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網路新聞宣傳管理制度
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全文)
中新網北京11月7日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今天聯合發布《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規定全文如下: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國互聯網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規范互聯網站登載新聞的業務,維護互聯網新聞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互聯網站。
本規定所稱登載新聞,是指通過互聯網發布和轉載新聞。
第三條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國家保護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互聯網站(以下簡稱新聞網站),經批准可以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其他新聞單位不單獨建立新聞網站,經批准可以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第六條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
(一)中央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
(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新聞單位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准,並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綜合性互聯網站(以下簡稱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具備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條件的,經批准可以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但不得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和其他來源的新聞。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聯網站,不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第八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依照本規定第七條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經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第九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宗旨及規章制度;
(二)有必要的新聞編輯機構、資金、設備及場所;
(三)有具相關新聞工作經驗和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負責人,並有相應數量的具有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
(四)有符合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新聞信息來源。
第十條互聯網站申請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填寫並提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統一制發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申請表》。
第十一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應當同上述有關新聞單位簽訂協議,並將協議副本報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應當註明新聞來源和日期。
第十三條互聯網站登載的新聞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互聯網站鏈接境外新聞網站,登載境外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站發布的新聞,必須另行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已取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資格的,情節嚴重的,撤消其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資格:
(一)未取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資格,擅自登載新聞的;
(二)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或者登載不符合本規定第七條規定來源的新聞的,或者未註明新聞來源的;
(三)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未與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簽訂協議擅自登載其發布的新聞,或者簽訂的協議未履行備案手續的;
(四)未經批准,擅自鏈接境外新聞網站,登載境外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站發布的新聞的。
第十六條互聯網站登載的新聞含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內容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七條互聯網站登載新聞含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內容之一或者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責令關閉網站。並吊銷其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十八條在本規定施行前已經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互聯網站,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60日內依照本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 關於廣電的網路限播!!!!!!!!!!!!!!!!
詳細分析所謂的「廣電總局新規定」——假消息也要有個技術含量再去騙人啊!
首先,我對那麼多人被信了條規定而感到疑惑,怎麼大家這么無知呢?好吧,首先,我們看一下廣電總局是干什麼的
網路知道:國家廣電總局,回車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主要職能
(一)研究並擬定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二)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三)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四)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五)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六)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七)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八)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總局機構
2總局直屬單位
3中廣影視集團
4集團所屬單位
5地方管理機構
6播出機構
7節目製作發行機構
8常設機構
9社團組織
10報刊機構
大家看到一個「互聯網」了么?
沒錯,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是沒有權利插手互聯網播出的電視、電影以及動畫的
大家可能不相信,那麼還有其他證據
證據2:
看以前廣電總局的禁令
據《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規范電視動畫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國各級電視台所有頻道在每天17時—20時之間,均不得播出境外動畫片和介紹境外動畫片的資訊節目或展示境外動畫片的欄目。合拍動畫片在這一時段播出,需報廣電總局批准。
各動畫頻道在這個時間,必須播出國產動畫片或國產動畫欄目,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對象的頻道必須播出國產動畫片或自製的少兒節目,不得播出境內外影視劇。目前,該規定已經下發到各級電視台,但並未在廣電總局的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
誰看到「動漫」二字了?
沒錯,在官方報表中,「動漫」這個字眼是沒有的,官方認定的動漫作品,都以「動畫片」代替
再看原帖
根據中國廣電總局預定於2009年5月實施新動漫,電視劇,電影管理辦法: 中國的視頻網站自2009年5月1日起禁止上傳日本的動畫,電視劇,電影,。 禁止任何中國的網站上傳日本的動畫,漫畫,電視劇,電影。各網站對已有的日本漫畫,動畫,電視劇 ,電影與2009年5月1日前全部刪除!並且從2009年5月1日起嚴禁在中國大陸境內的網站以任何形式宣傳有關日本的動畫,漫畫,電視劇,電影的內容!對任何違反上述管理辦法者廣電總局將對其網站進行查封
明顯不是官方語言
最後基本肯定:
這是一條假消息,大家安心吧!!!
