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信部通報!26款APP侵權下架,其中包括這些教育APP
12月16日,工信部通報下架26款侵害用戶權益的APP。
通報詳情稱,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核查復檢,工信部12月3日向 社會 通報的60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中(2020年第六批),尚有19款APP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同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響應工信部開展的手機應用軟體監督檢查中,發現仍有7款APP未完成整改。
事實上, 2020年以來,工信部6次發布關於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涉及企業381家, 部分為教育類APP。其中,不乏粉筆、TutorABC、少年得到、樂教樂學、華圖在線、智慧樹、洋蔥學院等知名品牌。
通報APP涉及的問題,大部分關於私自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頻繁申請許可權、過度索取許可權、賬號注銷難、不給權中悶限不讓用、私自共享給第三方等。
測試:
蘋果商店還能下載以下3款下架軟體
有軟體所屬公司早已注銷
VIP陪練
據了解,VIP陪練開發商為上海妙克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該公司旗下還有小馬AI陪練—智能鋼琴陪練、Aha魔法音樂與音樂雲課堂-家長端三個APP。
天眼查顯示,VIP陪練隸屬於上海妙克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在2018年11月獲得1.5億美元的C輪融資。公司旗下還有4家全資控股公司,其中之一的成都妙克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5月。
天眼查風險提示,上海妙克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涉及司法風險35起,不正當競爭糾紛與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佔比最高。
微課掌上通
12月3日,微課掌上通在vivo應用商店的9.12版本,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和違規使用個人信息被通報。截至12月17日,微課掌上通在蘋果商店仍可正常下載,最新版本為9.11,更新於3個月前,應用開發者為浙江萬朋教育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天眼查顯示,浙江萬朋教育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經營范圍包括教育信息咨詢、成年人的非證書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答尺(涉及前置審批的項目除外),公司周邊風險76條,預警提醒164條,旗下還有課後網項目品牌。
寶寶學拼音
開發者同為張勇的,還有數學智慧島-幼兒園認數字數學啟蒙 游戲 APP,目前也可以在蘋果商店正常下載。
值得注意的是, 寶寶學拼音所屬的成都知賣舉彎慧樂網路 科技 有限公司已於2020年6月2日注銷,公司最終受益人張勇參股的成都智慧鳥網路 科技 有限公司與成都智慧橋網路 科技 有限公司,也於2019年相繼注銷。
用戶:
遭遇APP非法侵害個人權益
可採取以下方式投訴
方式一:應用商店投訴
2016年12月,工信部印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明確從事應用商店等移動應用分發平台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負有APP管理責任:應建立應用軟體管理機制,對應用軟體進行審核及安全、服務等相關檢測,對審核和檢測中發現的惡意應用軟體等違法違規軟體,不得向用戶提供;對所提供應用軟體進行跟蹤監測,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軟體,建立完善用戶舉報投訴處置措施等。
方式二: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投訴
據了解,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中國互聯網協會設立的公眾舉報受理機構,負責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關於互聯網、電話網等信息通信網路中的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調查分析以及查處工作。
在12321官網,用戶除舉報不良手機應用外,還能夠投訴垃圾簡訊、不良網站、騷擾電話、信息泄露等情況。
法律:
收集信息需合法徵得用戶同意
違法出售他人信息或面臨巨額罰款
關於APP許可權與用戶權益,法律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
(一)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二)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三)收集用戶信息後,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四)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五)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六)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七)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相應處罰:
(一)網路產品、服務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上述前6個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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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違反網路安全法最低處罰
法律分析:違反網路安全法最低處罰為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網路安全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金;情節比較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同時關閉用來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的網站和通訊群組。單位有前一種行為的,應該由公安機關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③ 你的App安全嗎百款APP違規採集個人信息 考拉海購等在列
12月4日,國家網路安全通報中心發文通報,下架整改100款違法違規APP。
百款APP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
12月4日,國家網路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在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2019年11月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集中查處整改了100款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的App及其運營互聯網企業,不乏考拉海購、微店、更美等知名產品和產品。
根據通報,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按照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的部署要求,快速行動,重拳出擊,集中發現、集中偵辦、集中查處整改了100款違法違規APP及其運營的互聯網企業。
其中,責令限期整改27款,處以警告處罰63款,處以罰款處罰10款,另有2款被立為刑事案件開展偵查,相關案件正在偵查中。
據悉,今年以來,公安部組織開展「凈網2019」專項行動,已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的APP共683款。
按照《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規定,對個人信息的收集應有明確的目的,不得超出產品功能相關目的之外收集額外的個人信息。而去年,中消協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從App Store、安卓市場下載了10類100款App,調查顯示超九成App涉嫌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圖片來源:國家網路安全通報中心微信公眾號
四項典型案例
1、「健康天津」APP:涉嫌無隱私協議收集用戶位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對該APP運營單位「天津健康醫療大數據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
