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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網路安全工作

發布時間: 2022-02-02 00:19:30

⑴ 上海2018年5月網路安全總體運行情況如何

「網信上海」微信公眾號6月26日消息,2018年5月,上海市未發生造成較大影響的網路運行故障和具有影響力的網路安全事件,網路安全總體運行情況良好。

2018年5月,上海地區全網流量峰值約為13.79Tbps,環比增加19.9%。峰值出現時間為2018年5月17日21:20,每日20:15至21:35流量較高。全網流量谷值約為0.98Tbps,環比增加74.4%。谷值出現時間為2018年5月2日03:05,每日03:00至04:25流量較低。全網流量均值為7.50Tbps,環比增加11.6%(數據來源:市通管局)。


2018年5月,從外省流入上海地區的流量分布情況如圖1所示,最多的地區分別為浙江(552.06 G,約佔6.6%)和江蘇(494.30G,約佔5.9%),最少的地區為西藏(3321.98M,約佔0.04%)。

⑵ 網路安全法要求日誌留存6個月以上,但6個月的日誌不連續是否合法

為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法治局,郵編:100044。來函請在信封上註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7日。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以及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境內外網路資源向境內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範、處置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的危害國家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侵害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第五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對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執法。

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行業管理,負責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市場准入、市場秩序、網路資源、網路信息安全等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公安部門依照職責負責全國互聯網安全監督管理,維護互聯網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範和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安全機關依照職責負責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

地方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職責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權利,促進網路應用普及,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水平。

國家鼓勵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開展行業自律,依法提供服務,提高網路安全意識,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鼓勵社會公眾監督互聯網信息服務。

⑶ 網警電話號碼是什麼

是110。

網路警察是國際互聯網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網警和現實生活中的警察的報警電話一樣,都是110。市民多可以通過撥打110的方式進行報警,保護自身安全。

網路警察的出現是網路安全發展的結果,面對嚴峻的網路安全形勢,網路警察必須擔負起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協助網警的調查,保護社會安全。

(3)上海公共網路安全工作擴展閱讀:

網路警察的職責:

1、對網民、網吧、網站及網路運營商進行必要的管理。網路警察應當在網民教育、重點網民的控制、網吧的公共信息網路安全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計算機網路站場的設置等方面發揮行政管理的重要作用。

2、指導、協調、檢查、監督黨政機關、金融、重點生產部門、通訊等單位的計算機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切實加強本轄區內各部門的網上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並完善防範機制。

3、依法查處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

⑷ 公共網路、家庭網路、工作網路,應該選哪個

WIN7?家庭網路共享文件方便,工作網路共享安全級別較高。至於工作網路沒有實際應用經驗,應該是安全級別最高的。
以下是微軟幫助系統的解析:
第一次連接到網路時,必須選擇網路位置。這將為所連接網路的類型自動設置適當的防火牆和安全設置。如果您在不同的位置(例如,家庭、本地咖啡店或辦公室)連接到網路,則選擇一個網路位置可幫助確保始終將您的計算機設置為適當的安全級別。
有四個網路位置:
對於家庭網路或在您認識並信任網路上的個人和設備時,請選擇「家庭網路」。家庭網路中的計算機可以屬於某個家庭組。對於家庭網路,「網路發現」處於啟用狀態,它允許您查看網路上的其他計算機和設備並允許其他網路用戶查看您的計算機。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什麼是網路發現?」。
對於小型辦公網路或其他工作區網路,請選擇「工作網路」。默認情況下,「網路發現」處於啟用狀態,它允許您查看網路上的其他計算機和設備並允許其他網路用戶查看您的計算機,但是,您無法創建或加入家庭組。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什麼是網路發現?」。
為公共場所(例如,咖啡店或機場)中的網路選擇「公用網路」。此位置旨在使您的計算機對周圍的計算機不可見,並且幫助保護計算機免受來自 Internet 的任何惡意軟體的攻擊。家庭組在公用網路中不可用,並且網路發現也是禁用的。如果您沒有使用路由器直接連接到 Internet,或者具有移動寬頻連接,也應該選擇此選項。
「域」網路位置用於域網路(如在企業工作區的網路)。這種類型的網路位置由網路管理員控制,因此無法選擇或更改。
注意
如果您知道不需要共享文件或列印機,則最安全的選項是公用網路。

