言了。由於網上違法犯罪偵破技術的落後,會使法律有光輝照耀不到許多黑暗的角落,從而使許多違法犯罪分子成為漏網之魚。由此看來,防範和偵破技術固然要提高,但僅有此遠不夠,還要綜合使用別的措施,尤其是增大懲罰力度,倍增犯人犯罪的「附加」成本,以起到「殺一儆百」、「欲犯者戒」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5)法制觀念淡薄
在網路空間中,由於沒有現實世界那樣有形可感的邊界和障礙,於是憑著好奇心自由馳騁,有時越過界限,「觸雷」和「翻車」了也不知道。這就是沒有邊界意識和法制觀念的表現。有的青少年對自己的行為的正當性缺乏最基本的認識和控制,不知道自己行為的邊界,做了製造電腦病毒、破壞他人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之事,還洋洋得意,自以為了不起,到處宣揚和炫耀自己的「才華」、「本事」。由於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的迅猛發展,互聯網已經成為一種遍布全球的公共設施。如果廣大的網路使用者沒有法制觀念,當出現太多的網民違法時,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也將法不治眾,從而導致執法的成本提高和網路的法治效應降低。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一方的主要法律問題是如何應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在網路世界裡,網路公共設施的消費者一方的主要法律問題則應該是如何遵守法律來避免可能產生的違法行為。因此要通過全社會共同的努力來營造一種健康向上、良好合法網路環境。
(6)網路立法嚴重滯後
任何一個健康有序的環境都離不開法制規范,在網路世界裡也是一樣。但現實社會中的法律不能簡單移植到網路虛擬社會中。目前國內在網路的運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還是空白。雖然立法在部門和政府主管部門有了一些規定,但基本上是簡單、片面和應急性質的,而且執行起來有難度。如現在網路著作權糾紛層出不窮,但在《著作權法》誕生的1990年,還沒有「網路」這個概念,因此現行《著作權法》難以有效的處理好現在的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又如原《刑法》基本沒有涉及到網路犯罪問題,只規定了兩個計算機犯罪罪名,遠不能涵蓋現有的各種計算機網路犯罪。由於對許多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無法可依,致使不少違法分子長期逍遙法外。全世界的媒體每天都在傳達大量計算機違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後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則屈指可數。在國外有的違法分子在其網上作案被發現後反倒受到重用。網路社會中的法治建設與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建設一樣重要,不可忽視。但網路立法的滯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即使是發達國家的網路立法也是很不完善。因為網路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發展之中,難以制定出針對網路成熟狀態的穩定法律。因此網路立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總是滯後的,操之過急也不行。
在網路法制空白和不十分健全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通過擴大法律的解釋來縮小網路法治的真空狀態,以免人們在現實社會中樹立起來的法律信心在網路虛擬社會中受到打擊,以免在現實社會中遵紀守法的人在網路社會中去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以免現實社會中的犯罪分子在網路社會中使用新手段而更加橫行無忌,為所欲為。
三、計算機網路犯罪的類型及特點
網路犯罪指的是行為人未經許可對他人電腦系統或資料庫的攻擊和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經濟、刑事等犯罪。網路犯罪已涉及到絕大部分社會犯罪現象,除了那些直接人對人的犯罪,如殺人、強奸無法通過網路直接進行外,它幾乎包括了所有的犯罪形式;而且隨著網路的進一步發展,將來很有可能會出現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在各種犯罪形態中,有些如侵權案件早在農業、工業社會即已出現,現在則蔓延到網路這一領域;有些犯罪如網路侵入,則是人類社會進行數字化時代的新產物。把握好這一點,對於真正認識網路犯罪及如何預防網路犯罪,特別是制定《網路法》有著重要意義:對新問題要重新立法,舊問題要更新法律觀念和原則。:

