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涉密單位涉密計算機的涉密等級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涉密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計算機網路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路正常運轉,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在網路上安裝其他設備。
第二條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傳遞。涉密的材料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外網)物理隔離。各室各派出紀工委的計算機不得上國際互聯網。
第三條凡是上國際互聯網的信息要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網,上網的信息不涉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上網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網人員的保密觀念,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有關規定。
第四條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五條凡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
第六條各室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縣國家保密單位報告。
第七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第八條 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單位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負有建立健全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管、銷毀等制度以及對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執行本制度的監督、檢查職責。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界定涉密與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包括硬碟、移動硬碟、軟盤、U盤、光碟及各種存儲卡)及筆記本電腦,並由辦公室登記造冊。
第二條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筆記本電腦必須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員保管,暫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條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本單位內使用,嚴禁在互聯網外網上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須報經單位領導批准,履行相關手續和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使用。
第四條非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不能與涉密相混用,嚴禁將私人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帶入本單位內使用。
第五條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需要送外部維修時,必須到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並將廢舊的存儲介質收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報廢前,應進行信息清除處理。
第六條涉密筆記本電腦硬碟、移動存儲介質的銷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到縣國家保密單位指定的銷毀點銷毀或送交縣國家保密單位統一銷毀,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銷毀。禁止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作為廢品出售。
第七條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三、計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採用光碟、硬碟、軟盤等方式,並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體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後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八、對於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四、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紀工委)應將本室(委)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單位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辦公室負責對辦公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計算機網路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我單位為保密要害部門。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在工作中產生的信訪處置、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案件申訴和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在案件調查工作中雖不屬於國家秘密,但又屬不宜公開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檢查單位的密級文件資料、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我單位全體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我單位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防止計算機網路信息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室各派出紀工委計算機內不得保存涉及國家、部門秘密事項的信息(標有密級的文件)。若必須保存則需報經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並遵守有關保密安全規定。
第三條 本單位計算機限於使用與紀檢監察工作相關的軟體,不得在工作時間將計算機用於非工作內容。嚴禁各室各派出紀工委計算機使用人員私裝、私卸計算機軟體。
第四條 使用外來數據盤,必須在檢測、清除病毒後方可使用。如遇殺毒仍舊無法清除的,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以免病毒侵擾計算機及網路系統,造成嚴重後果。
第五條 外單位人員以及本單位人員家屬,不得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跨室(委)使用計算機設備的,需徵得該室(委)負責人的同意。
第六條 計算機及系統設置參數(如用戶帳號、登錄口令、IP地址、系統路徑等)為單位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七條 嚴禁竊用他人口令登陸OA系統,不得在他人已登陸的情況下使用系統,若需使用必須首先退出他人帳號後,並以自己的用戶名登陸,工作完畢後應立即退出,以維護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有序。
第八條 要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同一機器內外網混用。
第九條 單位內網只限本單位人員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嚴禁外單位的人員使用單位內網。
第十條 網路操作時不得隨意運行、修改有關調整系統設置的軟體。開設共享目錄時,應注意設置訪問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夾),並在完成工作後立即關閉共享,以保證本地文件的安全與保密。
第十一條 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二條 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三條 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及個人未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不得私自連接集線器(HUB)、數據機(MODEM)等網路設備。
第十四條 嚴禁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體,要定期用殺毒軟體檢測機器上有無木馬、病毒程序。
第十五條 涉及我單位內部工作信息的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
第十六條 攜帶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到被檢查單位工作,攜帶人為該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的第一責任人,不得將我單位工作內部信息給被檢查單位或其他人員查閱、轉存等。
