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什麼什麼制度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
網路運營者必須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好相應的制度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及時處理漏洞病毒等網路入侵保障網路安全。
六、信息記錄義務
《網路安全法》第 21 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留存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網路日誌包括用戶日誌和系統日誌。用戶日誌和系統日誌中的信息應滿足維護網路安全和監督檢查的需要。
七、投訴處理義務
《網路安全法》第 49 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路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八、報告義務
《網路安全法》第 47、48 條規定,網路運營者、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當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時,網路運營者也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 42 條第 2 款規定,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 49 條規定,網路運營者對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㈡ 網路安全法規定運營者應當制定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有責任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2. 網路運營者應及時處理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和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
3. 在網路安全受到威脅時,網路運營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採取適當補救措施。
4. 此外,網路運營者還需按照法律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安全事件。
5. 國家實施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按照該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
6. 這些義務包括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未經授權的訪問,以及防止網路數據泄露、被竊取或篡改。
㈢ 發生網路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發生網路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為確保校園網安全有序平穩運行,保證校園網路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更好的服務於學校的教育教學,為及時處置校園網信息網路安全事件,保障校園網作用的正常發揮,特製定本預案。
一、信息網路安全事件定義
1、校園網內網站主頁被惡意纂改、互動式欄目里發表反政府、分裂國家和色情內容的信息及損害國家、學校聲譽的謠言。
2、校園網內網路被非法入侵,應用計算機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
3、在網站上發布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已經造成嚴重後果。
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及職責
1、設立信息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信息網路安全事件的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工作。
2、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職責任務
(1)、監督檢查各教研組處室網路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加強網上信息監控巡查,重點監控可能出現有害信息的網站、網頁。
(3)、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校園網上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上報有關部門。
(4)、與市公安局網路安全監察部門保持熱線聯系,協調市公安局網監處安裝網路信息監控軟體,並保存相關資料日誌在三個月以上。確保反應迅速,做好有關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三、網路安全事件報告與處置
事件發生並得到確認後,網路中心或相關科室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領導,由領導(組長)決定是否啟動該預案,一旦啟動該預案,有關人員應及時到位。
網路中心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件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單位、事件內容,涉及計算機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統、應用服務,損失,事件性質及發生原因,事件處理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學校網格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承擔校內外的工作聯系,防止事態通過網路在國內蔓延。
網路中心人員進入應急處置工作狀態,阻斷網路連接,進行現場保護,協助調查取證和系統恢復等工作。對相關事件進行跟蹤,密切關注事件動向,協助調查取證。
有關違法事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一般性安全隱患處理:
學校網路信息中心配備了正版-防火牆軟體和瑞星防病毒軟體,及時升級,及時清除殺滅網路病毒,檢測入侵事件,將向管理員發出警報,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處理入侵事件,並報有關部門。對來往電子郵件及網路下載文件用防病毒軟體軟體過濾,確保不被木馬類病毒侵入並在無意中協助傳播病毒。
管理員對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做好設備維護記錄,保證設備高效穩定的運行。學校重要計算機出現硬體設備故障,管理員將在第一時間啟用數據備份,保證數據不丟失,保證網路的正常運行。
發生網路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為加強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提高應急防範能力,保障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維護校園安全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1編制目的
確保基礎網路、電子政務、教務系統與其他重要信息系統的日常業務能夠持續運行;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保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傳輸的暢通。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
(2)網路與信息安全主要威脅及隱患現象。當前我校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病毒入侵和網路攻擊日趨嚴重,網路失泄密事件屢有發生,網路與信息系統的防護水平不高,應急能力不強;信息安全管理和技術人才缺乏;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和標准不完善;全社會信息安全意識不強,信息安全管理薄弱;隨著我校信息化的逐步推進,特別是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信息安全還將面臨更多新的挑戰。
1.3工作原則
(1)堅持積極防禦,綜合防範的方針。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
(4)堅持依法管理、規范有序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校園網路與信息系統,重點是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業務系統。
2、預警級別
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設備軟硬體故障、內部人為失誤或破壞、利用計算機病毒進行破壞,境內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利用信息網路進行有組織的大規模宣傳、煽動和滲透活動,以及對校內信息網路或設施、重點網站進行大規模的破壞活動等原因,嚴重影響到我校網路與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出現業務中斷、系統破壞、數據破壞、信息失竊密或泄密等,形成不良影響並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事件。
根據上級的要求,我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劃分為五個等級:
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 。是單一地點及沖擊或損害相對較小的事件。指一般的信息和信息網路系統,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學校的權益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 是對運行造成嚴重損害的單一地方安全事件。指一定程度上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一般信息,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損害。
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 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地點的安全事件,但只造成較小的`沖擊或損害。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較大損害。
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 是對多地點造成特大沖擊或損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 是對多點系統造成巨大沖擊或嚴重損害的安全事件。指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核心信息,其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全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實行分等級響應、處置的制度。對第一、第二級別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由事件發生部門自行作應急處理;對第三、四級別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由相應主管部門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構處理;對第五級別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啟動報告上級處理應急預案。
3、應急組織領導體系及職責任務
3.1應急組織領導體系
全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防範及應急處置工作由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
(1)豐海中學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校長室黨支部校長辦公室會計室教導處總務處團支部工會學校網路中心的全體成員
(2)豐海中學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
設立豐海中學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設在校網路中心辦公室,其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3.2職責及任務
