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有哪些安全義務
樓主 你好
《網路安全法》第22條規定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 者的安全義務。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
第二,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
第三,安全缺陷和漏洞的告知義務:發現其網路產 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 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 報告。
第四,網路產品服務的安全維護義務:網路產品、 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 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 維護。
② 鏍規嵁緗戠粶瀹夊叏娉曡勫畾緗戠粶浜у搧鏈嶅姟鐨勬彁渚涜呬笉寰楄劇疆浠涔堢▼搴忓彂鐜板叾緗戠粶浜у搧鏈嶅姟
銆婄綉緇滃畨鍏ㄦ硶銆嬭勫畾錛岀綉緇滀駭鍝併佹湇鍔$殑鎻愪緵鑰呬笉寰楄劇疆錛堟伓鎰忕▼搴忥級錛屽彂鐜板叾緗戠粶浜у搧銆佹湇鍔″瓨鍦ㄥ畨鍏ㄧ己闄楓佹紡媧炵瓑椋庨櫓鏃訛紝搴斿綋絝嬪嵆閲囧彇琛ユ晳鎺鏂斤紝鎸夌収瑙勫畾鍙婃椂鍛婄煡鐢ㄦ埛騫跺悜鏈夊叧涓葷¢儴闂ㄦ姤鍛娿
鎮舵剰紼嬪簭閫氬父鏄鎸囧甫鏈夋敾鍑繪剰鍥炬墍緙栧啓鐨勪竴孌電▼搴忋傝繖浜涘▉鑳佸彲浠ュ垎鎴愪袱涓綾誨埆錛氶渶瑕佸誇富紼嬪簭鐨勫▉鑳佸拰褰兼ょ嫭絝嬬殑濞佽儊銆傚墠鑰呭熀鏈涓婃槸涓嶈兘鐙絝嬩簬鏌愪釜瀹為檯鐨勫簲鐢ㄧ▼搴忋佸疄鐢ㄧ▼搴忔垨緋葷粺紼嬪簭鐨勭▼搴忕墖孌碉紱鍚庤呮槸鍙浠ヨ鎿嶄綔緋葷粺璋冨害鍜岃繍琛岀殑鑷鍖呭惈紼嬪簭銆
瑕佷嬌緗戠粶鑳芥e父鍦板疄鐜拌祫婧愬叡浜鍔熻兘錛岄栧厛瑕佷繚璇佺綉緇滅殑紜浠躲佽蔣浠惰兘姝e父榪愯岋紝鐒跺悗瑕佷繚璇佹暟鎹淇℃伅浜ゆ崲鐨勫畨鍏ㄣ備粠鍓嶉潰涓よ妭鍙浠ョ湅鍒幫紝鐢變簬璧勬簮鍏變韓鐨勬互鐢錛屽艱嚧浜嗙綉緇滅殑瀹夊叏闂棰樸傚洜姝ょ綉緇滃畨鍏ㄧ殑鎶鏈閫斿緞灝辨槸瑕佸疄琛屾湁闄愬埗鐨勫叡浜銆
③ 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有哪些安全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22條規定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履行的安全義務。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
安全缺陷和漏洞的告知義務:發現其網路產 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 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網路產品服務的安全維護義務:網路產品、 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 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④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什麼程序
《網路安全法》規定不得設置如下內容:
1、網路產品和服務提攜伏旅供者不得在其產品或者服務中預置任何未經用戶同意廳陪搜集個人信息或者影響用戶網路使用的功能。
2、不得強制捆綁、卸載其辯凳它軟體或者設置難以卸載的功能。
同時,此規定也對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商業行為進行了限制,避免它們通過強制捆綁、難以卸載等方式獲取不當利益,並通過這些方式導致了用戶權益的損害。
⑤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什麼程序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5)網路產品不能設置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⑥ 緗戠粶浜у搧鏈嶅姟鐨勬彁渚涜呬笉寰楄劇疆浠涔堝彂鐜板叾緗戠粶浜у搧
鎮舵剰紼嬪簭淇$$綉銆傜綉緇滀駭鍝佸彂鐜版湇鍔″瓨鍦ㄥ畨鍏ㄧ己闄楓佹紡媧炵瓑椋庨櫓鏃訛紝搴斿綋絝嬪嵆閲囧彇琛ユ晳鎺鏂斤紝鍏剁綉緇滄湇鍔$殑鎻愪緵鑰呬笉寰楄劇疆鎮舵剰紼嬪簭淇$$綉銆傜綉緇滀駭鍝佹槸鎸囧湪緗戠粶緇忔祹鏉′歡涓嬬墿璐ㄤ駭鍝併佷俊鎮浜у搧鍜岀綉緇滄湇鍔$瓑鐨勬葷О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