動漫迷的群體也是強大的力量!
3. 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則
本辦法適用於以互聯網協議(IP)作為主要技術形態,以計算機、電視機、手機等各類電子設備為接收終端,通過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微波通信網、有線電視網、衛星或其他城域網、廣域網、區域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開辦、播放(含點播、轉播、直播)、集成、傳輸、下載視聽節目服務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是指利用攝影機、攝像機、錄音機和其它視音頻攝制設備拍攝、錄制的,由可連續運動的圖像或可連續收聽的聲音組成的視音頻節目。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負責全國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以下簡稱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管理工作。 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應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由廣電總局按照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類別、接收終端、傳輸網路等項目分類核發。
業務類別分為播放自辦節目、轉播節目和提供節目集成運營服務等。
接收終端分為計算機、電視機、手機及其它各類電子設備。
傳輸網路分為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微波通信網、有線電視網、衛星或其他城域網、廣域網、區域網等。 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機構,不得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
經廣電總局批准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或依法享有互聯網新聞發布資格的網站可以申請開辦信息網路傳播新聞類視聽節目業務,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辦信息網路傳播新聞類視聽節目業務。
經廣電總局批准設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會市、計劃單列市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影視集團(總台),可以申請自行或設立機構從事以電視機作為接收終端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辦此類業務。 申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廣電總局確定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總體規劃和布局;
(二)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規范和技術標准;
(三)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設備、場所及必要的專業人員;
(四)擁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五)擁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服務信譽、技術能力和網路資源;
(六)有健全的節目內容審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七)有可行的節目監控方案;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申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類別(自辦節目、轉播、集成等)、播出標識(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專用標識)、傳播方式(頻道播出、點播、下載定製、輪播、數據廣播等)、傳輸網路、傳播載體、傳播范圍、接收終端、節目類別、集成內容等;
(二)《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申請表;
(三)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內容規劃、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五)人員、設備、場所的證明資料;
(六)申辦機構的基本情況及與開展業務有關的證明(網站注冊文件、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許可文件等);
(七)公司章程、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申請人為企業的)。 申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第九條規定的書面材料,經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廣電總局審批。
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廣電總局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廣電總局予以頒發《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持證機構變更注冊資本、股東和持股比例及許可證載明的開辦主體、業務類別、標識、傳播方式、傳播載體、傳播范圍、接收終端、節目類別和集成內容等事項的,應提前60日報廣電總局批准並辦理許可證登載事項變更手續。
持證機構地址、網址、網站名、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30日內向廣電總局備案並辦理許可證登載事項變更手續。 用於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新聞類視聽節目,限於境內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台以及經批準的新聞網站製作、播放的節目。
用於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影視劇類視聽節目,必須取得《電視劇發行許可證》、《電影公映許可證》。 禁止通過信息網路傳播有以下內容的視聽節目: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利用信息網路轉播視聽節目,只能轉播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轉播非法開辦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轉播境外廣播電視節目。
利用信息網路鏈接或集成視聽節目,只能鏈接或集成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機構開辦的視聽節目,不得鏈接或集成境外互聯網站的視聽節目。 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設立視聽節目監控系統、建立公眾監督舉報制度,加強對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
