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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則立法指導思想

發布時間: 2023-09-02 06:14:53

㈠ 規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指導思想原則和要求

等級保護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必定有一定的原則需要遵守,今天,我們通過對比和中有關描述,來看一下有關原則哪些是一如既往不變的部分,哪些是在不斷發展中拓展出來的內容。有關貫徹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最要由《關於印發
的通知
》公通字[2004]66號文提出。下面看具體內容:
貫徹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等級保護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堅持自主定級、自主保護的原則,對信息系統分等級進行保護,按標准進行建設、管理和監督。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明確責任,共同保護。通過等級保護,組織和動員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公民共同參與信息安全保護工作;各方主體按照規范和標准分別承擔相應的、明確具體的信息安全保護責任。
(2)依照標准,自行保護。國家運用強制性的規范及標准,要求信息和信息系統按照相應的建設和管理要求,自行定級、自行保護。
(3)同步建設,動態調整。信息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建設信息安全設施,保障信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因信息和信息系統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應按照等級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4)指導監督,重點保護。國家指定信息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通過備案、指導、檢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對重要信息和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國家重點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社會穩定的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主要包括:國家事務處理信息系統(黨政機關辦公系統);財政、金融、稅務、海關、審計、工商、社會保障、能源、交通運輸、國防工業等關繫到國計民生的信息系統:教育、國家科研等單位的信息系統;公用通信、廣播電視傳輸等基礎信息網路中的信息系統:網路管理中心、重要網站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其他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
安全等級保護基本模型
貫徹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等級保護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應當按照主動防禦、整體防控、突出重點、綜合保障的原則,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網路的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網路運營者在網路建設過程中,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網路安全保護、保密和密碼保護措施。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堅持分等級保護、分等級監管的原則,對網路分等級進行保護,按標准進行建設、管理和監督。在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中,還應遵循以下幾點要求:
一是明確責任,共同保護。通過等級保護,組織和動員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公民共同參與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各方主體按照規范和標准分別承擔相應的、明確具體的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是依照標准,開展保護。國家運用強制性法律及規范標准,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要求,科學准確定級,實施保護策略和措施。
三是同步建設,動態調整。網路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建設網路安全設施,保障網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因網路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應按照等級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四是指導監督,重點保護。國家指定網路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通過備案、指導、檢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對網路安全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國家重點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社會穩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行業專網等網路基礎設施;各行業、各部門、各單位的指揮調度、內部辦公、管理控制、生產作業、公眾服務等業務信息系統和網站;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等領域的工業控制系統;互聯網企業的網路平台、重要業務系統和網站;數據中心、大數據服務平台、雲計算服務平台、智能設備設施及數據資源;其他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網路和信息系統。
這個原則最早是由《關於印發
的通知
》公通字[2004]66號文提出,等級保護即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與等級保護在文字上描述有一定的出入,不過有關原則和指示精神是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的。從66號文我們看到,文件將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發展過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進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一項基本制度。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能夠充分調動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積極性,發揮各方面的作用,達到有效保護的目的,增強安全保護的整體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使信息系統安全建設更加突出重點、統一規范、科學合理,對促進我國信息安全的發展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有關《關於印發
的通知》
公通字[2004]66號文五個「有利於」在以前的公眾號文章中已經簡單說過,見《等保重要政策文件66號文明確四個責任》。總體來講,保障網路(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仍然是當前信息化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㈡ 網路安全法確立了三大基本原則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包括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等。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包括國家主權原則、信息化和監管並重原則及合作治理原則等。強調主權,就是在我國境內的內外資網路運營商,都要遵守網路安全法,沒有特權和法外之地。而共同治理則強調的國際合作,共同維護網路安全。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

第1條規定:要維護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
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這是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對內最高管轄權的具體體現。
第3條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既要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又要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安全法》堅持共同治理原則,要求採取措施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政府部門、網路建設者、網路運營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行業相關組織、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公眾等都應根據各自的角色參與網路安全治理工作中來。

㈢ 網路安全法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網路安全法的指導思想是:

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策部署,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針對當前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以制度建設提高國家網路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網路空間治理和規則制定方面的主動權,切實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㈣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為,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㈤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那麼,關於網路安全法,你到底了解多少呢?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麼是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法》什麼時候實施?

《網路安全法》於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共有多少個篇章?

《網路安全法》有七個篇章。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第五章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

《網路安全法》約束對象是什麼?

任何個人和組織在訪問互聯網過程中,涉及到使用和傳輸個人數據的,都必須滿足更嚴格安全要求和法規。《網路安全法》約束網路上的所有參與者,即網路上的所有人,如主管部門、網路運營商、設備服務供應商、信息安全解決方案提供商、個人等。

《網路安全法》將主要管理發生在中國的網路活動,由經過授權的單位負責監控和採取預防措施來防範發生在中國的網路違法活動,或者是發生在國外,但在中國造成了負面的後果(如安全風險和威脅,網路犯罪和電信詐騙等)。

《網路安全法》核心是什麼?

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原則;明確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義務;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二、該法是我國網路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其中,有六個方面需要重點注意:

1、不得出售個人信息。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並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2、嚴厲打擊網路詐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與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3、以法律形式明確「網路實名制」。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4、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

5、懲治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

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個人或者組織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6、重大突發事件可採取「網路通信管制」。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㈥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6)網路安全法則立法指導思想擴展閱讀: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