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外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和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何差異
每個國家都有相應的網路法律,這個其實是根據因地制宜所制定出來的法律,每個國家的人民所要遵守的法律是不一樣的,其實不用太這與他們之間的區別到哪個地方是按照哪個地方的法律執行就可以了。
『貳』 推進一帶一路的建設有哪些的最新相關信息
一帶一路的戰略實施措施:
一、信息化助力「一帶一路」戰略實施。
信息化是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的基礎性工程和不可或缺的驅動要素。發展數字絲路有利於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數字經濟,縮小數字鴻溝,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2016年11月,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在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發布《國家信息化發展評價報告(2016)》,該報告共採集88個國家的數據,其中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40個。中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排名第7位,在產業與技術創新、信息化應用效益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優勢,這為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數字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各國信息化發展水平呈現明顯不均衡特徵。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信息化發展水平與經濟發展程度密切相關,東亞、東南亞、中東歐國家的排名處於相對領先的位置,中亞、南亞、非洲國家的信息化發展水平則相對落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信息化發展不僅具有區域不平衡的特徵,各國家之間不同指標的發展情況也存在明顯差異。發展水平存在不均衡,也意味著「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廣泛深入信息化合作具有較大的可能性。
三、網路基礎設施存在巨大合作潛力。
近年來,「一帶一路」國家在積極制定和加快推進固定寬頻發展計劃。中亞、南亞、非洲部分國家網路基礎設施比較落後,這些國家亟需大力推進光纖到戶工程。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助推器,中國在光纜通信設施、網路通信伺服器製造等領域,已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生產服務整體格局,具備為「一帶一路」國家優化升級網路基礎設施的堅強實力。
四、移動寬頻普及存在快速提升空間。
在「一帶一路」國家中,緬甸、寮國、印度、孟加拉國的移動寬頻普及率尚未達到10%,這些國家可以充分把握移動寬頻用戶接入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智能終端接入設備價格大幅下降的機會,提升移動寬頻普及率。中國在4G移動網路建設,5G網路標准研發制定方面具有優勢地位,並且智能手機的生產量已經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這有利於推動「一帶一路」國家移動寬頻普及率的提升。
五、產業技術創新可以實現優勢互補。
「一帶一路」國家充分意識到創新對於國家發展的重要意義,都在努力不斷提升自身創新水平。以色列、新加坡、韓國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對創新投入不斷加大。中國積極開展國產晶元、操作系統、資料庫等網路安全關鍵軟硬體技術攻關和應用推廣,形成一系列信息化整體解決方案。根據「一帶一路」國家的國情特點,可以加大各國之間產業密切合作程度,推動信息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六、數字經濟存在廣闊發展前景。
近年來,中國數字經濟的成就舉世矚目,特別是中國移動互聯網發展迅速、創新活躍,在產業發展、商業應用、社會服務和個人生活等領域取得巨大成就,這些發展經驗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傢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此外,中國在電子商務、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在線文化娛樂方面有較好探索,特別是跨境電商有利於跨越國家之間的地理障礙,為沿線國家的綜合物流、信息流、資金流提供便捷化服務。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移動互聯網發展處於起步階段,中國可以分享最佳實踐,推動沿線國家數字經濟發展與合作創新。
七、國民數字技能需要持續提升。
「一帶一路」國家需要重視信息化在提高國民素質和增強國家創新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巴基斯坦、敘利亞、伊拉克、孟加拉、尼泊爾等國家,亟需提高國民應用信息技術的數字技能。中國的高等教育普及率偏低,居民受教育年限存在較大提升的潛力,全面提升國民的信息素養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需要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採取各類措施提高國民數字技能。
八、網路空間治理亟待開展多邊合作。
「一帶一路」國家亟需加強在網路空間治理領域以及信息化發展政策協調方面的合作,解決互聯網領域發展不平衡、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問題,促進各國共同構建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中國、俄羅斯等國家相繼制定出台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打擊網路攻擊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在大數據和雲計算環境下,網路空間安全面臨更加復雜和嚴峻的形勢,各國需要加強合作,處理好跨境數據流動問題,加強網路空間治理,推動共贏發展。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信息化發展不平衡,發展合作具有較大空間。通過信息化合作,可以通過暢通的信息流加速人、物、技術、資金的流動,實現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共同建設和平、繁榮、開放、創新、文明之路。
