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警管理范圍
法律分析:網路警察,在中國正式的名字應該是國際互聯網安全監察專業警察。它的誕生也是社會發展、技術提高有效打擊犯罪的必然要求。網路警察的主要職責有1、宣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2、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3、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4、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活動。5、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6、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 第12項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六條 公安部主管中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公安機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
B. 網路警察是幹嘛的
網路警察的職責簡單的說就是依法維護網路安全,保護網民的利益,打擊網路犯罪。
網路警察的主要職能包括: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網路咖啡屋'、'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19、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國際互聯網路實施監控。
滿意請採納。
C. 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如何做到加強網路安全建設這項工作
網路安全工作
1.學習防火牆(正確的配置和日常應用)
2.掌握系統安全(針對伺服器的安全加固和WEB代碼的安全加固以及各種應用伺服器的組建,例如WEB MAIL FTP等等)
3.安全審核(入侵檢測。日誌追蹤)
4.軟考網路工程師,思科CCNA課程 華為認證等(網路基礎知識。區域網常見故障排除和組建)
5.經驗積累。
應該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制定並實施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伺服器以及個人主機安全管理、包括個級別許可權管理等等
二、制定並實施網路安全日常工作程序,包括監測上網行為、包括入侵監測
三、從技術層面上,你那裡估計是一根專線接入後用交換機或者無線路由器DHCP分配IP地址供大家上網,這樣的話你做不到上網行為管理,你需要一台防火牆進行包過濾以及日誌記錄 或者作一台代理伺服器進行上網行為管理並進行日誌記錄。
四、區域網內計算機系統管理 包括操作系統防病毒 更新補丁等工作 堡壘往往是從內部攻破 內部計算機中毒主動向外發送數據,造成泄密 這已經是很常見的事情 所以做好主機防護很重要。
當然 如果您有錢 黑洞系統 入侵監測 漏洞掃描 多級防火牆 審計系統都可以招呼
最後提醒一點 那就是 沒有絕對的安全 安全都是相對的
你需要什麼級別的安全 就配套做什麼級別的安全措施
管理永遠大於技術 技術只是輔助手段
D. 網路警察的工作機制
網路警察的工作職責與任務,必須靠高效的工作機制去保證完成。反過來講,網路警察的工作機制的建立又必須以網路警察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依據,從而保證實現網路警察存在的意義。
建立三級網路管理與執法機構
1.建立國家級的網路管理協調機構,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配合。
中國的網路安全是由各部委交叉管理,公安部、安全部,保密局,商用密碼管理辦公室以及信息產業部都在管理,職責不清、協調困難等情況不可避免。為適應保障網路安全的需要,必須組建「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管理中心」用於協調各部門的職能。全球已經有類似的經驗,如印度的「國家電腦警察委員會」就是這樣的中國性網路與信息管理機構。之下可以設立有關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機構,比如「網路犯罪監察與防範中心」、「網路安全應急處置中心」、「關鍵網路系統災難恢復中心」、「病毒檢測和防治中心」、「CA認證中心」、「商業密碼監管中心」、「信息密碼監管中心」、「信息對抗研究中心」等,做到職責明確、協調統一。
2. 在各級公安機關建立專門的網路警察機構,擔負起維護網路正常秩序和打擊網路刑事犯罪的職能。
根據公安部的部署,中國已有20多個省份成立了公共信息網路監察部門,以專門用於應付網路犯罪。從1998年開始,中國公安機關陸續擴編其原先所轄的計算機信息監管隊伍,成立「公共信息網路監察處」,有些地區還將該工作延伸到區一級的公安分局,在分局成立相應的科(股),負責互聯網的監管。這為加強網路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力地打擊網路犯罪提供了組織保證和人員保證。
網路警察
3. 組建基層網路安全監察機構、擴充網上監控警力。
盡管許多省市都相繼設立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但這一級監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協調基層工作,且編制有限,要真正做到網路警察部署與巡邏,必須組建基層網路安全監察機構。特別是在分局及以下的公安機關中設立網路警察機構。與重點網路部門,如大型網站、電信系統等相結合,組建相應的網路監察機構。
群防群治,加強與各網路部門的合作
網路信息浩如煙海,網路犯罪也極為隱蔽。僅靠公安機關是難以應付的,因此必須實行群防群治,充分調動各網路機構和網民的積極性,共同管理網路安全,制止網路犯罪。如在重點網路部門建立類似於基層保衛組織的網路安全防範組織等。對一些重要的政府、商業、金融網站,可以通過建立網路安全防範機構,在維護本單位網路安全的同時,及時地向公安機構通報網路不安全的信息,協助網路警察組織追蹤犯罪線索,共同維護網路安全、打擊網路犯罪活動。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計算機犯罪具有強烈的跨區域特點,犯罪實施地與犯罪結果地通常不在一個地方,並且犯罪實施地和犯罪結果地也往往不止一處,高明的計算機犯罪分子可以操縱不同地區,甚至不同國家的機器進行犯罪。計算機犯罪是一種超越國界的犯罪形勢。但各國在對計算機犯罪進行立法的過程當中,並不存在相對統一的標准,在有些國家裡被認定為計算機犯罪的,在另一些國家裡可能根本沒有規定。這就為懲治計算機犯罪設置了巨大的障礙,如不加強計算機犯罪方面的國際合作,最終將導致計算機犯罪事實上的無法可依。加強國際合作,不僅是當前公安監察工作的現實需要,更是信息社會對公安監察工作的時代要求。