2、「趨勢密碼」APP: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精準定位等個人信息,涉嫌超范圍收集用戶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對該APP運營單位「上海益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
3、「折瘋了海淘」APP:未明示數據項採集用途,涉嫌違規收集用戶信息,經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對該APP運營單位「杭州橙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
4、 「簡訊」APP:涉嫌無隱私協議收集用戶位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成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受案調查,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對該APP運營單位「成都市黑領科技有限公司」處以行政警告並處罰款貳仟元。
5類違法情形不得出現
2019年11月以來,公安部加大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力度,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採集個人信息集中整治,深入推進由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開展的APP違法違規採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整治行動。APP運營企業等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出現以下5大類違法採集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
一、不得存在「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的情形:在APP中沒有隱私協議,或者隱私協議中沒有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的相關內容;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隱私協議難以閱讀,如文字過小過密、顏色過淡、模糊不清,或未提供簡體中文版等。
二、不得存在「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情形: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發生變化時,未以適當方式通知用戶(更新隱私協議未提醒用戶閱讀及授權);收集用戶身份證號、銀行賬號、行蹤軌跡等個人敏感信息,未同步說明目的;有關收集使用規則的內容晦澀難懂、冗長繁瑣,用戶難以理解等。
三、不得存在「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形;
四、不得存在「違反必要原則,手機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的情形;
五、不得存在「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情形:未經用戶同意獲取用戶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 徵信 信息、財產信息。
各類APP內容繁雜,真假難辨,致使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受到挑戰。
但就目前來看,監管手段只是維護用戶信息安全的形式之一。除了技術和監管手段之外,提升開發者自律意識,提升網民信息保護意識,加強網路生活自我保護,也是重要一環。
那麼個人如何在使用APP時保護個人信息?建議大家:
一、不要注冊來源不明網站,謹慎使用手機號注冊;
二、不掃描來歷不明的二維碼,不安裝來歷不明的程序;
三、淘汰的電子產品信息銷毀要徹底,防止不法分子恢復數據;
四、帶有個人信息紙張單據處理需謹慎,需抹掉隱私信息;
五、避免在社交網站上泄露過多個人信息;
六、慎用公眾場所免費WIFI,防止用戶名密碼泄露;
七、不要點擊簡訊和郵件中的鏈接,以免被「釣魚」;
八、所用軟體不要使用同一組賬號密碼,以免造成損失。
最後,說句題外話,用戶在申請 貸款 時會遇到不同還款方式的貸款產品,由於 利率 的表達方式往往不一樣,比如說有:日息萬分之五、月 費率 1%等等,因此很難比較出幾款產品究竟哪款更省錢。 有錢花 推出的比價神器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比較,就能很直觀的了解到對比產品的息費明細,幫助我們做決策。
④ 川渝兩地17款APP侵害用戶權益,其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川渝地區的多款APP軟體涉嫌侵害了消費者權益被調查,這些類型的APP主要存在的問題就是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等方面。已經觸犯了《網路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需要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就涉及到了《刑法》會進行相關的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的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事件中川渝兩地的17款APP都存在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並收集用戶的瀏覽記錄,使用習慣等信息,而且收集的行為是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違反了《網路安全法》和《民法典》。APP利用收集到的信息向用戶強制推送廣告並進行營銷。部分的APP還存在未經用戶同意隱私政策,私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以上的這些行為並沒有造成用戶的損失,但是並不排除風險。所以相關部門要求對其進行整改。
⑤ 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會受到哪些處罰
當今社會,網路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與之共同產生的便是網路安全問題,很多人一不小心便違反了網路安全法的一些規定,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會產生處罰。那麼,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會受到哪些處罰呢?如果有相關的法律知識不了解的,不知道怎麼做的時候,以下就是我整理的相關內容,聽聽給出的具體意見。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會受到哪些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文(2017年實施)》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裂舉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肆啟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答簡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以上便是為大家整理的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的處罰,總而言之,其具體的處罰會依據個人的情節的輕重,相信通過我的介紹,大家都知道哪些行為違法,哪些不違法。
⑥ 危害網路安全活動如何處罰
法律主觀:
網路安全法第六章規定的,違反網路安全法的法律責任包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款、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以及承擔刑事責任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派脊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納凳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洞羨旅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⑦ 網路安全法第63條處罰條例
違法網路安全法處五日以下,或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⑧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七條怎麼處罰
法律主觀: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處罰具體為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且沒收違法所得;若是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嘩兆元以下罰款,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暫停相關業務、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廳派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扮蘆賀提供者、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