計算機網路犯罪的類型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以網路為犯罪對象的犯罪,這類犯罪大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竊取他人網路軟、硬體技術的犯罪;
(2)侵犯他人軟體著作權和假冒硬體的犯罪;
(3)非法侵入網路信息系統的犯罪;
(4)破壞網路運行功能的犯罪;
二是以網路為工具的犯罪,主要表現在:
(1)利用網路系統進行盜竊、侵佔、詐騙他人財務的犯罪。(2)是利用網路進行貪污、挪用公款或公司資金的犯罪(3)利用網路偽造有價證券,金融票據和信用卡的犯罪。(4)利用網路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5)利用網路侵犯商業秘密,電子通信自由,公民隱私權和毀壞他人名譽的犯罪。(6)利用網路進行電子恐怖、騷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犯罪。(7)利用網路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就像僅看冰山露出水面一角一樣,從公開報道案件的統計數字,顯然無法正確估計我國計算機網路犯罪的實際狀況,但即使如此,計算機網路犯罪的逐年上升趨勢也還是十分明顯。它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 主體的多樣性。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網路的普及,各種職業、年齡、身份的人都可能實施網路犯罪。
2、 主體的低齡化。據統計網路犯罪人多數在35歲以下,平均年齡在25歲,甚至有好多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
3、 極高的智能性。大多數利用計算機互聯網作案的犯罪分子都具有相當高的計算機專業技術知識與熟練的操作技能,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劃,周密預謀後再進行犯罪活動。
4、 極高的隱蔽性。一般犯罪案件都有現場、兇刀、血跡、槍彈、血衣等實體的跡證。但是,網路犯罪留下的最多也僅有電磁記錄。這些無形操作來實現的,作案的直接目的也往往是為了獲取這些無形的電子數據和信息。犯罪分子作案後往往不留任何痕跡。因此這種犯罪行為不易被發現、識別和偵破。據一項統計顯示網路犯罪大約只有1%被發現,而且只有大約4%的案件會被正式進行偵查。
5、巨大的社會危害性。隨著社會對信息網路的依賴性逐漸增大,利用網路犯罪造成的危害性也越大。犯罪分子只需敲擊幾下鍵盤,就可以竊取巨額款項,無論是竊取財物還是竊取機密,無論是將信息網路作為破壞對象還是破壞工具,網路犯罪的危害性都極具爆破力。
6、國際化趨勢日益嚴重。由於網路具有「時空壓縮化」的特點,網路犯罪沖破了地域限制,國際化趨勢日益嚴重。這種跨國界、跨地區作案不易破案,危害性更大。
四、計算機網路犯罪的立法探討
在電腦與網路技術日新月異越來越深地滲透到國民經濟與社會生活各個層面的今天,如何進一步有效地打擊和預防計算機網路犯罪,筆者認為要打擊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必須做到「完善立法、預防為主,打防結合」。
1、中西方網路立法狀況
從20世紀60年代後期起,西方30多個國家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訂了相應的計算機和網路法規。瑞典1973年就頒布了數據法,涉及到計算機犯罪問題,這是世界是第一部保護計算機數據的法律。1978年,美國弗羅里達州通過了《弗羅里達計算機犯罪法》;隨後,美國50個州中的47個相繼頒布了計算機犯罪法。1991年,歐共體12個成員國批准了軟體版權法。同年,國際信息處理聯委會(IFIP)計算機安全法律工作組召開首屆世界計算機安全法律大會。新加坡1996年頒布了管理條例,要求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公司對進入網路的信息內容進行監督,以防止色情和容易引發宗教和政治動盪的信息傳播。迄今為止,已有30多個國家先後從不同側面制定了有關計算機及網路犯罪的法律和法規,這些法規對於預防、打擊計算機及網路犯罪、提供了必要的依據和權力。同時也是我國計算機及網路立法的可資借鑒的寶貴資料。
與國外相比,我國的網路立法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自80年代以來,我國的信息技術、信息產業和信息社會化程度都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先後制訂了信息技術發展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制訂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這些政策和立法,對促進我國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保護知識產權營造了良好的信息環境,也為我國目前的網路立法准備了條件。
1987年,我國制定了《電子計算機系統安全規范(試行草案)》,對涉及計算機系統安全的各主要環節作出了具體說明,使計算機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及監察等部門有了一個統一的衡量系統安全的依據,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計算機安全工作的法規。1994年國務院147號令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安全保護條例》,後又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1996年,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進入互聯網的計算機用戶進行登記,以便加強管理。隨著互聯網的逐步普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也相繼出台,如《中國互聯網路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知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互聯網信息股務管理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我國網路立法也越來越完善。
2、計算機網路立法原則
網路法規自身所規定和調整的對象的特殊性,決定了網路立法應遵循一般的立法原則,除了實事求是,民主集中,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穩定性與適應性相結合的原則外,還應注意遵循適合網路自身特點的特殊原則:
一是綜合性原則,要求網路立法要有廣闊的視野和總體的設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
二是漸進性原則,要求網路立法要根據適合信息化法制建設的需要,合理高效的維護網路的安全與秩序。
三是主動性、可行性原則,網路立法應根據目前現實情況,並預測未來法制的需要,掌握主動,早作準備,積極立法,同時注意順應立法環境、條件,確定先後秩序和輕重緩急,進行可行性操作。
四是國家性和國際性原則,網路立法要符合本國國情,具有本國本民族特色,同時必須與國際通用的標准相一致,適應國際間法規和慣例。
3、網路立法的主要內容
從網路及未來安全法規的內容或類型來看,它既包括修改舊的法規,也包括新的法規的訂立。可以分為這幾種類型:①關於信息網路規劃、建設、經營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規范,主要是行政立法;②維護網路用戶權利的法律規范,主要包括知識產權和用戶信息,數據保護法;③網路金融商貿領域中的法規,包括電子金融法和電子貿易法;④維護信息網路的安全、懲治計算機網路犯罪的刑事法律規范,包括計算機犯罪法和反病毒法;⑤有關計算機訴訟和計算機證據的程序法規等。
4、網路立法的缺憾
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餓計算機犯罪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將出現一些不同於現時期的特點,並由此引起與現行法律法規的一些沖突。因此必須充分認識我國當前刑法典關於計算機網路犯罪的立法設置存在哪些缺憾,才能更好地完善立法。
目前刑法典關於計算機網路犯罪的立法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憾:
(1) 行為人低齡化對於刑事責任年齡制度的影響
根據我國刑罰規定,已滿16周歲的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而計算機犯罪低齡化的趨勢,使得未成年人實施此類危害行為的現象大量增加。比如「少年黑客」他們中大多未滿16歲。那麼如何對待為成年人實施這類行為呢?這將是我們所面臨的新問題。依據現在刑法,我們不能要求實施計算機侵害行為且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的青少年承擔刑事責任,因為「法無明文不為罪」。但是計算機犯罪中,只要他能夠進行這類犯罪,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他們對社會的危害相差無遠。怎樣對待不滿責任年齡,而社會危害巨大的計算機網路犯罪人將是我們必須面對和解決的棘手問題。
(2) 罪名的欠缺
現時期司法實踐中大量發生某些違法乃至於足以構成犯罪的計算機嚴重違法行為,由於我國刑法關於計算機網路犯罪的發條規定的不健全、不完善,將導致對此類行為無法懲處。可以遇見今後將大量存在的此類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非法佔用他人計算機存儲容量的行為,二是竊用計算機時間的行為,三是幫助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
(3) 對刑事司法協助的沖擊
到目前為止,由於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計算機使用范圍和普及程度高低不同,因而導致各個國家和地區的計算機犯罪率相差很大,尤其是在計算機使用率較低的國家中,針對本國的計算機犯罪發生率非常低,通常都是通過計算機網路對他國的計算機系統實施攻擊或者實施其他犯罪行為。這一方面導致計算機犯罪的跨國司法協助制度和引渡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顯得越來越重要,另一方面也顯示了一個實際難題,即一些國家將計算機罪明確加以規定,而另一些國家則根本不承認計算網路犯罪。這顯然使得引渡或者跨國的司法協助難度大大增加。

計算機網路犯罪是一種高科技犯罪、新型犯罪,很多犯罪行為人不知道什麼是禁止的,甚至有些低齡化犯罪分子缺少法律觀念,在獵奇沖動之下,頻頻利用計算機作案。針對這些情況,在完善網路理立法的同時,還應該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制教育,增強相關人員的法制觀念,提高網上執法人員的素質,加強網上執法,全力打擊計算機網路犯罪。

㈣ 有誰知道在哪裡找有關近幾年來銀行金融犯罪的案例,急需!

