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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妹妹港蘋果電腦 2024-10-30 16:56:56

老梁講無線網路安全

發布時間: 2024-07-12 17:53:02

㈠ 中國互聯網終端在哪裡

互聯網沒有頭沒有尾。每一台電腦都是終端。每一個路由器都是節點。

從最早的「人在機器中」到「人機交互」再到「人機融合」時代——自1969年以來,不僅互聯網終端不斷微縮化、能力大幅提升和應用不斷繁榮,終端的使用地點以及人與機器的相對位置也在劇變中……
互聯網設計用於計算機之間的通信,計算機既是終端也是網路設備。發揮網路設備功能的計算機,後來做了很多優化,專用後換馬甲叫做「路由器」;發揮終端功能的計算機很難優化,上網一直只是一項功能,因此還叫計算機。因此,可以說業界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互聯網終端」的概念。
2007年後,隨著多點觸控等人機交互技術的成熟和應用,徹底改變了用戶的使用習慣,出現了以iOS和Android操作系統為代表的系統軟體,以及以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為代表的真正面向互聯網設計的終端設備。
如果說上世紀90年代優化計算機,設計專用網路設備,成就了Cisco等公司的神話,那麼近5年來,設計優化專用的移動上網終端軟硬體,成就了Apple、Google和三星等的輝煌。但這些公司的共同特點是互聯網基礎設施技術和產品的提供者,是「賣水者」而不是「掘金者」。
互聯網終端包括一般用戶側的客戶端和ICP側的伺服器兩大類,雖然從網路的角度看二者是完全對等的,但按默認指客戶端終端。客戶端有多種物理形態,如PC、機頂盒、智能手機等計算機「變種」,可安裝的軟體有通用功能的瀏覽器(Web方式)、專用功能的安全服務、即時通訊、下載分享、圖像處理、媒體播放、游戲娛樂等。
PC終端的互聯網客戶端軟體,走過了一個從C/S模型(早期安裝諸多APP)到B/S模型(瀏覽器為代表,App數量大幅減少)為主流的發展里程。目前仍有超過10種用戶上億、私有技術的PC客戶端軟體,但瀏覽器是主流的。移動互聯網所謂的Native App與Web App之爭,很可能也將是這樣的一個發展軌跡。
自1969年以來,不僅互聯網終端不斷微縮化、能力大幅提升和應用不斷繁榮,終端的使用地點以及人與機器的相對位置也在劇變中。
「工廠時代」的終端要選址。最早的互聯網終端是大型機,發展成熟於大約1960年到1970年初,1980年還賣出了10萬台。大型機都是龐然大物,早期要佔用好幾間房子,人在機器里工作,耗電巨大。今天的數據中心,看起來就是50年前的大型機再生。數據中心要規劃和選址,不僅耗電驚人,而且建設、運維和升級都讓人崩潰,人也是在數據中心這個龐大的「機器」里工作。
「辦公室時代」的終端可搬運。以小型機為代表,發展成熟於上世紀70年代,1985年賣出了100萬台。小型機只有冰箱大小,雖不「便攜」但也可搬動了,可以搬到辦公室、生產車間和大型企業里去了,人也從機器里解放出來了。今天模塊化數據中心(如集裝箱式),就像40年前的小型機。小型機之於大型機,就像瓦特的蒸汽機(可搬動)相對於水車(固定位置)的優勢,看似不經意卻影響深遠。
「桌面時代」的終端進入家庭。以1980年到1990年的PC為代表,2011年全球出貨量達3.50億台。PC遠比冰箱小,可以進入家庭中,放到桌面上,人可以舒服地坐下來了。照此推理,模塊化數據中心也將會進一步微型化,方便攜帶和進入家庭?已有一些企業在嘗試了。
「掌中時代」的終端在手裡。以智能手機(一隻手操作)和平板電腦(兩只手操作)為代表,互聯網終端從20~30英寸屏幕的PC來到4~5英寸屏幕的世界,2012年出貨量達到了7億部。可以躺著、走路或坐車時使用手持終端,與使用姿勢無明顯關系了。從這時開始,真正面向互聯網設計的終端開始占據主流,而不僅是借用計算機當終端。同樣的推理,手持設備是否會升級成為伺服器?目前看還沒必要,因為有雲計算幫忙了。
「可穿戴時代」終端在人身上。移動互聯網終端要拿在手上,智能眼鏡、智能手錶和智能鞋等發明要解放雙手,希望「變帶為戴」,把互聯網終端直接穿戴在身上。這一趨勢的影響如何,預測要大膽。
「未來時代」終端會進入人體內部嗎?人生來是赤條條的,是在可穿戴的互聯網還是在穿衣打扮上做功課,如果未來互聯網終端內置在身體內部,不是更方便嗎?再進一步,互聯網終端會替代人體的部分器官嗎?
MIT早已在研究只有人類細胞一半大小的微型電池,是自供電的,很適合植入式感測器。中國科學家剛剛實驗發現「反常霍爾效應」。這些都將加速這一趨勢的早日到來。
看起來,互聯網終端(客戶端)從早期的「人在機器中」發展到了「人機交互」時代,即將進入「人機融合」時代。作為另外一側的互聯網終端,數據中心正在重復著用戶側往日的故事。