持證機構應當為視聽節目監控系統提供必要的信號接入條件。
4. 中央電視台二套網路安全公益廣告節目
鏈接為http://www.letv.com/ptv/vplay/21038488.html 曾經我們的城市樸素而又美麗,現在我們的城市渾濁而已灰暗,畫布上,顏料可以反復塗蓋,環境呢?減少空氣污染,建造多彩城市。 望採納。
5. 小學生網路安全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帶來了人流、車流、物流以及車輛駕駛人員數量的飛速增長,加之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還比較淡 薄,致使道路交通事故頻發,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因此,強化交通安全宣傳,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自覺養成文明、守法的交通行為,對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顯得尢為重要。可喜的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已引起各級政府,特別是公安交警部門的高度重視,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如何將交通安全宣傳引向深入,提高宣傳的針對性,趣味性和廣泛性,突出實用性,進而增強廣大群眾的參與熱情,最終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仍是擺在我們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面前的重大課題。筆者作為陳倉交警大隊交安宣傳主管領導,在這幾年宣傳實踐中銳意進取,大膽探索,走出一條新路,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一、與時俱進,大膽探索,不斷提高宣傳的廣泛性。 隨著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的逐步深入,我們不斷創新宣傳教育形式,完善宣傳工作機制,改進宣傳方式方法和內容,給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斷注入新的活力,營造新的宣傳氛圍,增添新的動力。在宣傳的廣泛性上首先開展好「六個一」活動:一是組織民警每周深入到轄區中小學和客運企業上一堂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課;二是建立了橫向到鎮,縱向到村的交通安全協管員宣傳網路;三是各中隊每月分別到共建單位開展一次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四是將交通安全宣傳光碟堅持在農村、學校、客運企業、駕校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每周播放一次,使群眾都能受到活生生的教育;五是在陳倉區電視台開辟了「交通警訊」專欄,每周進行一次直播,構築起交通安全的宣傳平台;六每月召開一次鎮村交通安全聯席會,互通信息,重點通報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共同研究商討整治措施和方法。其次,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建立宣傳監督機制。為了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透明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交通管理的積極性,我們在交通安全宣傳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在區電視台開辦了《交通警訊》欄目,一方面對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起一個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歡迎社會各界監督交通管理部門執法。只要大隊有什麼重大活動,集中統一行動等,都會邀請電視台同志參加,進行跟蹤報道。在電視報道中,對近期發生的有影響、特點突出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專題報道,認真剖析原因,引導群眾吸取血的教訓。製作《陳倉交警在行動》專題片,全方位展示交警的專項治理和日常工作情況,大張旗鼓地宣傳交警在干什麼,工作重點是什麼,為什麼要這么干,成效如何?從而贏得群眾地理解和支持。每年年底大隊主要領導都要上電視就人民群眾關心的交通管理方面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解答,接受咨詢。通過我們的不斷努力,群眾自覺參與交通管理的熱情越來越高,理解、支持、幫助交警工作的群眾越來越多,指責、漫罵等不理解交警工作的群眾越來越少。 二、形式多樣,內容各異,重點突出,增強宣傳針對性和實用性。 首先,由於交通參與者的年齡結構,文化層次,地域環境不同,決定了宣傳內容和形式應當是多樣化的,只有增強針對性,突出實用性,找准符合不同類型交通參與者特點,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一是對中小學生主要開展警校共建,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進萬家活動。少年兒童是國家未來,交通安全宣傳必須從娃娃抓起,使之從小養成文明安全的交通行為,進而小手拉大手,使交通安全進入千家萬戶。我們根據轄區實際選擇了五所中、小學校,在學生上下學時,組織民警定點執勤,維護秩序,引導學生安全通過十字路口,長年堅持,風雨無阻;同時經常召開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大會和班隊會,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如:「我安全我快樂」,「道路交通知識知多少」,「心中樹起安全牌」,「保護生命,平安出行」,「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進萬家知識競賽和考試」等,以及開展以道路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徵文,繪畫等競賽活動。另外積極開展「安全小衛士和十佳合格小公民」,「優秀少先隊員」等評選活動,並及時予以表彰獎勵。由於開展的活動針對性、實用性強,極大的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能動性,進而小手拉大手帶動家庭,社會都來關注交通安全,共同鍾愛生命,平安出行。二是對客運車駕駛人,通過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法學習和事故案例分析,促其深刻認識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強超硬會,超速,超員,爭客搶站等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吸取血的教訓,增強社會責任感,時刻明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做到警鍾常鳴,謹慎駕駛,安全為先。三是針對廣大農村群眾,我們利用廟會,趕集的時機,採取播放安全宣傳光碟,擺放事故展板,上安全課,文藝演出等形式,教育群眾不無證駕車、酒後駕車,拒乘超員客車、農用車、拖拉機,駕乘摩托車要戴安全頭盔,橫過公路要注意觀察等等,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遠離交通事故的傷害。