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安全重保2021年
1. 本辦法旨在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根據《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本辦法應運而生。
2.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在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以及網路平台運營者在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時,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應按照本辦法接受網路安全審查。當事人指的就是上述兩類運營者。
3. 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風險與促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全面評估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的安全性及其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
4. 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相關部門建立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該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審查規范並組織實施。
5.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在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時,應預判其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若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應向審查辦公室申報審查。
6.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在采購過程中,可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非法獲取用戶數據、不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等。
7. 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8. 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時,需提交申報書、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采購文件等相關材料。
9. 審查辦公室應在收到審查申報材料後的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10.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因素,包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性、業務連續性、供應渠道可靠性等。
11. 審查辦公室在確定需要開展審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情況復雜的可延長15個工作日。
12.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在收到審查結論建議後的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若意見一致,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當事人;若意見不一致,則啟動特別審查程序。
Ⅱ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規定特別審查程序一般應當在多少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規定特別審查程序一般應當在45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的內容如下:
1、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2、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3、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4、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5、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辦法》修訂背景
網路安全審查是網路安全領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辦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來,通過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活動進行審查和對部分重要產品等發起審查,對於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9月1日,《數據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國家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
我們據此對《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進行了修訂,將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路安全審查范圍,並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申報網路安全審查,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
Ⅲ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公眾可通過哪些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25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的時限: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以上內容參考 央視新聞-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
Ⅳ 2021年網路安全審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根據《辦法》要求,補充提供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
根據《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在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指導下,承擔接收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具體組織審查工作等任務。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內容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
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Ⅳ 七部門進駐滴滴開展網路安全審查
2021年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頻繁指出,網路安全產品、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本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凸顯出相關部門的又一重視,無疑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施加一項重任和使命。
近年,隨著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和升級,相關部門對該領域的要求也越加嚴格,只有立法受到了監管,才能給企業帶來管制和約束,從而為網路安全建設發力。
1、網路安全建設投入將提升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及最近的網路審查事件,會讓企業加大對網路安全建設的投入,依據目前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條例,來完善和整改自有業務的缺陷,以防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突然襲擊」。這對於自認為沒有攻擊價值的企業明顯是個很好的管制,不再吝嗇投入預算於網路安全工作。
2、網路安全再次引起重視
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讓網路安全再次得到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滴滴早已活躍在大眾視野中,很少有人不知道該應用,「滴滴出行」通報被下架整改,大范圍普及了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及不可逆向而行。此外,也給相關處罰企業和其他廣大企業一個提醒,不要在法律邊緣試探。
3、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防範網路攻擊固然重要,但也別忘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近期被網路安全審查的企業,「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均於近期在美國上市。本次徵求意見稿中也指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由此可見,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都將時刻約束著企業,企業的系統、網站或APP等業務支撐平台都應依據監管部門的要求來做好相關工作。企業做到自身內部審查,發現安全工作的不足並及時整改,在網路安全審查面前才能從容應對。
Ⅵ 中國網路安全現狀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發文稱iPhone手機存在安全隱患,Pegasus惡意軟體可能會入侵用戶的iPhone手機,竊取用戶的信息和郵件,甚至可以控制手機的麥克風和攝像頭,大數據時代用戶或無隱私可言。
實際上,我國對打擊大數據泄露安全事件有著強大的決心和執行力,在滴滴事件之後,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好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國外上市須審查。
由此可見,在我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用戶數據的監管變得越來越困難,此次網信辦修訂《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凸顯了我國對收集隱私數據行為嚴厲打擊的決心。
網路安全行業主要企業:目前國內網路安全行業的主要企業有深信服(300454)、安恆信息(688023)、綠盟科技(300369)、啟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1、iPhone存在漏洞對用戶數據安全造成威脅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發文稱iPhone存在漏洞,Pegasus惡意軟體在用戶不點擊鏈接的情況下也可以入侵用戶的手機,竊取信息和郵件,甚至可以操控用戶的攝像頭,此消息一出,網友大呼大數據時代無隱私可言,網路安全問題堪憂,實際上,在我國對網路安全問題有著強大的決心,滴滴事件之後,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好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國外上市須審查。
由此可見,在我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用戶數據的監管變得越來越困難,此次網信辦修訂《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凸顯了我國對收集隱私數據行為嚴厲打擊的決心。
綜合來看,滴滴事件對國家數據安全層面敲起了警鍾,而iPhone此次網路安全漏洞問題針對個人數據安全問題敲響了警鈴,相信未來隨著我國網路安全相關法案的不斷完善,我國個人網路安全問題將得到有效的保護。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Ⅶ 網路安全審查到底查什麼
#BOSS直聘等被網路安全審查# #滴滴出行被下架#
原創:鎮長本人
公眾號:大樹鄉長
最近有一個新詞:網路安全審查。
反壟斷調查大家已經比較了解了,那網路安全審查是什麼,又為什麼好像特別針對在美國上市的企業呢?