㈡ 老梁:為什麼中國電影講不好故事

一,我們的電影不把人當人,故事就不值得尊重。
人物是故事原因和結果,但在相當漫長的教育體系裡,我們都是有意無意地忽略人的,我們強調的是集體,一種概念,一種大而無形的東西。我們失去了對人的興趣,也失去了觀察和呈現人的能力。
在我們的電影里,人服務於概念,服從於集體。而概念和集體從來都是工具性的,工具的生命,從來都是單調、重復的。
我們的電影人物不感人,一直是一個附著在某種概念下的紙片生命體。英雄就是毫無人性地好,壞人倒是偶爾可以壞出一兩個層次。為了達到某個目的,我們電影里的人物,像一個機器,連情感的起伏都像是機械的。
所以我們的人物很難出現不同,《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的艾滋病患者,《烏雲背後的幸福線》的心理有問題的女主角,《月光男孩》的黑社會男孩兒,很難以人的形象進入到我們創作者的眼睛裡,就是進入,也是一個砸了標記的符號,而不是人。

二,我們的創作者習慣了標准答案,故事失去了豐富的可能。
從小我們就習慣了在一段文字中尋找中心思想,而這些中心思想是被若干詞彙,以踩分點的形式規劃好了的。
所以我們的電影在講述故事的時候,一旦發現了某個真相,就會臣服於這個真相。我們比巴普洛夫的狗還忠誠地,去維護這個真相的唯一性。
我們習慣於扎爾伯格創建fackbook,是一種成功的《社交網路》模型,就很難從泡妞失敗這個角度去打量事件,我們甚至也不敢去從另一個角度去重新打量事件。對標准答案質疑的惡果,我們從小學就開始領教了的。
我們也不敢去換個角度去審讀權威,《女王》那種和鹿對視的情節,不會出現在我們的銀幕上。
我們有了標准答案,就失去了探索的慾望,所以處理不好細節,因為我們很難去發現更多細節,故事就失去了多元的可能。
三 文化上不自信,故事失去了獨特性的可能。
自從2002年以來,我們的電影其實就是遮遮掩掩地模仿歐美。商業片向好萊塢學習,藝術片跪舔歐洲。看我們的電影,常有恍惚之感,場景不中不洋,校服不倫不類,就連搞對象的情節,都是是記憶加意淫的雜交。
電影是一個外來文化,但需要植根於所在的土地,才能生長出獨屬於這個地域的植物,否則會一直弱不禁風。
偶爾有幾部帶有泥土性的電影出現,還都陰暗。好像中國電影的藝術方式,就是揭露社會黑暗面。不大聲說話,就顯得沒有力量。這樣的電影,你會躲遠,而不是親近。
四 講故事太用力,故事失去了感染力的可能。
尤其是最近一兩年,我們的創作者對故事的急切是寫在每一個毛孔里的。他們太想寫出一個好故事了,以致於我們總是用一個簡單的方法講一個復雜的故事,而好電影大都是用一個復雜的方法講一個簡單的故事。
用簡單方法講復雜的故事,就是往死里加線索,以致於每一個線索都是扁平的,每一個線索里的人物,還是符號。
用復雜的方法講簡單的故事,就是讓人立體起來,他們面對具體事件的時候,人性的復雜,有層次,有側重。《邊境殺手》那套押解罪犯的方式,酷得要死,本質上是極端環境下人性的自然反應。他們是警務人員,但同時也是人。他們要完成任務,但會首先考慮到自身安全。
更多時候,人性都是互相矛盾的。我們的電影里安靜是安靜,喧囂是喧囂,甜蜜是甜蜜,冰冷是冰冷。很少有電影去表現震耳欲聾的安靜,甜蜜的冰冷。
看看我們的喜劇就知道了,傻缺一樣傻樂到底。沒有悲劇性的喜劇,才是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