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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63條規定

發布時間: 2025-04-12 03:11:49

㈠ 數據爬蟲行為如何合規

前言

由於網路數據爬取行為具有高效檢索、批量復制且成本低廉的特徵,現已成為許多企業獲取數據資源的方式。也正因如此,一旦爬取的數據設計他人權益時,企業將面臨諸多法律風險。本文將從數據爬取行為的相關概述、數據爬取相關立法規定,結合數據爬取行為近期典型案例,探討數據爬取行為的合規要點。

一、數據爬取行為概述

數據爬取行為是指利用網路爬蟲或者類似方式,根據所設定的關鍵詞、取樣對象等規則,自動地抓取萬維網信息的程序或者腳本,並對抓取結果進行大規模復制的行為。

使用爬蟲爬取數據的過程當中,能否把握合法邊界是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問題。近些年大數據、人工智慧的廣泛使用,對各種數據的剛性需求,使數據行業遊走在「灰色邊緣」。面對網路數據安全的「強監管」態勢,做好數據合規、數據風控刻不容緩。當前我國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數據爬取行為進行專門規制,而是根據爬取數據的不同「質量」,主要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等現有法律法規進行規制。

二、數據爬取相關法律責任梳理

(一)承擔刑事責任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刑法》第285條第1款規定了「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典型案例:李某等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2018)川3424刑初169號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使用「爬蟲」軟體,大量爬取全國各地及涼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公告的車牌放號信息,之後使用軟體採用多線程提交、批量刷單、驗證碼自動識別等方式,突破系統安全保護措施,將爬取的車牌號提交至「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台」車輛報廢查詢系統,進行對比,並根據反饋情況自動記錄未注冊車牌號,建立全國未注冊車牌號資料庫。之後編寫客戶端查詢軟體,由李某通過QQ、淘寶、微信等方式,以300-3000元每月的價格,分省市販賣資料庫查閱許可權。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文某為牟取私利,違法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刑法》第285條第2款規定如下,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對「情節嚴重」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路金融服務的身份認證信息十組以上的;(二)獲取第(一)項以外的身份認證信息五百組以上的;(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二十台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典型案例:李某、王某等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案(2021)滬0104刑初148號

本案中,益采公司在未經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經李某授意,益采公司部門負責人被告人王某、高某等人分工合作,以使用IP代理、「X-sign」簽名演算法等手段突破、繞過淘寶公司的「反爬蟲」防護機制,再通過數據抓取程序大量非法抓取淘寶公司存儲的各主播在淘寶直播時的開播地址、銷售額、觀看PV、UV等數據。至案發,益采公司整合非法獲取的數據後對外出售牟利,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2萬余元。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王某、高某等人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一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文某為牟取私利,違法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刑法》第285條第3款對該罪規定如下,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還列舉了「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未經授權或者超越授權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功能的」等類型的程序、工具。

典型案例:陳輝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2021)粵0115刑初5號

本案中,被告人陳輝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區編寫爬蟲軟體用於在浙江淘寶網路有限公司旗下的大麥網平台上搶票,並以人民幣1888元到6888元不等的價格向他人出售該軟體,非法獲利人民幣12萬余元。2019年7月11日,被告人陳輝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鑒定,上述爬蟲軟體具有以非常規的方式構造和發送網路請求,模擬用戶在大麥網平台手動下單和購買商品的功能;具有以非常規手段模擬用戶識別和輸入圖形驗證碼的功能,該功能可繞過大麥網平台的人機識別驗證機制,以非常規方式訪問大麥網平台的資源。

本院認為,被告人陳輝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4、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刑法》第253條中規定了該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典型案例:杭州魔蠍數據 科技 有限公司、周江翔、袁冬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2020)浙0106刑初437號