第十七條 攜帶有工作涉密信息的電腦、存儲介質外出,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將單位電腦或存儲介質帶回家,不得用該電腦上互聯網,且需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條 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涉密室領導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第十九條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計算機或存儲介質,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 凡私自改變計算機網路(如內網改外網、私接線路等),一經發現取消該室(委)主任(書記)和私接人年終評優資格。
第二十一條 凡不遵循以上條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單位內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評優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部門秘密者,由保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六、紙質文件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對各類文件的管理,根據中央和縣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關於文件的閱讀范圍
(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紀委監察部文件):
發至縣團級的中央文件,供書記閱讀。
(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紀委監察廳文件):
1、發至州單位以上單位的省委文件,供書記閱讀。
2、發至縣團級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級以上職務的黨員幹部閱讀。文件註明傳達范圍的,按規定辦理。
(三)州委文件(包括州紀委監察局文件):
由單位領導決定閱讀范圍。文件註明傳達范圍的,按規定辦理。
(四)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的規定:
離、退休幹部,可按原來的職級或規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閱讀相應級別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閱讀或傳達。
(五)文件有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範圍傳閱。
二、關於文件的處理程序
1、簽收和啟封:文件的收發由專人履行簽收手續,其他人員不得隨意簽收和啟封。如果標有具體人員親收、親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託外,任何人不得啟封,應原封不動交給親收人或指定人員。辦公室收到的各類公文及重要資料、刊物須及時交送有關領導和相關室(委),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及時處理,防止耽擱、延誤。
2、登記:登記文件必須將收發文時間、來文單位(發往單位)、文件字型大小、密級、標題、緩急程序、份數及處理時間、處理情況逐項登記清楚。
3、辦理:經辦人員必須根據文件的內容和閱知的范圍,及時、迅速傳閱、辦理,不得拖延,事後必須在辦文單上簽字或寫明辦理經過及結果,需向領導反饋情況的必須及時反饋。領導批示後的文件,應按領導批示意見進行辦理。凡經注辦的文件,辦公室要及時對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做好催辦工作,以避免漏辦和延誤。
4、傳閱:傳閱文件應突出一個「快」,隨時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傳、誤傳和延誤、遺失。
(1)嚴格登記手續。文件傳閱時應做好登記手續或請傳閱者做好傳閱簽收。
(2)文件傳閱時,應設立必要的文件傳閱夾和辦文單,以便縣別於其他材料和領導閱後簽字、批示。要提醒傳閱者不要隨意抽取文件夾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傳。
(3)文件傳閱應在辦公室進行,不得將文件帶到住所或公共場所閱處。
(4)文件傳閱必須根據規定的文件閱讀范圍進行傳閱,由專人按單位領導的排序或主次先後遞送。對傳閱的文件應及時收回,重要文件應當天送達,當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傳閱對象之間發生相互傳遞的「橫傳」現象,以免傳閱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積壓、丟失和下落不明等情況。要加快文件傳閱的速度,送文人員應盡可能了解有關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規律與時間安排,有時間閱讀的要及時送閱,如領導外出,可適當調整傳閱秩序,要盡量減少文件傳閱時的停留時間,縮短文件傳閱周期。
三、關於文件的保管
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須明確專人負責,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對傳閱好的文件、辦理好的文件,應及時核對清點,並分門別類保管存放。
2、文件借閱時,必須符合規定的文件閱知范圍,辦理借閱文件的登記手續,在規定的場所閱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文件外出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級的公文和內部重要資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級的文件,不得隨意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才可復印,其復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
3、文件的存放場所應安全、保密,不得將文件隨意放在辦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櫥和敞開式的櫥櫃中。
四、關於文件的清退、銷毀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銷毀工作。清退和銷毀文件,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文件銷毀時需經主管領導人批准同意。個人不得擅自銷毀文件。
(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縣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縣委辦公室下發的文件清退,認真核對應清退的文件,按時、如數將清退的文件送縣委機要室並辦理清退、注銷手續。
(2)所有上級文件需要歸檔的,根據有關歸檔要求,要定期清理歸檔,並做好歸檔手續。
(3)對不需要歸檔的其他文件、資料及內部刊物,應按縣委保密辦的規定進行清退、銷毀。
(4)文件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離職時,應先辦理文件的移交手續,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辦理調動、離職手續。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帶走文件或私自銷毀文件。
五、關於文件管理職責
1、辦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文件,特別是中央文件、縣委文件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保密紀律,做到既充分發揮每份文件的作用,又嚴防失密、泄密現象的發生。
2、辦公室應定期檢查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和清退、銷毀情況,加強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3、辦公室負責文件處理、保管的人員要增強責任性和保密意識,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密紀律,勤懇工作,確保文件正常運轉,防止遺失。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七、計算機及網路管理的規定
為保障我單位機關各室,各紀工委計算機正常運行,規范和管理、使用及維護,特製定本規定:
一、計算機管理規定
1、各室、各紀工委需在辦公室辦理計算機的登記手續,驅動盤、使用說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單等原始資料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同時登記固定資產台帳。
2、將計算機管理納入各室、各紀工委職責范圍,指定日常使用人為專管人員,負責計算機的日常維護、清潔、查殺病毒、數據備份等工作。辦公室負有監督檢查的職責。
3、計算機發生故障時,專管人員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需外聯技術員檢查、維修的,由辦公室負責聯系接洽。未經辦公室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私請外部人員維修,不得隨意增(刪)系統軟體或拆裝硬體。
4、為保證計算機性能正常,各室、各紀工委應定期清潔計算機。辦公室檢查內容包括查殺病毒情況、外觀清潔情況(屏幕、顯示器、主機、鍵盤、滑鼠等)。
二、計算機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進行侵害國家、單位和個人利益與合法權益的活動。
2、要設置開機密碼和重要文件的讀取密碼。密碼由專人負責保管,應視情況及時更改,並報辦公室備案。
3、定期做好文件、數據的備份工作,防止文件丟失,確保數據安全。
4、根據各室、各紀工委文件、數據的性質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時備份文件和數據,對重要數據應做好隨時備份、多個備份工作。備份資料需要存檔的,及時交辦公室存檔。
