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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網路存儲設置為密碼 2025-01-08 14:11:40

中國計算機網路

發布時間: 2022-01-30 05:44:22

什麼計算機網路

計算機網路是指將地理位置不同的具有獨立功能的多台計算機及其外部設備,通過通信線路連接起來,在網路操作系統,網路管理軟體及網路通信協議的管理和協調下,實現資源共享和信息傳遞的計算機系統。

另外,從邏輯功能上看,計算機網路是以傳輸信息為基礎目的,用通信線路將多個計算機連接起來的計算機系統的集合,一個計算機網路組成包括傳輸介質和通信設備。

從用戶角度看,計算機網路是這樣定義的:存在著一個能為用戶自動管理的網路操作系統。由它調用完成用戶所調用的資源,而整個網路像一個大的計算機系統一樣,對用戶是透明的。

發展歷程

中國計算機網路設備製造行業是改革開放後成長起來的,早期與世界先進水平存在巨大差距;但受益於計算機網路設備行業生產技術不斷提高以及下游需求市場不斷擴大,我國計算機網路設備製造行業發展十分迅速。

近兩年,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逐漸消退,計算機網路設備製造行業獲得良好發展機遇,中國已成為全球計算機網路設備製造行業重點發展市場。

㈡ 國內,計算機網路專業名人有誰 詳細情況

謝希仁老師
謝希仁,1931年生。195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電機系。先後在解放軍通信工程學院(張家口),西安軍事電信工程學院(西軍電,現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通信兵工程學院(重慶)和通信工程學院(南京)任教。現任解放軍理工大學指揮自動化學院教授,全軍網路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總參通信部科技創新工作站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電子學會會士和中國通信學會會士,IEEE高級會員,《電子學報》編委,大連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等校兼職教授。曾被評為全國和全軍優秀教師,獲國家和軍隊級科技進步獎多次以 謝教授在北京市信號與信息處理研究室講學
及全軍通信系統有突出貢獻優秀科技人員獎和總參謀部人梯獎。研究領域是網管系統和衛星通信網控系統,領導和參加研製出我國第一個商用和軍用的VSAT衛星通信網控中心。近年來負責主持翻譯出版了多部計算機網路方面的世界名著,如Comer的《TCP/IP》(三卷),Stevens的《TCP/IP》(三卷),Forouzan的《TCP/IP》,Stallings的《數據與計算機通信》、《密碼編碼學與網路安全》及《高速網路》等。 主編的《計算機網路》是中國國內影響最大的計算機網路入門教材之一,被很多大學採用,曾被評為全國優秀教材。
編輯本段經歷
1931年2月27日 出生於北京市。 1947-1952年 在清華大學電機系學習。 1952-1958年 任解放軍張家口通信工程學院助教。 1958-1963年 任解放軍西安軍事工程學院助教、講師。 謝希仁
1963-1977年 任解放軍重慶通信兵工程學院講師。 1977-1999年 任解放軍南京通信工程學院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 1997年 任全軍網路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㈢ 中國計算機網路法規有哪些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促進計算機的應用和發展,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路)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採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第三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應當保障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計算機功能的正常發揮,以維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第四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重點維護國家事務、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等重要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 公安部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國家安全部、國家保密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做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㈣ 中國計算機網路法規包括哪些

