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核電安全級和非安全級系統之間需要網路隔離嗎
廠區經理的許可權僅限於對本廠的管理,他也只能選擇C,並向迅速上級報告。
⑵ 電力系統安全級別分幾級
等級保護是我們國家的基本網路安全制度、基本國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遵循等級保護相關標准開始安全建設是目前企事業單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措施保護的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共分為五級:
① 第一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② 第二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③ 第三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④ 第四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⑤ 第五級,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證書案例
⑶ 最近核電站比較火,誰能把中國的核電站都給
為什麼說廣為流傳的《核電將毀滅中國》是危言聳聽?(組圖)
2015-11-09
寫在前面
近日,一篇題為《核電將毀滅中國》的文章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通過駭人聽聞的表述與觸目驚心的圖片,輔以「請有孩子的人轉發」的恐嚇式副標題,該文作者以片面的論據、錯亂且扭曲的邏輯推理混淆視聽,極力煽動讀者的反核情緒,最後卻得出「回歸農耕是唯一出路」的可笑結論,並順勢推銷一把自己的書。
對於該文論證中的諸多槽點,筆者認為甚至不值一駁。究竟何謂「絕對安全」?衡量核安全的尺度和邊界又在哪裡?如何解決核廢料的長期影響?如何評價棄核背後可見、不可見的種種代價?誠然,上述問題都不應該被靜止地看待。在此,推薦來自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的一篇演講稿。該文從安全一詞的廣義定義出發,深入淺出地闡釋了核安全的基本問題,論證嚴謹有序,切中要害。
能源問題從來不是純粹的經濟問題,它與環境安全、國家安全、公眾健康息息相關。具體到核能,它蘊含和承載的意義就更為復雜,我們不應孤立地討論核安全問題,絕對的安全也不存在。就像湯搏在演講中提到的:
「核電人也很困擾,核電都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電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夠的?這是核電非常著名的一個基本命題。如果看國外的文獻,經常有討論多安全是足夠的,從來沒有人討論絕對安全問題,因為這個提法是完全不科學的。除開美國,作為其他的國家來說,想讓核安全有一個邏輯自洽的說法和理論,是遲早要回答這個問題。美國的標準是兩個千分之一,我們定多少?萬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對這個量化目標達成社會共識就可以。」
該文出自2014年8月8日湯搏在電促會核能促進分會舉辦的核能發展高峰論壇上的演講。
湯搏:核電安全的若干基本問題
首先做一個聲明,我舉的一些例子,只是為了討論,不代表一定火車不如飛機安全,汽車不如飛機安全,只是為了討論問題方便舉例,不一定代表真實情況,
我講一點關於核安全的若干基本問題。對所有的安全問題恐怕都是同一個認識方式,當然核電有特殊性。
講之前想到去年有一個著名的院士曾經發表過一個觀點,他說任何核電廠都不能經受隕石的撞擊。我認為這個觀點基本正確的。
但隨著他的思路來發散一下,隕石不一定正好撞在核電站上,可能正撞在人的頭上。我們再想想,按照現在科學界的一個主流觀點,六千萬年前有一個小行星撞擊在墨西哥灣,正是這次撞擊結束了爬行動物對地球的統治。如果沒有這次撞擊,可能哺乳動物根本發展不起來,人類進化不出來,也不允許我們今天在這里討論核電安全不安全的問題。
對這些問題怎麼來思考?我想這正是我們搞安全乃至核安全所要解決的問題。
再講一個小故事,荷蘭的一個小女孩,16歲,做了一次單人環球航海。完成之後有記者采訪她,她說了一段話,這段話說得非常精闢:「他們說航海有危險,但實際上生活中總是充滿危險,他們不懂得船,所以他們不懂得航海。」我想,我們要懂核安全,我們就要懂得核電這只船。
再說另外一段話,這是國際原子能結構在非常經典的philosophy層次的文件,75——INSAG-3《核電安全的基本原則》里講的一段話,它說:「無論怎樣努力,都不可能實現絕對安全,就某種意義來說,生活中處處有危險。」其實這兩段話本身已經把安全的特點做了一個很好的概括。我後面再給大家展開講講,我們從事核安全工作的人怎麼考慮安全問題。
什麼是安全?