加強網路安全立法,打擊網路犯罪
網路安全的保護,必須要進行相應的立法。雖然中國法律已對計算機犯罪作了相關規定,如中國刑法第285、286條及第287 條的規定以及《中國人大關於加強互聯網安全的規定》。也制定了各種有關計算機互聯網的法規。但總體來說,中國法律對網路安全特別是對網路犯罪的界定是比較粗的,不夠系統、集中,操作起來也比較困難,打擊計算機犯罪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特別是適用到千變萬化的網路當中時,這些規定遠遠不夠。而由於中國在這方面立法的缺陷,使得多數網路犯罪案件在處理時,都只能比照現行刑法或治安法規中的類似條款進行,不符合「罪刑法定」的精神,有些甚至根本無法可依。為此,應當盡快完善網路安全相關立法,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更為充分地發揮網路警察的職能。
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網路警察培訓機制
網路警察應當是具備高端的技術能力、外事警察的外語能力和刑事警察的偵破能力的復合型警察。對知識結構有著較高的要求,應當經過特殊的教育和訓練才能勝任。特別是計算機網路知識,老化速度非常快,網路警察要想保持技術的先進性,必須定時進行學習和培訓。因此建立完善的網路警察培訓機制,是網路警察工作機制的重要一環。
對於警察的計算機犯罪偵查專項培訓,許多國家比我們先行了一步。網路犯罪的巨大威脅,迫使各國政府在保持破案工具的先進性、網上取證的可靠性以及研究犯罪環境與手段方面投入大量資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聯邦執法培訓中心(FLETC)都通過一個名為SEARCH 的調查項目,對相關人員進行特種偵查訓練。而位於渥太華的加拿大警察學院,在計算機偵查方面設置專門課程,進行一流的教學和研究,該國其他普通高等學校也利用自己的人才、設備優勢,為司法機關提供與計算機犯罪偵查有關的教學和培訓。這些有益的經驗應當被中國公安機關吸收和借鑒。在為實際部門增加裝備配置的同時,盡可能多地利用公安院校及其他高校的智力資源,為實際部門計算機知識的普及教育多做工作。
E. 《人民警察法》賦予人民警察哪些職責,其中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有規定警察的職責。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十二款明確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職責。
即此而言,目前正在從事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的人民警察當稱之為"網路警察"。網路警察的出現是網路安全發展的結果,面對嚴峻的網路安全形勢,網路警察必須擔負起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這就要求網路警察必須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其他方面的素質。只有這樣,網路警察才能對付日益猖撅的網路犯罪,才能真正勝任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F. 網警都管什麼
最常見的就是 如果你大量的發表了對共產黨影響不好的話 他們會通過
ip找到你家裡的地址的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網路逐漸成為人們用來網路犯罪的重要工具,但同時網警也隨之而來。網警的全稱是「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 。 由於犯罪的特殊性,網路警察既要擁有計算機相關專業學歷,又要具備一定的網路案件辦理經驗。他們或許沒有過人的擒拿本領,從外表上看更像是科研機構的知識分子,但他們卻擁有一個裝滿尖端科技的大腦,對計算機、網路了如指掌。 網警們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進行網上搜尋,防範犯罪幽靈。對網吧進行管理,檢索出網上的淫穢、反動等有害信息,根據線索對網路犯罪協查破案。 一、網警的接警范圍: 1 、利用互聯網進行制黃、販黃、傳黃等非法活動 ; 2 、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敲詐勒索; 3 、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賭博 ; 4 、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 ; 5、 黑客攻擊 ; 6、 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 ; 7、 利用互聯網誹謗、造謠 ; 8、 利用互聯網發布有害信息 ; 9、 利用互聯網進行詐騙 ; 二、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列職責: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6、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G. 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預防網路違法犯罪,維護網路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安機關依法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義務情況進行的安全監督檢查。第三條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網路安全保衛部門組織實施。