『叄』 關於網路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主體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總)則》、《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應的規定,同時有30多個條件、決定、答復對網路管理與安全發揮規范與調整作用。
有關於加強國際通信網路架構保護的若干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關於網路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等等諸如此類的法律法規,具體詳細內容可以到政策網路查閱。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值得特別關註:
『肆』 國家有哪些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亞各國網路安全法規擴展閱讀:
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2014年國家網路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參考資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政策法
『伍』 誰能給我介紹各國關於網路的相關規定
網路傳播的負面影響,已經引起各國各界的廣泛關注。人們越來越意識到,進入網路時代以後,一方面,過去在現實空間中遇到的各種道德和法律問題,不可避免地會反映到網路空間中來;另一方面,網路空間又產生了許多現實空間中沒有過的新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因此,各國政府都高度重視網路管理,陸續頒布了一系列有關計算機網路的法律法規。 美國是世界上互聯網路最為發達的國家。早在1978年8月,美國佛羅里達州就率先通過了《佛羅里達計算機犯罪法》。該法規涉及了侵犯知識產權、侵犯計算機裝置和設備、侵犯計算機用戶權益等問題,並作出了種種規定。隨後,美國共有47個州相繼頒布了計算機犯罪法。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禁止利用電子計算機犯罪法》。1987年,國會通過一項方案,批准成立國家計算機安全技術中心,並制定了《計算機安全法》。美眾院司法委員會要求,色情郵件須加標注,使得用戶可以不打開郵件直接將郵件刪除;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商可以起訴濫發垃圾郵件者,並提出索賠要求。1996年2月,美國總統簽署了國會通過的《通訊凈化法》,明確規定互聯網不得向未成年人傳播有傷風化的文字及圖像。這一法案盡管受到健康輿論的廣泛支持,但卻遭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出版界(包括網上刊物出版界)和電腦界一些組織的反對,聲稱它違反了關於言論自由的憲法修正案,從而引起了一場訴訟。199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這一法案違憲,使它終於未能實行。不過2000年4月美國貿易委員會制定的《兒童網上保護法》卻得到了實施。該法規定商業網站收集年齡在13歲以下少年的個人信息以及這些未成年人進入網上聊天室時必須得到其父母的同意。① 在德國,政府明確表示不能讓互聯網成為傳播色情和宣揚新納粹思想的場所,強調要防止互聯網路受到「污染」,要求經營聯網業務的企業承擔義務,使青少年免受不良信息的危害。1997年8月,德國制訂的《信息和通訊服務法》(即《多媒體法》)正式實施。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對互聯網空間的行為實施全面的法律規范的專門立法,法案確立了傳播自由和責任並重的原則。該法關於網路服務商的責任提到了三點:1.對自己提供的網上信息內容負全部責任;2.對網上提供來自他人的內容只是在一定條件下才負有責任;3.對於僅僅提供了進入通道的網上信息不負責任.。一般認為它將對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會產生重要影響。 英國在1996年以前主要依據《黃色出版物法》、《青少年保護法》、《錄像製品法》、《禁止泛用電腦法》和《刑事司法與公共秩序修正法》懲處利用電腦和互聯網路進行犯罪的行為。1996年9月23日,英國政府頒布了第一個網路監管行業性法規《3R安全規則》。「3R」指的是分級認定、舉報告發、承擔責任。1999年英國政府公布了《電子通信法案》的徵求意見稿。這一草案醞釀已久,其主要目的是為促進英國電子商務發展,並為社會各界樹立對電子商務的信心提供法律上的保證。英國廣播電視的主管機關--獨立電視委員會(ITC)宣稱,依照英國1990年的《廣播法》,它有權對互聯網上的電視節目以及包含靜止或活動圖象的廣告進行管理,但它目前並不打算直接行使其對互聯網的管理權力,而是致力於指導和協助網路行業建立一種自我管理的機制。 新加坡政府在1996年3月頒布了有關網路的管理條例,要求提供聯網服務的公司對進入網路的信息內容進行監督,以防止傳播色情和容易引發宗教及政治動盪的信息。1996年7月,新加坡廣播管理局依法對互聯網路實行管制,宣布實施分類許可證制度,以便鼓勵正當使用互聯網路,促進其在新加坡的健康發展,保護網路用戶、尤其是年輕人免受非法和不健康信息傳播的侵害。 在韓國,為了加強對信息通信網的管理,政府的情報通信部2001年出台了《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和確立健全的信息通信秩序》的法規。這一法規明確規定個人信息管理者的許可權和責任,對向第三者泄漏個人信息者將予以重罰。與此同時,這一法規還將加強對淫穢、暴力、犯罪等非法信息流通的管理。 由於網路傳播的國際性,各國政府越來越意識到,要有效地規范網上行為、尤其是打擊網路犯罪,單靠一國立法是遠遠不夠的。各國執法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許多挑戰,只有通過國際條約來解決。為此,歐盟委員會曾於1996年10月通過了《互聯網有害和違法信息通信》和《在新的電子信息服務環境中保護未成年人和人的尊嚴》綠皮書。綠皮書中規定網路主機服務商和檢索服務商應該對其主機和伺服器上的違法和有害信息承擔法律責任。歐盟委員會還建議對互聯網信息建立評級制度,鼓勵開發和採用過濾軟體和評級系統,鼓勵網民報告違法和有害網址。從1998年起,泛歐組織歐洲委員會決定由歐洲犯罪問題委員會下屬的網路空間犯罪專家委員會負責起草《網路犯罪公約》草案,美國也參與了起草。這是國際社會第一個正在草擬的有關計算機系統、網路或數據的犯罪行為的多邊協定。人們預期它會帶來在網路管理方面更多的國際合作。 回顧歷史,人類的傳播活動和新聞事業,總是隨著傳播技術的進步、傳播方式的更新而不斷發展的。而新的傳播技術和傳播方式往往是把雙刃劍,既能帶來新的飛躍也會帶來新的挑戰。世紀之交興起的互聯網路的情況也是如此。相信經過世界各國政府、組織和進步人類的共同努力,互聯網事業也必定能興利除弊,把人類的傳播活動和世界新聞事業帶進一個全新的時代。