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有: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B. 網路安全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 確保數據安全為第一位,資料庫一定要設置復雜密碼。
2. 確保用戶安全,賬戶名不能有弱口令,且密碼要准按時更改。
3. 制度安全,不能所有人都有許可權查看數據,或者是更改數據。
C. 網路安全應遵循什麼原則
在企業網路安全管理中,為員工提供完成其本職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訪問許可權、避免未經授權的人改變公司的關鍵文檔、平衡訪問速度與安全控制三方面分別有以下三大原則:
原則一:最小許可權原則。
最小許可權原則要求是在企業網路安全管理中,為員工僅僅提供完成其本職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訪問許可權,而不提供其他額外的許可權。如企業現在有一個文件伺服器系統,為了安全的考慮,比如財務部門的文件會做一些特殊的許可權控制。財務部門會設置兩個文件夾,其中一個文件夾用來放置一些可以公開的文件,如空白的報銷憑證等等,方便其他員工填寫費用報銷憑證。還有一個文件放置一些機密文件,只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才能查看,如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等等。此時在設置許可權的時候,就要根據最小許可權的原則,對於普通員工與高層管理人員進行發開設置,若是普通員工的話,則其職能對其可以訪問的文件夾進行查詢,對於其沒有訪問許可權的文件夾,則伺服器要拒絕其訪問。最小許可權原則除了在這個訪問許可權上反映外,最常見的還有讀寫上面的控制。所以,要保證企業網路應用的安全性,就一定要堅持「最小許可權」的原則,而不能因為管理上的便利,而採取了「最大許可權」的原則。
原則二:完整性原則。
完整性原則指在企業網路安全管理中,要確保未經授權的個人不能改變或者刪除信息,尤其要避免未經授權的人改變公司的關鍵文檔,如企業的財務信息、客戶聯系方式等等。完整性原則在企業網路安全應用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未經授權的人,不得更改信息記錄。如在企業的ERP系統中,財務部門雖然有對客戶信息的訪問權利,但是,其沒有修改權利。其所需要對某些信息進行更改,如客戶的開票地址等等,一般情況下,其必須要通知具體的銷售人員,讓其進行修改。這主要是為了保證相關信息的修改,必須讓這個信息的創始人知道。否則的話,若在記錄的創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有員工私自把信息修改了,那麼就會造成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發生。所以,一般在信息化管理系統中,如ERP管理系統中,默認都會有一個許可權控制「不允許他人修改、刪除記錄」。這個許可權也就意味著只有記錄的本人可以修改相關的信息,其他員工最多隻有訪問的權利,而沒有修改的權利。
二、指若有人修改時,必須要保存修改的歷史記錄,以便後續查詢。在某些情況下,若不允許其他人修改創始人的信息,也有些死板。如采購經理有權對采購員下的采購訂單進行修改、作廢等操作。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呢?在ERP系統中,可以通過采購變更單處理。也就是說,其他人不能夠直接在原始單據上進行內容的修改,其要對采購單進行價格、數量等修改的話,無論是其他人又或者是采購訂單的主人,都必須通過采購變更單來解決。這主要是為了記錄的修改保留原始記錄及變更的過程。當以後發現問題時,可以稽核。若在修改時,不保存原始記錄的話,那出現問題時,就沒有記錄可查。所以,完整性原則的第二個要求就是在變更的時候,需要保留必要的變更日誌,以方便後續的追蹤。總之,完整性原則要求在安全管理的工作中,要保證未經授權的人對信息的非法修改,及信息的內容修改最好要保留歷史記錄,比如網路管理員可以使用日事清的日誌管理功能,詳細的記錄每日信息內容的修改情況,可以給日後的回顧和檢查做好參考。
原則三:速度與控制之間平衡的原則。
在對信息作了種種限制的時候,必然會對信息的訪問速度產生影響。如當采購訂單需要變更時,員工不能在原有的單據上直接進行修改,而需要通過采購變更單進行修改等等。這會對工作效率產生一定的影響。這就需要對訪問速度與安全控制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或者說是兩者之間進行妥協。
D. 網路安全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可以參考以下幾個原則:
1、先進性:應用安全設備應代表當代計算機技術的最高水平,能夠以更先進的技術獲得更高的攔畢性能。同時系統必須是發展自一個成熟的體系,是同類市場上公認的領先產品,並且該體系有著良好的未來發展,能夠隨時適應技術發展和業務發展變化的需求。
2、實用性:安全設備應具有性能/價格比率的優勢,以滿足簡桐芹應用系統設計需求為配置目標,並不盲目地追求最高性能、最大容量。總之,應根據應用的需求配置適當的處理性能和容量,同時考慮今後信息量增加的情況。
3、可擴展性:安全系統能隨著系統的增加而擴展,具有長遠的生命周期和可擴充性,能適應現在和未來需要。能通過增加內部或者外部硬體。比如擴充CPU數目(SMP)、增加內存、增加硬碟數目、容量、增加I/O匯流排上的適配器(插卡)等輪碼,或採用新的硬體部件替代現有性能較差的部件。比如CPU處理器的升級,實現安全系統的性能和容量擴展,滿足未來信息量發展的需要。
4、高可用性和高可靠性:應用安全系統必須能長期連續不間斷工作。衡量可靠性通常可以用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平均無故障時間)。可以通過冗餘技術來提高系統整體的可靠性。如冗餘備份電源、冗餘備份網卡、ECC(錯誤檢查糾正)內存、ECC保護系統匯流排、RAID磁碟陣列技術、自動伺服器恢復等。
E.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
網路安全法的基本原則包括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等。網路安全法基本原則包括國家主權原則、信息化和監管並重原則及合作治理原則等。強調主權,就是在我國境內的內外資網路運營商,都要遵守網路安全法,沒有特權和法外之地。而共同治理則強調的國際合作,共同維護網路安全。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
第1條規定:要維護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網路空間主權是一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
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這是我國網路空間主權對內最高管轄權的具體體現。
第3條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既要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又要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安全法》堅持共同治理原則,要求採取措施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政府部門、網路建設者、網路運營者、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行業相關組織、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公眾等都應根據各自的角色參與網路安全治理工作中來。
F. 簡述計算機信息安全的五個基本要素
信息安全的五個基本要素,即需保證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不可否認性。
1、保密性