⑸ 請簡述,生活工作中,怎樣安全的使用公共網路

首先,要注重保護個人敏感信息。個人的身份、證件號碼、戶籍、金融證券賬號、密碼等信息盡量不在接入互聯網的電子設備上存儲;網上填寫此類信息時要慎重,對於必須在互聯網上提交的信息,採取最小化原則填寫;使用高強度密碼,在不同網站、應用盡量設置不同密碼並定期更換密碼。

第二,要關注信息系統安全。多普及一些網路安全基礎知識,及時關注公安機關、行業主管部門及互聯網企業通報的網路安全防護知識、了解最新的網路犯罪手法,在使用的計算機和移動設備中要安裝安全軟體,並保持信息系統和安全軟體更新至最新版本。

第三,要堅持「先核實再使用」原則。不在陌生電子設備登錄個人賬號;對陌生網站、軟體、手機APP和WiFi網路連接,要先核實其真實性後再使用。不要輕易點擊別人轉發的鏈接、也不要輕易掃描來路不明的二維碼,網上支付時要檢查支付網站的正規性、真實性,盡量不使用聚合支付平台,交易完成後要完整保存交易訂單等信息。

第四,要堅持「不輕信、不亂轉」原則。對於互聯網信息特別是微信、微博等新媒體賬號上發布的信息,在權威單位公布之前不要輕易相信、轉發;對於僅在互聯網上發布的金融投資類、保健品銷售類、招聘類廣告保持高度警惕。

最後,要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受到網路違法犯罪行為侵害後,保持沉著冷靜,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時,要及時聯系相關互聯網企業採取補救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損失。

⑹ 網路安全的內容是什麼

網路安全從其本質上講就是網路上的信息安全,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數據受到保護。不遭受破壞、更改、泄露,系統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從用戶的角度,他們希望涉及到個人和商業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避免其他人或對手利用竊聽、冒充、篡改、抵賴等手段對自己的利益和隱私造成損害和侵犯。從網路運營商和管理者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對本地網路信息的訪問、讀寫等操作受到保護和控制,避免出現病毒、非法存取、拒絕服務和網路資源的非法佔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脅,制止和防禦網路「黑客」的攻擊。網路安全根據其本質的界定,應具有以下基本特徵:(1)機密性。是指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的個人、實體和過程,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在網路系統的各個層次上都有不同的機密性及相應的防範措施。在物理層,要保證系統實體不以電磁的方式向外泄露信息,在運行層面,要保障系統依據授權提供服務,使系統任何時候都不被非授權人使用,對黑客入侵、口令攻擊、用戶許可權非法提升、資源非法使用等;(2)完整性。是指信息未經授權不能被修改、不被破壞、不被插入、不延遲、不亂序和不丟失的特性;(3)可用性。是指合法用戶訪問並能按要求順序使用信息的特性,即保證合法用戶在需要時可以訪問到信息及相關資料。在物理層,要保證信息系統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下能正常進行。在運行層面,要保證系統時刻能為授權人提供服務,保證系統的可用性,使得發布者無法否認所發布的信息內容。接受者無法否認所接收的信息內容,對數據抵賴採取數字簽名。

⑺ 2013上海市網路安全定級備案這個誰做過啊,裡面的網路單元拓撲圖到底是個什麼啊,求幫助啊!高分

網路安全定級備案需要做網路定級,網路單元拓撲是指要定級的網路,展示的是網路連接的關系圖。

⑻ 如何解決企業遠程辦公網路安全問題

企業遠程辦公的網路安全常見問題及建議

  • 發表時間:2020-03-06 11:46:28

  • 作者:寧宣鳳、吳涵等

  • 來源:金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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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前是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的關鍵期,舉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為增強防控,自二月初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各大城市政府公開表態或發布通告,企業通過信息技術開展遠程協作辦公、居家辦公[1]。2月19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面對疫情對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嚴重影響,支持運用雲計算大力推動企業上雲,重點推行遠程辦公、居家辦公、視頻會議、網上培訓、協同研發和電子商務等在線工作方式[2]。