本案中,被告人周江翔系魔蠍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負責公司整體運營,被告人袁冬系魔蠍公司技術總監,系技術負責人,負責相關程序設計。魔蠍公司主要與各網路貸款公司、小型銀行進行合作,為網路貸款公司、銀行提供需要貸款的用戶的個人信息及多維度信用數據,方式是魔蠍公司將其開發的前端插件嵌入上述網貸平台A**中,在網貸平台用戶使用網貸平台的APP借款時,貸款用戶需要在魔蠍公司提供的前端插件上,輸入其通訊運營商、社保、公積金、淘寶、京東、學信網、徵信中心等網站的賬號、密碼,經過貸款用戶授權後,魔蠍公司的爬蟲程序代替貸款用戶登錄上述網站,進入其個人賬戶,利用各類爬蟲技術,爬取(復制)上述企、事業單位網站上貸款用戶本人賬戶內的通話記錄、社保、公積金等各類數據。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杭州魔蠍數據 科技 有限公司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周江翔、袁冬分別系對被告單位魔蠍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5、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刑法》第217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典型案例:譚某某等侵犯著作權罪(2020)京0108刑初237號

本案中,被告鼎閱公司自2018年開始,在覃某某等12名被告人負責管理或參與運營下,未經掌閱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幻想縱橫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權利公司許可,利用網路爬蟲技術爬取正版電子圖書後,在其推廣運營的「鴻雁傳書」「TXT全本免費小說」等10餘個App中展示,供他人訪問並下載閱讀,並通過廣告收入、付費閱讀等方式進行牟利。根據經公安機關依法提取收集並經勘驗、檢查、鑒定的涉案侵權作品信息數據、賬戶交易明細、鑒定結論、廣告推廣協議等證據,法院查明,涉案作品侵犯掌閱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幻想縱橫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享有獨家信息網路傳播權的文字作品共計4603部,侵犯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獨家信息網路傳播權的文字作品共計469部。

法院認為,鼎閱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覃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文字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應予懲處。

(2) 構成不正當競爭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規定:「經營者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一)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三)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典型案例: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 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與被告某新媒體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本案中,兩原告系微信公眾平台的經營者和管理者,被告某新媒體公司系某網站經營者,利用爬蟲技術抓取微信公眾平台文章等信息內容數據,並通過網站對外提供公眾號信息搜索、導航及排行等數據服務。原告訴稱,被告利用被控侵權產品,突破微信公眾平台的技術措施進行數據抓取,並進行商業化利用,妨礙平台正常運行,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辯稱,爬取並提供公眾號數據服務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其爬取的文章並非騰訊公司的數據,而是微信公眾號的用戶數據,且其網站獲利較少。

法院認為,被告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擅自使用原告徵得用戶同意、依法匯集且具有商業價值的數據,並足以實質性替代其他經營者提供的部分產品或服務,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所規定的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3) 行政責任

我國當前關於爬蟲行為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主要規定在《網路安全法》中,其中涉嫌違反第27條規定的:「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需要承擔一定的行政責任。該法第63條對違反第27條還規定了具體的行政處罰措施,包括「沒收違法所得」「拘留」「罰款」等處罰。同時,對違反27條規定受到處罰的相關人員也作出了任職限制規定。

此外,《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16條對爬蟲適用作出了限流規定:「網路運營者採取自動化手段訪問收集網站數據,不得妨礙網站正常運行;此類行為嚴重影響網站運行,如自動化訪問收集流量超過網站日均流量三分之一,網站要求停止自動化訪問收集時,應當停止。」同時,第37條也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責任:網路運營者違反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給予公開曝光、沒收違法所得、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三、數據爬取行為的合規指引

(一)嚴格規范數據爬取行為

1、如果目標網站有反爬取協議,應嚴格遵守網站設置的 Robots協議。R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的全稱是「網路爬蟲排除標准」,網站通過Robots協議告訴搜索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該協議尊重信息提供者的意願,並維護其隱私權;保護其使用者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不被侵犯。Robots協議代表一種契約精神,互聯網企業只有遵守這一規則,才能保證網站及用戶的隱私數據不被侵犯。可以說,無論從保護網民隱私還是尊重版權內容的角度,遵守robots協議都應該是正規互聯網公司的默之舉,任何違反robots協議的行為都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2、合理限制抓取的內容。在設置抓取策略時,應注意編碼禁止抓取視頻、音樂等可能構成作品的、明確的著作權作品數據,或者針對某些特定網站批量抓取其中的用戶生成內容;在使用、傳播抓取到的信息時,應審查所抓取的內容,如發現屬於用戶的個人信息、隱私或者他人的商業秘密的,應及時停止並刪除。對於內部系統數據,嚴格禁止侵入。