第一條 為保護著作權人、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以下統稱權利人)的信息網路傳播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三條 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不受本條例保護。
權利人行使信息網路傳播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四條 為了保護信息網路傳播權,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主要用於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除外。
第五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但由於技術上的原因無法避免刪除或者改變的除外;
(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者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第六條 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作品,屬於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一)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適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向少數教學、科研人員提供少量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向公眾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五)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向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提供;
(六)不以營利為目的,以盲人能夠感知的獨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經發表的文字作品;
(七)向公眾提供在信息網路上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問題的時事性文章;
(八)向公眾提供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
第七條 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向本館館舍內服務對象提供本館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數字作品和依法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數字化形式復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報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利益。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數字化形式復制的作品,應當是已經損毀或者瀕臨損毀、丟失或者失竊,或者其存儲格式已經過時,並且在市場上無法購買或者只能以明顯高於標定的價格購買的作品。
第八條 為通過信息網路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或者國家教育規劃,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其已經發表作品的片斷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製作課件,由製作課件或者依法取得課件的遠程教育機構通過信息網路向注冊學生提供,但應當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第九條 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路向農村地區的公眾免費提供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種植養殖、防病治病、防災減災等與扶助貧困有關的作品和適應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前公告擬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擬支付報酬的標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著作權人不同意提供的,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著作權人沒有異議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並按照公告的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著作權人的作品後,著作權人不同意提供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刪除著作權人的作品,並按照公告的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間的報酬。
依照前款規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利益。
第十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不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其作品的,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除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六)項、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聲明不許提供的作品;
(二)指明作品的名稱和作者的姓名(名稱);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支付報酬;
(四)採取技術措施,防止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著作權人的作品,並防止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服務對象的復制行為對著作權人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
(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第六條至第十條的規定。
第十二條 屬於下列情形的,可以避開技術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開技術措施的技術、裝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權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通過信息網路向少數教學、科研人員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而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只能通過信息網路獲取;
(二)不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以盲人能夠感知的獨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經發表的文字作品,而該作品只能通過信息網路獲取;
(三)國家機關依照行政、司法程序執行公務;
(四)在信息網路上對計算機及其系統或者網路的安全性能進行測試。
第十三條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為了查處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行為,可以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權的服務對象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路地址等資料。
第十四條 對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或者提供搜索、鏈接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權利人認為其服務所涉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或者被刪除、改變了自己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可以向該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斷開與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通知書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刪除或者斷開鏈接的侵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和網路地址;
(三)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權利人應當對通知書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應當立即刪除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斷開與涉嫌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並同時將通知書轉送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服務對象;服務對象網路地址不明、無法轉送的,應當將通知書的內容同時在信息網路上公告。
第十六條 服務對象接到網路服務提供者轉送的通知書後,認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侵犯他人權利的,可以向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交書面說明,要求恢復被刪除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恢復與被斷開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書面說明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服務對象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復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和網路地址;
(三)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服務對象應當對書面說明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七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服務對象的書面說明後,應當立即恢復被刪除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可以恢復與被斷開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同時將服務對象的書面說明轉送權利人。權利人不得再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斷開與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
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路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通過信息網路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
(二)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
(三)故意刪除或者改變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明知或者應知未經權利人許可而被刪除或者改變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
(四)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路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超過規定范圍,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標准支付報酬,或者在權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後未立即刪除的;
(五)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指明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或者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姓名(名稱),或者未支付報酬,或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採取技術措施防止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未防止服務對象的復制行為對權利人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的。
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路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製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
(二)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獲得經濟利益的;
(三)為扶助貧困通過信息網路向農村地區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和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姓名(名稱)以及報酬標準的。
第二十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根據服務對象的指令提供網路自動接入服務,或者對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提供自動傳輸服務,並具備下列條件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選擇並且未改變所傳輸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二)向指定的服務對象提供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並防止指定的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
第二十一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為提高網路傳輸效率,自動存儲從其他網路服務提供者獲得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根據技術安排自動向服務對象提供,並具備下列條件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改變自動存儲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二)不影響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原網路服務提供者掌握服務對象獲取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情況;
(三)在原網路服務提供者修改、刪除或者屏蔽該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時,根據技術安排自動予以修改、刪除或者屏蔽。
第二十二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供服務對象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並具備下列條件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明確標示該信息存儲空間是為服務對象所提供,並公開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名稱、聯系人、網路地址;
(二)未改變服務對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三)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
(四)未從服務對象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
(五)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刪除權利人認為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
第二十三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權利人的通知導致網路服務提供者錯誤刪除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錯誤斷開與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權利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權的服務對象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路地址等資料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路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信息網路傳播權,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
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權利管理電子信息,是指說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及其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及其製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權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條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數字或者代碼。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㈤ 計算機網路的發展分為哪幾個階段

按計算機聯網的地理位置劃分,網路一般有兩大類:廣域網和區域網。 Internet網(網際網路,許多人也稱其為"互聯網")是最典型的廣域網,它們通常連接著范圍非常巨大的區域。我國比較著名的中國科技信息網(NCFC)、中國公用計算機網(CHINANET)、中國教育科研網(CERNET)和中國公用經濟信息網(CHINAGBN)都屬於廣域網。 區域網是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網路,例如:你所在的機關電大計算機網路就是一個區域網,我們通常也把它稱之為校園網。區域網通常也提供介面與廣域網相連。 計算機網路的發展: 1、計算機-終端 將地理位置分散的多個終端通信線路連到一台中心計算機上,用戶可以在自己辦公室內的終端鍵入程序,通過通信線路傳送到中心計算機,分時訪問和使用資源進行信息處理,處理結果再通過通信線路回送到用戶終端顯示或列印。這種以單個為中心的聯機系統稱做面向終端的遠程聯機系統。 在主機之前增加了一台功能簡單的計算機,專門用於處理終端的通信信息和控制通信線路,並能對用戶的作業進行預處理,這台計算機稱為"通信控制處理機"(CCP:Communication Control Processor),也叫前置處理機;在終端設備較集中的地方設置一台集中器(Concentrator),終端通過低速線路先匯集到集中器上,再用高速線路將集中器連到主機上。 2、以通信子網為中心的計算機網路 將分布在不同地點的計算機通過通信線路互連成為計算機-計算機網路。連網用戶可以通過計算機使用本地計算機的軟體、硬體與數據資源,也可以使用網路中的其它計算機軟體、硬體與數據資源,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3、網路體系結構標准化階段 ISO 制訂了OSI RM成為研究和制訂新一代計算機網路標準的基礎。各種符合OSI RM與協議標準的遠程計算機網路、局部計算機網路與城市地區計算機網路開始廣泛應用。 4、網路互連階段 各種網路進行互連,形成更大規模的互聯網路。

㈥ 計算機網路

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 :這當然是大家都可以用的網路了
中國金橋信息網 :這是網站嗎》?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這是教育科研注冊的網路。比如常說的教育網。
中國科學技術網 :這是網站嗎?