(1)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承擔網路與信息安全方面突發應急事件的主要職責及任務:
①審查批准學校信息與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方案。決定五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督促檢查三級和四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②對各部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准備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③對各部門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開展表彰獎勵活動;
④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⑤按照上級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的要求開展處置工作。
(2)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承擔突發應急事件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及任務:
①組織制定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②統籌規劃建立應急處理技術平台,會同其他成員制定相關應急措施;
③提出啟動預案,加強或撤銷控制措施的建議和意見;
④協調各部門共同做好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⑤督促、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⑥配合校內外各部門基礎設施的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確保信息傳輸通暢。
⑦負責電子政務、校務網路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⑧負責及時收集、上報和通報應急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學校及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3)學校網路中心:負責學校網路信息監控及網路運行安全監測,實施網路信息、網路安全報警處置平台建設;負責對網上有害信息傳播的處置;負責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網上熱點問題惡意炒作事件的處置;負責對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重點網站發生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負責計算機病毒疫情和大規模網路攻擊事件的處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信息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具體等級標准。
(4)校長辦公室:負責處置利用信息網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等。
(5)校長室: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利用計算機網路泄露國家秘密的違法行為。
(6)總務處:負責校園網路等基礎設施的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確保信息傳輸通暢。
(7)會計室:負責建立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應急處理體系建設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8)網路與信息安全小組主要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方面重大問題的咨詢和處理。
(10)各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范圍內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本部門應急處置機制。對基礎網路設施、重要業務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應急處理程序
4.1突發事件報告
(1)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部門應當在事件被發現時,應立即向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
(2)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部門應當立即對發生的事件進行調查核實、保存相關證據,確定事件等級,上報相關材料或提出預案申請。
4.2預案啟動
(1)各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啟動本級預案的決定,並報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備案,或向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提出啟動預案的申請。
(2)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接到申請後,應立即上報上級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的領導,並會同成員部門盡快組織對突發事件時間、性質、級別及啟動預案的時機進行評估,提出啟動預案的意見,報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批准。
(3)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在作出是否啟動市級預案的決定後,立即通知與應急處理相關的各部門。
4.3現場應急處理
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部門按各部門作出啟動本級預案的決定,或報經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批准啟動預案,須作好現場應急處理。
(1)盡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關信息,正確定位威脅和安全事件的來源,縮短響應時間。
(2)檢查威脅造成的結果:如檢查系統、服務、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檢查攻擊者是否侵入了系統,再次侵入的可能性,損失的程度,確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險等。
(3)抑制事件的影響進一步擴大,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關閉服務或關閉所有的系統,從網路上斷開相關系統,修改防火牆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錄帳號,阻斷可疑用戶得以進入網路的通路,提高系統或網路行為的監控級別,設置陷阱,啟用緊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統,實行特殊防衛狀態安全警戒,反擊攻擊者的系統等。
(4)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後,通過對有關惡意代碼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響應的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與此同時,對攻擊源進行定位並採取合適的措施將其中斷。
(5)恢復信息。恢復數據、程序、服務、系統。清理系統,把所有被攻擊的系統和網路設備徹底還原到它們正常的任務狀態。恢復中涉及機密數據,需要嚴格遵照機密系統的恢復要求。
4.4應急預案終止
(1)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部門根據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向學校應急辦提出終止應急預案建議。
(2)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接到終止應急預案建議後,組織相關部門對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按預案級別做出決定,並報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備案。
(3)總結。回顧並整理發生事件的各種相關信息,詳細記錄所有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逐級上報調查報告。
5、保障措施
各部門要在學校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落實任務,密切配合,確保應急預案有效實施,並做好各項保障措施。
(1)高度重視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的重要性,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安全應急的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2)積極推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逐步實行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各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建設要充分考慮抗毀性與災難恢復。制定並不斷完善信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針對基礎信息網路的突發性、大規模安全事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科學化、制度化的處理流程。
(3)建立健全指揮調度機制和信息安全通報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機制。
(4)建立應急處理技術平台,進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發現和分析能力,從技術上逐步實現發現、預警、處置、通報等多個環節和不同的網路、系統、部門之間應急處理的聯動機制。
(5)加強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強化信息安全宣傳教育,盡快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技術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及管理隊伍,提高全社會網路與信息安全防禦意識。
(6)加強對攻擊網路與信息的分析和預警,進一步提高網路與信息安全監測能力,加大對計算機犯罪的防範力度。
(7)大力發展網路與信息安全服務,增強社會應急支援能力。
(8)提供必要的交通運輸保障和經費保障,優化信息安全應急處理工作的物資保障條件。
(9)明確監督主體和責任,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預案實施有效。
6、附則
(1)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2)各有關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各自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本預案由學校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㈣ 國家實行網路什麼保護制度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將等級保護工作從政府政令上升到國家法律,國家法律的制定是通過全國人大也就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以法律形式通過全國人大代表著人民和國家意志。當然,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等級保護工作依然是國務院下的公安部主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㈤ 網路安全法就網路數據安全制定了哪些重要制度
數據分級分類保護制度,國家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 法獲取等立即啟動管理機制。數據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國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 制,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國家建立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啟動管理機制。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