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等級保護1.0和等級保護2.0區別及詳解
等保1.0
2007年和2008年頒布實施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這部法規被稱為等保1.0。經過10餘年的實踐,等保1.0為慶伍保障我國信息安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等保2.0
等保2.0相關國家標准於2019年5月10日正式發布。2019年12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我國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過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義。
等保2.0與等保1.0的區別
等保1.0主要強調物理主機、應用、數據、傳輸,而2.0版本增譽培或加了對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工業控制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應用的全覆蓋。
相較於中緩等保1.0,等保2.0發生了以下主要變化:
1、名稱變化。等保2.0將原來的標准《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改為《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與《網路安全法》保持一致。
2、定級對象變化。等保1.0的定級對象是信息系統,現在2.0更為廣泛,包含:信息系統、基礎信息網路、雲計算平台、大數據平台、物聯網系統、工業控制系統、採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網路等。
3、安全要求變化。等保2.0由一個單獨的基本要求演變為通用安全要求+新技術安全擴展要求,其中安全通用要求是不管等級保護對象形態如何都必須滿足的要求,針對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和工業控制系統提出了特殊要求,稱為安全擴展要求。
4、控制措施分類結構變化。等保2.0依舊保留技術和管理兩個維度。
在技術上,由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變更為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通信網路、安全區域邊界、安全計算環境、安全管理中心。
在管理上,結構上沒有太大的變化,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系統運維管理,調整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建設管理、安全運維管理。
5、內容變化。從等保1.0的定級、備案、建設整改、等級測評和監督檢查五個規定動作,變更為五個規定動作+新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風險評估、安全監測、通報預警、案事件調查、數據防護、災難備份、應急處置等。
② 網路安全法對等保的要求是什麼樣的
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條件:
③ 等保2.0已發布的六大基本標准
指根據信息系統在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秩序和公共利益方便的中重要程度以及風險威脅、安全需求、安全成本等因素,將其劃分不同的安全保護等級並採取相應等級的安全保護技術、管理措施、以保障信息系統安全和信息安全。
等級保護制度是我國網路安全的基本制度。層次化保護是指對國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組織、公民的專有信息以及公共信息和存儲、傳輸、處理此類信息的信息系統進行層次化安全保護。
相關信息介紹:
等保2.0全稱網路安全等級保護2.0制度,是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的基本國策、基本制度。
等級保護標准在1.0時代標準的基礎上,注重主動防禦,從被動防禦到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的安全可信、動態感知和全面審計,實現了對傳統信息系統、基礎信息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和工業控制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對象的全覆蓋。
④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關於網路安全等級的保護制度是:規范計算機系統安全建設和使用的標准以及管理辦法。安全工作的整個流程分為五個環節,包括定級、備案、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監督檢查,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網路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國策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網路安全領域實施的基本國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⑤ 要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網路安全事件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I級,紅色預警)、2重大網路安全事件(II級,橙色預警)、3較大網路安全事件(III級,黃色預警)、4一般網路安全事件(IV級,藍色預警)。
二、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內容: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採取防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3、配備相應的硬體和軟體檢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路日誌; 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三、網路安全取決於:
1、網路設備的硬體安全
2、軟體和信息安全
3、設備的訪問控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⑥ 規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指導思想原則和要求
等級保護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必定有一定的原則需要遵守,今天,我們通過對比和中有關描述,來看一下有關原則哪些是一如既往不變的部分,哪些是在不斷發展中拓展出來的內容。有關貫徹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最要由《關於印發的通知》公通字[2004]66號文提出。下面看具體內容:
貫徹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等級保護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堅持自主定級、自主保護的原則,對信息系統分等級進行保護,按標准進行建設、管理和監督。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明確責任,共同保護。通過等級保護,組織和動員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公民共同參與信息安全保護工作;各方主體按照規范和標准分別承擔相應的、明確具體的信息安全保護責任。
(2)依照標准,自行保護。國家運用強制性的規范及標准,要求信息和信息系統按照相應的建設和管理要求,自行定級、自行保護。
(3)同步建設,動態調整。信息系統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建設信息安全設施,保障信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因信息和信息系統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應按照等級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4)指導監督,重點保護。國家指定信息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通過備案、指導、檢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對重要信息和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國家重點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社會穩定的基礎信息網路和重要信息系統,主要包括:國家事務處理信息系統(黨政機關辦公系統);財政、金融、稅務、海關、審計、工商、社會保障、能源、交通運輸、國防工業等關繫到國計民生的信息系統:教育、國家科研等單位的信息系統;公用通信、廣播電視傳輸等基礎信息網路中的信息系統:網路管理中心、重要網站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其他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
安全等級保護基本模型
貫徹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等級保護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應當按照主動防禦、整體防控、突出重點、綜合保障的原則,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網路的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網路運營者在網路建設過程中,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網路安全保護、保密和密碼保護措施。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堅持分等級保護、分等級監管的原則,對網路分等級進行保護,按標准進行建設、管理和監督。在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中,還應遵循以下幾點要求:
一是明確責任,共同保護。通過等級保護,組織和動員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公民共同參與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各方主體按照規范和標准分別承擔相應的、明確具體的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是依照標准,開展保護。國家運用強制性法律及規范標准,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要求,科學准確定級,實施保護策略和措施。
三是同步建設,動態調整。網路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步建設網路安全設施,保障網路安全與信息化建設相適應。因網路的應用類型、范圍等條件的變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護等級需要變更的,應當根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重新確定其安全保護等級。等級保護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應按照等級保護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四是指導監督,重點保護。國家指定網路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通過備案、指導、檢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對網路安全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國家重點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社會穩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行業專網等網路基礎設施;各行業、各部門、各單位的指揮調度、內部辦公、管理控制、生產作業、公眾服務等業務信息系統和網站;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等領域的工業控制系統;互聯網企業的網路平台、重要業務系統和網站;數據中心、大數據服務平台、雲計算服務平台、智能設備設施及數據資源;其他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網路和信息系統。
這個原則最早是由《關於印發
的通知》公通字[2004]66號文提出,等級保護即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原則與等級保護在文字上描述有一定的出入,不過有關原則和指示精神是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的。從66號文我們看到,文件將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發展過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進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一項基本制度。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能夠充分調動國家、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積極性,發揮各方面的作用,達到有效保護的目的,增強安全保護的整體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使信息系統安全建設更加突出重點、統一規范、科學合理,對促進我國信息安全的發展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有關《關於印發
的通知》公通字[2004]66號文五個「有利於」在以前的公眾號文章中已經簡單說過,見《等保重要政策文件66號文明確四個責任》。總體來講,保障網路(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仍然是當前信息化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明確提出了等級保護的相關建設要求包括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網路安全法草案於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對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作了明確規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條文解讀:
一、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我國現行的網路安全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1994年國務院制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安全等級的劃分標准和安全等級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2007年公安部等部門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規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根據信息系統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統遭到破壞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分為五級,從第一級至第五級的保護要求漸次提高,並規定了每個等級的范圍、信息系統運營者的義務及應對措施等。公安部和標准化主管部門制定了相關標准,明確了網路安全等級定級標准、程序以及各個方面的具體要求。網路安全法總結實踐經驗,對該制度的名稱作了調整,改為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對其主要內容作了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逐步完善相關配套規定,確保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落到實處。
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技術類安全要求和管理類安全要求兩大類。技術類安全要求主要從物理安全、網路安全、主機安全、應用安全和數據安全幾層面提出,通過在信息系統中部署軟硬體並正確配置其安全功能來實現;管理類安全要求主要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安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和系統運維管理幾個方面提出,通過控制各種角色的活動,從政策、制度、規范、流程以及記錄等方面作出規定來實現。本條根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對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基本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是網路運營者制定的有關網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人員配備、行為規范、管理責任的規則;操作規程是網路運營者制定的有關人員在操作設備或辦理業務時應當遵守的程序或者步驟。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細化並落實安全管理義務,根據不同保護等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主管、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並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定的每一項具體制度、每一個操作步驟都應當有具體的責任人,哪個環節出了責任事故都要有相應的人員負責。
2.採取防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切實採取技術防範措施,從技術上防範計算病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風險。例如,安裝防病毒軟體,防範計算機病毒;安裝網路身份認證系統、網路入侵檢測系統、網路風險審計系統等,防範網路攻擊、侵入;安裝自動報警系統,當檢測到安全風險時自動報警等。
3.配備相應的硬體和軟體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路日誌。網路日誌是對網路信息系統的用戶訪問、運行狀態、系統維護等情況的記錄,對於追溯非法操作、未經授權的訪問,並維護網路安全以及調查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具有重要作用。我國相關行政法規和標准對網路日誌的留存及其期限作了規定,一些國家的法律也對留存網路日誌作了規定。網路安全法根據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借鑒有關國家的做法,對網路日誌留存及留存的期限作了規定。同時,考慮到網路日誌的種類較多,哪些需要按照本條規定留存不少於六個月,需要根據維護網路安全的實際來確定,因此,本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數據分類就是按照某種標准,例如重要程度,對數據進行區分、歸類。數據備份就是為防止系統故障或者其他安全事件導致數據丟失,而將數據從應用主機的硬碟或陣列復制、存儲到其他存儲介質。數據加密就是通過加密演算法和密鑰將明文數據轉變為密文數據,從而實現數據的保密性。網路運營者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規定,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措施,保護網路數據安全。
5.網路運營者的其他義務。除了本法規定的義務外,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履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⑧ 等保2.0基本要求
等保2.0基本要求有以下三個特點:
1、等級保護的基本要求、測評要求和安全設計技術要求框架統一,即: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護結構框架;
2、通用安全要求+新型應用安全擴展要求,將雲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工業控制攔戚系統等列入標准規范;
3、將可信驗證列入各級別和各環節的主要功能要求。
3.通報預警能力
《網路安全法》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同時要求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老褲施運行狀況和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