落實國九條又一重大舉措上證所獲准推出ETF

買入ETF基金,指數一漲就賺
贖回ETF基金,獲得50隻股票,賣出股票套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7日宣布,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已正式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證所於2003年成立了ETF小組。此後,上證所反復開展研究論證和市場調查,完成了ETF的產品方案和技術方案設計。
這位負責人認為,適時推出ETF不僅有助於解決當前中國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難題,而且對發展完善中國證券現貨市場也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他表示,今後一段時間,上證所將認真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加緊准備和調試相關的技術系統,制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具體業務規則,進一步完善風險監控制度,以確保首隻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順利推出。
由於ETF簡單易懂,市場接納度高,自1993年在美國首度亮相以來,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10多年來,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相繼推出了280多隻ETF,管理資產規模高達2100多億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中國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於吸引保險公司、QFII等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而且能夠活躍二級市場交易,增加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新華社

嚴防新的金融風險點---金融審計發出的警示

虛假個人消費貸款案、關聯企業騙貸案、票據欺詐案……從去年審計披露的"騙取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貸款案",再到今年披露的"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明昌騙貸74億元案"------近兩年審計署披露出的一起起金融大案令人觸目驚心。
"當前我們明確把防範金融風險作為了審計的重點。"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范鵬表示:"主要以揭露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為突破口,揭示反映金融領域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立足於從政策、制度以及監管等方面提出審計建議。"
從單純檢查"財務收支"到深挖"金融大案"
"審計署成立以來,金融審計工作從只查金融機構的財務開支,到以資產質量真實性為中心重點揭露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再到關注金融機構重大風險和對效益有重大影響的突出問題,走過了三個階段。"范鵬說:"經過20年的發展,金融審計逐漸發揮出了它不可替代的金融監管作用。"
我國的金融審計伴隨國民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深化而不斷變化。1984年,即審計署在成立後的次年,便下發了《審計署關於對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的通知》,拉開了金融審計的帷幕。
1995年之前,金融審計以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為主要目標,以重點檢查金融機構財務收支為主要內容,並不涉及信貸計劃的執行情況。"因為當時存在片面認識,不少人認為,金融審計就像過去的財務大檢查一樣,查查銀行的財務開支就行了。而信貸規模的控制等,那是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乾的事情。"范鵬說。
查財務收支賬的階段一直持續到上世紀90年代初期。真正的轉變是在1995年審計法頒布實施之後,法律指出,審計部門可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直接進行審計。這樣一來,無論從審計范圍、還是審計內容上,金融審計的實際內容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後,金融審計圍繞資產質量的真實性,以揭露問題為主,著力發現大案要案線索。無論是從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上看,都呈現出了廣泛性、綜合性的特點。金融審計的工作水平和質量邁上了一個新台階。
2002年以後,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金融審計又進一步將審計目標確定為"防範風險、促進管理、提高效益",並大力推進計算機技術,使金融審計工作進入了風險審計階段。
金融風險呈現諸多新苗頭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風險往往會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害。尤其是在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的基礎正發生變化,金融運行的獨立性更強,金融穩定不能再過多依賴國家信用的支撐和行政措施的庇護。
"近兩年來,新形式的、具有苗頭性的案件不斷,反映為銀企內外勾結、關聯企業騙貸、金融票據詐騙、城市建設貸款和消費信貸風險開始暴露等突出問題,這應引起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警惕。"范鵬說。
審計情況表明,當前商業銀行金融犯罪呈現出新發案件多、涉案人員層次高、涉案金額大、手段更為隱蔽的特點。究其原因,與銀行的一些分支機構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內部控制不完善,特別是對一些分支行的"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力有很大關系,這需要引起監管機關和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
資深審計人員表示,多數騙貸大案都是內外勾結的結果。以馮明昌案為例,如果不是馮明昌與中國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相關人員內外勾結,銀行又採取逆程序審批、超許可權審批等種種違規行為,馮明昌絕不能順利貸出74億元的高額貸款。
當前也有一些金融機構人員認為,為了尋求銀行效益,銀行可以對違規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錢收回來,不造成損失就行。"金融機構必須要合規經營,切實防止權力失控。"范鵬說:"違規雖不一定每次都造成損失,但違規容易讓壞人鑽空子。如果讓其一次得逞,就帶來重大損害。"
更為重要的是,當前金融機構內控機制不是沒有,而是很多時候沒有落到實處。"雖然貸款程序執行了,手續也辦了,但只是個形式。"范鵬說:"相關權力監督制約機制根本沒有跟上,內控機制形同虛設,這是引發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因。"
早披露 早主動 早治療
范鵬表示:"目前,我們將帶有苗頭性的、具有警示意義的典型案例對外公布,以提醒金融機構注意防範此類金融案件,目的是促進金融機制高效安全穩健運行。"
早披露,早主動,早治療。金融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幾乎所有國家都將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作為政府的重要任務。當有些風險大到難以避免的時候,就必須誠懇披露這些典型案例,才能起到取信於民的作用,這也正表明我們有信心、有能力防範和降低風險。
事實也證明,這些年來,金融審計以公布典型性、苗頭性的金融大案,揭示反映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對促進宏觀經濟健康運行,防範化解金融潛在風險,起到了積極效果。
比如,在2001年審計中國銀行時,通過揭露一些金融機構利用票據市場管理中的漏洞將大量商業銀行資金投向股市等突出問題,促進人民銀行整頓了票據市場,擠出股市泡沫;2002年,通過揭露房地產開發商虛假按揭騙取銀行資金,製造房地產虛假繁榮等突出問題,促進了國家有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有效管理;2003年,通過揭露一些地方政府不顧自身財力利用銀行貸款大搞城市建設等突出問題,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
幾乎沒有人質疑,金融犯罪在所有經濟案件中的查處難度較大。而目前隨著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我國的金融風險又呈現出新的表現形式,金融犯罪的手段也更加詭秘,這均對當前金融風險防範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務必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把金融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新華社