5、各室、各紀工委或個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包括游戲軟體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凡需在可入網的計算機上安裝任何軟體,需經辦公室審批同意後進行安裝。
6、為防止計算機病毒傳播,使用任何外來文件需首先進行病毒清查,安裝有殺毒軟體的計算機須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三、計算機使用規定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室、各紀工委對所屬計算機的日常使用及清潔維護、查毒清毒、數據備。
2、專管人員應經常檢查計算機及設備狀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禁止因不規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體損壞。
3、日常工作涉及計算機使用的人員應注意相關知識的學習與積累,不斷提高自身應用水平。
4、使用中應注意隨時存檔,為消除安全隱患,下班後應關閉計算機及附屬設備並切斷電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計算機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允許在計算機(或網路)上存儲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四、計算機網路管理
1、使用人應嚴格遵守我單位保密制度,不得隨意通過網路獲取或對外泄露文件、資料、數據等。
2、可以登陸互聯網的計算機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上網升級殺毒軟體。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網瀏覽、游戲或聊天。
3、電子郵箱以「保密性佳、滿足需要、費用最低」為原則,做到「及時下載、定期清理」,謹慎對待不明郵件,避免病毒的傳播。發出郵件需經辦公室審核後,及時傳送,及時清理,不留痕跡。
五、計算機保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系統必須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上互聯網。
2、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計算機的使用管理,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做到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互聯網又用於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3、涉及文件、檔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處情況的計算機不準上互聯網。並且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4、涉密信息應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存貯涉密信息的軟盤、硬碟、光碟、U盤以及列印出來的文件等,應視為「三密」件,由專人管理。
5、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相連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6、計算機與其網路未經批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連網相連接。
7、未經批准,嚴禁外單位人員使用相單位計算機及其網路。
本規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Ⅱ 計算機網路系統保密常識
1.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
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採集、加工、存儲、處理、傳遞、輸出、使用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第三條 自治區國家保密局主管全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
各行署、市、縣(區)保密工作部門主管本地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工作。各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保密工作機構,主管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四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申報審批制度。自衡汪治區所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使用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由本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報自治區國家保密局審批。
各行署、市、縣(區)所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使用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由本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報所在地同級保密工作部門審批,並報自治區國家保密局備案。第五條 未經申報批準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未經申報批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涉及國家秘密。第二章 硬體保密管理 第六條 新建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必須同步規劃和落實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應完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範措施,並依照本規定補辦申報審批手續。第七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硬體設備及場所,必須符合下列要咐鬧仔求:(一)機房選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處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並根據所處理信息的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必要的控制區域。
未經保密機構批准不得進入。(二)應盡量選用國產機型;必須使用國外計算機時,應在安裝和啟用前,由所在地同級保密工作部門進行保密性能檢查。
(三)應採取防電磁信息泄露的保密防護措施。(四)計算機信息系統所採用的各種保密技術設備及措施,必須是經過國家保密局審批許可的。
(五)其他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准。第八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需更新、租借、出賣硬體設備的,必須對硬體設備進行保密技術處理,確認系統中無國家秘密信息,並經主管部門保密工作機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章 軟體保密管理 第九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信息和事項,未經法定程序確定秘級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第十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涉及的國家秘密信息和事項,其密級和保密期限一經確定,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一)標明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
(二)計算機媒體應以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作出明顯密級標識。(三)應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未經自治區國家保密局批准,不得進入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第十二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各種程序,應當在建庫、檢索、修改、列印等環節設置程序保密措施,其保密措施應按所處理秘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涉密計算機信彎灶息系統不得處理與本系統業務無關的業務;因特殊情況需要承擔其它業務的,應由主管部門保密工作機構報所在地同級保密工作部門批准。第十四條 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降低密級使用;(二)不再使用申請報廢時,應向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申報登記,經批准後按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銷毀;(三)需要維修時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各種計算機軟體,不得進行公開學術交流,不得公開發表。第十六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紙應使用粉碎機及時銷毀。
第十七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列印輸出標有密級標識的文件,應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第四章 網路保密管理 第十八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聯網,應採取系統訪問控制、數據保護和系統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
