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監要求公司網站進行網安備案,且需要具備一名網路安全員 ,請問這個網路安全員如何報考、
由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單位進行推薦即可。
以雲南省為例,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單位、網站主辦單位中從事網路伺服器管理、網路用戶管理、網路文件和目錄管理、IP地址管理、網路安全管理、關鍵網路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網站信息安全管理、增值業務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員均需參加培訓。
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單位至少應有2名人員參加培訓,並取得國家《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從業資格,初、中級任選。培訓考試使用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編著的國家《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職業培訓叢書,邀請省通信管理局增值電信業務、網路信息安全主管部門領導授課。國家四級(中級)170元/人、國家五級(初級)150元/人。
(1)山東省公安廳網路安全員擴展閱讀:
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培訓結束後,進行理論和實操考試;參加培訓學員經考試合格後,頒發《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國家資格證書,作為從事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從業資格憑證。
⑵ 怎樣考取安全員證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報考地點:市建委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3、1寸彩色照片6張
4、填寫《全國建設行業技術管理崗位培訓考試報名表》一份
(2)山東省公安廳網路安全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類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到注冊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1、三類人員姓名變更的;
2、三類人員所在單位名稱變更的;
3、三類人員變更工作單位的。
每個月末,注冊中心將三類人員的變更信息情況匯總後報市建委施工安全處和建築業管理處,由施工安全處和建築業管理處根據人員信息變更情況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資質的核查。
後註:
北京地區對安全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考核報名重新要求: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本)應為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法定代表人除外);
2、項目負責人(B本)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或二級建造注冊證書;
⑶ 公安局安全員是什麼
信正辯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根櫻銷據查詢公安政策可知,公安局安全員是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以公開管理的形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聯網單位指定的負責本單脊清游位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⑷ 公安局網路安全管理職位是干嗎的
公安局網路安全管理是負責管理網路,負責國家的網路安全,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使用簡訊息服務,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全國的簡訊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簡訊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統稱電信管理機構。
第四條 提供、使用簡訊息服務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電信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不得利用簡訊息服務從事違法活動。
第五條 鼓勵有關行業協會依法制定簡訊息服務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導會員加強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