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2.html 互聯網路的迅猛發展,給人類的信息交流和新聞傳播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是它的發展也帶來某些負面後果,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有: 首先,由於網路傳播具有開放性,任何人都可以在沒有檢查控制的情況下在網上傳播信息,因而為有害信息的傳播帶來極大的方便。特別在一些非正規的網站網頁或個人傳播活動中,各種信息泥沙俱下,良莠混雜。散布虛假消息、謠言傳聞者有之,宣揚迷信、傳播邪教者有之,煽動民族仇恨、助長種族歧視者有之,這些都會危害社會穩定和發展。資料顯示,世界各種邪教組織如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義大利的末世派等都設有網站,法**組織在全球25個國家都設有網站,光在美國就擁有八十多個網站,還有13種語言版本。至於傳統媒介上常見的色情內容更是網路天地間揮之不去的有害氣體。據卡內基-梅隆大學一個專家組在1995年的調查報告稱,在美國多數家庭電腦連通的網路中,有85%帶有不同程度色情內容的圖片、文章和錄像,電子公告板儲存的數據圖像有五分之四含有淫穢內容。這些都嚴重污染著社會風氣,對青少年成長更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其次,網路傳播具有很強的自由度,發布的言論不易查究責任,因而很容易出現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在網上散布流言蜚語、造謠誹謗他人,損害別人的名譽權,侵犯他人的隱私權,這些現象時有所見。也有的故意在網上製造輿論,傷害法人或自然人的信譽,為不正當的商業競爭或政治斗爭服務。另外,網路服務商為了管理或個性化服務的需要,一般都要求消費者登記自己的有關情況,這里也往往存在收集和使用不當的問題,造成對個人隱私的侵犯。 第三,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網上行為不象現實世界中那樣可觸可摸、有據可查,因而也為某些刑事犯罪帶來了可乘之隙。通過網路詐騙錢財、從事毒品交易、密謀恐怖活動、甚至為賣淫嫖娼牽線,諸如此類的犯罪活動並不罕見。也有些計算機高手,通過網路竊取商業機密、政治軍事情報。還有一些出於種種目的蓄意攻擊破壞網路的「黑客」,嚴重威脅著計算機的安全。據美國軍方一份報告透露,1999年五角大樓計算機網路受到「黑客」攻擊達25萬次之多,其中60%達到了目的。2000年2月7-9日,由美國開始的一起嚴重的黑客襲擊事件,包括Yahoo!(雅虎)、ebay.com(電子港灣)、amazon.com(亞馬遜網上書店)、CNN(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在內的8家世界著名網站遭到有組織的猛烈攻擊,網站運作癱瘓數小時,震驚了全世界。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1.html 中國網址導航 www.pronoti.com
『陸』 國家網路安全標准方面有何規定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15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 安全標准體系。國家標准 化管理委員會應會同其他機構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 制定並修改完善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 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網路安全設備製造企業、網路安全技術和政策研究 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具有技術和人才優 勢,應積極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對此,國家持鼓勵態度,並應出台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柒』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它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相關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我國第一部網路安全的專門性綜合性立法,提出了應對網路安全挑戰這一全球性問題的中國方案。
此次立法進程的迅速推進,顯示了黨和國家對網路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是我國網路安全法治建設的一個重大戰略契機。網路安全有法可依,信息安全行業將由合規性驅動過渡到合規性和強制性驅動並重。
(7)中亞各國網路安全法規擴展閱讀:
網路空間逐步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展開競爭和戰略博弈的新領域。我國作為一個擁有大量網民並正在持續發展中的國家,不斷感受到來自現存霸主美國的戰略壓力。
這決定了網路空間成為我國國家利益的新邊疆,確立網路空間行為准則和模式已是當務之急。現代國家是法治國家,國家行為的規制由法律來決定。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提出了有關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和重要領域安全規劃等問題的法律要求,這有助於實現推進中國在國家網路安全領域明晰戰略意圖,確立清晰目標,釐清行為准則,不僅能夠提升我國保障自身網路安全的能力,還有助於推進與其他國家和行為體就網路安全問題展開有效的戰略博弈。
『捌』 有關網路的法律法規
1、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保障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了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規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4、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是為了保證域名爭議解決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的規定而制定。
5、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為了解決互聯網路域名爭議,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因互聯網路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所爭議域名應當限於由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的「.CN」、「.中國」域名。但是,所爭議域名注冊期限滿兩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不予受理。
(8)中亞各國網路安全法規擴展閱讀: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