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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負責什麼信息

發布時間: 2022-02-24 22:04:41

⑴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什麼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

網信部門。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1)網路安全法負責什麼信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

很多國家的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⑵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

⑶ 網路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泄露個人信息怎麼定罪

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⑷ 網路安全法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什麼網路安全法立法成立的意義是什麼

一,網路安全立法的首要目的: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 ,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二,網路安全立法成立的意義:

一是提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相當於一部小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使後續的相關細則、標准有了上位法;二是對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提出了要求,針對的是當前一些企業任性停止服務或依靠壟斷優勢要挾用戶、隨意收集用戶信息等問題;

三是在反恐法確立的電信用戶實名制基礎上,規定了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實名制要求,但這個實名是指「前台匿名、後台實名」,不影響用戶隱私

四是規范了重要網路安全信息的發布服務,現在很多企業或機構都在發布漏洞、安全事件等信息,有一些不實信息造成了很大范圍的不良影響,國家將制定這方面的規定;

五是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執法協助義務,這是國際慣例,但我們以前多依靠「紅頭文件」,這一局面將改變;

六是從法的層面規定了對網上非法信息的清理,使國家的互聯網管理系統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七是確立了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特別是規定了運營者的強制性義務,並為主管部門開展監管作了授權;

八是建立了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工作體系,有利於解決目前存在的多個部門各自發布預警通報、應急預案體系不完整不協調等問題;

九是建立了通信管制制度,以支持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但同時也將通信管制的許可權嚴格限制在了國務院;

十是進一步理順了網路安全工作體制,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拓展資料

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是國家網路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網路安全,就需要充分發揮法律的強制性規范作用。但長期以來,我國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滯後,突出表現在,我們甚至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網路安全法。全國人大通過《網路安全法》的重大意義在於,從此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網路安全的「基本法」。作為「基本法」,其解決了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明確了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二是規定了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重大指導思想、理念;三是將成熟的政策規定和措施上升為法律,為政府部門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體現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國要求;四是建立了國家網路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礎性特點,是推動工作、夯實能力、防範重大風險所必需。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和網路安全所指含義是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⑹ 網路安全法規定哪些單位負責搜集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

國家安全機構負責,如安全局

⑺ 網路安全法信息泄露會怎麼處理

網路安全法將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微博等未經許可不得提供新聞信息服務、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實名網路登記……6月1日起,一批新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網路安全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網路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明確加強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打擊網路。網路安全法共有7章79條,其中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微博等未經許可不得提供新聞信息服務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提出,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執法人員應取得執法證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的執法程序作出詳細規定和說明。《規定》明確,執法人員應當參加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經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或者考核合格,取得執法證後才能從事執法工作。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在調查取證時,執法人員不能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
關系國家安全重要網路產品應經網路安全審查
《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自6月1日起施行。《辦法》旨在提高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水平,防範網路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辦法》指出,關系國家安全的網路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路安全審查。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實名網路登記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須按要求進行實名網路登記。登記後,擁有者將收到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擁有者必須確保無人機每次運行期間,均保持登記標志附著其上。
資產評估投訴 15日內書面決定是否受理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6月1日施行。《辦法》規定,資產評估委託人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對資產評估機構或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的違法開展法定資產評估業務等行為,可以向對該資產評估機構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向對該資產評估機構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舉報。財政部門接到投訴、舉報的事項,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及時告知實名投訴人、舉報人。


新修訂《農葯管理條例》鼓勵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
新修訂的《農葯管理條例》6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實行農葯生產許可制度,明確農葯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並規定由省級農業部門核發農葯生產許可證,實行農葯經營許可制度,對高毒等限制使用農葯實行定點經營制度。《條例》還規定,劇毒、高毒農葯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葯材的生產。通過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進施葯器械等措施,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對實施農葯減量計劃、自願減少農葯使用量的給予鼓勵和扶持。
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釋明確,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等個人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出新規
《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自6月1日起施行。《決定》將《條例》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准,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執行。」

⑻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8)網路安全法負責什麼信息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個人不在辦公室內設置使用無線路由器,不在辦公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上共享開放無線網路熱點。

辦公計算機安裝殺毒軟體並及時升級病毒庫,定期進行病毒掃描和查殺。根據殺毒軟體提示,及時更新系統補丁。

不用辦公計算機和安裝有區域網APP應用的手機訪問或安裝來歷不明的網站和應用程序。若手機不慎遺失應盡快向主管APP的部門報備,採取APP用戶暫停措施。

⑼ 《網路安全法》釋放了哪些重要信號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指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首次引入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概念,並規定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作為關乎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福祉的戰略性資源,其重要性顯而易見。重要的互聯網企業(如擁有數億用戶的網路、阿里、騰訊)現在已可被視為基礎信息平台,被列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的可能性極大,一旦這些互聯網企業及其系統出現中斷、癱瘓或其他問題,都將會造成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