第十九條 涉密計算機網路信息系統的訪問,應按許可權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資料庫不得聯網。
第二十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與境外機構、外國駐華機構及國際計算機網路進行直接或間接聯網。第二十一條 已與國際計算機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建立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聯網單位保密工作機構要指定專人對上網信息進行保密檢查。
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第五章 系統保密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該系統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的保密工作機構應協助本單位的領導,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第二十四條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保密工作部門應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標准,定期對本地區、本部門管轄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保密措施和保密技術。
2.保密技術防範常識內容
保密技術防範常識:
1、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網路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2、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優盤等移動存儲介質
3、不得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上的數據復制到涉密計算機及網路
4、不得違規設置涉密計算機的口令
5、不得擅自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軟體或復制他人文件
6、不得將無線外圍設備用於涉密計算機
7、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通過普通郵寄渠道寄運或違規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8、不得擅自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及移動存儲介質外出
9、不得擅自將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交由外部人員維修
10、不得將未經專業銷密的涉密計算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出售、贈送、丟棄
11、不得將處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路連接
12、不得在涉密場所中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配備和安裝視頻、音頻輸入設備
13、不得將手機帶入重要涉密場所
14、不得在連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5、不得在非涉密辦公網路上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6、不得在 *** 門戶網站上登載涉密信息
17、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18、不得使用個人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19、不得將未經保密技術檢測的辦公自動化設備用於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20、不得使用普通傳真機、電話機和手機傳輸或談論涉密信息
3.計算機安全保密
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保護的目的是保密保護敏感信息、秘密信息和重要數據、以及計算機/網路資源。
系統安全需要實現三個目標:
● 保密性 :信息和資源不能向非授權的用戶或過程泄漏
● 完整性 :信息和資源保證不被非授權的用戶或過程修改或利用
● 可用性 :當授權用戶或過程需要時,信息和資源保證能夠被使用
任務可以這樣說:保證信息和資源不能向非授權的用戶或過程泄漏,同時保證信息和資源保證不被非授權的用戶或過程修改或利用 ,並且要保證當授權用戶或過程需要時,信息和資源保證能夠被使用
這樣解釋還是有些牽強 好像
4.如何做好網路安全保密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增強保密意識。一是加強領導,充實保密人才隊伍。各級領導要始終堅持「保密工作無小事」的理念,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隊伍建設。應定期進行信息化專業技術培訓,提高保密業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培養一支結構合理、技術精湛、一專多能的專職保密工作隊伍。二是健全制度,落實人員崗位責任。對涉密計算機、存儲介質、文件資料及公安網計算機使用和維護,應實行定人、定責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明確各級的保密責任,逐級逐人簽訂保密責任狀,營造「個個講保密、人人有責任」的濃厚氛圍。三是宣傳教育,提高防間保密意識。通過組織學習保密法律法規及計算機安全保密知識,進一步增強涉密人員的防間保密意識,減少認識上的誤區和盲區。
(2)突出重點問題,抓好安全管理。一是積極防範,抓好重點部位管理。要從提高內部保密防範能力入手,按照積極防範、突出重點的原則,根據各單位和部門的工作特點、范圍確定密級程度和具體保密措施,做好風險評估。二是以人為本,加強涉密人員管理。對從事保密工作的機要、通信等工作人員要建檔管理,定期進行政治審查,杜絕思想不純潔、立場不堅定或性格有缺陷的人員掌握秘密信息,從思想上、源頭上築牢保密工作防線。三是嚴格標准,統一關鍵物品管理。嚴格各類移動存儲介質、計算機等設備管理,統一進行編號,並將相關信息認真檢查登記備案,落實各類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嚴禁未經批准將存儲涉密信息的移動介質帶出辦公場所,或者將工作用介質在互聯網計算機上使用。同時,突出抓好智能手機等移動互聯終端設備的使用管理,及時出台新措施,預防失泄密事件的發生。四是遂級審核,做好敏感信息管理。將本單位業務工作或相關事件向新聞媒體投稿的,應事先進行內部審批,杜絕涉密內容上網。
(3)注重作風養成,健全保密長效機制。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硬體」投入,在保密基礎實施建設上,堅持做到該花的錢一定要花,該配的設備保證配到位,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對機要室、保密室、檔案室等重點場所配備質量過關、靈敏度高的保密櫃和報警系統,采購專用保密檢查工具和防護軟體。對存在問題的涉密計算機,聘請專人及時進行檢查和修理,做到專人專管,始終保持設備的正常高效運轉,堅決杜絕因基礎設施不到位而導致泄密事件的發生。二是著眼基層,增強指導幫扶力度。針對部分基層工作人員對網路安全保密工作認識缺乏的實際情況,可以成立專門幫扶小組,指派專人對基層安全員開展一對一的培訓,把強化安全保密教育,提高計算機網路知識和防禦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來抓。按照統一要求,指導基層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對哪些信息能夠上網,哪些信息不能上網作出明確規定。三是嚴格獎懲,築牢保密警戒防線。許多泄密隱患和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缺乏保密監督、處罰機製造成的。各單位要建立與人員量化考核和職級晉升相掛鉤的保密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對保密工作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違反保密紀律和規章制度的該處分的處分。特別是對於因違規操作導致失泄密的,要堅決予以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築起一道保密工作「警戒線」。四是加強督導,問題落實整改到位。各單位應加大保密工作督導檢查力度,突出日常管理不定期檢查和重大節假日或重要任務的專項檢查,做到保密秩序經常查、重點部位定期查、敏感時節及時查、重大隱患跟蹤查,及時堵塞消除泄密隱患。針對檢查出的隱患和苗頭,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查找根源,深究原因,查問責任,增強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Ⅲ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麼關於保密的工作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據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和保密等規定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於所有接入市人口計生委的淮安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路和信息系統。