其次,將轄區歷年來發生的有影響的典型交通事故製成宣傳展板120面,由各中隊利用農村廟會、集市、大型活動等人員集中的場所進行巡迴展示,用發生在身邊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實教育警示廣大群眾,事故就在眼前,事故就在腳下,只有遵章守法,鍾愛生命,警鍾常鳴,才能平安、健康、快樂。 三、組建交通安全文藝宣傳隊,寓教寓樂,提高宣傳的趣味性和觀賞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和文化娛樂需求越來越高,對交通安全宣傳的形式和內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大隊與時俱進,審時度勢,大膽探索和改進宣傳方式,及時組建了交通安全文藝宣傳隊,依託虢鎮小學,聘請專業演員,創作編排了交通安全知識小品、快板、歌舞、情景劇、秦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深入街道、企業、社區、學校、農村進行巡迴宣傳。使廣大群眾在寓教寓樂,輕松愉快之中,受到教育和警示。在宣傳時間上分定期和不定期宣傳,定期宣傳就是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文藝演出;不定期就是根據具體情況適時進行宣傳,特別是在上級安排的專項活動整治宣傳日,必須組織宣傳活動,以配合中心工作。在宣傳地域上確定為山區,川道,塬區,城區四個宣傳點,力求全面,廣泛。兩年來,文藝宣傳隊先後活動十三次,受教育群眾達十萬多人,受到了上級領導和群眾的好評,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樹立典型,表先促後,示範引路,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社會氛圍。近年來,我們積極開展交通安全示範創建活動,以點帶面,充分調動交通參與者的積極性,共同參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大交通,創安全大管理、強服務的主動工作局面。我們先後與轄區各客運公司、運輸單位,各中小學校、各社區廣泛開展了創建交通安全示範單位、交通安全示範學校、交通安全示範社區活動。幾年來,先後有4個客運公司、3個運輸單位被評為交通安全示範單位,58所中小學校被評為交通安全示範學校,9個社區被評為交通安全示範社區。在此基礎上,在轄區道路交通參與單位和機動車駕駛人當中開展優秀管理幹部和文明安全駕駛員評選活動,每年進行一次,年底大張旗鼓地召開表彰大會,把安全示範單位(校、社區)和優秀駕駛員請上台介紹經驗。大隊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多方籌措資金對安全示範單位(校、社區)和優秀管理幹部及文明安全駕駛員進行表彰獎勵,頒發獎牌和證書,大力營造「遵紀守法行車光榮,文明安全駕駛有獎」的社會氛圍,效果很好。五、建立長效機制,持之以恆抓源頭,不斷推進安全宣傳邁上新台階交通安全宣傳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基礎工作,也是一項艱巨的社會工程。這就需要我們公安交管部門樹立持之以恆,長期作戰的思想,建立長效機制,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日常交管工作之中,長抓不懈。首先,我們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匯報,爭取他們的支持,建立適用於廣大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長效機制。區政府每年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議事日程,把交通安全宣傳與其他交管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共抓管,確保安全宣傳和日常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硬,兩不誤」。 同時,我們還充分發揮交警宣傳主陣地作用,在城區中隊、車管所辦牌辦證大廳、事故處理窗口、交通違法處理大廳等地建立了宣傳園地,並反復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品。另外,在道路巡查、執勤執法和事故處理之中,我們抓住時機,現身說法,用鐵的事實,血的教訓,對當事人和廣大群眾進行面對面的教育,引導和教育廣大群眾吸取血的教訓,警鍾常鳴。綜上所述,只有在不斷提高交通安全宣傳的廣泛性和實用性上下功夫,在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趣味性上做文章,找准切入點,強化著力點,建全安全宣傳長效機制,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不斷激發廣大群眾的參與熱情,才能取得良好的交通安全宣傳效果。
6. 優酷上傳,視聽管理規定具體包括什麼
視聽管理全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於2007年12月29日由廣電總局公布,並被宣布從2008年1月31日起實施。該規定的第八條對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條件做出了嚴格限制。
詳細條例
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護公眾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秩序,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公眾提供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以下簡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作為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統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產業發展、行業管理、內容建設和安全監管。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作為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依據電信行業管理職責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和地方電信管理機構依據各自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接入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其相關網路運營單位,是重要的網路文化建設力量,承擔建設中國特色網路文化和維護網路文化信息安全的責任,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接受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和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
第五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負責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倡導文明上網、文明辦網,營造文明健康的網路環境,傳播健康有益視聽節目,抵制腐朽落後思想文化傳播,並在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六條