曹鳳岐稱:四大行上市將造成「失血」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近日表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國內上市一定要謹慎。」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的環境並不是很好,如果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發行和上市,不僅籌不到很多資金,而且可能進一步傷害證券市場,有可能造成證券市場資金失血。
對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問題,曹鳳岐呼籲一定要謹慎,「因為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的條件還不具備。」
對於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問題,曹鳳岐認為,現在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了。而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採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選擇。(鍾經)四川金融投資報

二、機構論市:

"三低"再現昭示底部臨近

從歷史走勢來看,導致滬深股市每一次調整的深層次原因均是制度創新帶來重新洗牌,而近期這種傾向尤其明顯。
在主板新股跌破或接近發行價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板塊的高定位,給投資者帶來價值判斷的混亂,混亂的定位體系下難以形成一個有效健康活躍的市場。當然,這還是短期的行為,對中長期股價定位影響更大的將來自於全流通預期以及"雙Q"(QFII、QDII)制度下的國際化進程。全流通始終是一種預期,但"雙 Q"下的國際化倒是十分真切。我們對同時發行A股與H股的上市公司股價作了比較:在2003年6月13日、12月31日以及2000年4月30日、6月21日的A-H股溢價幅度分別是238%、108%、171%、179%。雖然不同市場有不同的供求關系、不同的投資偏好,但在具有同等股東權益的比價效應驅動下,A股股價中樞必然會繼續下移,QDII預期將加大這種接軌的力度。
與此同時,也不要輕視機構投資者結構缺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證券投資基金數量從2003年開始加速擴張,成為當前證券投資機構的絕對主力,但超常規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負面影響。
不規范以及理念單一反而會加大市場波動性。實證研究顯示,目前國內股市中的機構投資者存在著顯著的"羊群"行為,而且在賣出股票時的羊群行為要強於買入股票時的"羊群"行為。另外,開放式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都屬於超長線機構,而中短期活躍機構如券商、私募基金等明顯處於弱勢地位,機構投資者的結構畸形也加大了機構博弈的風險。什麼類型的主力資金決定了什麼樣的行情,我們認為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滬深股市仍然會呈現典型的"單邊市"特徵,即單邊上漲與單邊下跌。
不過,站在中短期角度,股市漲跌與市場成本、歷史趨勢等有更直接的關系。我們通過比較歷史上重要轉折點時的平均股價、市盈率、市凈率等指標,清晰發現目前滬深市場處於歷史低位區域,市盈率、市凈率與"5.19"行情啟動前1049點位置相當,而且重現穩定型股價結構,即5元以下、5-9元、9元以上的股價結構呈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形態。歷史規律表明,這是一個低風險投資區域。重現歷史低位區域特徵後的上漲行情,其力度又常常超出人們的預期,而且上漲行情可能是單邊的。
從短期走勢上看,也出現了許多"轉勢"信號。首先是反彈陽線數量出現突破,4月7日至5月10日,反彈陽線最多一根。5月11日至6月28日,反彈陽線持續出現兩根;6月29日以來至今,首次出現四根陽線。反彈陽線數量的增加,反映的是信心增強。其次是持續上漲的天數開始增加,上一次反彈(5月底)持續時間只有5天,此次已打破。最後是"地量"出現的密集度明顯上升,這意味著空方力量的衰竭。目前缺的是還沒有找到一個能夠引起市場共鳴的突破口。

上海證券報 廣東證券

三、上市公司新聞:

第二隻「日本概念股」搶灘A股市場 榮事達三洋質地堪憂

首隻「洋股票」寧波東睦上市就高派現的餘音未了,日本三洋又如願登陸A股市場。昨日,合肥榮事達三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招股說明書》,該公司將於7月12日發行8500萬A股。這樣一來,A股市場的前兩只洋股票都是「日本概念股」。
日本人占公司主導地位
《招股說明書》顯示,日本三洋及關聯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49.16%,中方公司榮事達集團持有50.24%,中方公司似乎在企業中占控制地位。實際上,公司主導產品洗衣機和微波爐用的就是日本三洋的商標:「三洋」和「SANY0」,雖然公司並非獨占性使用;自公司創立時即1994年2月起,其生產技術就是從日本三洋引進的,公司稱「今後仍然需要從日本三洋引進」,且不能保證將來新引進的技術日方不給第三方使用或者日方會繼續給予技術提供;自組建榮事達三洋以來,日本三洋就一直在公司重大事情上占據主導地位。
盈利能力堪憂
近幾年來,在其「本國兄弟」和韓國產品的擠壓下,日本三洋在中國的業務疲態盡顯,影響力大不如日資其他企業如索尼、松下。而榮事達三洋本身的公司質地,也難以讓人恭維。
此次榮事達三洋在發行股本高達8500萬股的情況下,僅能夠募集資金20091.65萬元,在A股中,如此大的流通股本和如此弱的募集資金能力都較為少見。其發行價為2.6元/股,也是繼中國聯通之後又一低發行價,但其發行市盈率並不低,按發行前總股本計算為18.18倍。其實,加上如下因素,榮事達三洋才剛剛滿足上市標准:近三年公司從稅務部門返還的增值稅款分別為165.74萬元、170萬元和161.3萬元;因是安徽的「外商投資先進企業」,2002至2004年該公司的所得稅率僅為10%,比一般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率減了一半。
此次發行後,公司將在微波爐項目上投資7814.46萬元,這不由得讓人馬上想起號稱「價格殺手」的國內微波爐巨頭格蘭仕來;用募集來的資金6000萬元投入市場網路建設,雖然和公司大股東有意重振三洋品牌在中國的整體佔有率想法一致,但在國內家電巨頭林立、銷售格局已大變的情況下,這6000萬元巨資到底是否當用、用了會起多大作用的確讓投資者難以放心。
上市前趕緊派現
在此之前,寧波東睦上市即高派現就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榮事達三洋似乎也不甘落後。公司稱,根據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發行前公司已「及時」給老股東按每10股送5股派2元進行了利潤分配。這樣,除了正常進行年度分配外,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中,2693.652萬元現金股利也已由老股東單獨享有,目前可由新老股東享用的未分配利潤僅餘440.1443萬元。而去年該公司的每股收益才0.14元。 (記者 楊傑)成都日報