3、爬取行為不應妨礙網站的正常運行。企業應當合理控制爬取的頻率,盡可能避免過於頻繁地抓取數據,特別是如果超過了《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的「自動化訪問收集流量超過網站日均流量三分之一」的要求,就應當嚴格遵守網站的要求,及時停止數據抓取。

(二)爬取個人信息時恪守合法、正當、必要原則

在我國,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散見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等法律與規范之中。網路經營者擬爬取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嚴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取得個人用戶的事前同意為原則,避免超出用戶的授權范圍爬取信息。同樣地,數據接受方也應當對以爬蟲方式獲取的他人信息進行合法性審查,了解個人信息主體是否同意共享個人信息數據。

(三)爬取商業數據時謹防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數字內容領域,數據是內容產業的核心競爭資源,內容平台經過匯總分析處理後的數據往往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因此非法爬取行為在某些具體應用場景下會被認定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尤其是對於雙方商業模式相同或近似、獲取對方的信息會對對方造成直接損害的,企業應重點予以防範。如果存在此種情形,則應當謹慎使用爬取獲取被爬取網站的數據。

四、結語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以及數字技術的蓬勃發展,數據的價值日益凸顯,部分企業通過數據爬取技術更加高效地獲取和深度地利用相關數據,從而彌補企業自身數據不足的現狀,支撐企業的商業化發展。對於這些企業而言,「網路爬蟲如何爬取信息數據才是合法的?」「爬取數據時如何做到合規?」是亟待解決的一大難題。作為法律工作者,應當從法律的專業角度給企業提供強有力的合規指引,為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進而全面提升國家 科技 創新能力做出應有的貢獻。

㈡ 違反網路安全法的處罰有哪些

法律分析:1、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 網路安全法第63條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2、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4條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3、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網路安全法》第67條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㈢ 你的App安全嗎百款APP違規採集個人信息 考拉海購等在列

12月4日,國家網路安全通報中心發文通報,下架整改100款違法違規APP。

百款APP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

12月4日,國家網路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在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2019年11月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集中查處整改了100款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的App及其運營互聯網企業,不乏考拉海購、微店、更美等知名產品和產品。

根據通報,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按照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的部署要求,快速行動,重拳出擊,集中發現、集中偵辦、集中查處整改了100款違法違規APP及其運營的互聯網企業。

其中,責令限期整改27款,處以警告處罰63款,處以罰款處罰10款,另有2款被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相關案件正在偵查中。

據悉,今年以來,公安部組織開展「凈網2019」專項行動,已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的APP共683款。

按照《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規定,對個人信息的收集應有明確的目的,不得超出產品功能相關目的之外收集額外的個人信息。而去年,中消協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從App Store、安卓市場下載了10類100款App,調查顯示超九成App涉嫌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圖片來源:國家網路安全通報中心微信公眾號

四項典型案例

1、「健康天津」APP:涉嫌無隱私協議收集用戶位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對該APP運營單位「天津健康醫療大數據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

2、「趨勢密碼」APP: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精準定位等個人信息,涉嫌超范圍收集用戶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對該APP運營單位「上海益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

3、「折瘋了海淘」APP:未明示數據項採集用途,涉嫌違規收集用戶信息,經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對該APP運營單位「杭州橙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

4、 「簡訊」APP:涉嫌無隱私協議收集用戶位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成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對該APP運營單位「成都市黑領科技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處罰款貳仟元。

5類違法情形不得出現

2019年11月以來,公安部加大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力度,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集中整治,深入推進由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開展的APP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整治行動。APP運營企業等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出現以下5大類違法採集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

一、不得存在「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的情形:在APP中沒有隱私協議,或者隱私協議中沒有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的相關內容;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隱私協議難以閱讀,如文字過小過密、顏色過淡、模糊不清,或未提供簡體中文版等。

二、不得存在「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情形: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發生變化時,未以適當方式通知用戶(更新隱私協議未提醒用戶閱讀及授權);收集用戶身份證號、銀行賬號、行蹤軌跡等個人敏感信息,未同步說明目的;有關收集使用規則的內容晦澀難懂、冗長繁瑣,用戶難以理解等。

三、不得存在「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形;

四、不得存在「違反必要原則,手機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的情形;

五、不得存在「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未經用戶同意獲取用戶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 徵信 信息、財產信息。