發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要有益於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正確導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大力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發揮文化滋潤心靈、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作用,為青少年成長創造良好的網上空間,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園。
第七條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未按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指導目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商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四)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路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技術規范;
(七)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從事廣播電台、電視台形態服務和時政類視聽新聞服務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或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其中,以自辦頻道方式播放視聽節目的,由地(市)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中央新聞單位提出申請。
從事主持、訪談、報道類視聽服務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從事自辦網路劇(片)類服務的,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未經批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
第十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直屬單位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提供便捷的服務,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或者初審意見之日起4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其中專家評審時間為20日。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許可證》應當載明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播出標識、名稱、服務類別等事項。
《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於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持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續辦手續。
地(市)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中央新聞單位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的,到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備案單位應在節目開播30日前,提交網址、網站名、擬轉播的廣播電視頻道、欄目名稱等有關備案材料,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
取得《許可證》的單位,應當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履行相關備案手續,並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電信主管部門應根據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許可,嚴格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變更注冊資本、股東、股權結構,有重大資產變動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資行為的,以及業務項目超出《許可證》載明範圍的,應按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辦公場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的網址、網站名依法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15日內向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和電信主管部門備案,變更事項涉及工商登記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在取得《許可證》90日內提供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未按期提供服務的,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如因特殊原因,應經發證機關同意。申請終止服務的,應提前60日向原發證機關申報,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連續停止業務超過60日的,由原發證機關按終止業務處理,其《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四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按照《許可證》載明或備案的事項開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並在播出界面顯著位置標注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批準的播出標識、名稱、《許可證》或備案編號。
任何單位不得向未持有《許可證》或備案的單位提供與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有關的代收費及信號傳輸、伺服器託管等金融和技術服務。
第十五條