天威500千伏變壓器搶灘國際市場

日前,我國第一個500千伏變壓器出口項目---蘇丹麥羅維大壩輸變電線路變壓器供貨合同在哈爾濱簽字,該項目是由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與哈爾濱電站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中標的。
該項目變壓器共24台,合同總金額1.52億元人民幣。這是繼向美國、伊朗、孟加拉國等出口產品之後,天威集團今年的又一次重大出口項目中標。該項目的中標,為天威集團叩開了通往非洲市場的大門,對其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具有積極意義。 河北日報

四、華龍研究:

每日投資指南04.07.08

昨天兩市股指低開低走,欲振乏力,出現了小幅下跌。其中,滬指低開於1448點,之後指數全天基本上在前日收盤點位下運行,收盤1438點,下跌12點;深成指同樣低開3397點,隨後逐步走低,尾市報收3364點,下跌33點。兩市在成交量方面較前天出現萎縮,總共成交86億。

盤中看,市場熱點依然集中在中期報告的炒做上,「中報」行情的預演仍在繼續。廈門鎢業、大唐電信、中牧股份、深天馬等中期業績有較大幅度增長的股票不僅抗跌,並且還受到市場資金的繼續追捧,逆市上行。業績作為衡量股價的重要標尺,在經歷了去年「價值投資的理念」後,市場對它的理解更加深刻,「漲時重勢,跌時重質」的股訓也引領著資金投向經營有方、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中去,相信隨著市場參與者的博弈越來越機構化,股票基本面的好壞將成為投資與否以及定價的重要指標。而在ST宏峰等業績有好轉的ST股票上漲帶領下,該板塊中部分個股出現了低位放量、短線拉升的形態,由於這些公司基本面的不穩定性,建議投資者盡量避開這些品種,或者短線參與,快進快出。與此同時,在兩市跌幅榜上,業績預警預虧的股票則繼續下行,川投長鋼、金自天正等位居跌幅前列,面臨中期報告的來臨,績優、績差股將繼續出現分化。而昨天中小板塊的普遍下跌也帶動了主板市場的科技類股票下跌,進一步加大了指數的壓力,並且在市場出現了一些不確定的擴容利空的影響下,指標股也出現了一定幅度的回落,影響到指數的運行。

技術上看,由於技術面的短線超買,加重了指數調整的壓力。分時圖上看,指數若在1428點上方形成支撐,則反彈仍可期,但該點位若被擊穿,則指數面臨回落1410點的可能,而相應的技術指標顯示已經回落至較低位置,繼續下穿的可能性比較低。均線系統上,滬指回落至5、20日均線之下,下方10日均線將接受考驗。從下降通道的角度看,昨天的下跌是對上軌的一次回抽確認,只要股指不重回到通道內,反彈仍然值得期望!

總體來看,在技術上出現超買、消息上偏空以及短線資金獲利套現的多重因素下,指數出現回落。建議近期密切關注消息面的變化!(華龍證券 吳曉峰)

每日潛力股推薦(2004.7.8)

申達股份(600626)

公司為上海紡織自營出口和全國紡織自營進出口的龍頭企業,隨著出口配額的擴大和取消,公司紡織產品在日本和歐美市場的份額將進一步的提升,從公司的發展環境和產品的規模優勢情況看,公司未來幾年業績增長比較有保證。公司2003年每股收益為0.397元,現市盈率16倍左右,遠低於市場的整體平均市盈率。從股價走勢情況來看,現股價止跌企穩,成交量正不斷放大,正處於底部蓄勢階段。考慮到公司已公布配股方案,建議投資者短線關

注。

山東海化(000822)

公司極具規模優勢,主導產品純鹼生產規模居亞洲第一,也是國內最大的溴素生產企業,2005年新項目投產後,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合成鹼行業公司。公司主導產品有純鹼、溴素、三聚氰氨、硝鹽、氯化鈣等,在國內市場佔有相當的份額,屬於全國化工類重點企業之一。上市公司業績比較穩定,近兩年上市公司的業績可以持續保持在0.3元之上。從化工行業增長情況和公司業績表現來看,業績持續增長可期。從二級市場走勢來看,前期股價漲幅曾超過90%,機構應該對其基本面有良好的預期,股價跌穿250日線之後,股價呈現企穩的走勢,且大盤反彈以來該股反彈幅度不大,建議關注。 (華龍證券 萬曉偉)

(特別聲明:在本機構、本人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或推薦的證券沒有利害關系。)

五、市場傳聞:

7月8日傳聞及參考

據傳,浙江廣廈(600052)公司控股子公司廣廈南京房地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目前正在開發南京鄧府巷項目與碑亭巷項目,據測算,項目的總投資約16億元,開發周期約2-3年。由於該項目投資額較大,公司擬進行信託融資。
據傳,上海寶鋼集團近日宣布,該集團下屬的寶鋼上海聯合公司開發的寶優特強化木地板已成功打入市場,近幾個月的銷售猛增,顯示出後來居上的勢頭。
據傳,據韓國雙龍汽車主要債權人之一的朝興銀行透露,雙龍的競標者已經被限定於上汽集團以及美國的一家養老基金。這意味著上汽在和其它公司爭奪雙龍的過程中離目標又近了一步。
據傳,備受關注的波導股份(600130)與德國西門子移動的戰略聯盟日前正式啟動。目前,雙方的合作已經進入具體實施階段,本月內就將開始建立培訓中心。
據傳,日前,萬科與國際專業房地產投資銀行(簡稱HI)簽訂合作協議,為即將開發的中山項目進行境外融資安排。協議主要內容為,HI公司為中山項目提供總額不超過3500萬美元,最長不超過42個月的貸款。同時,萬科公司的深圳萬科17英里項目獲得了新華信託1.9995億元信託貸款。另外,萬科的19.9億可轉債發行也即將實施。

㈤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網路金融犯罪有:非法入侵網上銀行信息系統;利用「網路釣魚」的方式;網路洗錢活動。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法律規定定罪處罰。網路金融犯罪是指通過計算機技術等手段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㈥ 關於國內外的計算機犯罪的案例,以及它們的相關情況分析

1.2003年金融計算機網路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日報 (2003年12月8日)
[人民日報]
一名普通的系統維護人員,輕松破解數道密碼,進入郵政儲蓄網路,盜走83.5萬元。這起利用網路進行金融盜竊犯罪的案件不久前被甘肅省定西地區公安機關破獲———

2003年11月14日,甘肅省破獲首例利用郵政儲蓄專用網路,進行遠程金融盜竊的案件。這起發生在定西一個鄉鎮的黑客案件,值得我們多方面關注。

他將犯罪的目光瞄準了郵政儲蓄,利用網路竊取了83萬余元,最終難逃法網……

10月5日13時12分,定西地區臨洮縣太石鎮郵政儲蓄所的營業電腦一陣黑屏,隨即死機。營業員不知何故,急忙將剛剛下班尚未走遠的所長叫了回來。所長以為電腦出現了故障,向上級報告之後,沒太放在心上。17日,電腦經過修復重新安裝之後,工作人員發現列印出的報表儲蓄余額與實際不符。經過對賬發現,5日13時發生了11筆交易、總計金額達83.5萬元的異地賬戶系虛存(有交易記錄但無實際現金)。當儲蓄所幾天之後進一步與開戶行聯系時,發現存款已經分別於6日、11日被人從蘭州、西安兩地取走37.81萬元,他們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10月28日向臨洮縣公安局報了案。

縣公安局經過初步調查,基本認定這是一起數額巨大的金融盜竊案,隨即向定西公安處匯報。公安處十分重視,立即制定了詳細的偵查計劃,組成專案組,全力偵查此案,並上報省公安廳。

面對特殊的偵破任務,專案組兵分兩路,一方面在省、市郵政局業務領導和計算機專家的協助下,從技術的角度分析黑客作案的手段以及入侵的路徑;另一方面,使用傳統的刑偵方法,大范圍調查取證。

專案組首先對有異常情況的8個活期賬戶進行了調查,發現都屬假身份證儲戶。此時,技術分析的結果也出來了,經過大量網路數據資料的分析,發現作案人首先是以會寧郵政局的身份登錄到了永登郵政局,然後再以永登郵政局的名義登入了臨洮太石郵政儲蓄所。專案組對會寧郵政局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局系統維護人員張少強最近活動異常。暗查發現,其辦公桌上有一條電纜線連接在了不遠處的郵政儲蓄專用網路上。專案組基本確認,張少強正是這起金融盜竊案的主謀。11月14日22時,張少強在其住所被專案組抓獲。

經過審問,張少強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10月5日,張少強在會寧利用筆記本電腦侵入郵政儲蓄網路後,非法遠程登錄訪問臨洮太石郵政儲蓄所的計算機,破譯對方密碼之後進入操作系統,以營業員身份向自己8月末預先在蘭州利用假身份證開設的8個活期賬戶存入了11筆共計83.5萬元的現金,並在退出系統前,刪除了營業計算機的列印操作系統,造成機器故障。第二天,他在蘭州10個儲蓄網點提取現金5.5萬元,並將30.5萬元再次轉存到他所開設的虛假賬戶上。10月11日,張少強乘車到西安,利用6張儲蓄卡又提取現金1.8萬元。

至此,這件遠程金融盜竊案告破,83.5萬元完璧歸趙。

為什麼一名普通的系統維護人員,竟然能夠闖入郵政儲蓄專用網路,從容地實施犯罪……

案子結束了,但它留給我們的思索沒有結束。

從5日案發,到向公安機關報案,這中間有整整23天的時間,足以讓一名有準備的罪犯逃之夭夭。在這段時間內,郵政儲蓄專用網路依然處在門戶大開狀態,如果張少強再起賊心,很有可能損失會更大。

張少強今年29歲,畢業於郵電學院,案發前僅是會寧縣郵政局的系統維護人員,談不上精通電腦和計算機網路技術。而郵政儲蓄網路的防範措施不可謂不嚴:郵政儲蓄使用的是專用的網路,和互聯網物理隔絕;網路使用了安全防火牆系統;從前台分機到主機,其中有數道密碼保護。究竟是什麼原因,能讓張少強如此輕易得手。

分析整個案例,不難看出,是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工作人員安全意識的淡薄,才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局面。案發前,張少強私搭電纜,從來沒有人過問,更沒有人阻止,讓他輕易地將郵政儲蓄專用網路置於自己的掌握之中。而另一方面,臨洮縣太石鎮的郵政儲蓄網點竟然一直使用原始密碼,不僅沒有定期更改,也沒有在工作人員之間互相保密,於是張少強很輕松地就突破了數道密碼關,直接進入了操作系統,盜走了83.5萬元。而且,當工作人員發現已經出了問題時,還認為是內部網路系統出了故障,根本沒有想到會有網路犯罪的情況發生。