    面對國家和各地政府的呼籲,全國企業積極響應號召。南方都市報在2月中旬發起的網路調查顯示,有47.55%的受訪者在家辦公或在線上課[3]。面對特殊時期龐大的遠程辦公需求,遠程協作平台也積極承擔社會擔當,早在1月底,即有17家企業的21款產品宣布對全社會用戶或特定機構免費開放其遠程寫作平台軟體[4]。

    通過信息技術實現遠程辦公,無論是網路層、系統層,還是業務數據,都將面臨更加復雜的網路安全環境,為平穩有效地實現安全復工復產,降低疫情對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影響,企業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或者適當調整相適應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策略。

    一、遠程辦公系統的類型

    隨著互聯網、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的深入發展,各類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公司、律所等專業服務公司,一直在推動實現企業內部的遠程協作辦公,尤其是遠程會議、文檔管理等基礎功能應用。從功能類型來看,遠程辦公系統可分為以下幾類:[5]

    綜合協作工具,即提供一套綜合性辦公解決方案,功能包括即時通信和多方通信會議、文檔協作、任務管理、設計管理等,代表軟體企包括企業微信、釘釘、飛書等。

    即時通信(即InstantMessaging或IM)和多方通信會議,允許兩人或以上通過網路實時傳遞文字、文件並進行語音、視頻通信的工具,代表軟體包括Webex、Zoom、Slack、Skype等。

    文檔協作,可為多人提供文檔的雲存儲和在線共享、修改或審閱功能,代表軟體包括騰訊文檔、金山文檔、印象筆記等。

    任務管理,可實現任務流程、考勤管理、人事管理、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企業辦公自動化(即OfficeAutomation或OA)功能,代表軟體包括Trello、Tower、泛微等。

    設計管理,可根據使用者要求,系統地進行設計方面的研究與開發管理活動,如素材、工具、圖庫的管理,代表軟體包括創客貼、Canvas等。

    二、遠程辦公不同模式下的網路安全責任主體

    《網路安全法》(「《網安法》」)的主要規制對象是網路運營者,即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運營者應當承擔《網安法》及其配套法規下的網路運行安全和網路信息安全的責任。

    對於遠程辦公系統而言,不同的系統運營方式下,網路安全責任主體(即網路運營者)存在較大的差異。按照遠程辦公系統的運營方式劃分,企業遠程辦公系統大致可以分為自有系統、雲辦公系統和綜合型系統三大類。企業應明確區分其與平台運營方的責任界限,以明確判斷自身應採取的網路安全措施。

    (1)自有系統

    此類模式下,企業的遠程辦公系統部署在自有伺服器上,系統由企業自主研發、外包研發或使用第三方企業級軟體架構。此類系統開發成本相對較高,但因不存在數據流向第三方伺服器,安全風險則較低,常見的企業類型包括國企、銀行業等重要行業企業與機構,以及經濟能力較強且對安全與隱私有較高要求的大型企業。

    無論是否為企業自研系統,由於系統架構完畢後由企業單獨所有並自主管理,因此企業構成相關辦公系統的網路運營者,承擔相應的網路安全責任。

    (2)雲辦公系統

    此類辦公系統通常為SaaS系統或APP,由平台運營方直接在其控制的伺服器上向企業提供注冊即用的系統遠程協作軟體平台或APP服務,供企業用戶與個人(員工)用戶使用。此類系統構建成本相對經濟,但往往只能解決企業的特定類型需求,企業通常沒有許可權對系統進行開發或修改,而且企業數據存儲在第三方伺服器。該模式的常見企業類型為相對靈活的中小企業。

    由於雲辦公系統(SaaS或APP)的網路、資料庫、應用伺服器都由平台運營方運營和管理,因此,雲辦公系統的運營方構成網路運營者,通常對SaaS和APP的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負有責任。

    實踐中,平台運營方會通過用戶協議等法律文本,將部分網路安全監管義務以合同約定方式轉移給企業用戶,如要求企業用戶嚴格遵守賬號使用規則,要求企業用戶對其及其員工上傳到平台的信息內容負責。