我在外面做講座的時候,經常一個問題,大家對安全很關心,有沒有人能夠用非常簡短的語言回答你認為什麼是安全?很遺憾,迄今為止只有一次我得到了一個回答,這是當年我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給新來職工做培訓的時候,有一個小女孩站起來說,安全是可接受的風險,其他很少人能給我回答。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大家對安全很關注,但問起什麼是安全的時候,似乎很少有人能夠回答。但是這也很正常,因為大部分人對日常事務往往是感性認識,沒有必要對所有事物都用哲學家的思維進行理性的思考。但是我們今天既然要把安全問題談透,不得不做些深入的相對理性的思考。
我們對安全進行考察以後,發現安全有幾個屬性和特點。第一個屬性,安全是人類永恆的問題,只要有人類存在,就永遠會面對安全問題。我想這個道理很簡單,不解釋了。
安全的第二個屬性,即安全是一個相對概念,沒有絕對安全的存在。所以我們考察一個事情是不是安全的時候,從科學角度說,我們實際上並不是考察它有沒有安全問題,而是他的安全水平怎麼樣?但是實際上再仔細觀察,其實我們在講安全水平的時候,也是放在一個環境中和其他事情相比較而言的。一般衡量航空運輸安全的指標叫公里人的死亡概率,就是一個人旅行一公里相對的死亡概率是多少。從這個角度來衡量,現在的大量數據表明航空旅行比汽車旅行要安全,這個數據當然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看法。當人說坐飛機更安全的時候,我們的含義不是坐飛機沒有安全問題,而是說坐飛機可能比坐汽車要更安全。
安全的第三個屬性,安全是一個變化的概念。當年我父親回憶四清運動,他到一個地方發現農民吃完飯不洗碗,所以當時他們四清工作隊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勸農民洗碗,後來他發現三天以後這農民又不洗了。我父親給我說後來他體會到,這個地方的農民生活非常苦,每天吃飽都是問題,實際上是在生死線上掙扎。這個時候對他來說他更關心我能獲得多少食物保持生命的延續,而不是食物本身是不是干凈、衛生,當然我們現在對食品衛生問題很關注,同樣的事情,因為時代的變化,環境的變化,那麼人們對它的認識也在發生變化。所以我想這是安全的三個比較重要的屬性。
安全既然是相對的,當我們衡量一件事情的安全水平時,我們要對安全設定一個尺度。我經常看有人在爭論核電是否安全,我發現很多爭論沒有意義,雞同鴨講,實際上他們是在用他們各自的尺度來衡量。尺度不一樣,爭論永遠達不成共識。大家只有先認同一個尺度,然後用這個尺度來衡量某個事情的時候才有可能性達成共識。
講安全尺度之前,先給大家介紹兩個概念,這兩個概念我發現在很多的媒體的報道里,甚至在我們很多從事專業工作同事的論文里都分不清楚。第一個概念,災害。什麼是災害?災害是一個事情已發生的不利後果。比如地震已經發生了,洪水發生了,我們把它叫做災害。但是一個事情不利後果還沒有發生,但是我們從理論上預計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怎麼定義,怎麼衡量?我們只能用一個概念叫風險,就是我們理論上推導可能發生什麼災害,這個災害的後果有多重,同時可能性有多大?同時考慮後果和可能性叫風險。
好在我們大多數人不是這么想的,我們大多數人每天上街的時候可能比較重視交通安全,但是我們不會時刻注意隕石砸到我頭上要躲一下。為什麼?因為我們知道隕石砸在人頭上的可能性極小。所以我們在考慮安全的時候,用風險概率衡量安全水平是目前科學界主流認為更合理的尺度。我想其實從大家直覺的判斷,也應該覺得用這個尺度會更合理一些。
我再給安全幾個定義,什麼是安全?三個定義:
第一個定義,當一件事情帶給我們的利益足夠大,而其代價可承受的話,我們則認為其是安全的;
第二個定義,安全是利益和代價的平衡,沒有一件事情只有利沒有弊;
第三,安全是可接受的風險。
不管是安全也好,核安全也好,這幾個普遍性的規律,這個衡量的尺度應該說都是適用的。但是核安全確實有一些特殊的問題,下面和大家討論一下。
核安全問題為什麼特殊?