各類APP內容繁雜,真假難辨,致使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受到挑戰。

但就目前來看,監管手段只是維護用戶信息安全的形式之一。除了技術和監管手段之外,提升開發者自律意識,提升網民信息保護意識,加強網路生活自我保護,也是重要一環。

那麼個人如何在使用APP時保護個人信息?建議大家:

一、不要注冊來源不明網站,謹慎使用手機號注冊;

二、不掃描來歷不明的二維碼,不安裝來歷不明的程序;

三、淘汰的電子產品信息銷毀要徹底,防止不法分子恢復數據;

四、帶有個人信息紙張單據處理需謹慎,需抹掉隱私信息;

五、避免在社交網站上泄露過多個人信息;

六、慎用公眾場所免費WIFI,防止用戶名密碼泄露;

七、不要點擊簡訊和郵件中的鏈接,以免被「釣魚」;

八、所用軟體不要使用同一組賬號密碼,以免造成損失。

最後,說句題外話,用戶在申請 貸款 時會遇到不同還款方式的貸款產品,由於 利率 的表達方式往往不一樣,比如說有:日息萬分之五、月 費率 1%等等,因此很難比較出幾款產品究竟哪款更省錢。 有錢花 推出的比價神器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比較,就能很直觀的了解到對比產品的息費明細,幫助我們做決策。

㈣ 2017年6月1日起實施的法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網路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網路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明確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對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相應的懲治措施;增加懲治網路詐騙等新型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等。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分別於2017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2次會議、2017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兩高」首次就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釋。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入罪,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司法解釋規定的相關標准一半以上的,即可構成犯罪。首次明確「人肉搜索」案件中,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布於眾,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於2017年5月16日由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發布,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無人機製造商和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必須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https://uas.caac.gov.cn)上申請賬戶,對於最大起飛重量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無人機,製造商在系統中填報其所有產品的信息,擁有者在該系統實名登記其個人及其擁有的產品的信息,並將系統給定的登記標志粘貼在無人機上。

四、新修訂的《農葯管理條例》

修訂後的《農葯管理條例》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鼓勵和支持研製、生產、使用安全、高效、經濟的農葯,推進農葯專業化使用,促進農葯產業升級。農葯生產企業、農葯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葯的安全性、有效性負責,自覺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5月22日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明確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六、《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

《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關系國家安全的網路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路安全審查。

七、《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規范和保障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八、《海關總署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

《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由海關總署2016年3月15日發布,於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規定了5類不能入境的行李:(1)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2)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范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3)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其尚未辦理的;(4)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鑒定、驗核的;(5)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暫存。(附件:海關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憑單.doc)

九、新版《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

《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准,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執行。

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法律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目錄(275件)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閉幕 按法律部門分類)

來源: 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


憲法相關法(46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1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的決定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15.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

29.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36.反分裂國家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民法商法(23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行政法(93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17.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18.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2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47.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4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49.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5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5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

57.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60.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6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6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64.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6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6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70.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7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73.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75.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76.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77.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78.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7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80.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8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

8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8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84.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8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8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8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

88.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89.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90.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9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92.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9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經濟法(75件)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決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9.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47.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48.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49.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50.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5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60.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

62.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

6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6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65.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

66.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7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71.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7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73.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製法

75.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社會法(25件)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刑法(1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11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編 輯: 李倩文

㈥ 2022年全國大學生網路安全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

中國大學生在線組織開展「2022年全國大學生 網路 安全知識 競賽」,通過網路答題方式普及網路安全知識。以下是我整理了關於2022年全國大學生網路安全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希望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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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總結 ★

★ 網路安全教育學習心得體會 ★

★ 網路安全知識主題班會教案 ★

★★ 網路安全知識內容大全 ★★

2022年全國大學生網路安全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1

1 、 2008 年 5 月 1 日,我國正式實施 —— ,政府網站的開通,被認為是推動政府改革的重要 措施 。( B )

A 、深化政府改革紀要

B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C 、政府的職能改革

D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

2 、網路「抄襲」糾紛頻發反映了( A )

A 、互聯網產業創新活力不足

B 、互聯網誠信缺失

C 、互聯網市場行為亟待規范

D 、互聯網立法工作的滯後

3 、網路犯罪的表現形式常見得有非法侵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網路賭博、網路盜竊和 ( B ) 。