    (3)綜合型系統

    此類系統部署在企業自有伺服器和第三方伺服器上,綜合了自有系統和雲辦公,系統的運營不完全由企業控制,多用於有多地架設本地伺服器需求的跨國企業。

    雲辦公系統的供應商和企業本身都可能構成網路運營者,應當以各自運營、管理的網路系統為邊界,對各自運營的網路承擔相應的網路安全責任。

    對於企業而言,為明確其與平台運營方的責任邊界,企業應當首先確認哪些「網路」是企業單獨所有或管理的。在遠程辦公場景下,企業應當考慮多類因素綜合認定,分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辦公系統的伺服器、終端、網路設備是否都由企業及企業員工所有或管理;

    企業對企業使用的辦公系統是否具有最高管理員許可權;

    辦公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數據是否存儲於企業所有或管理的伺服器;

    企業與平台運營方是否就辦公系統或相關數據的權益、管理權有明確的協議約定等。

    當然,考慮到系統構建的復雜性與多樣性,平台運營方和企業在遠程協作辦公的綜合系統中,可能不免共同管理同一網路系統,雙方均就該網路承擔作為網路運營者的安全責任。但企業仍應通過合同約定,盡可能固定網路系統中雙方各自的管理職責以及網路系統的歸屬。因此,對於共同管理、運營遠程協作辦公服務平台的情況下,企業和平台運營方應在用戶協議中明確雙方就該系統各自管理運營的系統模塊、各自對其管理的系統模塊的網路安全責任以及該平台的所有權歸屬。

    三、遠程辦公涉及的網路安全問題及應對建議

    下文中,我們將回顧近期遠程辦公相關的一些網路安全熱點事件,就涉及的網路安全問題進行簡要的風險評估,並為企業提出初步的應對建議。

    1.用戶流量激增導致遠程辦公平台「短時間奔潰」,平台運營方是否需要承擔網路運行安全責任?

    事件回顧:

    2020年2月3日,作為春節假期之後的首個工作日,大部分的企業都要求員工在家辦公。盡管各遠程辦公系統的平台運營方均已經提前做好了應對預案,但是巨量的並發響應需求還是超出了各平台運營商的預期,多類在線辦公軟體均出現了短時間的「信息發送延遲」、「視頻卡頓」、「系統奔潰退出」等故障[6]。在出現故障後,平台運營方迅速採取了網路限流、伺服器擴容等措施,提高了平台的運載支撐能力和穩定性,同時故障的出現也產生一定程度的分流。最終,盡管各遠程辦公平台都在較短的時間內恢復了平台的正常運營,但還是遭到了不少用戶的吐槽。

    風險評估:

    依據《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安法》)第22條的規定,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遠程辦公平台的運營方,作為平台及相關網路的運營者,應當對網路的運行安全負責。對於短時間的系統故障,平台運營方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違約責任,需要結合故障產生的原因、故障產生的危害結果、用戶協議中的責任約定等因素來綜合判斷。

    對於上述事件而言,基於我們從公開渠道了解的信息,盡管多個雲辦公平台出現了響應故障問題,給用戶遠程辦公帶來了不便,但平台本身並未暴露出明顯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也沒有出現網路數據泄露等實質的危害結果,因此,各平台很可能並不會因此而承擔網路安全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在疫情的特殊期間,主流的遠程辦公平台產品均免費開放,因此,各平台都會有大量的新增客戶。對於平台運營方而言,良好的應急預案和更好的用戶體驗,肯定更有利於平台在疫情結束之後留住這些新增的用戶群體。

    為進一步降低平台運營方的風險,提高用戶體驗,我們建議平台運營方可以:

    將用戶流量激增作為平台應急事件處理,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例如,在應急預案中明確流量激增事件的觸發條件、伺服器擴容的條件、部署臨時備用伺服器等;

    對用戶流量實現實時的監測,及時調配平台資源;

    建立用戶通知機制和話術模板,及時告知用戶系統響應延遲的原因及預計恢復的時間等;

    在用戶協議或與客戶簽署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嘗試明確該等系統延遲或奔潰事件的責任安排。

    2.在遠程辦公環境下,以疫情為主題的釣魚攻擊頻發,企業如何降低外部網路攻擊風險?