要求保護數據內容不被泄漏,加密是實現機密性要求的常用手段。
它是信息安全一誕生就具有的特性,也是信息安全主要的研究內容之一。更通俗地講,就是說未授權的用戶不能夠獲取敏感信息。
對紙質文檔信息,我們只需要保護好文件,不被非授權者接觸即可。而對計算機及網路環境中的信息,不僅要制止非授權者對信息的閱讀。也要阻止授權者將其訪問的信息傳遞給非授權者,以致信息被泄漏。
2、真實性
對信息的來源進行判斷,能對偽造來源的信息予以鑒別。
3、完整性
要求保護的數據內容是完整的、沒有被篡改的。常見的保證一致性的技術手段是數字簽名。
它是保護信息保持原始的狀態,使信息保持其真實性。如果這些信息被蓄意地修改、插入、刪除等,形成虛假信息將帶來嚴重的後果。
4、可用性
是指授權主體在需要信息時能及時得到服務的能力。可用性是在信息安全保護階段對信息安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在網路化空間中必須滿足的一項信息安全要求。
5、不可否認性
指在網路環境中,信息交換的雙方不能否認其在交換過程中發送信息或接收信息的行為。
(6)網路安全五個原則擴展閱讀:
信息安全行業中的主流技術如下:
1、病毒檢測與清除技術
2、安全防護技術
包含網路防護技術(防火牆、UTM、入侵檢測防禦等);應用防護技術(如應用程序介面安全技術等);系統防護技術(如防篡改、系統備份與恢復技術等),防止外部網路用戶以非法手段進入內部網路,訪問內部資源,保護內部網路操作環境的相關技術。
3、安全審計技術
包含日誌審計和行為審計,通過日誌審計協助管理員在受到攻擊後察看網路日誌,從而評估網路配置的合理性、安全策略的有效性,追溯分析安全攻擊軌跡,並能為實時防禦提供手段。通過對員工或用戶的網路行為審計,確認行為的合規性,確保信息及網路使用的合規性。
4、安全檢測與監控技術
對信息系統中的流量以及應用內容進行二至七層的檢測並適度監管和控制,避免網路流量的濫用、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的傳播。
5、解密、加密技術
6、身份認證技術
用來確定訪問或介入信息系統用戶或者設備身份的合法性的技術,典型的手段有用戶名口令、身份識別、PKI 證書和生物認證等。
G. 網路安全有五大要素,分別是什麼
網路安全有五大要素:
1、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
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
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4、可控性
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審查性
出現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在計算機上處理的業務也由基於單機的數學運算、文件處理,基於簡單連接的內部網路的內部業務處理、辦公自動化等發展到基於復雜的內部網(Intranet)、企業外部網(Extranet)、全球互聯網(Internet)的企業級計算機處理系統和世界范圍內的信息共享和業務處理。
在系統處理能力提高的同時,系統的連接能力也在不斷的提高。但在連接能力信息、流通能力提高的同時,基於網路連接的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整體的網路安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網路的物理安全;
2、網路拓撲結構安全;
3、網路系統安全;
4、應用系統安全;
5、網路管理的安全等。
(7)網路安全五個原則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由於不同的環境和應用而產生了不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四種:
1、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於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2、網路的安全
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3、信息傳播安全
網路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4、信息內容安全
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洞進行竊聽、冒充、詐騙等有損於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網路安全
H. 急急急!!! 簡述我國互聯網安全的基本原則
(1)促進網路發展與加強監管相結合;
(2)信息自由與社會公共利益有機結合原則;
(3)與現代網路發展相適應、與傳統法律規范相協調原則。
備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年12月28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我國的互聯網,在國家大力倡導和積極推動下,在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使人們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方式已經開始並將繼續發生深刻的變化,對於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服務信息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如何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為了興利除弊,促進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為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二)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
(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二、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二)通過互聯網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四)利用互聯網組織邪教組織、聯絡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三、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銷售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
(二)利用互聯網損壞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三)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四)利用互聯網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擾亂金融秩序的虛假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服務;或者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四、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五、利用互聯網實施本決定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六、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七、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路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