㈦ 中國當前有哪些大型計算機網路

上海有曙光

㈧ 什麼是計算機網路

網路的作用

網路的主要作用是數據傳輸和資源共享,其次是提高計算機的可靠性和易於分布處理。

數據傳輸是計算機網路的基本功能,用於實現計算機之間的數據信息的傳輸,這一功能為分布在各地的計算機用戶提供了強有力的通信手段。數據傳輸的最常見形式就是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和普通郵件相比具有快捷、低價的優點,很受人們的歡迎。只要是能夠數字化的信息,如程序、文字、聲音、圖片、影像等都能作為電子郵件的內容在網上進行傳輸。

資源共享是現代計算機網路的最主要的作用,它包括軟體共享、硬體共享及數據共享。

軟體共享是指計算機網路內的用戶可以共享計算機網路中的軟體資源,包括各種語言處理程序、應用程序和服務程序。

硬體共享是指可在網路范圍內提供對處理資源、存儲資源、輸入輸出資源等硬體資源的共享,特別是對一些高級和昂貴的設備,如巨型計算機、大容量存儲器、繪圖儀、高解析度的激光列印機等。

數據共享是對網路范圍內的數據共享。網上信息包羅萬象,無所不有,可以供每一個上網者瀏覽、咨詢、下載。

另外,利用計算機網路還可以實現網上教育,網上辦公,電子商務等。從而克服時空的限制,大大提高經濟效益。

㈨ 計算機網路在中國發展的幾個里程碑的事件是什麼

1956年,夏培肅完成了第一台電子計算機運算器和控制器的設計工作,同時編寫了中國第一本電子計算機原理講義.1957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研製成功中國第一台模擬式電子計算機.1958年,中國第一台計算機——103型通用數字電子計算機研製成功,運行速度每秒1500次.1959年,中國研製成功104型電子計算機,運算速度每秒1萬次.1960年,中國第一台大型通用電子計算機——107型通用電子數字計算機研製成功.1963年,中國第一台大型晶體管電子計算機——109機研製成功.1964年,441B全晶體管計算機研製成功.1965年,中國第一台百萬次集成電路計算機"DJS-Ⅱ"型操作系統編制完成.1967年,新型晶體管大型通用數字計算機誕生.1969年,北京大學承接研製百萬次集成電路數字電子計算機——150機.1970年,中國第一台具有多道程序分時操作系統和標准匯編語言的計算機——441B-Ⅲ型全晶體管計算機研製成功.1972年,每秒運算11萬次的大型集成電路通用數字電子計算機研製成功.1973年,中國第一台百萬次集成電路電子計算機研製成功.1974年,DJS-130,131,132,135,140,152,153等13個機型先後研製成功.1976年,DJS-183,184,185,186,1804機研製成功.1977年,中國第一台微型計算機DJS-050機研製成功.1979年,中國研製成功每秒運算500萬次的集成電路計算機——HDS-9,王選用中國第一台激光照排機排出樣書.1981年,中國研製成功的260機平均運算速度達到每秒100萬次.1983年,"銀河Ⅰ號"巨型計算機研製成功,運算速度達每秒1億次.1984年,聯想集團的前身——新技術發展公司成立,中國出現第一次微機熱.1985年,華光Ⅱ型漢字激光照排系統投入生產性使用.1986年,中華學習機投入生產.1987年,第一台國產的286微機——長城286正式推出.1988年,第一台國產386微機——長城386推出,中國發現首例計算機病毒.1990年,中國首台高智能計算機——EST/IS4260智能工作站誕生,長城486計算機問世.1991年,新華社,科技日報,經濟日報正式啟用漢字激光照排系統.1992年,中國最大的漢字字元集——6萬電腦漢字字型檔正式建立.1993年,中國第一台10億次巨型銀河計算機Ⅱ型通過鑒定.1994年,銀河計算機Ⅱ型在國家氣象局投入正式運行,用於天氣中期預報.1995年,曙光1000大型機通過鑒定,其峰值可達每秒25億次.1996年,國產聯想電腦在國內微機市場銷售量第一.1997年,銀河-Ⅲ並行巨型計算機研製成功.1998年,中國微機銷量達408萬台,國產佔有率高達71.9%.1999年,銀河四代巨型機研製成功.2000年,我國自行研製成功高性能計算機"神威I",其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我國成為繼美國,日本之後,世界上第三個具備研製高性能計算機能力的國家

㈩ 中國有幾個計算機網路出口,分別是哪些

位置是機密的
地點有3個:北京、上海、廣州,其中上海最多,並且上海出口幾乎是中國電信獨占。中國移動、聯通只使用北京出口
2009年6月中國網路國際出口帶寬達到747541Mbps(此數據不包括金橋和長城)
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CHINANET):416778.9Mbps
中國金橋信息網:國際線路帶寬69M/s
中國聯通計算機互聯網:295136.5Mbps
中國網通公用互聯網:國際線路帶寬377Mbps
中國移動互聯網:15215Mbps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9932Mbps
中國科技網:10477Mbps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互聯網:2Mbps
中國長城網: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