鼓勵國有戰略投資者投資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企業;鼓勵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積極開發適應新一代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特點的新業務,為移動多媒體、多媒體網站生產積極健康的視聽節目,努力提高互聯網視聽節目的供給能力;鼓勵影視生產基地、電視節目製作單位多生產適合在網上傳播的影視劇(片)、娛樂節目,積極發展民族網路影視產業;鼓勵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傳播公益性視聽節目。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採取版權保護措施,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提供的、網路運營單位接入的視聽節目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已播出的視聽節目應至少完整保留60日。視聽節目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公民個人隱私等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用於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電影電視劇類節目和其它節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管理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播出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應當是地(市)級以上廣播電台、電視台製作、播出的節目和中央新聞單位網站登載的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
未持有《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為個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不得允許個人上載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在提供播客、視頻分享等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時,應當提示上載者不得上載違反本規定的視聽節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播、鏈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廣播電視頻道、視聽節目網站的節目。
第十八條
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發現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傳播違反本規定的視聽節目,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對含有違反本規定內容的視聽節目,應當立即刪除,並保存有關記錄,履行報告義務,落實有關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應對播出和上載的視聽節目內容負責。
第十九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當選擇依法取得互聯網接入服務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網路運營單位提供服務;應當依法維護用戶權利,履行對用戶的承諾,對用戶信息保密,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或誤導用戶、做出對用戶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損害用戶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償服務時,應當以顯著方式公布所提供服務的視聽節目種類、范圍、資費標准和時限,並告知用戶中止或者取消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條件和方式。
第二十條
網路運營單位提供互聯網視聽節目信號傳輸服務時,應當保障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保證傳輸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視聽節目信號;在提供服務前應當查驗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材料,按照《許可證》載明事項或備案范圍提供接入服務。
第二十一條
廣播電影電視和電信主管部門應建立公眾監督舉報制度。公眾有權舉報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廣播電影電視、電信等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提供必要的技術系統介面和網站數據查詢資料。
第二十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依法對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進行實地檢查時應當主動出示有關證件。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可對其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予以警告,可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在互聯網上使用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的;
(二)變更注冊資本、股東、股權結構,或上市融資,或重大資產變動時,未辦理審批手續的;
(三)未建立健全節目運營規范,未採取版權保護措施,或對傳播有害內容未履行提示、刪除、報告義務的;
(四)未在播出界面顯著位置標注播出標識、名稱、《許可證》和備案編號的;
(五)未履行保留節目記錄、向主管部門如實提供查詢義務的;
(六)向未持有《許可證》或備案的單位提供代收費及信號傳輸、伺服器託管等與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有關的服務的;
(七)未履行查驗義務,或向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提供其《許可證》或備案載明事項范圍以外的接入服務的;
(八)進行虛假宣傳或者誤導用戶的;
(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泄露用戶信息秘密的;
(十)互聯網視聽服務單位在同一年度內三次出現違規行為的;
(十一)拒絕、阻撓、拖延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十二)以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許可證》的。
有本條第十二項行為的,發證機關應撤銷其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
