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所指的的網路運營者是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即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網路服務商,就屬於運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九條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1)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營者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B. 網路運營者是什麼
網路運營者是指在網路空間中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包括網路所有者、服務提供者和管理者。《網路安全法》第9條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要求他們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並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在《網路安全法》的分則章節中,網路運營者的義務被進一步具體化。首先,他們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並指定網路安全負責人(第21條)。其次,網路運營者在提供服務時,必須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否則不得提供服務(第24條)。
網路運營者還有責任管理用戶發布的信息,確保網路空間的清朗(第47條)。此外,他們必須保障用戶的個人信息安全,並對違法信息進行及時處置(第40-44條、第47條)。網路運營者還需記錄相關信息以供分析和維護網路安全,並建立投訴、舉報制度以處理相關問題(第21條、第49條)。
在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時,網路運營者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通知用戶及相關部門(第42條)。同時,他們還需配合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第49條)。這些義務的具體實施需要通過相關法規、規章進一步明確,以確保《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具有可操作性,並為刑法中相關罪名的認定提供依據。
C.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的網路運營者指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定義的網路運營者包括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例如,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主要網路服務提供商即屬於此類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九條,網路運營者在開展業務和服務時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維護社會公德,遵循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並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路運營者在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時,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他們需要公開收集和使用規則,明確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且在收集前獲得被收集者的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也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用戶之間的約定收集或使用個人信息。他們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並安全保存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