第三條 辦公室為我委計算機及信息 系統安全 保密的主管處室,負責相關安全保密規定及 措施 的制定、檢查和落實;負責全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計算機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處室計算機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我委各類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關涉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各處室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保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和操作,未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 本委所有使用的 筆記本 電腦嚴禁編輯、存儲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處理保密資料的,將視作保密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攜帶。
第八條 涉及保密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口令,並且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專網專用。
第九條 處理保密信息計算機的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淘汰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備份保密信息的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對重要內容進行加密處理,不得隨意攜帶和拷貝。
第十一條 各處室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參照《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發布制度》具體執行。
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 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明確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資源,非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設置的網路參數。
第十五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處理保密信息的計算機維修和淘汰,必須按保密規定,確保不涉密、不泄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條 各處室計算機使用前必須統一安裝由辦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 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電子信息存儲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不得擅自運行外來軟體和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
第十九條 一經發現病毒,應立即 報告 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製定之日起執行。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 我委的公用筆記本電腦應當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 我委的筆記本電腦一般應在辦公場所使用。應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應當報委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使用管理。
第三條 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準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被盜。
第四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應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接入國際互聯網。
第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處室應將本處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 修理 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各處室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四、信息發布制度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計生委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維護機制,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所發布的信息均為非密級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三條門戶網站是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服務的樞紐,為全委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向社會發布信息,提供平台。第四條門戶網站以發布人口計生信息為主,重點發布淮安市人口計生委相關 政策法規 、工作動態、公告、政務信息公開、圖文消息、 辦事指南 、以及其他與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准確及時地提供信息,利用門戶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六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需要在門戶網站發布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信息時,必須提供電子文檔,通過網路、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給辦公室。
第七條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應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
(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三)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准確。
第九條信息更新和信息網上發布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資料的審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上網信息保密制度
一、上網信息主要指文本、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二、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委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及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都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本委利益的內容出現。凡可能涉及保密范圍的信息,須經委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處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四、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 其它 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五、本委工作人員如在本委網站上發現有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信息的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工作,對發現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和安全技術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轉存好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涉密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規定一、涉密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碟、光碟、軟盤、移動硬碟及U盤等。
二、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處室和單位需填寫和保管「涉密存儲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的復製件報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並及時報告變動情況。
三、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下班後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 保險 櫃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工作區的,需填寫「涉密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領導小組審查注銷。
六、復制涉密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編號。七、需歸檔的涉密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起及時歸檔。
八、各處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制文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分密級管理,