這件案子讓我們警覺,使用網路的工作人員,甚至包括某些行業的專業人員在內,缺乏基本的網路安全防範意識,才讓黑客有機可乘。

甘肅省今年已立案查處了51起網路犯罪案件。警方提醒:必須強化網路安全意識……

當前,網路的應用在社會生活中已顯得舉足輕重。與此同時,從1986年我國發現首例利用計算機犯罪案件以來,涉及計算機網路的犯罪逐年大幅度上升。

據甘肅省公安廳網監處的馬電行處長介紹,甘肅省近年來網路犯罪的數量幾乎是成倍增長,今年已經立案查處了51起相關案件,而且據他估計,還有相當數量的案件當事人並沒有報案。

在這些網路犯罪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使用者安全意識淡薄造成的。在張少強案結案之後,甘肅省公安廳網監處的葉弘副處長曾經感嘆道:「我們處總共只有60多個網路警察,負責全省的網路安全工作,但是一多半的警力都浪費在抓一些簡單的案子上面。」公眾缺乏網路安全防範意識,重應用輕管理,尤其不重視網路安全問題。即使是某些涉及到民生的行業也是如此,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不執行,負責的管理人員保密意識不強,普通的工作人員又缺乏專門的安全防範知識,當犯罪發生時不能及時發現並制止。這些都造成了網路領域內犯罪現象的急劇增長。

網路安全專家把網路犯罪歸納為五性:隱蔽性、智能性、連續性、無國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張少強案也告訴我們,網路聯結的廣闊性一旦管理不善,可能就成了它的弱點,即使這種管理不善是在一個偏僻鄉村的網點,它也可能成為黑客進入網路核心的一條捷徑。

如果網路是無處不在的,那麼,它的安全管理也應該是無處不在的。

世界上第一例有案可查的涉計算機犯罪案例於1958年發生於美國的矽谷,但是直到1966年才被發現。1中國第一例涉及計算機的犯罪(利用計算機貪污)發生於1986年,而被破獲的第一例純粹的計算機犯罪(該案為製造計算機病毒案)則是發生在1996年11月2。從首例計算機犯罪被發現至今,涉及計算機的犯罪無論從犯罪類型還是發案率來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方法和類型成倍增加,逐漸開始由以計算機為犯罪工具的犯罪向以計算機信息系統為犯罪對象的犯罪發展,並呈愈演愈烈之勢,而後者無論是在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還是犯罪後果的嚴重性等方面都遠遠大於前者。正如國外有的犯罪學家所言,「未來信息化社會犯罪的形式將主要是計算機犯罪,」同時,計算機犯罪「也將是未來國際恐怖活動的一種主要手段

其他相關文章:http://hi..com/souwen/blog/item/f93d343ff56b1dec54e723c6.html

http://kajaa.bbs.us/docs/Computer/System/%E5%B0%8F%E5%87%A4%E5%B1%85-%E5%AE%89%E5%85%A8%E6%96%87%E7%8C%AE/1799.html

http://xx.1tb.cn/n/2005-4/18130017477.shtml

http://www.yhxx.com/slblog/ViewLog.asp?BlogID=45&LogID=943

....................................................................
朋友就跟你找了這麼多啦,找得好辛苦呀,給分吧.

㈦ 網路詐騙的事例 急用

網路詐騙是指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網路和簡訊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 符合上述條件的,都是電信詐騙。 對於電信詐騙的,你們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㈧ 互聯網金融可能會涉及什麼刑事犯罪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編者按,此後,雖先後又出台了《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以及徵求意見的《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關於手機支付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具體支付業務管理規定,但相關規定均以2010年的管理辦法為基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架構未發生根本變化。】

2、P2P監管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編者按:2014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亦須關注】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編者按:對於時下熱炒的比特幣,《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明確: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編者按: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10號)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的提出了具體要求】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SPAN>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編者按:2014年初,保監會草擬了《關於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亦值得關注】

(轉載於法客帝國,部分內容摘選自湖南青年律師聯合會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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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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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17:37
#知道最神秘組織讓琅琊閣甘拜下風#
提問者採納
以下信息是從湖南青年律師聯合會博客中轉載的內容,希望幫助到你。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盡管陸續出台了一些互聯網金融法規,但是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羅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2、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 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