    事件回顧:

    疫情期間,某網路安全公司發現部分境外的黑客組織使用冠狀病毒為主題的電子郵件進行惡意軟體發送,網路釣魚和欺詐活動。比如,黑客組織偽裝身份(如國家衛健委),以「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為誘餌,發起釣魚攻擊。這些釣魚郵件攻擊冒充可信來源,郵件內容與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事件密切相關,極具欺騙性。一旦用戶點擊,可能導致主機被控,重要信息、系統被竊取和破壞[7]。

    風險評估:

    依據《網安法》第21、25條的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同時,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遠程辦公的實現,意味著企業內網需要響應員工移動終端的外網接入請求。員工所處的網路安全環境不一,無論是接入網路還是移動終端本身,都更容易成為網路攻擊的對象。一方面,公用WiFi、網路熱點等不可信的網路都可能作為員工的網路接入點,這些網路可能毫無安全防護,存在很多常見的容易被攻擊的網路漏洞,容易成為網路犯罪組織侵入企業內網的中轉站;另一方面,部分員工的移動終端設備可能會安裝設置惡意程序的APP或網路插件,員工在疏忽的情況下也可能點擊偽裝的釣魚攻擊郵件或勒索郵件,嚴重威脅企業內部網路的安全。

    在計算機病毒或外部網路攻擊等網路安全事件下,被攻擊的企業盡管也是受害者,但如果企業沒有按照《網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提前採取必要的技術防範措施和應急響應預案,導致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給企業的用戶造成損失的,很可能依舊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對於企業而言,為遵守《網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網路安全義務,我們建議,企業可以從網路安全事件管理機制、移動終端設備安全、數據傳輸安全等層面審查和提升辦公網路的安全:

    (1)企業應當根據其運營網路或平台的實際情況、員工整體的網路安全意識,制定相適應的網路安全事件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

    制定包括數據泄露在內的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建立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組織機構和技術措施;

    實時監測最新的釣魚網站、勒索郵件事件;

    建立有效的與全體員工的通知機制,包括但不限於郵件、企業微信等通告方式;

    制定與員工情況相適應的信息安全培訓計劃;

    設置適當的獎懲措施,要求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策略。

    (2)企業應當根據現有的信息資產情況,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保障移動終端設備安全:

    根據員工的許可權等級,制定不同的移動終端設備安全管理方案,例如,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較高資料庫許可權的人員僅能使用公司配置的辦公專用移動終端設備;

    制定針對移動終端設備辦公的管理制度,對員工使用自帶設備進行辦公提出明確的管理要求;

    定期對辦公專用的移動終端設備的系統進行更新、漏洞掃描;

    在終端設備上,對終端進行身份准入認證和安全防護;

    重點監測遠程接入入口,採用更積極的安全分析策略,發現疑似的網路安全攻擊或病毒時,應當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聯系企業的信息安全團隊;

    就移動辦公的信息安全風險,對員工進行專項培訓。

    (3)保障數據傳輸安全,企業可以採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使用HTTPS等加密傳輸方式,保障數據傳輸安全。無論是移動終端與內網之間的數據交互,還是移動終端之間的數據交互,都宜對數據通信鏈路採取HTTPS等加密方式,防止數據在傳輸中出現泄漏。

    部署虛擬專用網路(VPN),員工通過VPN實現內網連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VPN服務(尤其是跨境的VPN)是受到電信監管的,僅有具有VPN服務資質的企業才可以提供VPN服務。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應當向持有相應電信業務許可證的基礎運營商租用。

    3.內部員工通過VPN進入公司內網,破壞資料庫。企業應當如何預防「內鬼」,保障數據安全?