A 、網路詐騙、犯罪動機

B 、網路犯罪、網路色情

C 、網路色情、高智能化

D 、犯罪動機、高智能化

4 、網路安全技術層面的特性有可控性、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 D )

A 、多樣性

B 、復雜性

C 、可操作性

D 、不可否認性

5 、在互聯網環境中,網路輿論的形成變得較為復雜,但大致遵循 ( C ) 模式。

A 、新聞信息 —— 輿論形成

B 、民間輿論 —— 新聞報道

C 、產生話題 —— 話題持續存活 —— 形成網路輿論 —— 網路輿論發展 —— 網路輿論平息

D 、產生話題 —— 形成網路輿論 —— 網路輿論平息

6 、下列關於互惠原則說法不正確的是 ( C ) 。

A 、互惠原則是網路道德的主要原則之一

B 、網路信息交流和網路服務具有雙向性

C 、網路主體只承擔義務

D 、互惠原則本質上體現的是賦予網路主體平等與公正

7 、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 A ),標志著網路信息保護立法工作翻開了新篇章

A 、《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

B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C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D 、《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

8 、廣義的網路信息保密性是指( A )

A 、利用密碼技術對信息進行加密處理,以防止信息泄漏和保護信息不為非授權用戶掌握

B 、保證數據在傳輸、存儲等過程中不被非法修改

C 、對數據的截獲、篡改採取完整性標識的生成與檢驗技術

D 、保守國家機密,或是未經信息擁有者的許可,不得非法泄漏該保密信息給非授權人員

9 、信息安全領域內最關鍵和最薄弱的環節是 ( D ) 。

A 、技術

B 、策略

C 、管理制度

D 、人

10 、網路安全一般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 ( C ) 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破壞、更改、泄漏,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A 、系統中的文件

B 、系統中的圖片

C 、系統中的數據

D 、系統中的視頻

11 、行為人有意製造和發布有害的、虛假的、過時的和無用的不良信息稱為 ( A ) 。

A 、信息污染

B 、網路垃圾

C 、網路謠言

D 、虛假信息

12 、自主性、自律性、( C )和多元性都是網路道德的特點

A 、統一性

B 、同一性

C 、開放性

D 、復雜性

13 、 ( B ) 是我國網路社會治理的方針。

A 、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B 、積極防禦、綜合防範

C 、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發展

D 、保障公民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14 、信息安全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以下哪個不屬於這三個發展階段? ( D )

A 、通信保密階段

B 、數據加密階段

C 、信息安全階段

D 、安全保障階段

15 、黑客利用 IP 地址進行攻擊的 方法 有:( A )

A 、 IP 欺騙

B 、解密

C 、竊取口令

D 、發送病毒

16 、「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這說明( B )

A 、在網上不能交朋友

B 、在網路中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辨別覺察能力

C 、網路沒有任何安全保障

2022年全國大學生網路安全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2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施行時間 (2017 年 6 月 1 日 )

2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 ________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 社會公共利益 )

3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 _______ ,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 (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4 、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 ____ 、 ____ 、 ____ 和 ________ 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收集 分析 通報 應急處置)

5 、違反《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 廣告 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 __ 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___ 以上 ___ 以下罰款。 ( 五日 五萬元 五十萬元 )

6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 ______ 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 一倍 十倍 一百萬元 一萬元 十萬元 )

7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 ______ 以上 ______ 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 ______ 以下罰款。 ( 一倍 十倍 一百萬元 )

8 、網路運營者應當為 _______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 公安機關 )

9 、國家 ______ 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 網信部門 )

10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 ________ 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 國家安全 )

11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 _______ 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檢測評估。 ( 至少一年一次 )

12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 _______ 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13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 _____ 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14 、下列關於「網路信息安全」說法正確的有 _______ 。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15 、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 ________ 。 (同步規劃、同步建設 、同步使用)

16 、國家採取措施, ________ 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 ABC (監測、防禦、 處置)

17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 _______ 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全生產 法》 )

18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 ________ 、 ________ 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 (危害程度、影響范圍 )

19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 ______ 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 報告 。 (計算機病毒、 網路攻擊 、網路侵入、系統漏洞 )

