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路安全法對象是誰?
《網路安全法》第二條開宗明義,將其適用范圍確定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網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將「網路」定義為「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可見網路必須以一定的物理形式存在。據此,我們理解,在我國「境內」使用「網路」至少意味著,相關的使用行為(包括企業為自身業務經營目的而使用網路)必須依託位於我國境內的網路物理設施。換言之,如果一個主體完全在中國境外、利用位於境外的網路設施在線提供服務,即使由於互聯網的互聯互通性使得在我國境內也可獲取該等服務,《網路安全法》的前述定義似乎並不規范該等主體的行為。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網路安全法》對該類主體的行為可能在中國境內造成的影響完全放任不管。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網路安全法》的適用對象並無內外商之別,只要是在我國境內通過網路提供服務,不論是內資還是外資企業,都同等受制於《網路安全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但如下文所指出的,《網路安全法》的某些規定因其特殊性,可能會對在華運營的外資企業產生比內資企業更為顯著的影響,因此外資企業需要格外關注《網路安全法》及其後續實施。
二、如何落實網路安全法?
1、加強《網路安全法》宣傳普及
知法懂法是保證法律貫徹落實的基礎。網路安全與每個人、每個組織息息相關。首先需要做好《網路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工作,將法律的有關規定準確地傳達到對應的個體。應當將網路安態配全宣傳作為公益,持續廣泛地通過網路、電視、廣播、紙媒等在公共場所、機關單位、居民生活區域開展,讓網路安全觀念深入人心,讓網路安全意識植根人心。
2、加快配套制度建設
《網路安全法》是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法,為相關法規制度提供了介面。如法律中提出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制定各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等。本法及其配套的法規規章共同構成了網路安全領域的法律規範文件體系,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的法規文件,抓緊建立配套的制度機制,保證本法規定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3、加強基礎支撐力量建設
網路安全是技術過程也是管理過程。《網路安全法》明確提出國家要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點保護,要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等工作,採取措施防禦處置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等。落實上述法律責任,必須建立一支能力卓越、反應迅速、安全可靠的支撐力量,需要更多懂技術、懂管理的人才加入到網路安全支撐隊伍,需要更多有創造力、有熱情的人參與到國家網路安全工作。國家採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網路安全人才的培養創造條件。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隱螞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灶閉埋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㈡ 網路上散播別人的隱私犯什麼法
網路上散播別人的隱私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可能導致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
一、網路散播隱私的危害
在網路上散播他人的隱私信息,無論是照片、視頻、聯系方式還是其他敏感資料,都會給受害者帶來極大的困擾和傷害。這不僅可能導致受害者的名譽受損,還可能引發騷擾、恐嚇甚至更嚴重的後果。因此,保護個人隱私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二、網路散播隱私的違法性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網路散播他人隱私屬於違法行為。這種行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違反了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一旦被發現,散播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罰款、拘留等刑事處罰,以及民事賠償等民事責任。
三、如何防範網路散播隱私
為了防範網路散播隱私的風險,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避免在網路上隨意泄露自己的隱私信息;
2.注意社交媒體等平台的隱私設置,確保個人信息只對信任的人開放;
3.對於疑似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網路散播隱私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綜上所述:
網路上散播別人的隱私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還可能引發一系列不良後果。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們應該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網路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㈢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施行時間
網路安全法施行五周年:守護百姓網路家園
6月1日
「9月5日至9月11日,2022年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舉辦,主題為「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周年。這部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對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網路安全法施行五周年:守護百姓網路家園
6月1日
「9月5日至9月11日,2022年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舉辦,主題為「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周年。這部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對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網路安全法施行五周年:守護百姓網路家園
6月1日
「9月5日至9月11日,2022年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舉辦,主題為「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周年。這部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對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