    事件回顧:

    2月23日晚間,微信頭部服務提供商微盟集團旗下SaaS業務服務突發故障,系統崩潰,生產環境和數據遭受嚴重破壞,導致上百萬的商戶的業務無法順利開展,遭受重大損失。根據微盟25日中午發出的聲明,此次事故系人為造成,微盟研發中心運維部核心運維人員賀某,於2月23日晚18點56分通過個人VPN登入公司內網跳板機,因個人精神、生活等原因對微盟線上生產環境進行惡意破壞。目前,賀某被上海市寶山區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承認了犯罪事實[8]。由於資料庫遭到嚴重破壞,微盟長時間無法向合作商家提供電商支持服務,此處事故必然給合作商戶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作為港股上市的企業,微盟的股價也在事故發生之後大幅下跌。

    從微盟的公告可以看出,微盟員工刪庫事件的一個促成條件是「該員工作為運維部核心運維人員,通過個人VPN登錄到了公司內網跳板機,並具有刪庫的許可權」。該事件無論是對SaaS服務商而言,還是對普通的企業用戶而言,都值得反思和自省。

    風險評估:

    依據《網安法》第21、25條的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同時,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內部員工泄密一直是企業數據泄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典型行為模式。遠程辦公環境下,企業需要為大部分的員工提供連接內網及相關資料庫的訪問許可權,進一步增大數據泄露甚至被破壞的風險。

    與用戶流量激增導致的系統「短時間崩潰」不同,「微盟刪庫」事件的發生可能與企業內部信息安全管理有直接的關系。如果平台內合作商戶產生直接經濟損失,不排除平台運營者可能需要承擔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為有效預防員工惡意破壞、泄露公司數據,保障企業的數據安全,我們建議企業可以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制定遠程辦公或移動辦公的管理制度,區分辦公專用移動設備和員工自有移動設備,進行分類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嚴格管理辦公專用移動設備的讀寫許可權、員工自有移動設備的系統許可權,尤其是企業資料庫的管理許可權;

    建立數據分級管理制度,例如,應當根據數據敏感程度,制定相適應的訪問、改寫許可權,對於核心資料庫的數據,應當禁止員工通過遠程登錄方式進行操作或處理;

    根據員工工作需求,依據必要性原則,評估、審核與限制員工的數據訪問和處理許可權,例如,禁止員工下載數據到任何用戶自有的移動終端設備;

    建立數據泄露的應急管理方案,包括安全事件的監測和上報機制,安全事件的響應預案;

    制定遠程辦公的操作規范,使用文件和材料的管理規范、應用軟體安裝的審批流程等;

    組建具備遠程安全服務能力的團隊,負責實時監控員工對核心資料庫或敏感數據的操作行為、資料庫的安全情況;

    加強對員工遠程辦公安全意識教育。

    4.疫情期間,為了公共利益,企業通過系統在線收集員工疫情相關的信息,是否需要取得員工授權?疫情結束之後,應當如何處理收集的員工健康信息?

    場景示例:

    在遠程辦公期間,為加強用工管理,確保企業辦公場所的健康安全和制定相關疫情防控措施,企業會持續地向員工收集各類疫情相關的信息,包括個人及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近期所在地區、當前住址、所乘航班或火車班次等信息。收集方式包括郵件、OA系統上報、問卷調查等方式。企業會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統計和監測,在必要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企業員工的整體情況。如發現疑似病例,企業也會及時向相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風險評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被國家衛健委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2月9日,中央網信辦發布了《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各地方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除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授權的機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為由,未經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各地也陸續出台了針對防疫的規范性文件,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做好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健康監測,督促從疫情嚴重地區回京人員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醫學觀察或者居家觀察,發現異常情況按照要求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按照屬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積極組織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

    依據《通知》及上述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我們理解,在疫情期間,如果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獲得了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的授權,企業在授權范圍內,應當可以收集本單位人員疫情相關的健康信息,而無需取得員工的授權同意。如果不能滿足上述例外情形,企業還是應當依照《網安法》的規定,在收集前獲得用戶的授權同意。

    《通知》明確規定,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個人信息,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但因聯防聯控工作需要,且經過脫敏處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要對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負責,採取嚴格的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防止被竊取、被泄露。具體可參考我們近期的文章《解讀網信辦<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防疫聯控工作的通知>》

    應對建議:

    在遠程期間,如果企業希望通過遠程辦公系統收集員工疫情相關的個人信息,我們建議各企業應當:

    制定隱私聲明或用戶授權告知文本,在員工初次提交相關信息前,獲得員工的授權同意;

    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制定信息收集的策略,包括收集的信息類型、頻率和顆粒度;

    遵循目的限制原則,對收集的疫情防控相關的個人信息進行區分管理,避免與企業此前收集的員工信息進行融合;

    在對外展示企業整體的健康情況時或者披露疑似病例時,對員工的相關信息進行脫敏處理;

    制定信息刪除管理機制,在滿足防控目的之後,及時刪除相關的員工信息;

    制定針對性的信息管理和保護機制,將收集的員工疫情相關的個人信息,作為個人敏感信息進行保護,嚴格控制員工的訪問許可權,防止數據泄露。

    5.遠程辦公期間,為有效監督和管理員工,企業希望對員工進行適當的監測,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規?

