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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報網路安全

發布時間: 2025-01-02 09:30:15

1.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是公安部幾幾年頒布的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於2005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互聯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是指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違法犯罪的技術設施和技術方法。




第三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並保障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




第四條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公開、泄露用戶注冊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依法使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得利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 公安部專項整治下架教育APP和網課平台636款,這些平台存在什麼問題

自3.15晚會開展以來,全國各地對於市面上的軟體應用加大了監管的力度,封鎖下架了很多不符合要求的APP。這段時間,公安部門開展了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通報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切實維護中小學校園安全問題的情況。在關注中小學校園問題上,公安部特意進行了專項整治,共計下架教育APP和網課平台636款。這些網課平台和教育類APP中存在著低俗視頻鏈接和各種有害信息,這些問題對於我們國家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除了公安機關做出的相應整治外,我們還應加強我國青少年團體的上網意識,培養他們安全上網思想,學會辨別虛假信息,樹立正確的上網觀念。

3. 公安網安全保密紀律有幾條

公安部關於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的「八條紀律」、「四個嚴禁」等規定。
一、八條紀律
(一)不準在非涉密網上存儲、傳輸和發布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二)不準在公安網上編制或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三)不準在公安網上建立與公安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和服務;
(四)不準在公安網上傳輸、粘貼有害信息或與工作無關的信息;
(五)不準擅自對公安網進行掃描、探測和入侵公安信息系統;
(六)不準對公安信息和資源越權訪問、違規使用;
(七)不準私自允許非公安人員接觸和使用公安網網路和信息;
(八)不準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妨礙、對抗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保密檢查。
二、四個嚴禁
1、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涉密內容;
2、嚴禁在計算機硬碟內存儲絕密級信息;
3、嚴禁將工作用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回家;
4、嚴禁在互聯網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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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違反《網路安全法》,14款App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被通報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4款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違反《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

這14款App分別是:


這些被通報的App,存在的問題如下:

1、App中無隱私政策;

2、未向用戶明示申請的全部隱私許可權;

3、App在徵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

4、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合理條件;

5、未建立並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超過承諾處理回復時限。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網警提示:及時卸載此類軟體!


廣大手機用戶不要下載這些違法有害移動應用,避免手機操作系統受到不必要的安全威脅。

在日常使用時,謹慎向各類App進行不必要的授權,從源頭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5. 公安網一機兩用自己電腦報警就不能再連接到內網上了嗎

公安部關於禁止公安業務用計算機
「一機兩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近年來,通過對全國公安信息網安全檢查發現,各地公安機關普遍存在公安業務用計算機「一機兩用」(即公安業務用計算機連接互聯網或外單位網路)的現象,對公安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和公安工作中國家秘密或警務工作秘密的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安業務用計算機的管理,確保公安信息的安全,保證公安信息網安全運行,保障公安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公安部特要求如下:
一、嚴禁公安機關使用的計算機及網路設備既連接公安信息網,又連接國際互聯網。
二、嚴禁公安機關使用的計算機及網路設備在未採取安全隔離措施的情況下既連接公安信息網,又連接外單位網路。
三、嚴禁存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連接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網路。
四、嚴禁將國際互聯網信息直接下載粘貼到公安信息網上。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直接責任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直接責任者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視情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公安機關信息通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公安信息網的安全管理,及時檢查、監測、通報公安業務用計算機「一機兩用」的情況,一經發現即刻切斷其與外網的連接。各級公安機關監察、督察和保密部門應當把及時查處「一機兩用」行為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各級公安機關領導要重視公安信息網路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堅決支持對上述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

6. 「一機兩用」公安網路安全宣貫

在公安信息化的背景下,"一機兩用"是指公安信息網路中的計算機設備同時連接公安網與互聯網(非公安信息網)或在公安網與互聯網間切換的行為,包括將存儲公安涉密信息的電腦單獨接入互聯網的情況。這種行為,如圖所示,潛藏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威脅顯而易見:

一旦發生"一機兩用",不僅可能導致公安涉密信息的泄露,還可能成為黑客攻擊的重要入口。對交警部門和企業而言,後果不堪設想。例如,交警支隊因這種行為遭遇網路安全隱患,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網路安全管理規定,直接導致計算機被公安部監控系統鎖定,相關人員因此受到通報批評乃至辭退的嚴厲處罰,相關單位也面臨高額罰款和通報批評的負面影響。


為了有效預防此類安全事故,我們必須採取積極措施:



  • 技術防範:在項目執行和系統對接中,確保無線網路被嚴格禁止,筆記本電腦禁止自動連接手機熱點。

  • 許可權管理:在後端操作中,優先使用公安專網U盤,只有在值班民警或駐點負責人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使用私人U盤,使用後務必立即刪除資料並歸還。


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需要深刻理解並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堅決不觸碰"一機兩用"的紅線。每一次的疏忽或大意,都可能給公司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甚至無法估量的聲譽損害。公司對此類違規行為將嚴格執行懲處制度,絕不姑息。


網路安全是每一個員工的責任,讓我們共同警醒,時刻守護,以確保我們的信息安全,防止任何"一機兩用"事件的發生。


讓我們攜手,築起堅實的網路安全防線,確保業務的平穩運行和公司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