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安全的五個特徵
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可用性: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網路安全解決措施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可審查性:出現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維護網路安全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在網路空間中,管理、運行以及擁有者、用戶等主體間的責任難以完全劃清,維護網路安全,不是一個部門、某些機構的「份內事」,而是全社會、各部門共同的責任。
⑵ 網路信息安全包括哪六個基本方面分別簡單說明它們的含義
1、密碼學(古典密碼學演算法: kaiser、單表置換;對稱密碼學演算法:des、aes、idea、rc4;非對稱密碼學演算法:rsa、ELGamal;HASH演算法:md5、sha1.);
主機安全(系統的安全windows、linux;數據的安全;安全協議等);
網路攻防(防火牆、VPN、蜜罐蜜網、遠程訪問、木馬等);
病毒攻防(文件型病毒、宏病毒、腳本病毒、蠕蟲病毒和郵件病毒等);
容災備份(文件恢復、raid應用、雙機熱備等);
生物特徵(指紋識別、面部識別和熱感應等)。
⑶ 網路安全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1.完整性
指信息在傳輸、交換、存儲和處理過程保持非修改、非破壞和非丟失的特性,即保持信息原樣性,使信息能正確生成、存儲、傳輸,這是最基本的安全特徵。
2.保密性
指信息按給定要求不泄漏給非襲祥巧授權的個人、實體或宴岩過程,或提供其利用的特性,即杜絕有用信息泄漏給非授權個人或實體,強調有用信息只被授權對象使用的特徵。
3.可用性
指網路信息可被授權實體正確訪問,並按要求能正常使用或在非正常情況拍鍵下能恢復使用的特徵,即在系統運行時能正確存取所需信息,當系統遭受攻擊或破壞時,能迅速恢復並能投入使用。可用性是衡量網路信息系統面向用戶的一種安全性能。
4.不可否認性
指通信雙方在信息交互過程中,確信參與者本身,以及參與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同一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可能否認或抵賴本人的真實身份,以及提供信息的原樣性和完成的操作與承諾。
5.可控性
指對流通在網路系統中的信息傳播及具體內容能夠實現有效控制的特性,即網路系統中的任何信息要在一定傳輸范圍和存放空間內可控。除了採用常規的傳播站點和傳播內容監控這種形式外,最典型的如密碼的託管政策,當加密演算法交由第三方管理時,必須嚴格按規定可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