    場景示例:

    遠程辦公期間,為了有效監督和管理員工,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了定時匯報、簽到打卡、視頻監控工作狀態等措施,要求員工主動配合達到遠程辦公的監測目的。員工通過系統完成匯報、簽到打卡時,很可能會反復提交自己的姓名、電話號碼、郵箱、所在城市等個人基本信息用於驗證員工的身份。

    同時,在使用遠程OA系統或App時,辦公系統也會自動記錄員工的登錄日誌,記錄如IP地址、登錄地理位置、用戶基本信息、日常溝通信息等數據。此外,如果員工使用企業分配的辦公終端設備或遠程終端虛擬機軟體開展工作,終端設備和虛擬機軟體中可能預裝了監測插件或軟體,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會記錄員工在終端設備的操作行為記錄、上網記錄等。

    風險評估:

    上述場景示例中,企業會通過1)員工主動提供和2)辦公軟體自動或觸發式收集兩種方式收集員工的個人信息,構成《網安法》下的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企業應當根據《網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獲取員工的同意。

    對於視頻監控以及系統監測軟體或插件的使用,如果操作不當,並且沒有事先取得員工的授權同意,很可能還會侵犯到員工的隱私,企業應當尤其注意。

    應對建議:

    遠程辦公期間,尤其在當前員工還在適應該等工作模式的情形下,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採取適當的監督和管理措施,具有正當性。我們建議企業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以確保管理和監測行為的合法合規:

    評估公司原有的員工合同或員工個人信息收集授權書,是否能夠滿足遠程辦公的監測要求,如果授權存在瑕疵,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設計獲取補充授權的方式,包括授權告知文本的彈窗、郵件通告等;

    根據收集場景,逐項評估收集員工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例如,是否存在重復收集信息的情況,是否有必要通過視頻監控工作狀態,監控的頻率是否恰當;

    針對系統監測軟體和插件,設計單獨的信息收集策略,做好員工隱私保護與公司數據安全的平衡;

    遵守目的限制原則,未經員工授權,不得將收集的員工數據用於工作監測以外的其他目的。

    四、總結

    此次疫情,以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為代表的數字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進一步推動了遠程辦公、線上運營等業務模式的發展。這既是疫情倒逼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結果,也代表了未來新的生產力和新的發展方向[9]。此次「突發性的全民遠程辦公熱潮」之後,遠程辦公、線上運營將愈發普及,線下辦公和線上辦公也將形成更好的統一,真正達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加快數字化智能化升級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強調要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共享,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10]。

    為平穩加速推進數字化智能化發展,契合政府現代化治理的理念,企業務必需要全面梳理並完善現有的網路安全與數據合規策略,為迎接新的智能化管理時代做好准備。

⑼ 公共安全局和公安局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

公共安全專家局的簡稱是公安局。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門。

現在我國的「公安」是五大警察系統中的一個,「公安局」就是公安機關中的一種,包括直轄市公安局(廳局)、市公安局(處局)、縣公安局(科局)等。公安系統又包括刑事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治安管理、經濟偵查、交通管理等警種。

(9)上海公共網路安全工作擴展閱讀:

公安局工作職能: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3、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5、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6、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7、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行政級別:

1、直轄市公安局,正廳級建制(局長可以高配副部級)。如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2、地級市公安局,正處級建制(局長可以高配副廳級),屬市政府工作部門。如:東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為市公安局直屬正處級機構,行使相當於地區公安分局的執法許可權,並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審批許可權。

3、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局長可以高配副處級)。如:屏南縣公安局、彌渡縣公安局。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共安全專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