20 、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 ______ 等安全服務。 (認證、風險評估、檢測)

21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 ______ 等部門舉報。 (網信、電信、公安 )

22 、 我們應當及時修復計算機 操作系統 和軟體的漏洞,是因為 (漏洞就是計算機系統或者軟體系統的缺陷,病毒和惡意軟體可以通過這個缺陷趁虛而入)

23 、 無線網路 存在巨大安全隱患。例如,在公共場所黑客提供一個與商家名字類似的免費 Wi-Fi 接入點,並吸引網民接入,而網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可能面臨個人敏感信息遭盜取的情況,甚至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這種手段被稱為 ( Wi-Fi 釣魚陷阱 )

24 、木馬程序一般是指潛藏在用戶電腦中帶有惡意性質的 ( 遠程式控制制軟體)

25 、 2014 年 2 月 27 日,主持召開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 _______ 和 _____ 是事關國家安全和國家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的重大戰略問題。 (網路安全、信息化)

26、 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為什麼需要定期修改電腦、郵箱、網站的各類密碼? (確保個人數據和隱私安全 )

27、 按照《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互聯網上的電子布告牌 (BBS) 、電子白板、電子論壇、 _______ 、留言板等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發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等違法有害信息。 (網路聊天室)

28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_______ 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 50000 )

29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 )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

30 、為了防禦網路監聽,最常用的方法是 _______ (信息加密)

31 、網路攻擊的種類 _______ (物理攻擊,語法攻擊,語義攻擊)

32 、以網路為本的知識文明人們所關心的主要安全是 _______ (信息安全)

33 、網路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必須嚴格保密, _______ (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34 、公民發現泄露個人身份、散布個人隱私等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網路信息,或者受到商業性電子信息侵擾的, _______ (有權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

35 、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 _______ (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36 、從事新聞、出版、 教育 、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 _______ (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37 、 _______ 、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疏於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電信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38 、製作、復制、發布、傳播《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_______ (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39 、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設立總編輯等信息內容安全負責人崗位,建立健全 等管理制度。 (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

40、 依法取得的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可以通過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采編發布新聞信息。 (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資質)

41、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履行 責任,遵守新聞信息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維護網路傳播秩序。 (信息發布和運營安全管理)

42、 數據電文解釋: (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

43、 電子簽名解釋: (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44 、符合 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 1 、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2 、能夠可靠地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45 、符合 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 1 、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2 、數據電文的格式與其生成、發送或者接收時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夠准確表現原來生成、發送或者接收的內容; 3 、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

46 、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什麼因素。 ( 1 、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 2 、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 、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 、其他相關因素)

47 、數據電文出現什麼情形,視為發件人發送: (三種情形出現一種可視為發件人發送 1 、經發件人授權發送的; 2 、發件人的信息系統自動發送的; 3 、收件人按照發件人認可的方法對數據電文進行驗證後結果相符的)

48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什麼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 1 、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 、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 、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9 、電子簽名人向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應當提供的 的信息 (真實、完整、准確)

50 、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當妥善保存與認證相關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為電子簽名認證證書失效後 年。 (五年)

51 、 電子簽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偽造、冒用、盜用他人)

52 、網路解釋: (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53 、網路安全解釋: (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

54 、網路運營者解釋: (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

55 、網路數據解釋: (是指通過網路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56 、個人信息解釋: (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

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57、 微博客解釋: (是指基於使用者關注機制,主要以簡短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實現信息傳播、獲取的社交網路服務。)

58 、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發揮促進經濟發展、服務社會大眾的積極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先進 文化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倡導 的上網方式。 (依法上網、文明上網、安全上網)

59 、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 的許可,並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服務,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服務活動。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60 、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 的原則,對微博客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定期核驗。微博客服務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微博客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後台實名、前台自願)

61 、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微博客服務使用者日誌信息,保存時間不少於 個月。 (六個月)

62 、微博客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 的機制,發現微博客服務使用者發布、傳播謠言或不實信息,應當主動採取措施。 (辟謠機制)

63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實施行政執法,應當遵循的

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法律法規規章適用准確適當、執法文書使用規范。 (公開、公平、公正)

64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於涉及互聯網信息內容違法的場所、物品、網路應當進行 。 ( 勘驗、檢查,及時收集、固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以及電子數據 )