我個人總結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核能發展的歷史。我們一講到核,首先想到投放在廣島和長崎的原子彈。上個星期我們和清華大學有一個研討,清華大學有一個教授講到一個很有意思的心理學上的說法,叫錨定思維。一開始某個事情給我印象非常深,那麼我不管什麼事情都往這個方面想,這就是錨定思維的表現。原子彈使我們很多人對核能形成一種錨定思維。
第二個原因,是核能技術的神秘性和復雜性。我們看到原子彈巨大的殺傷力,所以各國搞原子彈,都處在極度保密之中,這種很神秘的事大部分人不理解。同時確實核能技術、核電還很復雜。據統計,有四十幾個專業。
第三個原因,核廢物的長期影響。長期影響這個問題,比較頭疼在什麼地方?人們考慮長期的問題的時候,往往會脫離技術考慮,往往會把問題提到道德倫理甚至哲學層次進行辯論,這種辯論人類已經辯了幾千年,很難達成共識。後面還要講這一點。
第四,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其重要標志,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不關注到核能領域,是不可能的。
第五,現代媒體的發達。其實在核能的早期也曾經發生過一些比較嚴重的事故,比如60年代在前蘇聯南烏拉爾有一個後處理廠,曾經發生過一起非常嚴重的核事故,它的高放廢物儲存罐爆炸,這次事故的放射性僅次於切爾諾貝利。但那個時候因為媒體不發達,還保密,老百姓也不知道也不太關注,沒有引起很大的影響。但是從三哩島事故開始,切爾諾貝利到這次福島,電視媒體的轉播,對人心理沖擊和事件過後看報紙感覺完全不一樣。這也是現在人們對核能敏感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所以我們關注核安全必須關注幾個方面。
第一,核安全的科學技術方面。我看有媒體這樣寫,說中國的核能界的一些人組成了利益集團,在中國拚命鼓吹核能,這種鼓吹會對未來中國造成多大的災難等等。當然,我不好評價核能是不是一個利益集團。但從我個人的專業角度來說,最早關心核安全問題的恰恰是搞核能技術的同志,因為他們是搞專業技術的,他們最早接觸最早發現這裡面的危害。所以提出很多安全問題,包括採取很多技術措施,其實恰恰都是核能專業的人。比如美國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建所謂示範堆核電廠時,為了防止放射性物質外泄,就首先提出安全殼的概念。六十年代美國核電站在向大規模化發展時,有搞核能的人提出:安全殼到底能不能包住,堆芯融化了以後可能把壓力容器熔穿了,底板熔穿了,最後向著中國方向熔,形成了「中國綜合症」。
所以為了避免中國綜合症,防止堆芯融化,對反應堆堆芯應急冷卻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和改進。到六十年代末的時候,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在安全系統的設計上引入質量保證和系統冗餘設計。三里島核電廠事故和切爾諾貝事故,包括福島事故之後,人們對超出設計基準的嚴重事故更加關注,新的核電廠在這方面更關注,也採取更多的措施。
從科學技術的角度,從數據的角度,現有核電廠應該屬於最安全的工業系統之一。但很遺憾的是,這么多年很多國家做民意調查,給出了數據,即核電安全水平的提高,並沒有贏得公眾對核電更多的支持。
這涉及我們核電安全的另外一個問題,所謂核電的社會可接受性問題。
前面我講到,人們在爭論問題時,經常涉及的不是問題本身,而是衡量的尺度。這是一個正常現象,因為每個人思考問題的時候,都受他自身甚至這個民族的歷史、文化、知識水平,乃至一些價值上的判斷、道德取向等方面的影響。
我們過去說西方國家怎麼怎麼樣,我曾經看一個美國人說,我們美國人和法國人思考問題方式的差異可能比美國人和中國人思考問題的方式差異還要大。我們經常把西方歸為一類,其實以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為代表的經驗主義學派和以法德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學派在思考問題的根本方式上有非常大的差異,甚至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異。我們知道經驗主義學派是一種試錯,在實踐中發現錯誤、修正錯誤。而理性主義學派總認為自己找到了人類理想道路,沿著理想道路可以到達人間天堂。其實這種不同的思想,會導致在核安全的理念上、提法上都有很大的差異。比如IAEA提出的實際消除大規模放射性釋放,就受到法德的很大影響。但實事求是的說,我個人不完全同意這個提法,因為這個提法是很容易被攻破的。就好比之前說的有院士質疑,你能不能承受隕石撞擊,不能承受就會導致大規模放射性釋放。
由於有這些問題的影響,所以我們在討論核電安全還是危險之前,首先要建立一個尺度。這個尺度是誰先建立的?過去我們講各國都有核安全法規標准,這些法規標准其實都是操作標准,比如應該有一個安全殼,安全系統應該冗餘等等,但是它確實解決不了對安全根本認識的問題。
1979年美國三里島事故之後,美國核管會發現一個問題:技術性的尺度解決不了核安全的根本問題,解決不了人類認識問題,所以一定要建立共同可接受的尺度。什麼尺度?風險。
首先從最基本的科學判斷,任何事情都有風險,那麼我們要研究核電的風險有多大?設置一個什麼樣的風險尺度或風險指標?這個尺度我們一般叫安全目標,1986年美國核管會在大量研究基礎上發表了一個核電安全目標的政策聲明。
這個聲明首先肯定了一點:生活中處處有危險。一個人在生活中可能遇到很多危險?比如地震,乃至洪水、火災和爆炸、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溺水、謀殺、觸電、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人可能遇到的危險是非常多的,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可能也不能夠對核電要求零風險。
第二,核電是一種電力提供方式,從公平的角度來說,也不能要求核電的風險比其他電力風險更低。