擅自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傳播的視聽節目內容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未按照許可證載明或備案的事項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或違規播出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轉播、鏈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廣播電視頻道和視聽節目網站內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視聽節目信號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電信主管部門應根據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按照電信管理和互聯網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關閉其網站,吊銷其相應許可證或撤銷備案,責令為其提供信號接入服務的網路運營單位停止接入;拒不執行停止接入服務決定,違反《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據《電信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吊銷其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廣播電影電視、電信等主管部門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或濫用職權的,要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除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其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自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受到處罰之日起5年內不得投資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
第二十八條
通過互聯網提供視音頻即時通訊服務,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利用區域網絡及利用互聯網架設虛擬專網向公眾提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須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之處,依本規定執行。
7. 國家對地震監測台網的建設實行怎樣的制度
地震台站各類建築物建設要符合建築物防雷標准,避雷接地電阻一般應小於10Ω;儀器設備、電源接地電阻一般應小於4Ω。
避雷設施的基本要求是通過建設台站避雷接地體、避雷塔、儀器接地網,安裝電源、信號線路避雷器等設施,避免雷電對台站職工人身安全、儀器設備造成破壞。
避雷針、接地體、儀器接地體(網)及其接地引出線按防雷標准設計、施工。
1、交流電線路應安裝2到3級避雷器;
2、進入市內的電話、網路線、數據專線、天饋線要安裝線路避雷器;
3、地震台站各類儀器機房建設要採取防雷、防靜電安全接地措施;
4、社會地震台站由建設單位根據自身的需求參照上述各類台站建設,各級地震部門應給予必要技術支持與指導。
全球地震台站主要用於控制全球大的活動和構造,應配備國際先進水平的觀測技術系統,建設與之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和工作生活條件,服務於全球地球科學的研究。
各類台站中無人值守台站的建設力求簡潔,建築面積一般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7)電台網路安全制度擴展閱讀:
地震台站建設分類
第六條
地震台站根據承擔主要任務與規模不同,分為全球地震台站、國家地震台站、區域地震台站和社會地震台站四類分別建設。
第八條
國家地震台站主要用於控制我國主要活動與構造,應配置測項比較齊全、水平先進的觀測技術系統,具備開展多學科、多測項的地震與地震前兆、地球物理場觀測的條件。
能夠承擔地震與地震前兆學科的野外觀測試驗及地球科學研究任務。
第九條
區域地震台站主要用於本區域地震速報與預報,應配置測震與前兆測項相對齊全的的觀測技術系統,觀測環境滿足觀測技術規范的要求,服務於當地的地震監測預報及研究工作。
國家地震台應配置測項比較齊全、水平先進的觀測技術系統,具備開展多學科、多測項的地震與地震前兆、地球物理場觀測的條件。
能夠承擔地震與地震前兆學科的野外觀測試驗及地球科學研究任務。
區域地震台主要用於本區域地震速報與預報,應配置測震與前兆測項相對齊全的的觀測技術系統,觀測環境滿足觀測技術規范的要求,服務於當地的地震監測預報及研究工作。
全球地震台主要用於控制全球大的活動和構造,應配備國際先進水平的觀測技術系統,建設與之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和工作生活條件,服務於全球地球科學的研究。
地震台技術系統配置要根據各級台網整體布局及配置要求進行建設,並應做到台站各種觀測儀器布局合理,盡量做到整個台站數據處理與分析系統的集成建設。
全球地震台至少應配置1-2套國際先進的地球物理場觀測儀器,以完成對全球某一或多個場的監測(寬頻帶或寬頻帶地震觀測、地磁絕對與相對觀測、重力觀測、GPS觀測等)。
國家地震台應配置齊全的測震、前兆及地球物理場觀測儀器。
根據所處台網的位置來選擇配置測震、重力、傾斜、應變、水平與垂直形變、水物理、水化學、地電場、地磁場、電阻率等觀測項目中的先進觀測儀器,以完成對我國大的構造與活動的監視。
8. 刑法修正案出台了哪些信息網路安全的新規
您好,刑法修正案(九)中關於信息網路安全的內容,包括以下五條: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十八、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後增加二條,作為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 網路安全靠人民的手抄報
1、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網路安全從其本質上來講就是網路上的信息安全。從廣義來說,凡是涉及到網路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路安全的研究領域。
2、隨著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在計算機上處理的業務也由基於單機的數學運算、文件處理,基於簡單連接的內部網路的內部業務處理、辦公自動化等發展到基於復雜的內部網(Intranet)、企業外部網(Extranet)、全球互聯網(Internet)的企業級計算機處理和世界范圍內的信息共享和業務處理。在處理能力提高的同時,連接能力也在不斷的提高。
3、《網路安全法》針對實踐中網路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應對網路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保障公民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在確立保障網路安全基本制度,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以及促進網路技術創新和信息化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上,充分體現了保護各類網路主體的合法權利的立法原則,特別是把保障公民網路空間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作為網路安全立法的基礎。
4、計算機互聯網作為開放式信息傳播和交流工具,是思想道德、建設的新陣地。我們應該防止反動迷信、謠穢、習俗等不良內容通過網路傳播。網路,是一個特殊的「望遠鏡」。現在,通過互聯網,藉助各種網站,惦記相關主頁,就能看得很遠很遠。通過網路,可以與全世界人們友好地交流,網路,還是學習的好幫手。通過互連網,可以從網路學習許多知識,增大學習的范圍,所以,網路是一所沒圍牆的學校。由此可見,網路是豐富多彩的,給人們的生活增添了無限的歡樂。
5、由於網路是信息傳遞的載體,因此信息安全與網路安全具有內在的聯系,凡是網上的信息必然與網路安全息息相關。信息安全的含義不僅包括網上信息的安全,而且包括網下信息的安全。現在談論的網路安全,主要是是指面向網路的信息安全,或者是網上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