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分為幾級
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以下五級: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十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的職責。
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第九條明確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的劃分標准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2008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公安部「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