第三,核安全問題有特殊性。人類有心理特點,我們單純從風險角度來說,中國人面臨的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可能很大,尤其是汽車事故,但是大部分人不關注。但是我們對航空事故關注特別高,這是人類心理特徵,對一次造成重大災害的事情,雖然從科學角度風險低講但是關注度更高。對於這個問題,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時候,英國有一個核安全專家法墨,首先倡導用風險概率來管理核安全。他認為,從風險角度,只要發生概率極低,可以允許引起的後果很嚴重。但是考慮到人的心理,對重大災害造成的損害還是應該有所限制,不能讓災害無窮大。
最終美國核管會確定了核安全目標:對於核電廠周圍的公眾來說,核電廠的運行應該不導致明顯的(significant)風險附加。那麼什麼叫沒有明顯的風險附加?對此美國核管會給出了兩個(量化)目標,暨兩個千分之一目標:
1、對緊鄰核電廠的正常個體成員來說,由於反應堆事故所導致立即死亡的風險不應該超過美國社會成員所面對的其它事故所導致的立即死亡風險總和的千分之一。
2、對核電廠臨近區域的人口來說,由於核電廠運行所導致的癌症死亡風險不應該超過其他原因所導致癌症死亡風險綜合的千分之一。
為什麼說核電是非常安全的,是最安全的工業系統之一,就是靠這兩個數據來支撐。很幸運的是,經過大量評估,我們現有的核電都可以滿足甚至遠遠低於這兩個千分之一的附加風險。
美國75年搞了一個反應堆安全研究(WASH1400),做了大量的調查進行核電的風險和其他社會風險的比較,結果如下:
表中可以看到,機動車導致的美國每年的死亡人數55791,個人年死亡概率是1/4000,意外跌落是一萬七千多人,個人死亡概率是一萬分之一。火災或燙死是七千多人,溺死是六千多人,而核反應堆事故,五十億分之一。由於當時沒有核反應堆造成的公眾死亡,所以核反應堆造成公眾死亡的概率是理論估算。即使理論估算值中存在大的不確定性,我們看到核反應堆對公眾的風險也是極低的。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數據,導致多人死亡的概率。
飛機墜毀導致100人死亡的年概率是每兩年發生一次,火災是每七年一次,隕石是十萬年一次,一百座核電廠也是十萬年一次,和隕石撞擊是相當的。
美國核管會定下的安全目標,也是為了使公眾對何安全問題有一個比較容易的比較清晰的理解和判斷,希望公眾接受核電,增加核電的社會科接受性,實際上到今天,這些數據應該還是很有利。
第三,核電的可持續發展。我有一個觀點,沒有達不到的安全,如果想要安全,不計代價的話,多安全都可以達到。但是如果代價花到太高,核電價格社會不能接受,這個安全對核電就是沒有意義的。
這其中也有問題,第一,不停的提高核安全水平,可能導致核電競爭力的降低,最終會導致核電的終結。有一些人認為三里島事故導致美國核電停滯,但是根據我個人調查的資料,其實美國核電停滯並不是因為三里島事故。美國核電1974年就開始走下坡路,1978年就沒有新的核電訂單,因為當時核電在美國不具備競爭力。很多人批評美國核管會,認為就是核管會上台之後,美國核電才沒有辦法發展。1974年美國原委會解體,成立核管會,上來以後核安全標准搞得很高,審查時間很長,經濟性馬上受影響。當然還有原因是當時常規能源價格比較低。怎麼辦?也想辦法,美國提出先進核電,希望又安全又經濟,很遺憾的是,迄今為止的核電歷史表明,想安全就得多花錢,很難找到又安全還能更經濟的案例。這是個矛盾,怎麼把握?這是考慮核安全很重要的一個因素。
第二,核電人也很困擾,核電都這么安全了,到底要核電有多安全?就是多安全是足夠的?這是核電非常著名的一個基本命題。如果看國外的文獻,經常有討論多安全是足夠的,從來沒有人討論絕對安全問題,因為這個提法是完全不科學的。美國的標準是兩個千分之一,我們定多少?萬分之一?百分之一?都可以,只要對這個量化目標達成社會共識就可以。
第四,國家的能源戰略選擇。觀察世界上的核電國家,對於一次能源儲藏匱乏的國家,比較傾向於選核電,比如法國日本。
第五,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社會風險的平衡。前面說了,不搞核電確實沒有核安全的問題,沒有核電的風險。但是我們不能把核電風險孤立出來,而應該放到社會風險的背景下來考察。
這其中要考慮幾個問題,第一,核電已經很安全了,但是我們還要在核安全上無限的投入,而對於其他領域,比如交通安全對公眾的安全威脅可能很大。核安全水平提高非常高,但是對公眾安全水平並沒有帶來太大的改善,但是因此花費的資源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這是一個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不要以為把核安全水平提高了,整個老百姓安全水平就提高了。假如中國對能源有更多的需求,不選擇核電怎麼辦?可能只能選擇火電,而火電導致的社會風險可能更高。我們知道煤礦在中國是典型的高風險行業,這樣整個社會的風險可能不降反升。如果僅僅只提議核電要降低風險,不是不可以,但是也許是一個不全面的做法。
第六,核安全問題的國際性。第一,重大的核事故總會造成廣泛的國際影響,使核能的社會可接受性降低,導致許多國家放棄核能。而全世界都放棄核能時,一個國家是很難單獨堅持發展核能的。
第二,我們最近也注意到,核安全問題,本來應該是一個科學技術問題,但是因為國際上存在著競爭,有時候會把一些利益問題包裝成核安全問題,這點上西方有些國家表現很明顯,如果去拿國際標准來研究會發現,某些國家這些年努力把自己的觀點加進IAEA的標准里。發達國家經常利用在國際政治中的話語權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塞入相關國際標准,以達成對自己有利的競爭態勢。
第三,國家戰略考慮,美國的核電為什麼發展脆弱?美國本身對核電就沒有多大需求。、發展核電,不是用來解決美國人的能源問題,而是「在能源匱乏國家需要核能時,防止將其推到敵對國家的懷抱。」這就是國家戰略。俄羅斯人為什麼自己發展核電,而向歐洲出口石油天然氣,其他國家拿俄羅斯的油氣資源去發電?俄羅斯人說,沒有核電,能是核大國嗎?這也是國家的戰略考慮。