九、涉密存儲介質的維修應保證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處室負責人負責。需外送維修的,要經領導批准,到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辦公室負責銷毀。
七、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本委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根據有關復印機保密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定適用於本委所有數字復印機、和具有復印功能的一體機。
第二條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負責,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復印機。一體機管理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徵得復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復印份數。
第四條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復印。秘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復印。確因工作原因需復印秘密件時,應徵得保密員同意,並做詳細記錄。復印件與文件原件具有同等密級,按密件辦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格禁止復印的文件、資料有:標識絕密、機密的文件、電報;中省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發文單位不準復印的文件、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牌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第七條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進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將依照《保密守國家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群工局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一、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由各科登記後綜合科備案。各涉密科應建立設備台帳檔案,用以記錄設備的原始資料、運行過程中的維修、升級和變更等情況,設備的隨機資料(含磁介質、光碟等)及保修(單)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密級類別的設定,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儲存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計算機密級,由綜合科負責按保密規定粘貼密級標識,做好計算機三層標密工作。
三、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涉密信息。
六、對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八、不得將涉密存儲介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十、各科室、各單位產生的涉密信息其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對輸出的涉密信息按相應密級進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保存。
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計算機安全操作技術管理
第二條站所的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建立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部件等內容的計算機檔案。每台計算機要明確專人管理,使用者為計算機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開啟和退出 操作系統 ;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操作系統內設置網路的有關參數;不得隨意刪改計算機統一設置的系統軟體;應經常清理計算機內無用文件和垃圾站內無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碟空間。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使用者要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計算機要加裝正版的殺毒軟體,並定期升級殺毒軟體(一般一個月)和定期殺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對初次使用的軟體、數據載體(軟盤、u盤、移動硬碟、光碟)應經殺毒軟體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害數據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並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在與室機關區域網切斷連接的情況下,及時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是用於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安裝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第六條使用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時,要遵守《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布的(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及×××網站。不得利用室機關的網路設備傳遞反動、錯誤的信息。違反此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計算機,並按相關的規定給予懲處。
第七條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計算機出現異常現象(如網路錯誤或系統 死機 等),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由辦公室指派專業人員維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數據的破壞。維護人員修理後需作修理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條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卡和網線等網路設備。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硬碟中存儲確定為密級的文檔,處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時,必須切斷與國際互聯網的連接狀態。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互聯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路進行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秘密的活動;利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當分別作出"機密"、"秘密"標志,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禁止在國際互聯網上傳遞一切涉密信息。
第十一條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發現泄漏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轉存到光碟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對報廢的磁碟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碟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信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機要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范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泄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數據。網上所有數據必須定期備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條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拆換下來的廢舊零件要及時銷毀。
第四章主控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機房內正在運行的設備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房人員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機房內的各種機器設備。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堅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嚴禁在機房內吸煙,杜絕一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