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開展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四條公安機關開展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應當遵循依法科學管理、保障和促進發展的方針,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不斷改進執法方式,全面落實執法責任。第五條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第六條公安機關對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網路安全風險,應當及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第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並落實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度,自覺接受檢查對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第二章監督檢查對象和內容第八條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由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網路服務運營機構和聯網使用單位的網路管理機構所在地公安機關實施。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為個人的,可以由其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實施。第九條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網路安全防範需要和網路安全風險隱患的具體情況,對下列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一)提供互聯網接入、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域名服務的;
(二)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
(三)提供公共上網服務的;
(四)提供其他互聯網服務的;
對開展前款規定的服務未滿一年的,兩年內曾發生過網路安全事件、違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網路安全義務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開展重點監督檢查。第十條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網路安全義務的實際情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對下列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是否辦理聯網單位備案手續,並報送接入單位和用戶基本信息及其變更情況;
(二)是否制定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
(三)是否依法採取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和上網日誌信息的技術措施;
(四)是否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技術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依法採取相關防範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為公安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防範調查恐怖活動、偵查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義務。第十一條除本規定第十條所列內容外,公安機關還應當根據提供互聯網服務的類型,對下列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對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並留存網路地址及分配使用情況;
(二)對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所提供的主機託管、主機租用和虛擬空間租用的用戶信息;
(三)對提供互聯網域名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網路域名申請、變動信息,是否對違法域名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四)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依法採取用戶發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對已發布或者傳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依法採取處置措施,並保存相關記錄;
(五)對提供互聯網內容分發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記錄內容分發網路與內容源網路鏈接對應情況;
(六)對提供互聯網公共上網服務的,監督檢查是否採取符合國家標準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第十二條在國家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期間,對與國家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相關的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公安機關可以對下列內容開展專項安全監督檢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確網路安全責任分工並確定網路安全管理人員;
(二)是否組織開展網路安全風險評估,並採取相應風險管控措施堵塞網路安全漏洞隱患;
(三)是否制定網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相關設施是否完備有效;
(四)是否依法採取重大網路安全保衛任務所需要的其他網路安全防範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網路安全防範措施及落實情況。
對防範恐怖襲擊的重點目標的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按照前款規定的內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