此外,能源安全對國家安全的影響,也是一個需要很好考慮的問題。能源的自給能力也毫無疑問地會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戰略獨立地位乃至國家安全。
前面我把核安全的主要問題做了一個非常簡單的歸納,但還有許多值得關注的問題。
第一,核事故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和恢復問題。首先看福島核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受到過度放射性輻照,與之相比,海嘯導致了一萬六千多人死亡和失蹤,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曾經說福島核電廠是一個安全核電廠。這么大的事故還說安全?因為尺度不一樣,我用的尺度是兩個千分之一的尺度,因為沒有公眾受到過量放射性輻照,滿足了兩個千分之一的目標,這表明福島核電廠達到了保護公眾的目標。但是大部分人不會接受這個觀點,什麼問題?雖然沒有人因為放射性照射導致死亡和相關疾病,但確實造成了大面積的環境污染,財產喪失及心理創傷。因此福島核事故後,美國核管會成立了一個特殊工作組,在其研究報告《為在21世紀增強核安全的建議》中總結說:「即使提供了對人員的充分保護,但向環境的大規模放射性釋放也是內在的不可接受的」。確實美國核管會提出的兩個千分之一的目標,只提了人員保護的問題,沒有提環境保護的問題。是美國人沒注意到嗎?不是。我參考當年的討論材料,這方面的討論也有很多。但是困難是,以當時的技術,很難對環境保護給出一個合理定量的技術要求。
核管會當時迴避了這個問題:首先我承認放射性污染有長期影響。只要求核電廠考慮長期影響,其他的不考慮,是否不公平?而當時的技術對長期影響給不出一個合理尺度的要求,所以也不能單獨要求核電。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我個人看法,目前還是解決不了。
第二是核廢物的長期影響。前面已經講到,長期影響的討論往往其實不是技術討論。西方反核的爭論往往不是有關核電廠安全的討論,一討論技術數據擺出來,前面有很多數據有說服力。但是人都是很有智慧的,反核的人知道不要在對自己不利的戰場和人戰斗,而要在一個對自己有利和至少相對平等的戰場上,那就是道德倫理戰場。這個戰場很好提問題而且很難回答。
比如某些人經常問,我們這代人有權利將有害的放射性廢物留給子孫後代嗎?作為國家政府這個問題是非常難以回答的,說有權利,馬上被置於道義上的非常不利的地位。
但是這個問題也可以爭論。對子孫後代到底是哪一代?如果我們每代人都這么考慮,就很麻煩。所有的資源都留給子孫後代,現在用了子孫後代就少了,那到底留給那一代?人類現在就不發展了?第二個問題,是現代人聰明還是後代聰明?我們前人很難解決的一些問題到我們這代非常容易解決了,可能我們很難的問題到後代很輕松的解決了。還可以爭論,我們能替後代選擇嗎?這些問題討論是沒完沒了的,確實也是現在在國際社會對核能爭論非常熱鬧的地方。國外的爭論很多在這個領域爭論,而不是在技術領域爭論。
第三,社會公平問題。國外在社會調查的時候,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鄰避(NIMBY)問題。支持不支持核電?支持,但是在你們家附近建誰都不願意。你說風險很低,但是再低也是我承擔,很遠的地方不承擔風險,但是他們也用電。公平不公平?這個怎麼解決?有時候有些國家確實通過一些法律和政策來調整所謂利益公平和風險公平。
這里也有問題,比如一些反核的人士,坐在現代化的房間里,享受著支持的空調、互聯網,在網路上發文章,但是還有缺乏電力的居民渴望電力,你因為自己不想承擔風險剝奪了別人享受電力,從道德上講,我們能夠為了自己少一些風險剝奪他們的發展權嗎?這些問題,都是現在可以爭論的,但是確實很難回答。
第四,還有一個問題,叫不可抗風險和被迫的風險,這是當年有一個學法律的人和我討論的。別和我說核電風險怎麼小,有些風險和其他風險相比,地震海嘯是自然強加的,是無法選擇的,但是核電的風險是人們自己強加的,是被迫的風險,是可以避免的。有沒有道理?也有道理。我當時就問他,你有沒有汽車?他說有,那麼你憑什麼排放廢氣導致我受損失?
話說回來,我們不論做什麼事情,要考慮盡量的合理范圍內降低風險,我們還要注意,凡事有一利則有一弊。歷史已經不僅一次證明了,人類的認知能力總是存在局限的,理論上的優越性往往被實踐證明是個悲劇。如果放棄核電,其他能源形式是否能夠規避核電風險,帶來更大利益,也需要經過實踐的檢驗。
結束語:當19世紀末汽車進入美國時,底特律的一家報紙寫道:「這些滿載大量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怪物穿行於鬧市區,威脅著周圍的老幼婦孺……」,這些言論與今天人們對核電的言論多麼相似。考察人類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
1.人類總是對客觀世界充滿了好奇,並渴望去探索,這正是人類進步的動力。
2.在這個探索的過程中,人類又是有一種對未知的恐懼,期望規避或降低風險。
3.不管願意不願意,自然的和人為的風險總是伴隨著人類,並直到永遠。
4.我們人類能做得就是盡量降低風險到可承受程度,這就是安全。
5.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其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其進步能力是成正比的。
我們說美國航天技術先進,他們太空梭炸了還要發射。英國有一個歷史學家湯因比說過,人類的文明的產生和發展就是挑戰和應對。對一個民族來說,沒有挑戰的時候,文明是不能產生不能發展的。挑戰過大的時候,也是不能發展的。有挑戰的時候,能正確的應對,這個文明才能得到發展。我想我們對待一切事物,包括核電都要有這樣的態度。
⑷ 通過電腦病毒甚至可以對核電站水電站進行攻擊,這是真的么
通過電腦病毒甚至可以對核電站、水電站進行攻擊導致其無法正常運轉,絕對可行,已有在現實中實際發生的案例。
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是病毒中含有兩個針對西門子工控軟體漏洞的攻擊。攻擊工控軟體的這種情況,在當時還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是世界上第一例針對工控軟體的病毒。