這件事要放在整個國際大環境尤其中美博弈的視角下去考量,比如下半年必然要進行的中美談判。
最近關於網路安全審查說法很多,但有的太過於荒唐,小鎮始終認為對企業要就事論事,要批評但不能造謠,要打擊不當得利但也要保護企業的正當利益。
造謠式的批評也分散了 社會 輿論,實不可取;這種造謠對企業正當利益如果造成損害,也理應付出代價。
先辟幾個典型的謠言:
第一個:企業把國內數據賣給了美國換取在美國上市。
這個謠言太過低級,要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大多數業務仍然在國內,這么做簡直自絕於人民,在美國上市本身也比較簡單,沒有必要這么做。
更何況,不要小瞧中國政府的威懾力,中美同為世界大國,如果有企業做了這種事,中國一定會追究到底,哪怕在一些方面做出讓步也在所不惜,美國也沒必要保護幾個人。
所以,這個謠言可以停了,在中國成長起來的企業在紅線問題上絕不會犯糊塗。
第二個:有的質疑中國企業去美國上市傷害中國利益。
一些企業為什麼去美國上市,跟VIE架構有關。拆掉VIE架構在國內掛牌上市大概成本是上一輪估值的3%,假如上一輪估值100億美元,付出的成本大概是20億人民幣,確實很多,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相比付出的資金成本,在國內上市審核遠比美國嚴格、周期太長、不確定性因素影響是更大的因素。
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外國投資者套現需求,中國現在資金監管太嚴,如果在國內上市,那外國投資者能拿到的只能是人民幣,在香港又溢價太低。
至於中國企業去美國上市,一般來說,國家其實是樂見的。畢竟業務在中國,在美國上市,拿外國人的錢發展中國,對中國沒啥不好。
接下來,再簡單分析下網路安全審查到底查什麼?
直接上結論:審查的重點不在於企業已經做了什麼,而在於查企業有沒有能力做好信息安全防護。
就拿這幾天來說:
1. 這是監管部門第一次啟動網路安全審查,而且是依職權主動發起。被調查企業被認定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需要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2.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是一個偏向於技術審查的辦法,重點是審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情況。
3. 被調查企業可能被查的是「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4. 被查企業系統運行必然大量采購眾多供應商提供的網路設備和服務,是否存在信息安全問題,將是審查重點。
5. 由於是首次啟用網路安全審查,監管部門需要確定一些基本的原則,大概率需要啟動特別審查程序,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審查的時間估計在3個月以上,可能持續到2021年底,這也跟中美談判時間有一定關系。
至於審查結果和最終影響,今天就先不談了。
為什麼要查這些呢?舉個例子。
互聯網的發展,使得用戶個人隱私越來越多的被獲取,比如一個人的行程、履歷、聊天記錄又或者錄音等等,根據這些信息可以分析很多事情,比如說分析某些人員有什麼樣的特徵,日常去哪裡,家在哪裡,跟什麼人有接觸等等。
這些信息一旦達到一個數量級,將具有戰略性價值,會使得一個國家透明化。不在於有沒有做,而是存在風險就必須重視。
我們當然相信成長在中國的企業是不會有膽子更沒必要泄露這些數據的,但是面對外國的國家力量,我們的企業是否有能力保護這些數據?如何確保企業自己的員工不會出現問題?維持運營的相關設備和服務有沒有問題?
而這些,就是本次審查的重點。
中國企業赴美上市,還將面臨一個難題:美國通過的《外國公司承擔責任法案》,明確要求在美上市公司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美國相關部門可以要求企業提供上市審計底稿和相關數據,屆時如何處理將是很艱難的決斷。
相比之下,反壟斷不過是市場經濟領域的事情。
最後提醒下有志於上市或者海外開拓的企業家,中國已經是世界性大國,除了考慮行業、商業,還要考慮國家戰略和政策,一些企業還應該把國際因素考慮在內。
時代變了,盡可能避免誤判,才能更好的發展企業。
Ⅷ 2022年上半年發布的網路安全相關政策有
國家政策
1、2022年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指出,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
2、2022年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出台,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3、2022年1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國辦發〔2021〕51號)
《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拓展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明確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範式,實現數據使用「可控可計量」,推動完善數據分級分類安全保護制度。
4、2022年1月12日,國務院發布《「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
《規劃》部署了八項重點任務,在數字經濟安全體系方面,提出了三個方向的要求,一是增強網路安全防護能力、二是提升數據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切實有效防範各類風險,並系統闡述了網路安全對於數字經濟的獨特作用及重要性。
5、2022年1月18日,發改委、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動平台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發改高技〔2021〕1872號)
《意見》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工作;推動平台企業深入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探索開展數據安全風險態勢監測通報,建立應急處置機制。
6、2022年1月22日,工信部、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雲網融合 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通知》明確將面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級市、縣城和特大鎮)組織實施雲網強基行動,增強中小城市網路基礎設施承載和服務能力,推進應用基礎設施優化布局,建立多層次、體系化的算力供給體系。
7、2022年1月26日,中央網信辦等10部門印發《數字鄉村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
數據安全保障提出,加強安全保障加強農業農村數據安全保護,落實涉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8、2022年2月1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施行
《辦法》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供應鏈安全為核心,重點加強對數據安全的關注和規范,聚焦網路產品、服務及數據處理活動,助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與網路平台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