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㈨ 計算機網路犯罪的特點分析

同傳統的犯罪相比,計算機網路犯罪具有一些獨特的特點:
1、智能性。計算機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術性和專業化使得計算機犯罪具有極強的智能性。實施計算機犯罪,罪犯要掌握相當的計算機技術,需要對計算機技術具備較高專業知識並擅長實用操作技術,才能逃避安全防範系統的監控,掩蓋犯罪行為。所以,計算機犯罪的犯罪主體許多是掌握了計算機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專業人士。他們洞悉網路的缺陷與漏洞,運用豐富的電腦及網路技術,藉助四通八達的網路,對網路系統及各種電子數據、資料等信息發動進攻,進行破壞。由於有高技術支撐,網上犯罪作案時間短,手段復雜隱蔽,許多犯罪行為的實施,可在瞬間完成,而且往往不留痕跡,給網上犯罪案件的偵破和審理帶來了極大的困難。而且,隨著計算機及網路信息安全技術的不斷發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益翻新,甚至一些原為計算機及網路技術和信息安全技術專家的職務人員也鋌而走險,其作惡犯科所採用的手段則更趨專業化。
2、隱蔽性。由於網路的開放性、不確定性、虛擬性和超越時空性等特點,使得計算機犯罪具有極高的隱蔽性,增加了計算機犯罪案件的偵破難度。據調查已經發現的利用計算機或計算機犯罪的僅占實施的計算機犯罪或計算機犯罪總數的5%-10%,而且往往很多犯罪行為的發現是出於偶然,例如同夥的告發或計算機出了故障,用於手工作業的處理業務是偶爾發現的。大多數的計算機犯罪,都是行為人經過狡詐而周密的安排,運用計算機專業知識,所從事的智力犯罪行為。進行這種犯罪行為時,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計算機輸入錯誤指令,篡改軟體程序,作案時間短且對計算機硬體和信息載體不會造成任何損害,作案不留痕跡,使一般人很難覺察到計算機內部軟體上發生的變化。
3、復雜性。計算機犯罪的復雜性主要表現為:第一、犯罪主體的復雜性。任何罪犯只要通過一台聯網的計算機便可以在電腦的終端與整個網路合成一體,調閱、下載、發布各種信息,實施犯罪行為。而且由於網路的跨國性,罪犯完全可來自各個不同的民族、國家、地區,網路的「時空壓縮性」的特點為犯罪集團或共同犯罪有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第二、犯罪對象的復雜性。計算機犯罪就是行為人利用網路所實施的侵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和其它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其犯罪對象也是越來越復雜和多樣。有盜用、偽造客戶網上支付帳戶的犯罪;電子商務詐騙犯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非法侵入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破壞電子商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惡意攻擊電子商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虛假認證犯罪;網路色情、網路賭博、洗錢、盜竊銀行、操縱股市等。
4、跨國性。網路沖破了地域限制,計算機犯罪呈國際化趨勢。因特網路具有「時空壓縮化」的特點,當各式各樣的信息通過因特網路傳送時,國界和地理距離的暫時消失就是空間壓縮的具體表現。這為犯罪分了跨地域、跨國界作案提供了可能。犯罪分子只要擁有一台聯網的終端機,就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到網路上任何一個站點實施犯罪活動。而且,可以甲地作案,通過中間結點,使其他聯網地受害。由於這種跨國界、跨地區的作案隱蔽性強、不易偵破,危害也就更大。
5、匿名性。罪犯在接受網路中的文字或圖像信息的過程是不需要任何登記,完全匿名,因而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也就很難控制。罪犯可以通過反復匿名登錄,幾經周折,最後直奔罪犯目標,而作為對計算機犯罪的偵查,就得按部就班地調查取證,等到接近犯罪的目標時,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了。
6、損失大,對象廣泛,發展迅速,涉及面廣。計算機犯罪始於六十年代,七十年代迅速增長,八十年代形成威脅,美國因計算機犯罪造成的損失已在千億美元以上,年損失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英、德的年損失也達幾十億美元。隨著社會的網路化,計算機犯罪的對象從金融犯罪都個人隱私、國家安全、信用卡密碼、軍事機密等等,無所不包。而且犯罪發展迅速。中國從1986年開始每年出現至少幾起或幾十起計算機犯罪,到1993年一年就發生了上百起,近幾年利用計算機犯罪的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遞增,其中金融行業發案比例佔61%,平均每期金額都在幾十萬元以上,單起犯罪案件的最大金額高達1400餘萬元,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億元,而且這類案件危害的領域和范圍將越來越大,危害的程度也更嚴重。計算機犯罪涉及面廣。據統計,在美國計算機及計算機犯罪造成的損失,每年接近上百億美元。計算機犯罪從金融犯罪發展為生產、科研、衛生、郵電等幾乎所有計算機聯網的領域。
7、持獲利和探秘動機居多。計算機犯罪作案動機多種多樣,但是,越來越多計算機犯罪活動集中於獲取高額利潤和探尋各種秘密。據統計,金融系統的計算機犯罪占計算機犯罪總數的60%以上。全世界每年被計算機犯罪直接盜走的資金達20億美元。中國發現的計算機作案的經濟犯罪已達100餘件,涉及金額達1700萬元,在整個計算機犯罪中佔有相當的比例。
8、低齡化和內部人員多。主體的低齡化是指計算機犯罪的作案人員年齡越來越小和低齡的人占整個罪犯中的比例越來越高。從發現的計算機犯罪來看,犯罪分子大多是具有一定學歷,知識面較寬的,了解某地的計算機系統的,對業務上比較熟練的年輕人。中國對某地的金融犯罪情況的調查,犯罪的年齡在35歲以下的人占整個犯罪人數的比例:1989年是69.9%,1990年是73.2%,1991年是75.8%。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8歲。
此外,在計算機犯罪中犯罪主體為內部人員也佔有相當的比例。據有關統計,計算機犯罪的犯罪主體集中為金融、證券業的「白領階層「,身為銀行或證券公司職員而犯罪的佔78%,並且絕大多數為單位內部的計算機操作管理人員;從年齡和文化程度看,集中表現為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能獨立工作的大、中專文化程度的年輕人,這類人員佔83%,案發時最大年齡為34歲,利用電腦搞破壞絕大多數是對心懷不滿的企業內部人員,通常他們掌握企業計算機系統內情。
9、巨大的社會危害性。網路的普及程度越高,計算機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計算機犯罪的危害性遠非一般傳統犯罪所能比擬,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據美國聯邦調查局統計測算,一起刑事案件的平均損失僅為2000美元,而一起計算機犯罪案件的平均損失高達50萬美元。據計算機安全專家估算,因計算機犯罪給總部在美國的公司帶來的損失為2500億美元。
在科技發展迅猛的今天,世界各國對網路的利用和依賴將會越來越多,因而網路安全的維護變的越來越重要,也因此越來越多的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攻擊。美國每年因信息與網路安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75億美元,企業電腦安全受到侵犯的比例為50%,1998年中國公安部破獲黑客案件近百起,其中以經濟為目的的計算機犯罪佔70%,計算機犯罪能使一個企業倒閉,個人隱私的泄露,或是一個國家經濟的癱瘓,這些絕非危言聳聽。

㈩ 什麼是網路金融犯罪

什麼是網路金融犯罪

法律分析:

網路金融犯罪是指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金融犯罪,諸如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等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