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5G網路建設發展規定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5G網路建設和應用,助力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5G網路建設發展工作,適用本規定。第三條5G網路屬於新型基礎設施,包括5G基站和相關的鐵塔、管線、局房、室內分布、配套設備以及自治區通信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有關通信設施。第四條5G網路建設發展堅持以下原則:
(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二)優先發展、全面覆蓋;
(三)開放共享、融合發展;
(四)安全為先、發展為本;
(五)行業引領、重點突破。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5G網路建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協調5G通信設施選址、建設和推廣應用中的具體問題,加強督導檢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 5G網路建設選址、建設和保護等相關工作。第六條自治區通信管理機構負責全區5G網路建設發展的組織協調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文化和旅遊、公安、網信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5G網路建設發展相關工作。第七條5G網路屬於公共基礎設施,與水、電、氣、暖等公共基礎設施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和破壞依法進行的5G網路建設和維護活動,不得危害5G網路安全。
建設單位和通信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通信工程建設、電磁輻射防護等標准,設置必要的防護設備和安全設施,履行安全生產義務。第八條自治區通信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5G網路建設需求,統籌各地州市5G網路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5G網路專項規劃的編制,並與城市、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效銜接。
有關部門在編制審批機場、鐵路、公路、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應當徵求同段通信管理機構意見,確保與5G網路專項規劃相互銜接。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5G網路建設用地需求統籌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優先保障5G網路建設發展用地。第十條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會同自治區通信管理機構,加強對建設單位執行建築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准相關情況的監督檢查。
5G網路等基礎設施應當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築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准》建設,與建築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驗收。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及市政基礎設施應當為通信基礎設施預留機房空間、傳輸管道、天面空間及供電設施等配套資源。對納入通信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建設范圍內的存量設施,應當依法依規按照相關審批流程補辦手續。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建築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準的技術審查納入政務大廳工程建設服務事項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優化5G網路設施建設審批流程,執行證明事項和涉企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提高審批效率。第十二條通信企業應當按照通信設施共建共享有關規定合力推進5G網路通信設施共建共享。
自治區通信管理機構、公安、市政、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整合優化現有資源,在保證原有系統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按照互惠互利、全面開放的原則推進各類基礎設施資源社會化共享和集約化利用。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協調、推動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辦公場所以及文體場館、旅遊景區、市政綠地、車站、公共地下空間、鐵路、公路、機場、軌道交通等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所和公用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無償提供5G網路建設必要的場地和接入的便利條件。通信企業應當定期梳理開放需求清單及時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協調解決。
在前款規定之外的住宅小區以及商業樓宇等民用建築物設置 5G網路設施的,應當事先與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協商並支付使用費。第十四條建設單位在建築物樓面、地下停車場、小區燈桿、監控燈桿、樓宇強弱電井、公共管網通道等建設5G網路設施時,不得損害建築物的安全,不得影響建築物的正常使用。造成損害的,應當恢復;不能恢復的,應當根據損失程度依法補償。
㈡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公安局下設的事業單位如網路安全保衛大隊怎麼改
跟協警一樣,不會變動。文職人員改革視地方財力自定。說白了當地政府有錢就養著,沒錢就消化分流。
㈢ 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該方案稱:為加強黨中央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㈣ 湖南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促進信息化發展,提高數字化水平,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網路安全保障和信息化促進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應當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第五條縣級以上負責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網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公安、財政、政務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相關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引導和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業組織和個人參與網路安全共同治理與信息化發展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網信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以及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並報上一級網信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本系統、本部門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專項規劃,並與本行政區域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相銜接。第八條編制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堅持安全可控、合理前瞻、科學布局、綠色集約、開放共享的原則,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第九條省人民政府標准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本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標准並監督實施。
鼓勵有關單位參與制定修訂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自主制定高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團體標准、企業標准。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網信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高等院校建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空間安全、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等學科,建設重點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基地,支持建設國家一流網路安全學院和網信人才培養基地,加強高等院校與實務部門的人才交流。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信人才職稱評價制度和職稱評聘制度。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教育機構、公眾傳媒、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網路安全意識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網路安全教育和信息化內容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培訓和普法考核,普及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發展信息技術職業教育。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建立績效評估指標,對本行政區域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第二章網路安全保障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路安全保護能力,實現網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的安全可控。第十四條縣級以上網信、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和國家安全機關、省通信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未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信息系統,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重要信息系統的具體范圍和識別指南由省網信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制定。第十六條重要信息系統的行業主管或者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業、本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運行安全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重要信息系統安全規劃,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網路安全檢查監測、應急演練,對重要信息系統進行識別並向省網信部門、公安機關報送識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