⑸ 核電站周圍的輻射很嚴重嗎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們的科技也在跟隨經濟發展的同時在不斷的發展,相信很多人對於核電站這種東西都是非常不陌生的,因為核電站的使用是存在著很嚴重的輻射的,而核電站在使用的過程中,我們所用的是核反應堆,為了避免大量的核電站周圍存在著嚴重的核輻射,因此我們在製作相應的核反應堆的時候使用的是一些特殊的材料來去阻斷,這也就導致了核電站周圍的輻射其實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這么嚴重。
綜合上述,我們能夠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核電站周圍的輻射不會很嚴重,就算核電站周圍有輻射,那麼輻射的程度其實還沒有我們玩手機所遭受到的輻射的程度大,因此,我們不能夠去聽信網路上的謠言和傳言。
⑹ 網路安全法要求日誌留存6個月以上,但6個月的日誌不連續是否合法
為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法治局,郵編:100044。來函請在信封上註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7日。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以及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境內外網路資源向境內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範、處置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的危害國家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侵害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第五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對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執法。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行業管理,負責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市場准入、市場秩序、網路資源、網路信息安全等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公安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安全監督管理,維護互聯網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範和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安全機關依照職責負責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
地方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權利,促進網路應用普及,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水平。
國家鼓勵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行業自律,依法提供服務,提高網路安全意識,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鼓勵社會公眾監督互聯網信息服務。
⑺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有哪些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有:
一、監管部門和管理體制
監管部門及其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有關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條例的規定,對有關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關於放射源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3]17號)中明確規定了各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分工,具體內容如下:
(1)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制定和組織實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
建立並實施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
根據輻射工作單位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輻射安全評價報告書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書等核發放射源安全許可證,並通報同級公安部門;
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領域從事輻射安全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