65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進行案件調查時,對已有證據證明違法事實成立的,應當出具責令改正 通知書 ,責令當事人 行為。 (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

66 、 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堅持的 方向,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 )

67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的采編業務和經營業務應當分開, 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務。 (非公有資本)

68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健全 等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措施。 (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

69、 域名注冊服務 原則上實行,相應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另有

規定的,從其規定。 (「先申請先注冊」)

70、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不得採用 等不正當手段要求他人注

冊域名。 (欺詐、脅迫)

71、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公布域名注冊服務的 ,保證服務

質量,提供域名注冊信息的公共查詢服務。 (內容、時限、費用)

72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依法 用戶個人信息。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將用戶個人信息提供給他人,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存儲、保護)

73 、提供域名解析服務,應當遵守有關 ,具備相應的技術、服務和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依法記錄並留存域名解析日誌、維護日誌和變更記錄,保障解析服務質量和解析 系統安全 。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法律、法規、標准)

74 、互聯網群組解釋: (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建立的,用於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路空間)

75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解釋: (是指提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平台。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76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 的網路文化,維護良好網路生態。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

77 、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互聯網群組,依法依約採取 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

78 、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規定留存網路日誌不少於 月。 (六個)

79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 納入黑名單,限制群組服務功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80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 等管理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許可權、取消建群資格)

81 、計算機病毒的預防措施包括 (管理 、 技術 、 安全意識)

82 、信息安全最大的威脅是 (人,特別是內部人員)

83 、在單位的區域網中為什麼要規范個人終端計算機名稱? (提升管理效率、出現問題後及時定位) 。

84 、 是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包括電腦、手機等)普通用戶應當負有的責任。 (設置足夠復雜的口令(密碼)並及時更換)

85 、刑法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下)

86 、我國建立網上虛擬社區的警務制度,實行 小時的網上巡查。 ( 24 )

87 、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 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 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 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 萬元以上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五、二、十五、五)

88 、嚴禁在計算機硬碟內存儲 信息。 (密級)

89 、計算機病毒的傳播 渠道 包括 。 (移動存儲設備、硬碟、光碟、網路)

90 、如網路速度變慢 , 可能的原因是 (病毒、網路設備出現問題、網路帶寬不夠、用戶太多)

91 、使用 " 備份 " 程序的目的是 (使存在計算機中的文件更安全、避免因硬碟錯等造成的文件丟失現象)

92 、 是運用計算機、網路和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政府組織結構和工作流程的優化重組。 (電子政務)

93 、網路攻擊中說到的肉雞是指 (被控制的傀儡計算機)

94 、網路犯罪的表現形式常見得有 。 (非法侵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網路賭博、網路盜竊、網路詐騙和網路色情) 。

95 、網路不良信息中,影響最為嚴重的是 。 (網路謠言) 。

96 、 是網路輿論應急管理的第一要素。 (時間)

97 、現今,全球的四大媒體是指報紙、廣播、電視和 (網路) 。

98 、在互聯網環境中,網路輿論的形成變得較為復雜,但大致遵循 (產生話題、話題持續存活、形成網路輿論、網路輿論發展、網路輿論平息模式)。

99 、行為人有意製造和發布有害的、虛假的、過時的和無用的不良信息成為 。 (信息污染) 。

100 、網路不良信息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 。 (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誘發犯罪行為的發生、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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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網路安全法第63條處罰條例

違法網路安全法處五日以下,或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㈧ 中國有多少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目錄(275件)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閉幕 按法律部門分類)
來源: 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

憲法相關法(46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1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的決定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15.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
29.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廳頃委員會組織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36.反分裂國家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民法商法(23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行政法(93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基伏段議
3.中華人民共搏譽和國學位條例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的決議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17.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18.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2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47.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4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49.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5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5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
57.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60.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6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6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64.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6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6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70.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7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73.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75.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76.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77.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78.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7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80.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8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
8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8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84.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8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8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8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
88.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89.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90.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9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92.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9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經濟法(75件)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決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26.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9.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30.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4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45.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46.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47.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48.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49.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50.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5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60.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
62.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
6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6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65.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
66.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7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71.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7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73.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製法
75.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社會法(25件)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19.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25.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刑法(1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11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編 輯: 李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