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定級定性工作,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
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
組織開展放射源安全技術研究。
(2)衛生部門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工作;負責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准入管理;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醫療應急。
(3)公安部門負責對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和道路運輸安全的監管;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察和追繳;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
(4)商務部門會同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公布放射源進出口管理目錄。
(5)海關根據放射源進出口管理目錄,驗憑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核發的放射源安全許可文件辦理海關進出口手續。
(6)鐵路、交通、民航部門分別負責放射源鐵路、水運、航空運輸和放射源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人員的監管。
(7)郵政部門負責郵寄放射源的安全監督檢查。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根據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確定的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性質和級別,負責有關國際信息通報工作。
二、環保部門的管理體制
目前中國已形成了一個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輻射安全管理司(核安全管理司)為領導,各省、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的放射源監管網路。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放射源生產單位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建立放射源進出口和銷售管理目錄;組織制定專項行動計劃,負責專項行動執行情況的督察和驗收;負責各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運行前的批准。
各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放射源使用、運輸、貯存和處置單位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本省各級環保部門開展放射源專項行動;負責本地區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安全運行。
各市、縣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省級環保部門的組織下,對轄區內放射源安全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環保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具體職責:
1、放射源全過程監管
放射源安全管理涉及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處置等環節,即放射源從「生」到「死」的全過程。它在各個環節之間的流向見圖1。《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以後,明確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放射源安全管理中的主導地位。為進一步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眾健康,減少事故隱患,必須明確環保部門與建設單位的各自職責。
2、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監管職責:
(1) 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2) 執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制度;
(3) 執行許可證制度;
(4) 放射源動態審批備案監管;
(5) 執法監督檢查;
(6) 領導事故應急及善後工作;
(7) 建立密封源分布與流向動態資料庫。
3、 建設單位(許可、注冊)應履行的主要經營職責
(1) 建設(或租用)符合輻射防護要求的廠房或營業場所;
(2) 選用先進工藝和設備,開展清潔生產;
(3) 建立具有輻射專業知識的職工隊伍(主管和操作人員);配製相應的
輻射監測設備;建立職工的個人劑量檔案;
(4) 制定輻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方案;
(5) 委託環境監測、環境評價機構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
登記表,以及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
(6) 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日後的變更、注銷事項;
(7) 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常規監督檢查;
(8) 依法對其造成的輻射危害承擔責任。
就放射源安全管理而言,許可證制度和審批備案制度是管理部門與建設單位之間互動成分較多的事項。
三、輻射環境安全管理法規及相關標准
(一)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
4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05年
5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53號令,1998年
6、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2006年
7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13號令,2001年
8、 《放射性環境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局,第3號令,1990年
9 、《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87)環放字第239號,1987年
10、 《建設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暫行規定》,1984年
(二)放射源管理與輻射防護標准
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GB18871-2002)
2、 《密封放射源 一般要求和分級》(GB4075-2003)
3、 《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放射衛生防護標准》(GB16354-1996)
4 、《含密封源儀表的放射衛生防護標准》(GB16368-1996)
5 、《油(氣)田測井用密封型放射源衛生防護標准》(GBZ142-2002)
6、 《油(氣)田測井用非密封型放射源衛生防護標准》(GBZ118-2002)
7、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定》(GB11806-2004)
8、 《放射性廢物管理規定》(GB14500-2002)
9 、《放射性廢物的分類》(GB9133-1995)
10、《輻射源和實踐的豁免管理原則》(GB13367-92)
⑻ 抓緊把中國核電站關閉,強烈建議使用安全環保風能、太陽能。
中國只有3個核電站,出去在建的江蘇田灣核電站外,只有大亞灣和秦山2個。田灣的是俄羅斯技術,後兩個是法國技術。
別看美國炒作風能和太陽能等新能源,其實那不過是在忽悠中國,想要像當年熱炒網路經濟那樣,騙中國買技術和設備。歐美在這方面比我們先進得多,為什麼他們不搞?主要還是風能和太陽能發電效率太低。沒錯,一個村莊裝2個風力發電機也許就可以滿足日常需要了。可是你要知道,我們所需要的能源滿足生活需要並不是大頭,主要還是要滿足工業生產製造消耗和交通運輸之用。
而在大規模和高效率產出及便於儲存和傳輸方面,太陽能和風能及潮汐能等還無法滿足。現有的技術也是還沒有決定性突破。展開試點,積累技術和經驗無可厚非,大快特上地搞不可能,也指望不上。
以前我國的方針是水火並舉,適當發展核電。從前年開始發改委的口徑由適當發展變為大力發展了。不過我國發展核電,除去核電技術不行外,主要的瓶頸是我國沒有足夠的鈾鈈等資源。如果大規模建設核電,今日被世界三大鐵礦石巨頭任意宰割就是前車之鑒。
⑼ 中國網路安全發展前景如何
全文統計口徑說明:1)搜索關鍵詞:網路安全及與之相近似或相關關鍵詞;2)搜索范圍:標題、摘要和權利說明;3)篩選條件:簡單同族申請去重、法律狀態為實質審查、授權、PCT國際公布、PCT進入指定國(指定期),簡單同族申請去重是按照受理局進行統計。4)統計截止日期:2021年8月28日。5)若有特殊統計口徑會在圖表下方備注。
1、全球網路安全行業專利申請概況
(1)技術周期:處於成長期
2010-2020年,全球網路安全行業專利申請人數量及專利申請量逐年遞增,且自2018年開始,每年專利新增申請數量均在1000項以上。但專利申請人數量整體基數較小,說明行業技術集中在少數的申請人手中。
註:未剔除聯合申請數量。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⑽ 什麼是核工程的第一個環節,也是核電安全管理的起點
選擇合適建造核電廠的地理位置,是核電工程的第一個環節,也是核電安全管理的起點。
核電廠選址, 是指為核電廠選擇合適廠址的過程, 包括針對有關設計基準的評定。核能安全重在預防, 而核電廠選址便是預防的第一關。
選擇廠址時既要考慮到廠址地質、地理、氣象等自然環境因素對電廠安全的影響,也要考慮電廠周圍工業與居民環境對電廠安全的影響,同時還要考慮核電廠運行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對環境和居民正常生產與生活的影響。
(10)國家核電網路安全擴展閱讀
核電廠選址還要權衡安全要求與經濟運作。為防止放射性物質意外泄漏,核電廠址對地質、地震、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和工農業生產及居民生活等社會環境要求苛刻。這些要求已經以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只有符合要求的廠址才有可能得到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的批准。
在選址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因素:人口密度與分布、土地及水資源利用、動植物生態狀況、農林漁養殖業、工礦企業、電網連接、地質、地形、地震、海洋與陸地水文、氣象等歷史資料和實際情況。
採用的方法手段也是「興師動眾」的,包括衛星照相、航空測量、地面測量、地下勘探、大氣擴散試驗、水力模擬試驗、理論模型計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